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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發言摘錄】托盟民調:精準公共化+整合0-6歲托育,最能贏得民眾好感度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




公共托育不能放棄,0-6歲應該整合!今天的兩項訴求,公共托育不能放棄其實是因為,現在我們有觀察到了兩個政治風向,就是對公共托育好像開始有一點退縮。


那第一個政治風向是,有些政治人物在公共托育匱乏的狀況下,民眾排隊候補名單很長、民怨很高,那就開始想出一些怪招。比方說,乾脆任何想要開私立托育的人,政府都補助你300萬的開辦費,你就多開私立托育,那幫我化解公共托育不足的壓力。但是這個怪招就是我們就覺得我們出來再砲轟其實就很老套,我們想說換個方法好了,就是做做問卷看看民眾是不是真的很關心就是公共托育比較是大家在乎的,而不是說就是補助私立。


我們的問卷設計是這個樣子的。就是先問民眾,如果有個政治人物他的政見是「校校有公托」,就是每個國小都有一個公共托嬰中心的話,那你會支持他嗎?結果看出來,校校有公托的支持度會有59%這麼高。那我們又另外一題問民眾,那如果政治人物不是蓋公托,是「補助私托成立」,比方說每個私托業者開一間私托我就補助他300萬,那這個政策你會支持他嗎?當然也有人支持,但是不支持的人很明顯有3成。


這個題目我們沒說是誰的政策,但這兩個政策其實是分別是蔣萬安及張善政提出的政見。透過民調,我們想呼籲,推動公共托育,政治支持度還是很高的,如果你只想抄捷徑,認為蓋公托麻煩,所以去補助民間私托,民間其實有明顯不支持的傾向。所以這是第一個不能放棄公共托育的理由。


那第二個公共托育不能放棄的理由是,我們也聽到有政治風向說,「台灣少子女化這麼嚴重都沒有小孩了,公共托育以後都會變蚊子館,就不要再蓋公托了吧。」真的有這種聲音。


那所以我們也用這次的民調想問問看民眾的意見。那我們有設計選項就是,民眾會不會覺得少子女化不用蓋公托,那你覺得是不是可以維持現狀就好?比方說公托3到6歲的公共幼兒園有多少名額就多少名額,0到2歲的公共托嬰有多少名額就多少名額,維持現狀,就不要再動了,結果只有5%的人選這個選項。那我們也有問民眾說,那是不是乾脆減少公共托育,轉作其他社區用途好了?不好意思,只有3%的人選。都非常少。即使題目已經指出有「少子女化」的問題,仍然很少人認為要減少公共托育。反而,有53.5%認為要擴充候補地區的名額,35.6%認為可以把3-6歲招不滿的名額,轉化到0-2歲的名額,所以兩個加起來,接近九成民眾認為要增加或調整公共托育,而不是放棄公共托育。


那這次問卷也問了一個比較新的課題,可能是台灣民眾比較不熟悉的課題,就是我們台灣大家很習慣是0到2歲是一個托育階段,3到6歲又是另外一個托育階段。那政府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因為0到2歲歸衛福部管,3到6歲歸教育部管。那一個叫做托嬰中心,一個叫幼兒園,這個兩段式的托育大家習以為常。坦白講是這個樣子,因為其他國家其實不見得是這樣子的。


我們這次在沒有引導民眾的狀況下,問說「兩段式的托育對你來講你覺得是個問題嗎?」結果我們很意外,其實有將近7成的人(34%加38%)是覺得困擾的!我們也有問困擾的原因是什麼。


第一個,家長自己覺得困擾,因為如果我有找到0到2歲公托,結果到3到6歲階段就又斷裂了,假設我又抽不到3到6歲的公幼的話,那我可能會有一段時間,第一個是要去找私立托育,很慘的是如果找不到,就乾脆在3歲前再請一次育嬰假,這是家長的困擾。


第二個是,大家覺得小孩也會有麻煩、小孩會不適應,因為小孩才0到6歲階段這麼小就要適應兩個托育場所,他們也覺得對小孩不好。所以其實有將近7成的家長對這個是感覺到困擾。


