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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

【聲明稿】221216 針對「1216托育平權運動」聲明稿


政府應做「真公共」托育,而不是假公共托育

以維護托育人員勞動權益、保障家長送托權利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針對1216托育平權運動聲明稿


今日上午,私立托嬰中心業者集結在凱達格蘭大道發起「托育平權運動」,訴求公私托育同工同酬,並要求政府補助。

 

對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強調,用「同工同酬」一詞是將公共、私立托育服務混為一談。公共、私立托育服務的運作邏輯天差地遠。公共托育服務的邏輯在於確保每一位公民的托育權利,依需求設點,無論偏鄉原鄉都用得到,且負有優先照顧弱勢家庭幼兒的義務;由政府衡量家庭可支配所得確保每一家庭都用得起;無營利行為,由政府制定合理成本,確保托育人員合理薪資與勞動條件。

 

然而,私立托育機構以營利為目的,為了創造利潤,必然壓低各種成本(尤其是占比最高的人事成本)。貿然用納稅人的錢,補助以利潤最大化為前提的私立托育,可想而知會惡化低薪高報、回捐、人頭等亂象,結果將是「錢進」業者口袋,政府落得用稅金「捐助」業者擴大版圖的本錢,惡化原已嚴重失衡的公、私托育比例。

 

0-2歲的托育服務是「頭過身就過」的提升生育率關鍵政策,為確保托育人員能夠實踐專業、獲得適切的薪資待遇;為確保托育服務的品質、托育費用的可負擔性,達到肯認托育人員的勞動付出,並支持家庭雙薪育兒。唯一解方即是──政府持續且大量的擴充公共托育服務,創造更多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的托育服務,以及合宜勞動條件的托育人員就業機會。

 

我國0-2歲的公共托育服務包括二種:「居家保母」及「公共托嬰中心」,其中,居家保母最為普及,又有政府的托育補助,配搭全臺各地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嚴謹的管理規範與支持網絡,才是政府應正視且投注資源持續擴大的公共托育服務。

 

加碼補助私立托育,難以保障托育權利,更恐損及托育人員勞動權益

照顧,無論顧老或顧小,是人一生中都會遇到的基本需求。而攸關人民生活基本需求的服務,應為政府主責的公共服務,不能交給營利市場去做,因為政府和市場各有不同的運作法則,政府的權威規格與市場的自由競爭、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互相衝突,政府註定無法有效管理市場提供的服務(Miller1994)。

 

托育服務由私立主導,韓國即是慘痛失敗的例子,韓國政府棄守擴充公共托育服務的重要角色,轉而全面補助私立托育服務,祭出免費托育政策,刺激私立托育服務快速增長,主導國家整體的托育服務。這種情況下,政府越來越難管理,導致一連串難以挽救的後果,包括家長滿意度低、托育人員勞動條件低、托育服務安全和兒童權益保障備受質疑,家長苦於找不到安心、平價的托育服務,女性難以兼顧就業與育兒,只願也只能生養一胎以致生育率掉到世界各國之末。國家不但損失大量優質女性勞動力,更是直接失去下一代新生力。

 

看回台灣,「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內涵即是政府仰賴私立托育服務,正是韓國錯誤政策的翻版!準公共制度從107年上路,目標之一也希望改善托育人員薪資,因此設計符合一定條件資格的私立托嬰中心可與政府簽約合作成為準公共化服務,而中心必須保障托育人員的投保薪資,並建立調薪機制,確保托育服務品質。但,110年度審計部報告說明,截至1108月仍有253家(近3成)準公共托嬰中心未達成托育人員薪資改善目標,也就不利穩定托育服務人力發展。同期間,衛福部委託中正大學所做的「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政策效益評估」研究卻發現,政府對於準公共托嬰中心的管理人力不足、價格管理相對鬆散、缺乏統計資料難以檢核托育人員勞動條件。以上證據再再顯示,仰賴高度市場化的托育服務,完全無法保障托育人員的工作權益,更難確保給家長、幼兒安心與適切的照顧服務。

 

政府擴充公共托育(保母+公托),兼顧幼兒、家長、托育人員權益

托盟嚴正呼籲,少子女化已是國安、國病等級的國家危機,政府應做醫國的良醫,切忌病急亂投醫,在低生育率病入膏肓危及國家社會存續的此刻,必須特別小心避開韓國的覆轍。加碼補助私立托嬰中心,是飲鴆止渴的行為,無法解決整體私立托育品質參差不齊、托育人員勞動條件低落的沉痾,只會讓低生育率與女性低就業率雪上加霜。

 

唯有政府從根本做起,有魄力的擔起擴充公共托育服務的關鍵角色,抓準正確的方向,持之以恆,一步步投注資源培訓及招募優質人力投入保母工作,強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管理及輔導保母托育的功能,並建置公共托嬰中心,方能維護托育人員的勞動權益,並保障家長及幼兒的托育權利。最後,托盟再次強調,逆轉台灣低生育率與低女性勞動參與率沒有捷徑,端賴建制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的公共托育服務,而政府責無旁貸!

