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美語熱已經發高燒四十度!
籲請家長保護小孩,政府慎勿火上加油!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針對「雙語國家」政策幼兒園法規鬆綁的建言
上述「發高燒四十度」的陳年疫情、違法行徑、不合格師資,現在的政府如何因應?
行政院國發會於賴清德前院長的指示下,於2018年12月擬定「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策略之一為「鬆綁教育相關法規」。教育部為配合雙語國家政策,於今年10月16日發布預告修正「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3條,擬刪除現行條文第7款──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之規定。此舉引發社會熱議,網路上數篇投書刊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更高達1,912則回應,正反兩方意見分歧。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必須嚴正地指出,教育部此舉根本是偷渡英語教育進幼兒園,違反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也違反教育部自身學前英語教育政策主張。英語教育本身沒問題,有問題的是,台灣整體的幼兒教育體系準備好了嗎?幼兒園落實教學正常化了嗎?托盟認為,當幼兒園未能確實落實教學正常化、社會大眾對幼兒階段學習英語的期待錯置、英語教育師資質量未備齊、幼小課綱尚未銜接時,貿然刪除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的限制,只會引發三項不可逆的後果:
1. 對孩子:未遵循統整、不分科的正常化教學,提早學英文,恐讓孩子留下陰影。
2. 對家長:育兒軍備賽向下延伸至幼兒園,徒增家長經濟負擔,讓低生育率雪上加霜。
3. 對整體幼教資源分配:英語師資質量堪慮,學齡前後未銜接,且加劇幼兒教育資源分配不均。
當我們強調孩子應有平等受教育的機會,卻又鬆綁英語教育法規,任由參差不齊的英語教育散落在不同園所、不同社經地位家庭、不同幼兒身上,只會徒增家長教養壓力、幼兒學習壓力,並擴大幼兒教育資源分配不均。
托盟呼籲,政府應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及「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規劃幼兒園教保內容。就英語學習而言,政府應該努力做的,是致力於讓學習情境更加友善學生,讓學習資源更加公平分配於全國各地。台灣朝向雙語國家,提升國民英語力,絕對不能從幼兒園階段犧牲起。
幼兒園教學正常化了沒?
「統整不分科」才是「正港」的幼兒教育,英語教學也不例外
台灣的幼教現場並未確實落實「教學正常化」,全美語幼兒園林立、標榜雙語教學的學校快速擴張、幼兒園作息表明目張膽安排「英文書寫」、「美語課(外師)」,教育部卻無視這些違反幼兒身心發展的教學。教育部貿然刪除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的限制,任由園所化暗為明、明目張膽以分科、精熟為目的的讀寫教學, 不僅會讓孩子學英語學得不愉快、學得有壓力,更不樂見的是,讓孩子對學習不同語言產生排斥或陰影,甚至阻斷未來的學習興趣與動機。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後簡稱教保準則)第13條即明定,幼兒園課程「應以統整方式實施,不得採分科方式進行」。「教學正常化」不是填鴨式教育、不是上對下的老師說孩子聽、不是以精熟為目的的讀寫算、更不是一堂獨立的科目課程。課程在幼兒學習過程中不是「外在灌輸」的內容,而是促使幼兒成長的訊息來源。
教育部應讓社會大眾清楚理解,學齡前幼兒教育不等同於國小教育,隨著孩子的發展進程,課程安排邏輯不同,國小課表簡單明瞭,國語、數學、社會、自然、健康;幼兒園作息表則是,學習區探索、角落活動、團體討論、大肌肉運動。教學素材也不同,國小有課本、習作、評量;幼兒園的教材不是簿本,而是從孩子的生活中取材、用多元且結構性低的素材,如:教室外的落葉、建構式積木。
在幼兒時期讓孩子接觸不同的語言當然好,但一定要在統整不分科的前提下進行,且遵循教保準則「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不得進行以精熟為目的之讀、寫、算教學」,才是符合幼兒身心發展的教學方式。
學英文是為了不要輸在起跑點?