這件事情過去台灣社會沒有討論,政治人物也沒有討論。但是我們這次收集了一些國外資料,比方說韓國。韓國大家最近不是在說很夯嗎,好像生育率回升,是不是應該要借鏡韓國多學一下,不好意思,韓國這幾年就是在推動0到6歲的整合。他們原本也是一樣,0到2、3到6各切一段,但韓國現在就是在慢慢把它全部整合給單一主管機關,韓國是整合給教育部。那瑞典非常早就已經是單一系統了。你在瑞典生小孩的話,你是瑞典人的話,0到6歲就只有讀一種幼兒園,從頭開始讀,讀到最後然後去上小學。不會把它切成兩段。


所以我們呼籲,0-6歲應該要整合。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楊書瑋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指出,現行「準公共化」政策本質上就是補助私立業者,在勞動條件與法遵表現上並令人憂心,卻持續獲得大量補助,已產生制度信任危機。同時,政府以補貼私人市場因應少子女化,無助降低養育成本,反而可能加劇資源錯置。加上0至6歲托育體系分裂,造成家長銜接困難與職涯中斷風險。勞陣呼籲,政府應回歸擴大公共托育、推動0至6歲一體化制度,重建托育體系的公平性與信任基礎。


托盟最新的調查顯示,高達55%的家長希望政府「增加公共托育名額」,而支持「私立托育補助」的僅有18%。這項數據清楚顯示,家長要的不是政府大撒幣的補貼,而是安心、可近且高品質的公共化服務。


台灣勞工陣線今天從「勞動環境」與「制度信任」兩個面向,提出目前托育政策的結構性問題。


「準公共」非公共


社會大眾常被「準公共」這個名詞誤導,以為領有政府補助品質就有保證。但是,我們從勞動部雇主違法名單發現,事實完全相反:


  • 托嬰中心(0-2 歲):近三年違反勞基法件數,私立為15件,準公共高達 49 件;反觀公辦民營與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違法件數各為1件。

  • 幼兒園(2-6 歲):準公共違法件數高達 100 件,私立 74 件,遠高於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合計的 27 件。


近三年違反勞動基準法狀況

類型

私立

準公共

公立

托嬰中心(0–2歲)

15件

49件

2件

幼兒園(2–6歲)

74件

100件

27件


大量領取公帑補助的「準公共」體系,缺乏權益與義務對等關係,等於是政府持續補貼違法事業單位,如果一個單位連勞工權益都無法保障,我們如何相信它能提供穩定且專業的照顧? 


撒錢救不了少子女化


中研院 2026 年 7 月的最新研究已明確指出,台灣不願生養的主因是「養育成本過高」。政府若一味補貼私人市場,業者自然有動機調漲價格來吸收補助,家庭負擔根本沒減輕。


此外,根據「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家長最重視的是「環境安全」與「照顧專業」,比例均逾40%。然而,卻有 20% 的家長因為「不信任托育」而不願送托。這種不信任感,正是源於私立托育長期存在的監督困境。


托育服務制度斷裂


目前 0-2 歲歸屬衛福部, 2-6 歲則是歸屬教育部,這樣的分裂體系,從這份問卷調查顯示,已讓超過70%的家長感到困擾。資訊分散在不同主管機關、不同網站,家長得像大海撈針般尋找資訊。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發生銜接空窗期,可能導致家長(特別是女性)被迫中斷職涯」以及「孩子需要重新適應環境」,恐怕會直接影響女性的勞動參與。


台灣勞工陣線在這裡呼籲政府,不要再用「準公共」的包裝,取代真正的公共化建設。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政府應優先擴大公共托育名額,發展公辦民營、非營利與社區型服務,並朝向0到6歲一段式托育體系整合,才能真正減輕家長負擔,重建社會對托育制度的信任。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李盈學