2022年9月15日

【會後新聞稿】220915 給我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服務 托盟2022年縣市首長選舉托育政策建言

給我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服務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2年縣市首長選舉托育政策建言



年底選舉進入倒數階段,托盟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各縣市候選人實踐「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服務」,應以德國為師,致力擴增公共托育服務,勿重蹈韓國依賴私托私幼的失敗經驗。托盟提出具體五大訴求:「0-2歲幼兒家外送托率應達37%」、「以保母、公共化(公立+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力,擴充2-3歲托育服務量」、「翻轉幼兒園公(公立+非營利)私(準公共+私立)比至7:3」、「改革公立幼兒園,開辦符合家長合理工時的課後留園服務達100%」、「公立國小課後照顧班涵蓋率應達30%」。



「台灣低生育率,孩子越生越少,為什麼還要擴充公共托育服務?」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首先說明,當前出生人數越來越少,但台灣幼兒家外送托率年齡越小、比率越低,現代社會女性要就業、家庭要雙薪,家長往往面臨保母找不到、公托抽不到,托育需求缺口意味著政府還有努力擴充的空間。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強調,2019年聯合國人口基金研究報告明確指出,唯一確認能夠有效提振生育率的方法是——「政府提供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且確保收托時間符合家長合理工作時間,並涵蓋所有年齡層兒童」瑞典為典範國家,德國效仿瑞典,是使生育率逆轉的成功經驗。慘痛的負面例子為韓國,韓國號稱「私立托育免費政策」,但免費根本是假的!托育由營利業者主導,負面效果包括:教保人員勞動條件差,托育品質和兒童安全備受質疑,家長滿意度低且須花錢補習,助長「教育熱」,育兒痛苦指數不降反升,以至於生育率連年全球倒數第一。劉毓秀嚴正提醒,台灣近年的「準公共」政策正是韓國私托、私幼免費政策的翻版,好在有韓國作墊底,候選人切勿再度掉入陷阱。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呼籲,縣市首長必須翻轉思維,年輕人不笨,不是拿了錢就會生小孩,應效仿日本流山市,以支持雙薪家庭為主軸,提供托育支持、照顧假、交通接送資源等,完整支持年輕人育兒,進而在地深根,這些是發錢做不到的事。覃玉蓉以自身經驗分享,保母收托時間彈性才是真後援,地方政府應強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招募培訓更多保母人力,呼籲「0-2歲幼兒家外送托率應達37%」。而2-3歲托育需求量更大,自己當初抽公共化幼兒園備取到72位根本沒希望,呼籲應「以保母、公共化(公立+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力,擴充2-3歲托育服務量」。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郭明旭指出,中央政府大力擴增公共化幼兒園,但十年來公私比消長沒有太大變動,至今是3比7,六都裡只有台北市公共比例超過4成,台南市最低只有23%。準公共化政策推動不到四年,超收學費、虐童、任用不具資格教保人員,違規已是常態。他提醒,縣市首長能不能抵抗私立業者壓力,與人民站在一起是關鍵,千萬不要把幼托政策當作政策手段,呼籲「翻轉幼兒園公(公立+非營利)私(準公共+私立)比至7:3」。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點出,部分公立幼兒園四點放學、又放寒暑假,不符合現代雙薪家長需求。全台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涵蓋率只有72.6%,基隆市是唯一做到百分百的縣市、桃園市涵蓋率也近九成。他提醒,公幼是地方首長權限,不是做不到,而是有沒有看到問題、有沒有決心改革,他呼籲縣市候選人「改革公立幼兒園,開辦符合家長合理工時的課後留園服務達100%」。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監事謝國清說,0-12歲最後要打通任督二脈的是小學,他推測有一群家長正因為找不到公共課後照顧服務,安親班費用高、也不夠放心,只好繼續在家接應孩子放學後的照顧。109年度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涵蓋率僅16%,六都中只有台北市超過20%。他說明擴充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服務,支持女性盡快回職場,校園安全、有充足空間,不以升學為導向,也才對孩子好,呼籲「公立國小課後照顧班涵蓋率應達30%」。

【新聞稿】220915 給我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服務 托盟2022年縣市首長選舉托育政策建言

 給我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服務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2年縣市首長選舉托育政策建言



生育率低落,家庭和勞動力市場卻需要女性就業的年代,特別需要普及公共托育服務,這有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雙重努力。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在四年前(2018年)縣市首長選舉前夕,首度呼籲「給我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服務!」,並決定往後每隔兩年於選前檢視供需,針對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分別提出籲求。今年,家長對公共托育服務的需求依舊迫切。3歲以下幼兒家外送托率尤其偏低,0-2歲僅17%、2-未滿3歲36%,仍有眾多家長苦苦等待公共托育名額。正是因爲生育率低、新生兒太少,政府更應負起責任擴張公共托育。對縣市首長來說,完善托育政策將吸引青年家庭落地生根,支持雙薪養育,公共托育服務也將創造更多在地、勞動條件好的托育工作機會,照顧年輕人、也支持青年家庭養育下一代。

再者,聯合國人口基金2019年研究報告盤點各個先進國家應對低生育率的政策成效,唯一確認最具提振生育率的方法即是──政府提供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且托育服務不是有就好,更要確保收托時間符合家長合理工作時間,並且涵蓋所有年齡層(0-12歲)兒童。德國素以母職津貼等政策鞏固「男主外、女主內」傳統性別角色,卻導致生育率節節降落,自2007年起改為師法瑞典性別平等制度,大力擴充公共托育服務,支持女性就業,而能成功拉抬生育率;韓國執意發錢補助私托私幼,以至於生育率連年全球倒數第一。選舉在即,各縣市候選人的托育政見要向誰看齊?

托盟參採國際經驗,盤點全台22縣市公共托育服務現況,提出5大政策建言:「0-2歲幼兒家外送托率應達37%」、「以保母、公共化(公立+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力,擴充2-3歲托育服務量」、「翻轉幼兒園公(公立+非營利)私(準公共+私立)比至7:3」、「改革公立幼兒園,開辦符合家長合理工時的課後留園服務達100%」、「公立國小課後照顧班涵蓋率應達30%」。呼籲縣市候選人正視托育議題,列入關鍵政見,照顧人民從擴建托育服務開始,發展地方從投資托育服務起步。