幼兒階段要學的東西很多,不該讓英語獨佔
一窩蜂英語熱,加上育兒軍備競賽的教養氛圍,完全錯置幼兒階段的學習目標。家長挑選幼兒園優先關心的不是師生比、是否遵循正常化教學,而是「要雙語?還是全美語?」「小班該如何加強英語能力」、「讀完幼稚園,孩子的英文程度需要到哪裡?」教育部貿然刪除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的限制,只會讓過度私化的幼教市場繼續順理成章地順應家長需求,加強推廣各種美語教學課程、教材、師資,吸引家長砸大錢購買,增加養育經濟負擔,卻又忽略孩子真正的需要。
根據「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幼兒教育的基本在於,依照孩子發展階段培養「身體動作與健康」、「認知」、「語文」、「社會」、「情緒」和「美感」六大領域,目的為培養孩子的表達溝通、關懷合作、想像創造、自主管理等素養。孩子在幼兒階段要學的東西,比英語多更多,重點是,用孩子熟悉的語言與社會文化情境,才是適切的教保安排。
教育部早已說明學前英語教育政策的主張,「語言學習應先母語、再國語、後外語」,幼兒接觸外語應以「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而非「培養流利的外語能力」為目的。也就是說,目標不在增進幼兒的英語語言能力,更不是要求發音標準、英語字彙提昇、聽說自然流暢,而是讓幼兒快樂學習、對語言感興趣、進而對不同文化產生興趣。
幼兒園階段過於重視英語教育的不良後果,已逐漸浮現,因此才會常常聽到國小老師說,孩子的數學考不好,因為他們從小上全美語或雙語,讀不懂考題的中文說明。過早側重學習「美語」,造成小孩「沒語」,以致於無法為未來的學習奠立穩固、寬闊的基礎。
把幼教專業還給教保人員,把正規英語教育交給國小三年級
只要在幼兒園任教就必須是具有幼教專業的教保人員,且不得聘僱外籍教師。但幼兒園師資亂象層出不窮,根據教育部全國幼兒園裁罰紀錄,最常違規的項目之一即是「進用未具教保資格服務人員」,原因之一是幼兒園無不以標榜有外語老師吸引家長。
教保人員是幼兒教育的重要角色,致力於與幼兒建立良好互信關係,讓孩子感到安全感與歸屬感,提供與幼兒生活相符的學習經驗,引導幼兒整合與連結新舊經驗。但,只會講英文的非幼教專業人員,對幼兒發展一無所知,若是外籍老師,其習得的文化與孩子生活不符;幼兒需要跟人、跟外在環境建立安定、信賴的關係,分科教學的阻隔,以及無法溝通的外師,又如何能夠讓老師與孩子建立穩定的互信關係?把孩子交給不具幼教專業者,錯置了幼兒教育的本質,是會對小孩造成莫大的傷害的。
教育部於前年公布,「未來四年培育高中以下英語師資2,000人,未來八年達3,000人,未來十二年達5,000人」。這個數量,大約把台灣可用的英語師資盡數收進正式教育體系,幼兒園,不管公立、私立,不僅不可能分到優良師資,原有較佳的師資反而可能被吸走,迷信幼兒學美語的家長們,千萬不能不注意這項大數據啊!
另外,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波士頓大學、哈佛大學的三位學者分析67萬位美國成年人(包括英語為母語者及非母語者)學習語言的經驗和成果,結果發表於2018年8月號「認知」(Cognition)期刊。[1]解答了「什麼是學習第二語言的關鍵期」,其要點為:「10-12歲之前開始學習第二語言者,都能達到最高的程度。只要在這之前開始學習,無論早一些或晚一些,而且無論沈浸式學習者(immersion learners),或非沈浸式學習者(non-immersion learners),其學習軌跡都無高下之差。」這重要的研究發現,明確告訴家長和教育決策者:只要讓小孩於10-12歲之前開始學英語即可,而且無論沈浸式學習(沈浸於第二語言之生活情境的學習),或是傳統式課堂學習,效果都無軒輊。這也足以說明,目前我國政策規定從國小三年級開始學習英語,這應是適切的。教育部早在十二年國教總綱清楚訂定,國小三年級開始上英語課,如今卻又要在幼兒園開放英語課程,幼兒園過渡到國小三年級的缺口,難道要仰賴個別家庭資源填補?再度加劇落差嗎?紊亂無序的政策設計,只會讓家長更加手足無措。
綜上述,政府不應誤用「雙語國家」政策,把家長「發高燒到四十度」(張湘君教授形容)的強迫幼兒學習美語的歇斯底里行徑、幼兒園(結合補習班)的違法行為、不合格的師資,以及這些亂象對於幼兒的傷害,就地合法化。這種「turning an evil into a necessity」的做法,並不會使evil 消失,而會使它更猖獗,對幼兒和社會的傷害更甚於現況。這種作為,與「投資幼兒」的「正策」反向而行,妨礙幼兒健全的身心發展,而「幼兒是社會明天的希望」,我們的社會也將無美好的明天。
教育部作為奠基每位國民基本素養的主管機關,應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的基本目標,促進幼兒身心健全發展,讓孩子快樂學習、健康長大;讓家長跟著學者專家訂下的政策指導方針,按部就班陪伴孩子成長。
[1] Hartshorne, J., Tenenbaum, J., B.,
& Pinker, S. (2018). A
critical period for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Evidence
from 2/3 million English speakers. Cognition ,
177, 26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