我們主張,托育政策不能單純是「家庭或人口政策」,更是勞動、性平政策。托盟的調查,提供蠻好的切入點來看公共托育目前存在的問題。


首先,對媽媽而言,兩段式托育,不單是孩子要換地方上學,對媽媽來說,可能也是中斷職涯的時間點。第一個經常發生職涯中斷的時間點是孩子出生後,但是公托名額不足,私托太貴,導致有人要退出職場或長期請假。另一次時間點則是,幼幼班到幼兒園,又要再經歷一次中斷。如果家庭沒後援,經常是薪水低的人離開職場回到家中照顧小孩,而我們知道性別歧視的薪資差距在擴大,誰會回家?通常都是媽媽。所以托育的斷裂,反而會中斷媽媽的職涯發展。


補助私立的這件事情,到底為什麼會是一個我們一直反對它,甚至是一個就是扣分題呢?事實上,補助私托、私幼是一種對於民間托育需求答非所問的回應。我們調查發現,補助私立業者的政見,強烈反對的比例,是比稍微反對的比例還大的,顯示民眾態度明確。因為家長托育的困境不只是單純的價格問題而已,而是:托育服務有沒有名額、幾點放學、可否延拖、寒假暑假有無開放⋯⋯這些都是服務供給的問題,攸關到家長需不需要請假、提早離開(這些需求又經常是媽媽來處理為主),這些都不是補助業者開辦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我們也擔心政府補多少,業者就有可能會漲多少的問題,補助最終流入的都是難以被有效監督的私人的市場,而家庭實際上面對的照顧缺口並沒有因此而縮小。所以這是我們為什麼主張資源應該優先投入公共服務的建置,而不是私人市場補貼的理由。


我們主張,政府財源應該是要擴充或調整公共托育名額,而非補助私立市場。也應該要整合0-6歲的托育服務。更應該掌握第一現場的教保人員的勞動待遇及品質。


托育政策不單單是家庭政策,而是勞動、性平政策,莫把補助當作萬靈丹,以長久考量,公共化建置是最重要的。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代表 楊廖敏芳



我自己是一個媽媽,我來自雲林,雲林屬於非都市區域,斷層對媽媽們來說非常困擾,尤其是有特殊兒的家庭。0-2歲、3-6歲都是早療黃金發展時期,如果政府資源沒投入公共,而是私立業者,他們能保證能請到足夠的師資嗎?是一個問號。


站在家長、孩子的立場來看,我們希望資源能投入公共,因為公共資源比較多,也比較廣。比如說,早療、特教、一般教育都是穩定的。準公共是私幼轉型而來,裡面的師資、品質真的是一個問號。


現在早療的孩子容易被發現,比較多,但在私立、準公的老師,有投入相當的特教資源嗎?我在雲林的經驗是很少,原因是「費用」。雖然政府有補助,但是他們都會巧立名目跟家長收費,而孩子也不一定真正有收到補助,資源等於打水漂。


我們希望政府可以把資源投入公幼。政府資源下去,學校資源下去,孩子比較能得到保障。保母、幼教師的福利薪資,也應該要加高。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 黃雅雪 



其實從這一次的托育政策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其實超過一半以上的家長,他第一個選項就是公共化的幼托機構。更有高達6成的家長很明確的表示,他們要的就是政府可以真正建置公共托育,而不是政府爛竽充數,把補助推向私立或者是準公共的機構。


廣大家長已經受不了私立業者頻繁發生超收、違規收費、師生比不符等亂象。有時候家長根本沒選擇,因為缺乏公共化名額,只好往私立送,而有些私立機構又沒品質。


根據立法院的評估報告顯示,幼兒園違規裁罰,私立+準公就佔了整體受裁罰的九成,這是很可怕的數字,意味著有七成的孩子被迫送到這些良莠不齊的私立機構當中。


政府只擔心自己的績效有無達成,這種互相推諉、切割的情況,沒依照民眾真實需求,依照不同區域需求規劃,只會用大撒幣來討好民眾及業者。我們很擔心,這十幾年來的公共化托育量能原地踏步,沒提升,也沒辦法滿足民眾需求。托育資源區域分佈嫉妒不均,有的地方招不到人,有的一位難求。政府還把公帑送到業者的口袋中,換不到品質、也換不到家長安心。


因此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聲明:


第一,我們堅決反對政府持續擴大現金的補助,拿稅金去幫助私立與準公共機構的買單。政府必須要回歸正途,請立即建置平價、優質、普及的真公共化的幼托服務。


第二,我們強烈呼籲政府要重啟0到6歲的幼托整合,徹底整頓目前的亂象,前後斷裂的幼托機制要給孩子跟教保人員一個真正友善跟安全的環境。









【新聞稿】托盟民調:精準公共化+整合0-6歲托育,最能贏得民眾好感度!