台灣公共托育服務的量與能都待升級

台灣0-12歲的公共托育服務包含:0-2歲的居家保母、2-6歲的非營利幼兒園、公立幼兒園、6-12歲的公立國小課後照顧班,這些服務都還存有「找不到」、「抽不到」、「抽到了卻又不好用」的情況。根據青平台「國人婚育意願大調查」,有高達92.7%的受訪者認為「提供品質可安心、免抽籤有保障名額、費用又可負擔得起,普及的托育服務」有助於催生。其次為「對有工作的家長,提供符合育兒需求的彈性工作時間和地點」(92.4%)。再來為「增進足夠人力及資源配套,讓公立幼兒托育收托時間延長至晚間6點後,並提供寒、暑假托育服務」(91.5%)。顯見,人民要的是政府提供具體可見,且兼顧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的保母、幼兒園、國小課後照顧服務,而不是每到選舉就加碼發現金、給補貼的略施小惠。


擴充托育服務的兩條路:

「政府擴建公共服務」 V.S. 「現金補助私立服務」,效果天差地遠


擴充托育服務量可區分為,「建置公共服務」與「發錢補助私立業者」,前者由公部門提供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的托育服務,後者則為仰賴既有的私立托育市場,透過現金補助引導民眾購買。這兩種政策工具,形塑的效果天差地遠。

綜覽國際,北歐國家擴展公共托育服務,提供高品質、所有人皆可使用的服務。以瑞典為例,國家保障1歲以上幼兒的托育權利,孩子要送托,不需抽籤。公共托育服務創造就業機會,支持育兒女性就業不中斷,雙雙增加稅收,開啟國家發展的正向循環,穩坐高生育率(1.67)與高女性勞動參與率(70.9%)的典範國家。

德國過去的政策強調支持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型態,托育服務量低、收托時間短且不符合雙薪家庭所需,難以支持女性參與勞動市場,德國生育率逐年下降,1994年達最低點1.24。為拉抬生育率,且回應當代社會性別角色的轉變,德國參照瑞典經驗,從2007年實施一系列促進育兒家長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政策,在托育政策部分,2013年立法保障1歲以上幼兒的送托權利,就此大力擴大3歲以下公共托育服務,且地方政府認知到,居家保母是有效調和、擴張托育的作法,一方面不造成財政過大負擔,一方面不損及兒童發展,造就了2017年0-2歲送托率較2005年翻倍成長至37.2%。至今德國的托育仍是需求大於供給,政府持續推估待擴增名額、精準擴充服務,種種措施讓德國近幾年的生育率維持在1.53-1.57之間。

反觀韓國,從2009年開始補助0-2歲私立托育服務,至2013年,免費托育政策完整涵蓋0-5歲。韓國透過補助私立服務,快速且大幅提升幼兒家外送托率(1歲79.3%,2歲至5歲皆達88%),讓私立服務主導整體托育服務(7成以上幼兒就讀私立園所)。

韓國的私立托育服務有訂定收費上限,業者一方面獲得政府補貼,一方面透過其他課程創造利潤。對家長來說,政策充其量是費用補貼,而非全額免費,反而助長私人補習,包括英文、音樂、繪畫、體育等課程,惡化教育熱(education fever)。更有研究顯示,韓國只有11.8%的家庭沒有兒童托教的支出,顯見政府砸大錢,宣稱免費托育,但事實上家長仍須自己花錢。

除了費用,由私立主導的托育服務還產生許多負面影響,包括家長滿意度低、教保人員勞動條件低、托育服務安全和兒童權益保障備受質疑。透過私幼擴張服務量的後果為,托育費用負擔仍重、家長仍苦於找不到可信賴的服務而面臨職業生涯中斷,公民團體譴責這些問題為韓國托育政策的慢性病(chronic illness in Korea's child care policy)。學者也大力批評,免費托育政策只是政黨為了獲取選票的政治手段,缺乏長遠眼光,也凸顯中央跟地方政府不負責任的態度,棄守投資公共托育服務,並呼籲韓國必須重新審視政策,將增加公共托育、提供優質服務的議程重新拉回政策桌上討論。

韓國慘痛的前車之鑑再再提醒我們,發現金補助私托私幼,降低家長負擔,聽起來悅耳響亮,但不是有效支持女性就業、保障幼兒權益的政策,只會使育兒家庭的托育負擔益加沈重、惡化整體托育品質,換來連年持續低下的生育率。


以下托盟盤點全台22縣市托育服務量能,並提出關鍵的五大托育政策訴求:


訴求一、0-2歲幼兒家外送托率應達37%

全台0-2歲家外送托率只有17.3%,也就是100位孩子中,只有17位孩子送托家外的托育服務。細看全台22縣市,家外送托率最高的是新竹市28.5%、接續為新北市22.9%、台中市22.3%,倒數第一名的嘉義縣僅有6.7%、其次南投縣7.7%、澎湖縣7.9%。意味著,全台還有一大群家長(尤其是媽媽、阿嬤)被綁在家中無法就業,相應的,也有一大群男性背負著單薪養家的重擔。

而台灣0-2歲的托育服務主力為居家保母,保母的收托規模小,照顧者固定,孩子得以獲得個別化關注,並建立良好依附關係。保母的收托彈性大,家長臨時加班,平日需延托、假日需臨托,皆可溝通協商,成為真後援。

全台各縣市設有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負責保母的人力招募、輔導與支持,並提供家長托育媒合、諮詢服務。

托盟參採德國成功拉抬生育率時的家外送托率37%,呼籲各縣市首長候選人,應以0-2歲家外送托率達37%為終極目標,務實、科學的推算該縣市待擴增的托育服務量能,並正視、加強居托中心功能,大力招募保母人力,以示政府支持家庭雙薪就業、支持女性就業不中斷的決心。


訴求二、以保母、公共化(公立+ 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力,擴充2-3歲托育服務量

孩子2歲了,該送托到哪裡?家長往往沒有選擇。台灣2歲家外送托率僅36%,遠低於3-6歲的87.5%,2歲送托需求大,但托育量能極為不足。審計部報告指出,110 學年度,以新北市為例,可供 2 歲幼兒入園的公共化幼兒園共計 93 園,約 8 成園所首次登記人數超過錄取名額,中籤率僅18.14%,供需極度失衡。

且幼兒園2歲專班的幼兒園公私比更傾斜為2比8,只有近2成為公共(公立14.9%、非營利5.8%),近8成為私立(準公共39.4%、私幼39.9%)。

就此,2-3歲托育量能極待擴充,保母、公共化幼兒園缺一不可。保母的收托年齡廣,0-12歲皆可照顧,照顧規模小、收托彈性大。幼兒園部分,兩歲專班設置成本較高(師生比1:8、硬體設備要求較高),擴增非營利幼兒園、公立幼兒園的兩歲專班,地方政府責無旁貸!

