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
[聲明] 141114 幼兒、家長、保母都要救 不要放任少數保母只顧自己!
幼兒、家長、保母都要救
不要放任少數保母只顧自己!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
中國時報日前報導,「保母自救會」至立法院陳情,揚言反對12月1日即將上路的「保母登記制」,並主張提高保母的工作權、資格限制、收費基準,但是降低環境安全的標準。
保母以孩子的成長為優先,是需要愛心和信賴感的工作。「保母登記制」的出現,就是為了讓保母成為政府認可的托育專業,不要再讓糾紛案件破壞社會大眾對保母的整體信任。正因如此,《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26條,以及《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才會以「登記+管理」為原則,要求從事保母工作有義務要向政府登記,同時接受資格、收費、環境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我們可以理解「保母自救會」不希望政府管太多的心情,但是,我們也要呼籲——為兼顧幼兒的成長及安全、家長的公共托育需求、保母在社會上的整體信賴度,「自救會」不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提出傷害社會、也傷害保母集體形象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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