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政策建言暨縣市長候選人簽署行動
2018.11.12
晚近幾年,公共托育中央政策與法規紛紛出爐,但托盟認為,未來公共托育的施政關鍵在於地方政府落實的決心——各縣市應致力於打造良善的育兒環境,保障每一個雙薪家庭在孩子一路成長的過程中,隨時都能找到近便、優質、平價、非營利的公共托育服務,不再搶抽籤!其理由及必要性分析如後。
女性不能兼顧就業與育兒,造成台灣「雙低」
台灣女性勞參率、生育率都很低,形成嚴重「雙低」現象。放眼國際,台灣的女性勞參率(見下圖紅色曲線)尤其異常,婚育年齡之後一路下滑、一去不回,反映就業與育兒必須二選一、難以並容的不友善文化;成熟女性勞動力大量流失,更預示國力的嚴重削弱。女性生涯左右為難的困境,無疑也是造成眾多台灣家庭無法生養第二胎的要因。以上兩張圖並比,顯示丹麥公共托育涵蓋率,在幼兒不同年齡階段都非常高,0-2歲嬰幼兒近乎五成,並急速上升,到2歲(2足歲至3歲)以上,即已達九成(每十名幼兒中,有九名能夠享有托育服務),創造了支持雙薪、友善幼兒的社會,生育率得以維持人口替代率水準,素無人口結構失衡的苦惱;這是女性就業率、生育率雙高的先進國家的基本模型。反觀德國,由於2歲(2足歲至3歲)以下公共托育提供量不足,女性必須在工作和育兒之間二擇一,故生育率落在1.5邊緣。至於日本,公共托育服務量不足,生育率更低;最特別的是韓國,號稱私立托育免費、國家完全補助,但顯然此舉無法破除國家政策偏重私立托育的負面影響(人員實質低薪、品質低落、巧立名目的補教盛行、親職負擔沉重等等),以致生育率與台灣並列全世界最低,台灣決策者有必要引為殷鑑。由此可知,普及公共托育才是使女性可以「兼顧就業與育兒」的最實際建設。
台灣公共托育服務向來嚴重不足,若要急起直追,扭轉我國女性「就業與育兒只能二選一」的困境,各縣市政府就必須拿出佈建公共托育服務的決心,正視轄內所有育兒家庭的需求,讓育兒家長放心,家裡的小孩無論0-2歲、2-6歲、6-12歲,只要有需要,都能得到公共托育的支持。
否則,大量家庭往往一再陷入公共托育「柔腸寸斷」的窘境——許多家庭需要維持就業,不敢多生育,否則孩子0-2歲時非辭職不可,因為抽中公托機會渺茫;就算抽中0-2歲公托,2-3歲因為找不到下個階段的托育,又要考慮辭職;好不容易上了小學,下午課後又是一段中空;而如果媽媽想保住工作,辭職的人就換成阿嬤!這些真實的困境,具體說明了何以台灣女性各年齡層勞參曲線呈現「一瀉千里」的圖形。
現今台灣的公共托育服務量能
究竟台灣公共托育服務不足的情況有多嚴峻?根據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收集的資訊,我國0-2歲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公共托嬰中心核定收托幼兒,共6415名,居家保母收托0-2歲幼兒可獲補助者20,815人,相比於幼兒總人數,整體涵蓋率約為7%。我國2-6歲非營利幼兒園、公立幼兒園實際就讀幼兒共160,481名,相比於幼兒總人數,涵蓋率約為19%。6-12參加國小課後照顧班兒童共163,814名,涵蓋率約為14%。詳如下表。公共托育服務如何拓增?托盟認為,以保母而言,2014年上路的所謂「保母登記制」未有完善的進、退場機制,因此托盟呼籲,各地方政府應遵循107年7月16日新修正的「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妥為管理,切實執行收費基準、退場機制等措施,提升保母托育整體品質,使其具備公共托育之內涵。而其餘各項公共化機構式托育服務,中央政府已訂定法源依據(詳見下表),也編列經費供地方政府申請。根據地方制度法,學前教育、福利服務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權責,因此,增設公共托育服務,端賴地方政府的意志與實踐。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教育部、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內政部戶政司、各縣市社會局處 |