托盟呼籲,各縣市候選人應大力擴增保母人力、布建公共化幼兒園2歲專班,補足2-3歲的關鍵拼圖,完整銜接托育服務。


訴求三、翻轉幼兒園公(公立+非營利)私(準公共+私立)比至7:3

托盟強調,公共化幼兒園唯有兩種──「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公共化幼兒園具備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的特性,由政府訂定合理收費,不以營利為目的;訂定教保人員合理薪資,受政府管理,品質有保障;多運用公立校園空間,安全又安心,兼顧照顧幼兒、教保人員、家長三方。這些特性是以利潤為導向的私立園難以做到的。

全台公共化幼兒園(公立+非營利)僅佔32.5%、私立(準公共+私立)佔67.5%,公私比為三比七。22縣市中,公共化表現最好的前三名縣市為,連江縣、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公共化比例百分之百、金門縣86.2%,是唯二達到OECD國家平均公私比七比三的縣市。相對的,私立佔比最高的前五名縣市依序為新竹縣、台南市、新竹市、台中市、桃園市,且多數縣市的私立佔比皆高,公私比相當懸殊。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中央政府視地方財力分級,補助50%-90%開辦非營利幼兒園費用,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托盟呼籲,各縣市候選人應努力擴充公共化幼兒園,以公私比七比三為最終目標,訂定短、中、長程目標,逐步拉抬公共化幼兒園比例。




訴求四、改革公立幼兒園,開辦符合家長合理工時的課後留園服務達100 %

公共托育服務不是有就好,品質、費用、開放時間更是建構良好托育服務體系的基礎。但現況是,仍有部分的公立幼兒園四點放學,還放寒暑假,收托時間與一般家長的工作時間不相容,難以支持雙薪家庭。

全台22縣市,唯有基隆市公幼百分之百提供平日課後留園服務,其他縣市開辦的比例落差大,以至於家長就算抽中公幼,也不敢期待學校提供課後留園服務,更有家長抽中公幼卻放棄,轉選非營利的情況,「有後援選公幼、沒後援選非營利」逐漸成為家長抽公共化幼兒園的法則。

托育服務若要成為支持女性就業、支持家庭雙薪的重要公共建設,提供完整收托時間理之當然,才能貼近家長需求。

托盟呼籲,由於公立幼兒園屬於地方政府辦理事項,各縣市候選人應目標讓該區公立幼兒園百分百提供課後留園服務,不光是平日,還包括寒暑假,透過增加人力、妥當排班,讓收托時間正常化,成為家長強而有力的後盾,穩住公幼生存,避免被時代淘汰。


資料來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109學年度各市縣公共化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開辦情形表」



訴求五、公立國小課後照顧班涵蓋率應達30%

據107年度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放學後兒童的主要安排為參加課後照顧中心(俗稱安親班)、補習班、才藝班,就佔了半數(54.1%),僅有13.2%的兒童參加校內課後照顧服務班。

到109學年度,全台國小學生數117萬3,866人,有19萬929人參與國小課後照顧班,涵蓋率16.3%,比107年度(13.2%)增加3.2個百分點。全台22縣市,花蓮縣公立國小課後照顧班的涵蓋率為全台之冠,高達52.4%、次之為苗栗縣25.9%、台北市24.1%,其他縣市的涵蓋率皆偏低,更有超過半數縣市的涵蓋率不及15%。

課後照顧服務班不以升學、補習、才藝為導向,就在孩子熟悉的校園內,指導孩子寫完作業後安排多元的活動,在學校寬敞、安全的空間跑跳活動,讓孩子能動能靜、快樂學習成長,也讓家長安心。

托盟呼籲縣市首長候選人,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服務,不能忘記國小課後照顧,地方政府應目標涵蓋率達30%,並持續擴充。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學年度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辦理情形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強調,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服務支持家長安心就業、讓每一位孩子平安健康長大,正是現代社會年輕人願生能養的關鍵支持,也同步創造大量公共托育工作機會,是地方發展的重要基礎建設。托盟也要特別指出,韓國所謂全面全額補助私托和私幼,雖然大為提高送托率,卻反而導致種種負面效應,包括托育人員待遇差、托育品質堪虞、助長補教、家長負擔不降反升、生育率持續低迷。

呼籲所有的縣市長候選人,在0-12歲托育政策,以德國為師,勿重蹈韓國依賴私托、私幼的失敗經驗,而應致力於擴增公共托育服務,才是有效的政策作為。

有鑑於此,托盟敦促各縣市應逐步將各年齡層公共托育涵蓋率達到下列目標:

一、0-2歲幼兒家外送托率應達37%

二、以保母、公共化(公立+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力,擴充2-3歲托育服務量

三、翻轉幼兒園公(公立+非營利)私(準公共+私立)比至7:3

四、改革公立幼兒園,開辦符合家長合理工時的課後留園服務達100%

五、公立國小課後照顧班涵蓋率應達30%


托盟呼籲,全台22縣市首長候選人應盤點地方現況、訂定具體目標、提出擴增公共托育的實質政見,讓人民看見候選人的決心,滿懷信心投下支持的選票。


2022年8月4日

【會後新聞稿】220804托盟七夕情人節暨父親節記者會-新婚育挽救台灣低生育率

新婚育挽救台灣低生育率

勸婚催生,不如先談愛與平等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2年七夕情人節暨父親節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今天是七夕情人節,緊接著父親節,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祭出七項「新婚育宣言」呼籲社會大眾破除傳統性別刻板角色的束縛,實踐新婚育價值。