托盟民調:精準公共化+整合0-6歲托育

最能贏得民眾好感度!


2026.08.04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向來主張:政府財源應優先用於創造真正的「公共化」托育服務,而不是拿去扶植私人托育產業。因為私人托育機構在本質上就有監督管理的困難,超收、黑牌、不當管教,甚至性暴力,屢屢震驚社會。不好好建設公共托育,一味發錢補貼私人托育市場,政府將永遠買不到家長的安心。


不過我們也覺察到,政治人物屢勸不聽。因此,父親節前夕,托盟決定用問卷調查,請示更大的民意:談到托育政策,大家到底想要的是「公共名額」還是「私立補助」?政治人物編列預算、大撒幣,補助您把小孩送到私立托育機構,真的會提升您投票給他的意願嗎?


這份問卷的大標題是「幼兒家庭心聲:台灣0-6歲兩段式托育與托育政策偏好調查」,採網路調查方式,共蒐集到1061份填答,填答時間為6月29日至7月15日。因為是網路調查,所以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的「自我選擇」(self-selection)問題,例如看到標題之後,關心托育政策的人才有興趣填問卷。不過,調查資料真的讓我們頗為驚訝,所以托盟還是野人獻曝,將民意調查結果提供社會各界參考。


市長候選人的政策好感度?公共托育遠勝私立補助


問卷一題詢問:「下列哪一項托育政策最能增加您對縣市長候選人的好感?」填答選項有三個,依序為:「增加公共托育招生名額(公托、公幼、非營利)」、「增加家長送托私人托育的補助」、「不太會因托育政策改變支持度」。調查結果如下圖。




如何增加民眾對候選人的好感度?公共托育的效果幾乎是私立補助的3倍!雖然對於托育政策無感的填答者也是有27%,但想要「公共名額」的人有55%,相比於想要「私立補助」的18%,乃是壓倒性多數。


另外,為了避開填答者支持特定政治人物的堅固立場,我們設計了兩題:第一、「如果候選人主要托育政策方向是『增辦公共托育服務設施』,是否會影響您對他的支持度?(例如近日部分地方政府喊出『校校有公托』,每一間國民小學都要開辦一間公共托嬰中心)」第二、「如果候選人的主要托育政策方向是『補助私立托育開辦費用』,是否會影響您對他的支持度?(例如近日部分地方政府因為公共托育蓋不出來,改推動『直接補助每間私立托嬰中心業者三百萬元開辦費』)」


這兩題,其實是兩位市長候選人真實提出的政見!但題目並沒有呈現是誰提出的。調查結果如下圖。




答案揭曉——「校校有公托」是蔣萬安市長的政見,「補助私托業者三百萬開辦費」是張善政市長的政見。在隱去政治人物姓名的情況下,「校校有公托」會讓24%的填答者大幅提高支持度、35%略為提高,總計六成表態支持,且幾乎無人反對。


反觀「補助私立開辦費」,雖然也有近三成表態支持,但也有三成對此明顯不滿。有趣的是,強烈反對張善政政見的人有19%,甚至高於略微反對的11.5%,可見這項政策引來的「惡感度」不可小覷。


