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
【會後新聞稿】反對放寬托嬰資格門檻,衛福部切莫短視近利
【新聞稿】譴責衛福部,徹底棄守托嬰人員資格門檻 任何人皆可進入托嬰中心照顧嬰幼兒! 請衛福部切莫短視近利,後悔莫及
譴責衛福部,徹底棄守托嬰人員資格門檻
任何人皆可進入托嬰中心照顧嬰幼兒!
請衛福部切莫短視近利,後悔莫及
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就業資格不宜放寬的五大理由
「在現場要注意的事項已經夠多,還要注意一個完全沒辦法獨立作業的夥伴,誰會想跟這樣的人上班?」
「現場已經夠累了, 如果毫無背景、 零經驗、 零專業知識的人進到托嬰,無疑是加重現場托育人員的負擔。」
「沒有專業可言,出了事情影響全體托育人員的聲譽,最後只會逼著讓真正的專業人員出走。」
「請不要搞死我們科班出生的托育人員,心很累,已經越來越不想留在這個職場了。」
人力短缺的真正解方:「節流」比「開源」更關鍵,珍惜人才比胡亂找人更重要
國際經驗顯示:加薪,真的有用!
- 美國研究發現,托育人員薪資每提高1%,人力供給便增加2%,人員流動率則降低0.5% (Cunha&Lee,2023)。
- 加拿大研究推估,幼托教育薪資提高25%,預估可增加超過六萬名托育工作者(Shariati,2024)。
- 日本研究顯示,東京自2013至2018年間,托育人員薪資提高約7%,人員離職率即下降了5%。研究更點出,調薪不僅有效留住托育人員,更進一步吸引有經驗的工作者加入(Asai與Jibiki,2021)。
2025年8月4日
【會後新聞稿】托盟反對立委提案延長女性強制產假,憂惡化職場歧視
近期多位在野黨立委提案勞基法第五十條修正案,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指出,
王兆慶補充,托盟近期發布500人網路問卷發現,66.5%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指出,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著任李盈學指出,強制產假希望讓女性休息,
教保產業工會監事陳亮吟分享,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代表楊廖敏芳認為,
【新聞稿】強制女性延長產假?托盟反對!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025.08.04父親節前夕
近日,立法院多位在野黨委員正推動一項令人憂心的《勞基法》修法草案,打算將女性的強制產假從現行8週延長至12週——這不僅是對女性勞工工作選擇權的剝奪,更可能惡化她們在職場上的處境。
勞動基準法第50條第一項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將被修改為: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十二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換句話說,在野黨打算修法,將女性因生育而強制停工的產假,從兩個月修改為三個月甚至更久。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認為,這種修法方式粗糙惡劣,錯誤理解國際上的產假政策趨勢,也徹底違反促進男性育兒的「雙就業、雙照顧」理念。強制女性禁止工作、孤立育兒長達三個月以上,也會促使女性與職場脫離,無助於改進我國缺工、育兒女性卻離職率偏高的現況。而且,慷雇主之慨的制度,勢必將惡化台灣雇主對青年女性勞工的隱形歧視。
對此,我們嚴正表達反對。
立法委員錯誤理解國際的產假政策趨勢
主張延長產假的人通常會說:「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公約規定,產假期間應至少為14週(3.5個月)耶!」確實如此。而且世界各國產假的長度,不只是有應然的公約,多數國家的實然分布也高於台灣。舉例,日本產假14周、西班牙產假16周、丹麥產假22周。如果以OECD已開發國家來說,各國的產假平均已高達18.4周(約4至5個月)。也就是說,各國產假的實然發展,甚至已經高於國際勞工組織期待的最低值。