托盟召集人劉毓秀說明,就婚育而言,不同世代、性別間存有相當大的差異,導致很多糾葛和痛苦。而2019年聯合國人口基金研究報告指出,韓國、台灣等東亞國家深陷超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是「傳統刻板性別角色遲遲無法破除,家務與育兒的性別分工極度不均,女性難以兼顧工作和家庭」。他直言自己屬於「長輩請放手」的長輩,應該放手了,讓愛人、親人間的關係更好。



托盟發言人黃喬鈴說明,新婚育宣言問卷共獲得895份民眾填答,其中「長輩請放手」、「我們要平權的婚禮」、「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民眾的同意比例皆達九成以上。「男方不要給聘金,女方不要帶嫁妝」、「不結婚,同居也很好」同意比例約在七成左右,可見婚姻嫁娶、同居汙名等傳統觀念需再努力翻轉。最後,「成家不必先買房」的同意比例最低,但也有61.8%,凸顯婚後女性渴望有獨立住所,而不是依傳統住進男方家,民眾分享的經驗是,先租房,再一起賺購屋基金。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監事謝國清分享,當年結婚就是期待爸媽放手,但仍要遵守非常多禮俗。他驚覺民眾對於「男方不要給聘金、女方不要帶嫁妝」的回覆內容,跟四十年前結婚時一樣,多淪為形式,太少難看、好不容易湊一大筆錢,丈母娘也不會收。年輕人自己準備聘金嫁妝是辛苦的,求助長輩又會被期待,形成環環相扣的負擔。他也再度呼籲對於婚禮,長輩要覺悟,請放手吧。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說明,「成家不必先買房」是宣言中同意程度最低的,買房是年輕人結婚最大的負擔,但又鋪天蓋地做為成家的期待,房地產業者不斷灌輸租不如買,是台灣長久以來房屋高度商品化、資產化的後果。他分享問卷中,很多女性表示,婚後希望有獨立的空間過夫妻生活。但台灣租屋環境差,男性又被賦予有房才有資格結婚,雙雙拉高結婚門檻,要結婚的人被迫投入房地產的金錢遊戲。對此,滿足居住權利跟需求是重要的,他呼籲,成家不必先買房,有穩定的居住環境就好,期待從這一代去除買房才能成家的重擔。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從民眾的回應觀察,現代社會對婚姻和親密關係的看法正在改變,與其遵守傳統,雙方溝通出彼此認可的關係更加珍貴,才是互相尊重的愛與平等。宣言中,高達91.1%的民眾同意「我們要平權的婚禮」。民眾說,婚禮上沒有女方拜別、潑水、踩瓦片、丟扇,更沒有新娘爸爸把手「交付」給新郎的橋段。也有民眾說,婚禮不是男方家庭出錢,而是兩人平均分擔,或手牽手去公證也很好。再者,也有近七成的民眾同意「不結婚,同居也很好」,已婚民眾以過來人身分分享,女性結了婚就有「媳婦」枷鎖,更直言社會觀念沒改,女性同居就好,不需要結婚。呼籲社會、政策給予支持,讓人人可以實踐多元的親密關係。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郭明旭分享,傳統性別角色的觀念仍深植社會,多數長輩持續把女性視為家中照顧、料理家務的主要角色,而男人就是專心拚事業。婚後、生育後,女性容易內化這樣的責任,獨自努力解決照顧問題;而男人要請育嬰假,第一個反對的是爸媽,也擔心被笑吃軟飯。而宣言中,高達九成以上民眾認同「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他呼籲政府應該透過彈性育嬰假及公共托育服務,促成性別平等的分工。


最後,托盟召集人劉毓秀補充,同居生小孩也很好,父親只要經認領,不論父母有無婚姻關係,孩子的權益仍受保障,如請育嬰假。OECD共計42個國家,未婚生育的平均為41%,亞洲儒家國家僅有2-4%,台灣的大問題是,女人結婚就被期待做媳婦,同居以女友身分作客很好,但同居卻又受到大量污名,更該替這些年輕人控訴社會,讓他們的人生交白卷、面對孤老,社會應該給年輕人更多元的選擇。

【新聞稿】220804托盟七夕情人節暨父親節記者會-新婚育挽救台灣低生育率

 

新婚育挽救台灣低生育率

勸婚催生,不如先談愛與平等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2年七夕情人節暨父親節記者會









「日子真的夠苦了,為什麼要給勇敢結婚的兩人更多的壓力呢?」

適逢七夕情人節,緊接著父親節,象徵從親密關係到親子關係、從成家到學做爸媽的歷程。然而,在台灣,做妻子、做丈夫、做媽媽、做爸爸,有許多性別角色的預設與規範,尤其針對女性。如果社會觀念不翻轉,價值觀不順應快速變遷的現況,恐怕只會持續讓女性、男性選擇不婚、不生,形成生不出孩子的社會。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從2005年成立以來致力倡議政府建置「公共托育服務」支持女性不因婚育中斷就業,去年父親節,進一步注意到育兒父母需要更彈性的休假,倡議「小孩0-8歲彈性好用的育嬰假」,並呼籲政府支持爸爸在新生兒第一個月請育嬰假,照顧伴侶、也與伴侶一起照顧小嬰兒,雙項政策共同支持家長一起工作、一起育兒,形塑性別平等的新時代家庭。顯然,在台灣,挽救低迷的生育率談「托育支持」還不夠,需再往前推至「結婚」階段。因為依照傳統文化,結婚仍隱含了許多性別不平等,延續至婚後新人之間育兒、家務的不平等。