以「公共化」方法擴增托育,滿足需求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認為,實踐幼有所托、家長安心就業的正途,必須以公共化的方式提供全面的、無縫的、連續性的托育服務,服務包括:一、0-2歲嬰幼兒:(準)公共保母、公共托育家園、公共托嬰中心
二、2-6歲幼兒:非營利幼兒園、公立幼兒園
三、6-12歲兒童: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班
這些「公共化」的方法,可以保障托育服務維持四個基本特徵:近便、優質、平價、非營利。而這絕不是「市場化」的政策方法(例如輕易發放津貼或補助私立托育)能達到的,詳如下表。
托盟認為,縣市政府若只發發津貼或補助私立托育,並不會創造近便、優質、平價、非營利等公共托育特有的屬性。這就必然無法破除私立托育獨大的現況,只會導致育兒家庭不信賴、不願意、或付不起托育服務,使媽媽或阿嬤繼續深陷「就業育兒二選一」的泥淖中。
更進一步言,對各縣市來說,青壯年女性無法在勞動市場貢獻能力,不利維持足夠的勞動力人口,也不利於地方經濟發展。對各地家庭來說,因缺乏雙薪家庭的穩定收入,也難以維持育兒家庭的生活所需、難以多生一胎。
綜上分析可知,良善的公共托育是當今台灣兒童、家長與整體社會共同的迫切需要。有鑑於此,本聯盟於這次縣市長選舉之前,邀請各縣市長候選人連署以下三項承諾:
一、 讓台灣成為支持父母兼顧就業與育兒的良善社會,促進雙薪,穩定家庭收入,為兒童創造有利的成長條件。
二、 正視民眾需求,佈建0-2歲([準]公共保母、公共托育家園、公共托嬰中心、)、2-6歲(非營利幼兒園、公立幼兒園)、6-12歲(國民小學課後照顧班)完整公共托育體系,讓育兒家庭享有不中斷的托育服務,支持兩代女性(媽媽、阿嬤)不中斷的就業。
三、 以「公共化」的方法,推動托育服務供給,導正台灣托育過度市場化的弊端。
截至目前為止,全台灣超過半數縣市,共計16位候選人簽署承諾書: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感謝這些候選人,並呼籲選民們一起督促下一任縣市長佈建0-12歲不中斷的公共托育。
附件-未簽署候選人聲明
一、蘇貞昌競選辦公室(新北市)回函
此次選舉,本團隊未簽署任何承諾書,取而代之的是在研究現況與問題後,公開提出可行的具體政策與作法,供選民們參考與檢視。貴聯盟的承諾書宗旨,係主張以「擴大公共托育」來解決現行的困境。如此方向,其實與本團隊「增加公共托育」的政策理念一致,且考量擴大公共化的速度難以立即滿足家長需求,在此過渡期間,規劃將以「家外托育補助」、「擴大育兒津貼」等方式來替家長分擔壓力。除此,為讓家長在寒暑假或突發狀況時,有安心的場所能夠送托,亦會積極補足相關人力,增設臨時托育中心,以及公立幼兒園的寒暑假托育時間。並且,搭配其他配套措施,如:全面體檢公私立托育機構、確保公共空間設置友善兒童設施、鼓勵企業實施彈性工時等措施來補強。綜上所述,本團隊的托育政策,係以「公共化」作為核心發展,與 貴聯盟的建議方向實無二致。至於 貴聯盟提議的其他面向,未來當選後,也會作為重要的政策參考,積極來努力改善現狀。
二、黃偉哲競選辦公室(台南市)聲明稿
致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偉哲願意成為落實公共托育的夥伴,不論是建構友善親職條件、支持女性不中斷就業、導正我國托育過度市場化的弊端等,偉哲都贊成,也將落實於未來市政。
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偉哲將優先建構0-6歲相對完整的公共托育服務,包含一區一公共托育家園或親子資源中心的建置等;至於6-12歲公共托育,同樣是相當重要的議題,並且已有法源依據,將來會鼓勵各校依需求興辦。
但至於是否由市府積極推動,特別在托育及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實有賴未來中央與地方、市府與議會的共同研討,才能做成最終政策決定,目前仍將以0-6歲托育為優先,因而未能斷然連署,懇請理解、體諒。
黃偉哲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