托盟想藉此提醒政治人物——托育政策這一局,「公共名額」還是王道。至於「私立補助」(無論補助家長或補助業者),不再是加分題,甚至可能成為扣分題了。


政治人物的進階挑戰:改善0至6歲托育服務的斷裂


本次調查也發現,我國0至2歲托育(衛福部的托嬰中心)、2至6歲教保服務(教育部的幼兒園)分屬不同體系,服務斷裂的問題,已經成為幼兒家庭的明顯痛點。問卷詢問:「目前台灣托育制度中,0-2歲托嬰與2-6歲幼兒園分屬不同體系管理,家長必須在孩子滿2歲後重新申請或抽籤新的托育機構。請問您認為這種制度對家庭造成的困擾程度如何?」結果如下圖。




民眾感到困擾的比例高達七成!詳細追問造成困擾的原因,則有69%的人勾選「發生銜接空窗期,可能導致家長(特別是女性)被迫中斷職涯」;66%的人勾選「孩子需要重新適應環境」。對家長、對孩子,這種「兩段式托育」,顯然都是民眾感到困擾的來源。


如何解決「兩段式托育」帶來的困擾?47.5%的人填答「全面整合為0-6歲一段式體系」,比例最高;23.8%的人填答「由個別園所申請試辦0到6歲一段式托育」。無論是激進的整合派,或者溫和的試辦派,加起來也已經高達七成!托盟認為,0至2歲、2至6歲的兩段式托育斷裂問題,政治人物需要納入議程了。


少子女化時代,公共托育還有必要嗎?


本次問卷還有一題詢問:「台灣出生人口雖持續下降,但部分地區目前公共托育(特別是0歲、1歲、2歲)的抽不中籤、排隊候補仍多。面對這樣的情況,您建議政府的資源投入應如何調整?」調查結果如下圖。



53.5%的受訪者選擇「針對目前排隊候補的地區,公共托育擴充名額」。另有35.6%也選擇,可以在公共托育的供給量上,「維持現狀,但允許個別園所將出現缺額的3、4、5歲托育空間,改修為有需求的0、1、2歲托育空間」。兩者合計顯示,還是有高達九成的壓倒性民意,支持政府以「熱點擴充」或「向下轉型」這兩種方法,維持公共托育施政。


這題也提供「減少現有公共托育,轉為其他社區用途」的選項,但是只有3%的人支持。可見,即使少子女化嚴峻,閉上眼睛放任不處理,或者要求公共托育退場,都不是民選政治人物該做的事。「孩子愈生愈少,就不用再增加公托了吧?」這種想法,民眾並不買單。


政治人物該做的事,不是撒錢,是托育服務的結構改革


今年5月,桃園市一間地下托育業者被抓到超收。不到10坪的空間塞進20名嬰幼兒,現場只有2名外籍人士和1名無照人員照顧,業者還是被查過的累犯。沒想到,桃園市政府張善政市長隔幾天之後,並沒有宣布增設公共托育,反而是砸大錢,每間最高三百多萬元,補助業者設立私托。張善政市長似乎以為,違法的經營者拿到納稅人的錢,就不再會違法開業了。


隔不到一個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排審「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草案。多名國民黨立委主張,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人每月至少補助1萬5千元;私立幼兒園業者團體也同聲一氣,大喊「私幼的孩子也是國家的孩子」,政府的錢也要拿來補助私幼市場。


兩則新聞形成一個矛盾迴圈:家長送托需要信任和安心,但政府對私立托育市場的管制及稽查效果,卻永遠會有漏洞。但是部分政黨政治人物又同時主張,應該繼續加碼補助這個難以管控的私人市場。


這些主張甚至將政府財政資源的濫發濫用,包裝成「平權」,不分公共、私人服務體系,人人領錢。乍聽之下很公平,但仔細估算就會發現,並不是那麼一回事。因為私立托育服務所費不貲,還有經營者必須從中抽取利潤,國家資源將陷入肉包子打狗的窘境。而且,經營者永遠有動機要喊「還不夠!要漲價!」同時,這也是讓納稅人的錢,大筆大筆流進一個連基本品質、安全都極難管控的服務系統。不增設公共托育,這種結構性困境不會解決。