2019年聯合國人口基金報告正指出,韓國、台灣等東亞國家深陷超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在於:社會對婚姻、生育、家庭的傳統觀念與期待揮之不去,家務與育兒的性別角色分工極度不均,女性難以兼顧工作和育兒。

托盟提出7項「新婚育宣言」,獲得895份的民眾回饋與響應,我們期待激起新一波社會觀念戰,呼籲年輕人應學習獨立自主,長輩也得學習放手,一起摒除婚育中種種的應該與不應該,破除傳統性別刻板角色的束縛,從婚禮習俗開始,開啟平等成家的基礎,未來一起工作、一起育兒。如此才能真正的讓有情人終成眷屬,做自己、做爸媽、做兒女、做彼此的神隊友。


新婚育宣言問卷調查結果

七項宣言,民眾同意程度皆達60%以上


托盟於7/5在網路發起新婚宣言問卷調查,截至8/2共計回收895份填答,填答者中,女性比例佔八成 (85.1%),年齡以25-29歲比例最高,佔17.7%、30-34歲次之,佔17.%,已婚者占半數 (52.1%)。

各項宣言的同意百分比皆達60%以上,但程度有落差。其中「長輩請放手」、「我們要平權的婚禮」、「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四項,同意比例皆達九成以上,顯見有關新人自主籌辦平權的婚禮,經營雙薪家庭,共同分工育兒與家務,是絕大多數人的共識。

「男方不要給聘金,女方不要帶嫁妝」、「不結婚,同居也很好」同意比例在七成上下,顯示結婚作為女嫁男娶、家族間勞務資源的交換,以及同居受到的污名與偏見等等,傳統價值與觀念尚須努力翻轉。最後,「成家不必先買房」的同意比例最低,為61.7%,凸顯民眾(尤其女性)渴望婚後有獨立住所,但受限於社會現況,買不起房,但租屋又不穩定的問題。



新婚育宣言》


宣言1、男方不要給聘金、女方不要帶嫁妝

新人結婚靠自己,共同存結婚基金,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經營婚後生活更重要。

根據新婚育宣言問卷調查,「男方不要給聘金」「女方不要帶嫁妝」各獲得72.9%、75.8%民眾的同意。 當代社會,民眾已有認知,「不一定」要給聘金帶嫁妝,一來是務實的考量:

現在年輕人要賺錢已經很不容易了硬要拿聘金真的反而增加新人的壓力,並不會因為這樣女兒就比較好過。

結婚跟錢沒關係,沒必要要求,現在人有穩定的感情就不容易了。

薪水已經夠少了,戀愛過程也有互相付出成本表示對關係的重視,不需要再給什麼聘金嫁妝了。

二來是,省去做樣子的表面功夫,以及無謂的壓力:

目前很多都只是形式,男方有給聘金,但事後都有原封返回。女方嫁妝都是傳統表列的型式必要的準備一下而己。

這些聘金跟嫁妝會對未來造成無形壓力,也會變雙方父母其中一方拿來親情綁架的理由。


宣言2、成家不必先買房

年輕人成家,各自脫離原生家庭,一起過婚後新生活,一起租屋,共同工作賺錢,更有動力存購屋基金。

問卷調查顯示,61.8%民眾同意「成家不必先買房」,平均同意分數女性為3.8分、男性4.1分,是七項新婚育宣言中民眾同意比例最低的一項,女性的平均同意分數也最低,凸顯女性渴望在婚後擁有獨立的住所,因為依傳統,若結婚新人沒有獨立住所,往往是女方住進男方家,形成女性的一大壓力,甚至成為不想婚的原因之一:

要和公婆住的話,那就不用結婚了,謝謝。

誰要跟公婆住,我自己在家34年當小姐,跟公婆住還要磨合習慣生活,工作回家累死,還要應付小孩,公事,家事,老公,公公,婆婆,無法忍受沒有自己。

再加上,現行租屋市場不穩定,多數人渴望買房,擁有安定的住所:

沒有擁有自己的居所,一天到晚搬遷很累,人要有居所才能有安穩的生活。

有房相對穩定,不用繳房租,租房不能久住,還是得再搬家。

但適婚年輕人除非靠爸靠媽,否則根本買不起房,而一旦社會持續將「買房」跟「結婚」綁在一起,會阻礙更多年輕人進入婚家。對新婚夫妻來說,更重要的是擁有獨立的住所,無論租或買,一起彼此脫離原生家庭獨立生活,免去家人間生活習慣的磨合、婆媳間相處的糾葛。新婚夫妻將買房成為共同工作賺錢的目標,也會更有存錢購屋的拚勁:

如果沒有房,也是要另獨立兩人搬出原生家庭,畢竟生活方式不同避免出現摩擦。

一定要脫離自己的父母束縛,不然夫妻倆不會獨立。

不能住在女方或男方家,要一起在外、一起打拼存錢買房!過來人經驗

我們夫妻就是先成家,目前租房中,一起為我們的房子努力,買房是我們的事,何必把父母牽扯進來。

夫妻雙薪,結婚第七年才努力買房,之前都是在外租房。

我的經驗,夫妻一起努力打拼買房,更有成就感。



宣言3、長輩請放手

我們的結婚,我們自己做主;我們的婚禮,我們自己籌辦,年輕人學獨立與自主,請長輩放手,給予自由與信任,尊重並實踐「年輕人自己決定就好」。

調查結果有高達92.6%的民眾同意「長輩請放手」。若長輩持續將年輕人視為沒能力自行打理的「孩子」,以「我都是為了你好」的態度主導婚禮大小事,或將婚禮視為養育子女的成果發表會,只會阻礙年輕人想婚的欲望,甚至烙下「這個婚我不結了!」的不堪後果。問卷調查中,我們收到非常多年輕人的心聲:

在臺灣結婚非常麻煩,我才一直不想讓爸媽知道我有沒有交往對象。

多少人因為長輩很難處理不敢結婚,或造成小倆口的衝突矛盾,我就是有在不爽對方父母。

想到長輩的需求很想逃避,連自己規劃好的小婚禮都想放棄,直接去登記,又怕長輩生氣。

明明是孩子的婚事,卻搞得像抗戰,籌備的每天都不開心,還要擔心父母能不能接受,也要做跟另一半的溝通橋樑,心很累。真的拜託給孩子婚姻自由,他們都不知道現在為難對方家庭,新人婚後的生活會有多尷尬嗎?