但如果細究這些國家的產假規定會發現,他們與台灣最大的差別是——這些國家給女性很長的產假權利,但卻並沒有因此「強制」規定,女性有「應停止工作」的義務!國際上產假雖長,但不強制休完,而台灣卻是「你不得不休,不能不休」。
以西班牙為例,西班牙高達16周(四個月)的產假中,其實只有6周(一個半月)是「強制性且連續的」。另外剩下的10周(兩個半月)產假,女性可以在孩子滿一歲之前更自由地使用:無論是連續請、不連續請,甚者是改為兼職使用都可以。即每天只上班4小時,另外4小時可以請產假。
這代表了甚麼?第一、這代表女性產後的身心狀況雖然需要休養,但並沒有絕對要強制休養「整整三個月」(12周)以上的必要性。西班牙的「強制」休養期只有6周,明顯比現行台灣規定的8周還低。關鍵是,國際勞工組織的公約或OECD國家的產假「權利」,不能直接套用在台灣《勞動基準法》的修法上。因為台灣的勞基法寫明了,產假是一種「應停止工作」的假期,是女性的「義務」,是女性不能選擇的。但是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和其他國家,並沒有把產假完全等同於義務,因為這形同是「工作禁令」。
第二、再以西班牙為例,他們所謂16周的「產假」(maternity leave),用台灣人熟悉的概念來說,其實根本是6周(一個半月)的「產假」加上10周(兩個半月)的「彈性育嬰假」才對!而「彈性育嬰假」才是現在的台灣欠缺的育兒友善制度。
將女性綁在家中,徹底違反促進男性育兒的理念
台灣目前迫切必須建立「雙就業、雙照顧」的家庭體制,跟上先進國家的腳步。這也是國際研究文獻中回升生育率的重要條件。也就是應該保障女性就業、不因照顧而離職;同時促進男性照顧責任、適度回歸家庭負責育兒。
再次以西班牙的產假制度為例,就可知他們是如何落實性別平等政策。
2007年以前(十八年前),西班牙的制度就和目前的台灣一樣,女性享有較長的「產假」,而男性只有較短的「陪產假」,僅13天。但西班牙政府一路制定「男女平等法」、「擴大陪產假時間法」、「產假及陪產假平等法」,終於從2021年起,西班牙的育兒雙親(包括異性戀男女夫妻及同志伴侶家庭),兩個人都享有同等時間長度的「產假」及「陪產假」。簡單講,男女都有16周的假可以請!但是如前所述,父母雙親都是前6周強制、後10周自由彈性安排。
今年(2025)年起,西班牙政府甚至將制度「正名」,不再使用「產假」和「陪產假」這兩個名詞,而是統稱「新生兒照顧假制度」(prestación por nacimiento y cuidado del menor),以鼓勵父母雙方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並且消除大眾對母職或父職分工的傳統刻板印象。
與此同時,台灣在野黨立委卻只想片面增加女性強制產假週數?這不是退步立法,請問甚麼才叫做退步立法?
遑論台灣的青年女性勞工,還要面對台灣中小企業無處不在的隱形歧視。立法委員片面增加產假週數,以後是不是會有更多中小企業雇主在面試的時候,刺探女性應徵者:你有懷孕的計劃嗎?
托盟用網路問卷蒐集504位網友意見,當問到「您認為產假延長到三個月,對一般女性會不會造成更嚴重的懷孕歧視?」結果,有50.6%的網友回答「可能會」、有15.9%的網友回答「一定會」。加總起來,可見66.5%的網友對台灣現行職場環境是沒有信心的。我們呼籲:立法委員不應貿然強行修法,延長強制性產假,這反而可能傷害職場女性的利益!
圖一、您認為產假延長到三個月,對一般女性會不會造成更嚴重的懷孕歧視?
應參採西班牙制度,促進「雙照顧」
片面修改勞基法,強制女性延長產假,絕對是錯誤立法。我們認為,政府應參採西班牙制度,優先給男性產假,徹底消除青年勞動力市場性別差異,才是正途。
我們的網路問卷也問到:「如果為了推動性別平等,新增一個月的強制有薪產假,不是給女性,而是給男性(伴侶),並且要在新生兒三個月以內休完,讓男性承擔一定的照顧責任。您贊成嗎?」結果57.9%的網友填答「非常贊成」,33.3%填答「贊成」,總計九成以上網友壓倒性贊成性別平等式產假。如果要修改制度,產假應優先給男性!
圖二、如果為了推動性別平等,新增一個月的強制有薪產假,不是給女性,而是給男性(伴侶),並且要在新生兒三個月以內休完,讓男性承擔一定的照顧責任。您贊成嗎?