另外,托盟也鼓勵政治人物提出能整合0至6歲托育的對策。這可以解決服務體系斷裂造成的痛苦,也能夠協助公共托育精準打擊,針對地區需求、調整名額,向低年齡層收托。


韓國同樣也有類似經驗。過去韓國同樣分為3至5歲幼兒園(Kindergarten),歸教育部管轄;0至5歲托兒所(Daycare Center/어린이집),則歸保健福祉部管轄。雙軌制導致師資養成、政府經費補助與硬體標準有巨大落差。為了徹底解決不平等,韓國政府自2023年開始研議「幼保整合」,並採取「先統一中央主管機關,再逐步整合地方與體制」的策略,目標要在2027年讓教育部與地方教育廳成為全國0至6歲幼兒托育與教育服務的主管機關。


根據本次民調,托盟提出兩項呼籲:第一、民眾要的是「公共名額」,不是「私立補助」。第二、民眾要的是0-6歲完整服務,不是斷裂、轉換、再抽籤帶來的痛苦。


少子女化時代,仍需政治人物承擔托育政策結構改革的責任。



2026年6月16日

【托盟聲明】補助家長還是補助業者?托盟籲審慎修法,勿讓百億教育預算圖利私幼業者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2026.06.16

 

立法院多位國民黨委員,包括徐巧芯、羅智強、王育敏、羅廷瑋等,紛紛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文字。6/18本周四,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羅廷瑋即將開會修法。

 

這一波修法,諸位國民黨委員幾乎全都提出一模一樣的條文草案版本,修改第七條,加上這段文字:「接受公立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服務者補助後,每月無須繳費;接受私立幼兒園服務者,每位幼兒每月補助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乍看之下,乃是德政?目前我國四種幼兒園之中,公幼、非營利、準公共這三種,即將全都免費了;讀第四種,私幼,家長每一個月也都將得到一萬五千元以上的補助。修法通過,代表未來所有育兒家長,送托所有類型的幼兒園,幾乎都全部由政府出錢了!雨露均霑,豈不甚好?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想要提醒各界,事實不然。本質上,這乃是以「全體家長」為名,額外將每年300億元的中央政府教育預算,吸收之後再集中輸送給第四種類型——私幼——為實的神奇法門。

 

目前,公幼、非營利、準公共這三種幼兒園,本來就接受政府高度補貼,所以已經非常低價。從家長的角度,小孩送托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的費用,每個月分別是一千、兩千、三千元。如果國民黨委員修法,再令這三種幼兒園免費,政府雖然要比現在多出一筆錢,但相對不多。依目前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就讀人數三十七萬名幼兒,估計是一年增加100億元預算。

 

但是私立幼兒園目前沒有任何家長收費金額的規定,自由市場,私幼自訂費用。國民黨委員突然修法,規定政府對於「接受私立幼兒園服務者,每位幼兒每月補助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則依目前就讀私幼人數十六萬名幼兒,這意味著政府一年必須編列近300億元預算。

 

這是簡單的數學。一旦修法,則三十七萬名幼兒得100億,十六萬名幼兒得300億,後者幼兒平均每位可得前者的七倍。誰拿得多?顯然並不是全體家長,而是大幅撥給就讀私幼的家長。當然,私幼業者團體一定大聲抗議:以前政府經費大量補助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害我們私幼很難生存!現在修法,要求政府也大幅補貼就讀私幼的家長,才是真平等!

 

不過托盟提醒,OECD2025年出版的報告書《Reducing Inequalities by Investing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已明白指出,政府補助家長自行選擇私立托育,經各國政府實驗多年發現,往往因為價格難以控管,導致學費上漲、政府資金被業者吸收,家長不會完全受惠;設置公共托育服務,才有利於政府控管品質,並維持公共支出的本來目的。

 

國民黨委員修法新增一年預算四百億,結果七成五流向私幼市場?OECD各國專家都會搖頭。反觀目前的準公共幼兒園,即使他們原來也是私幼,但他們接受了「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的管制。所以一間百人準公,每人每月收費上限不得超過一萬三。也就是說,準公共也是犧牲了自己的訂價權,交給政府,從自由市場轉型為「規範性市場」,才姑且有理由得到大量政府資金。

 