長輩涉入太多非常可怕,可怕到涉入婚禮流程的細節原來是長輩成果發表展呀,一度困惑我應該是免費活動公關,而非新娘。

婚前長輩對整個過程(雙方家長見面開始)有很多意見,讓我不知哭過幾次,但長輩堅持傳統即祝福(親戚們在旁邊贊聲),婚後長輩親戚催生極度憂鬱想死

然而,年輕人想拿回自主權,決定自己想要的婚禮與人生,不光長輩要放手,年輕人也要學會溝通表達、更要展現獨立自主,出想法、出錢、出力自己來:

年輕人自己要有本錢辦婚禮才行,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如果想辦盛大婚禮又沒錢只能靠長輩,那就只能遵照長輩的安排囉。

如果想要長輩完全不管,新人自己出錢,就可以完全不用管長輩意見。

新人雙方要有與自己父母溝通協調的能力。



宣言4、我們要平權的婚禮

新人平等成家,一起感謝家長的養育之恩,一起接受祝福,一起丟掉壞習慣,婚禮不但由新人共同協商籌備、也一起分攤費用。


調查顯示,有高達91.1%民眾同意「我們要平權的婚禮」。傳統婚禮「嫁娶」的儀式,隱含對女性的規範與期待,女方「拜別」父母,女方家人「潑水」、爸爸將女兒的手交給男方,皆表示女方與原生家庭切割。女方「丟扇」象徵丟掉壞脾氣、女方進到夫家前「過火爐」象徵去霉運、「踩瓦片」期待女方為夫家生兒子,更是對女性的期待。然而,有性別平等意識的年輕人,已經將儀式轉化得更為平等:

我媽要求結婚女生一定要拜別父母,像我的表姐表妹們,畢竟爸媽把我養那麼大,在親戚面前才有面子。我說男生不用拜別,女生也不用,不然請媽媽選擇,要宴客還是要拜別,如果要拜別,我就不宴客當作幫我跟先生省錢,最後我們宴客。

結婚前,看到爸爸把女兒交給男方感到憤怒,所以結婚時要求大家一起走到中間,然後由新娘自己伸出手和新郎牽手。

免除一切潑水、拜別、踩瓦片、丟扇等等的儀式,當然也沒有誰向誰求婚的過程!

為了實踐平權的婚禮,新人們必須溝通討論理想的婚禮形式,盤點所需的費用一起分擔。更多人務實的說,我們不辦婚禮,省去繁文縟節、省去長輩插手,省下來的錢花在蜜月旅行、買房頭期款,或經營婚後生活更實在:

 

我覺得AA制不錯啊,多付跟少付的肯定心裡都有壓力,可以先說好哪些預算由哪方負責。

要平權就要不拿不欠,經濟獨立是平權最好起手式。

直接公證!辦婚禮只是給雙方添麻煩!

婚宴不辦,把辦婚宴的錢當買房頭期款。

我們夫妻完全沒有宴客、無聘金、無嫁妝,省掉許多麻煩。


宣言5、不結婚,同居也很好

結婚很好,但是,兩個未婚的成年人,不結婚,選擇同居也很好,省去不必要的性別角色期待與家族羈絆,獨立自主做自己、做伴侶。

調查顯示有69.2%民眾同意「不結婚,同居也很好」。行政院110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也有近7成(69.5%)民眾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的說法感到同意。民眾回應,結婚不一定比較好,同居也是成家的形式之一,兩人可以互相扶持,更勝一張結婚證書:

雙方討論清楚即可,成家方式很多元,沒有一定要那張結婚證書。

雙方經濟獨立,做伴就好。

人們選擇同居,更根本的原因是,婚姻、家庭、育兒一整套的性別期待,帶給女性極大壓力。結了婚後,女人被期待成為一位好太太、好媳婦;生孩子之後,女人被期待成為一位好媽媽。南韓女性政策研究院去年也調查,40多歲與50多歲族群,以同居代替結婚的理由是,不想要被形式上的婚姻制度所束縛。女性選擇同居不結婚的積極原因是:「沒有生育壓力」、「沒有過節或是應付家人的壓力」。此次問卷調查中,民眾的回應也是如此:

婚姻過來人經驗,女性結了婚就有「媳婦」枷鎖,長輩都自認非常開明,但媳婦感受卻不是這樣。非常有感的是,以女友身分回去,至少彼此客氣、以禮相待,結婚後就是可使喚的免費勞工。如果可以重選,華人社會觀念沒改,女性同居就好,不需要結婚。(女性30-34歲已婚)

如果不是被逼婚,我還是只想選擇同居。(女性40-44歲已婚)

比起離婚前得扮演好媳婦角色,現在和平權的男友住一起,進可攻退可守,過年不當然出席年夜飯,只需要偶爾去男友家扮演女友的角色,覺得很快樂。(女性40-44歲未婚與穩定交往對象同居)

結不結婚不是最重要,也許身分對某些人很重要,但傳統觀念裡,婚姻對女人的束縛非常大,我想這也是很多女人不想結婚的原因之一如果讓我有機會再選擇,我也不想結婚。(女性45-49歲分居未離婚(對方不離)但各自有穏定交往對象)