最後,有少數在野黨立委於立法說明中表示:「延長強制產假可提升高生育率」,這更是荒唐無稽。網友留言就直接反駁:「產假延長不一定能刺激生育率,反觀現在層出不窮『無論是父母或保母的虐童』才是要正視解決的。」
我們要呼籲:強制女性產假延長是錯誤的方向,請立委停止以「假友善」之名,行剝奪女性選擇權之實。這樣的修法不僅無助生育率,更是性別正義的倒退。
結語:如果要修法……
若立法院有意改革產假制度,我們建議應朝以下方向修法:
一、更多的強制產假,應該優先給配偶,而不是給女性。
除現行女性8週應停止工作的產假外,應新增配偶4週的強制有薪產假,並須於新生兒出生後三個月內休畢,以鼓勵雙親共同承擔照顧責任。
二、產假應清楚區分「強制休假」與「彈性休假」兩階段。
若有意延長產假總週數,則應比照西班牙與OECD國家,區分「強制型產假」(前段休養期)與「彈性型產假」(後段照顧新生兒期),讓雙親可視需求彈性請休。例如:女性勞工與配偶兩人,在先後休完強制產假總共三個月之後,各自可再申請4週非強制、有薪、可彈性安排的產假,兼顧育兒需求與性別平等。
三、新增產假之薪資應由政府部分負擔。
無論是新增配偶強制產假,或雙親新增非強制的彈性型產假,薪資都不應全由雇主支付,而應由政府協助部分負擔。
附錄一
附錄二:網路問卷網友留言
2025年5月19日
【會後新聞稿】250519 保母違規卻難退場?民間版兒托法補破網,立委、民團齊聲呼籲修法
「托育要安心,兒童要安全,兒托法升級!升級!升級!」為回應當前0-2歲托育服務保障不足的問題,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19日公布「民間立法版本」的《兒童托育服務法》,針對居家托育、人員勞動保障與托育安全機制等六大重點提出具體改革方向。此版本目前已由立委林淑芬等共25位立委連署提案至立法院。
彭婉如基金會組長陳竹儀說明,相較行政院版兒托法,托盟版有六大亮點。第一是將性別平等、兼顧育兒與工作寫入立法目的,提升法律價值目標。
第二則是增加居家托育違規記點制,記點達一定者將廢證退場,此外違反未專心托育、衛生安全規定改為直接開罰再同步限期改善,解決過去保母違規卻只能不斷限改而無法退場的問題。
第三,保障基層托育人員勞權,鼓勵機構托育人員參與工會,也明定當托育人員遇上疑似違法事件時,審議事件的審議會成員應有托育人員代表,最後的調查結果也要公開。
第四,針對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托育資源缺乏問題,明定主管機關要補助辦理部落互助式托育,辦理者得租用公有不動產,也享有租金優惠。
第五,明定居托中心角色,解決各縣市對居托中心業務認知與管理鬆嚴不一致的問題,拉齊品質。更將中心納入違法事件的通報義務人,強化訪視預防功能,避免縣市政府吃案。
第六,托育費用從地方各自決定,改由中央審議制定,解決居家托育費用過度壓低,保母收入跟不上物價的問題,以鼓勵人才投入居家托育。
立委林淑芬強調,此版本法案是多個民團、社會共同的期待,有別於行政院版本。私領域的托育照顧,必須要有公共化的監督機制保障兒童安全,應強化居托中心功能,不要讓家長找不到、用不起、信不過。另外,好的托育品質必須基於好的勞動條件,所以也應提升托育人員勞動條件。
立委范雲指出,托盟版本有兩大重點,記點制和中央調整托育費用,前者讓制度可以解決違規累犯保母的問題,後者解決地方政府擔心民怨而不敢調薪的問題。范雲也表示,未來會讓違法事件中托育人員的救濟程序明定於母法。
立委張雅琳呼籲,社會不要因為不好的保母而忽略有很多很好的保母。他說明,八大津貼都有跟著物價指數調整,托育費用也應如此,讓保母收入能跟上物價。另外,未來也值得思考重大違法事件的托育人員是否除了暫停新收托之外,也該完全暫停收托既有托兒。
立委黃捷表示也有提案自己版本的兒托法至立法院,同樣有違規記點制,此外也將強調預防違規托嬰中心業者借他人名義再度開設托嬰中心的問題。
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楊書瑋指出,據衛福部調查,家庭養育0到6歲兒童每月平均支出高達5.4萬元,雙薪為多數家庭必然選擇,家長高度重視托育品質,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勢在必行。楊書瑋認為,應建立全國一致的居家托育人員收入調整機制,改善長期低薪問題,也應推動產業民主概念,讓托育人員參與決策與加入工會,促進專業發展。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強調,要做好品質標準一致的公共托育服務,才能真正避免女性蠟燭兩頭燒,面對職涯跟生育,能夠擁有真正的選擇。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陳亮吟分享,有托嬰中心老師離職後卻被前單位掛名持續違規招收兒童,甚至這樣的中心仍是準公共化單位,應加強管理。此外,兒托法應強調「預防」,而不是著重在監視錄影上傳雲端,這於事無補,還會造成托育人員壓力。
同時是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代表與雲林縣家長協會理事長的楊廖敏芳分享,自己身為保母感受到環境高要求、薪資不對等已讓許多保母的熱情被消磨,兒托法要保障托育人員權益,不要讓劣幣逐良幣,更不要忽視多數托育人員的付出,卻把虐童案的批評放在所有保母身上,這樣不公平。
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的美園部落老師馬秀辛指出,偏鄉原住民區域的托育資源相當匱乏,必須要真正做好「普及化」。部落地區2-6歲的部落互助教保中心至今只有十五家,0-2歲的部分更等於零,缺乏相關資源與機構存在,國家要協助辦理,尋找空間,提升辦理誘因。
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執行秘書金天立認為,托盟版本明定政府要有「定期的托育資源需求調查」相當重要,而且不只總量,更要明確的區分不同地區的需求。國家的角色要出來,不要把部落互助托育當成私立業者,要自己找空間、找老師。另外也值得推動0-6歲混齡的照顧空間,打破既有限制。
2025年5月18日
托盟版《兒童托育服務法》說明簡報
法案全文與說明簡報下載
2025年5月7日
【會後新聞稿】250507 呼籲賴總統落實彈性育嬰假政見,至少「以日為單位」
「兼顧職場與育兒,給我彈性育嬰假!」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7日召開記者會,在母親節前夕、520總統就任將滿一年的時刻,呼籲行政院與勞動部應落實賴清德總統在2023年選舉時提出的「彈性育嬰假」政見,並至少「以日為單位」。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指出,2024年六都托嬰中心因腸病毒停課情形嚴重,高雄市公立托嬰中心平均停課25天、台北市19.9天、桃園市17天。他強調,即使台北市、高雄市2025年起,放寬腸病毒停課規定可能讓未來停課數降低,但依據最新公告的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日後兒童健康不佳時,托嬰中心有權要求家長,配合接回照顧,政府更應有配套措施。
王兆慶表示,托盟自三年前即倡議「可按小時請領」的親職假,雖然理想訴求是「一百分彈性」,退讓至「每日固定可提早1至2小時下班」是「九十分彈性」,現在願意退讓接受勞動部長口中的「以日為單位」的八十分彈性。請假方式。他嚴正呼籲:「母親節將至,520總統就任也將滿一年,希望行政院與勞動部不要讓總統的政見跳票。」
育兒家長代表張麗環分享自身協助照顧二位孫子女的經驗,表示二寶抽中新北市公托本以為幸運,沒想到入托後腸病毒不斷爆發,才發現是惡夢的開始。「九月幾乎整月都在停課,家人們的特休都奉獻給照顧孩子。」最終選擇放棄公托,媽媽請育嬰假育兒。她表示現行「以月為單位」請假方式難以應對突發停課,強烈支持彈性育嬰假以日為單位的政策。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郭明旭指出,腸病毒停課已是幼托機構「日常」,2024年1至5月全台國小、幼兒園總計逾2000個班級停課。他表示:「家長沒辦法再請假,只好讓孩子發燒還仍送托,把手機關機不接園所電話,導致園所群聚風險更高。」他呼籲政府落實「0到6歲國家一起養」,不該只有補貼費用,更應提供配套育兒措施。
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楊書瑋指出,25-34歲年輕勞工平均特休僅8.2天,根本無法應對腸病毒等突發照顧需求。他也提及「育嬰責任仍多由女性承擔,政府若真要促進性別平等,就該讓照顧責任制度化、彈性化,落實雙就業、雙照顧。」他強調友善職場不該只強調「重返職場」,更要讓勞工能「留在職場」。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育兒責任不該由勞工自行犧牲特休休息權利來承擔,應設立獨立的親職假制度。她指出,2011年以來婦女新知基金會就已推動的家庭照顧假制度幾無進展,五年國民黨完全執政,八年民進黨完全執政,家庭照顧假完全沒有動靜,目前的彈性育嬰假訴求,其實已是團體多次妥協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