少數民眾認為,同居對女人沒保障、女人會吃虧,男性選擇同居等於缺乏責任感、不願意負責任。說到底,親密關係中的個體,無論同居或結婚,無論性別,都該為自己負責任,而非期待可以依賴對方,擁有經濟自主權,更是基本。


宣言6、成家後,兩人都工作

女人沒有不工作的權利,成家後,一起工作賺錢,共同支撐家庭、育兒、生活的經濟所需,家庭關係更平衡、感情更容易維繫。

新婚育宣言調查顯示,有高達91.2%民眾同意「成家後,兩人都工作」。現代社會,工作之於個人的意義包括,薪資帶來經濟自主權、發揮自我能力獲得肯定與成就等。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不但可以共同分擔家計、分散風險,更重要的是,共同為家付出,以及相似的有職生活經驗,更容易平衡、維繫夫妻間的關係:

工作可讓人不與社會脫節,也更能接受不同的意見,對人的成長有幫助。

無論男女都應有經濟獨立的能力,成家後什麼狀況都有可能發生,如果只有一方有工作,倘若主要負責經濟的成員受傷甚至死亡,家就會立刻斷炊。

不勞者不食,所以我覺得最好伴侶雙方都要有工作。不然一方沒有工作其實心裡很容易不平等。

兩人都有工作,一起帶小孩做家事,生活差異才不大,容易維繫夫妻感情。

我告訴自己父母培養我這麼多,不是讓我結婚後當個不自主的傭人,所以我回到職場,即使累也撐著,支持雙方都要有工作,才會比較平等。即使婚姻不能維持,也不會因為失去經濟能力而必須委屈遷就。

但也有民眾不厭其煩說明雙薪父母面臨的困境:

幼兒在成長的過程中,的確會有很多突發狀況需要父母處理(突然生病要接回家、疫情停課在家、寒暑假期間...),若是雙方都有工作,在這部分的確會較為難辦,可能需要老闆對於臨時請假有更多的體諒(但這種老闆不多),或交給其他照顧人力協助(難免會減少父母與自己孩子相處的時間),更不用說如果孩子有一些發展或身體健康上面的問題時了,而此時若其中一方是家管,則更能夠彈性的處理幼兒事宜,但至於是男方還是女方不工作,就要經過討論或是各方的考量了,包含薪資、雙方各自有的非正式支持資源、身心狀況...等。


民眾的上述意見,值得政策制定者仔細傾聽。為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從去年起推動「修法實施彈性育嬰假」,主張效法瑞典制度,將育嬰假請領單位改為以小時計、於小孩滿八歲之前都能使用,以因應上面這位家長提到的「突然生病要接回家、疫情停課在家」等狀況,讓爸爸也能充分運用育嬰假,支持雙薪,因為正如聯合國報告指出的,父母雙薪是能夠為幼兒創造最有利的成長環境、避免落入高風險家庭的舉措。

宣言7、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

男人也有育兒的權利,不分性別,共同分擔家務與育兒,一起與孩子建立親密關係。

七項新婚育宣言調查中,民眾對於「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的同意比例最高,高達96.3%。成家要有共識,彼此溝通協商分工,帶小孩很累人,需要有神隊友並肩作戰;家事每天例行、常態、不見得有趣,但卻是維持生活的必須,一起做家事,讓孩子也參與,更塑造正向的生活經驗與教育:


一起帶小孩很重要,因為兩人都必須知道當爸媽不容易,不是整天在家帶小孩很輕鬆這種話!家事本就應該互相幫忙一起做,如果對方都不做,自己做的那麼累,久了也會懷疑是不是結婚去當對方台傭欸!

兩人一起帶孩子反而不容易對孩子亂發脾氣,因為另一個人脾氣還沒起來可以即時介入,接住孩子跟另一個大人的情緒。兩人都了解孩子,照顧上也不會生疏,誰都能隨時接手。我們兩人都有工作,先生的薪水比我高,但我們有共識,工作不只是為了賺錢,其實工作對我們各自生涯規劃、成就感跟人脈累積同等重要,疫情期間如果孩子停課,我們也各自分一半的時間請假帶小孩。

一起做家事,能增進感情;若有小孩也能賦予他責任,與家人共同去完成,增進感情。

延續前一擇宣言,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部分民眾強調,這些事應該是夫妻間協商溝通,但卻又強調個人「自由選擇」,不一定要「一起」。但現況是,個人自由選擇背後,仍有結構上、價值觀上的限制,而男人往往被期待養家,女人往往被期待承擔多數的育兒家務,成為阻怯進入婚家的理由:

我很喜歡小孩,但其中一個讓我還不確定未來是否要生小孩的原因就是我知道女性很大多數都會成為照顧者,即便雙薪家庭。所以在我沒有找到我確定能夠一起分擔照顧工作的伴侶,我寧願不要生小孩。


邀請社會大眾實踐七大「新婚育宣言」,支持年輕人平等成家育兒

眾多民眾的回饋意見,讓我們看到,傳統觀念已跟不上快速變遷的工作與家庭型態,因此我們提出「新婚育宣言」為此解套。相愛的成年人若要結婚:「男方不要給聘金 ,女方不要帶嫁妝」、「成家不必先買房」;若要舉辦婚宴「長輩請放手」、「我們要平權的婚禮」。然而「不結婚,同居也很好」,更重要的是「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托盟呼籲,扭轉台灣低生育率,需要社會共同翻轉婚育中的傳統性別刻板角色,以及不利個人(尤其是女人)進入婚配和家庭的預設與想像。對此,每一個人必須從自身做起,先成為獨立個體,再談平等成家育兒。讓我們所有人都以具體的作為,促成新世紀人們嚮往的婚育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