其中根本道理在於——自由市場上的業者,真的沒有理由要求納稅人養你,價格是你在哄抬、利潤也是你在賺。本次修法究竟是照顧全體家長?還是圖利私幼產業?還望國民黨委員三思。

2026年5月27日

【托盟聲明】賴清德總統「育兒新公共化」政策,托盟肯定政府啟動制度轉型,但友善育兒制度仍待深化



賴清德總統今日表示:「我要向國人報告,這是臺灣邁向新公共化非常關鍵的一步。長期以來,養兒育女被視為個人與家庭的責任,並由特定性別承擔比較多的壓力。今天,我們要把這個重擔從個人的肩膀上,提升為國家、社會與企業共同分擔的支持體系。」

賴清德總統進一步以「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為名,搭配安心生養、強化托育、友善職場等五大面向,提出共計18項「育兒新公共化」政策。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認為,這是我國推動職場文化轉型、促成性別平等分工,對台灣社會相當重要的基礎社會工程。代表政府開始正視「工作與家庭難以相容」、「照顧責任集中在女性身上」這兩個生育真正的結構性問題。這18項政策,其實有兩個非常清楚的政策目標:

第一,是讓工作與家庭更相容,家長不必再被迫在工作與育兒之間二選一。

第二,是透過制度鼓勵更平等的照顧分工,讓照顧不再只是女人的責任。

例如,延長父母各自育嬰假配額、提高育嬰津貼薪資替代率、增加彈性育嬰假使用天數與適用年齡,本質上都是在回應育兒家庭長期的「時間貧窮」問題。讓家長在孩子生病、臨時照顧、接送安排等日常需求上,能有更多時間彈性。同時,也透過制度鼓勵男性可以走回家庭、參與照顧,促進更平等的共同育兒。

另一方面,這次政府雖然也提出補助,但與過去單純發現金不同,而是開始補助企業端,推動「減工時不減薪」、職務代理津貼等制度,希望降低企業負擔,讓友善育兒職場能真正落地。這代表政府開始意識到,真正需要被改變的不只是家庭,而是整個職場環境。

我們理解,這樣的改革一定會有壓力。企業會擔心人力調度與營運成本,同事也可能擔心工作量增加。但如果我們始終不處理「工作與家庭不相容」的問題,台灣就會持續有人因照顧被迫離開職場。

根據最新婦女生活狀況調查,2024年全台已有超過92萬名女性曾因照顧未滿12歲子女離職超過三個月,其中更有將近29萬人離職後便未再回到職場。這不只是家庭損失,對企業而言,其實也是巨大的勞動力流失。

許多人以為員工離職「再找人就好」,但實際上,離職成本遠比想像中更高。美國研究30個企業經驗指出,企業平均必須額外花費約「員工年薪20%」的成本,才能補上一位離職員工的空缺。這些成本不只包括招募與訓練新人,也包含新人尚未上手前的生產力下降、同事分攤工作,以及團隊默契與客戶關係流失等隱形成本。

因此,如果未來能透過制度改革,讓更多人因照顧而「不必離職」、能更穩定留在職場,長期來看,對勞工、家庭與企業其實都是多贏。我們相信,支持員工「照顧不離職」,最終會是企業與員工的雙贏。

不過,托盟也提醒,這波改革若要真正回應少子女化與性別平等,後續仍有幾項關鍵工程需要持續深化。

首先,日、韓兩國近年紛紛將男性陪產假延長至四周(28天),相比於我國這次僅將陪產假延長至14天,仍有一段差距。因此托盟呼籲,未來產假、陪產假制度改革,應更積極以「性別平等」為核心,參考日、韓經驗,讓男性能從孩子出生一開始,就真正進入照顧現場,學習共同照顧(co-parenting)。兩人一起進入新手村挑戰育兒任務,才是促成性別平等與共同育兒的重要起點。

此外,政府近日提出「婚育宅」政策方向,托盟也認為,若要真正減輕青年家庭壓力,關鍵仍在於社會住宅這類公共支持系統的「量能」是否足夠。如果沒有足夠的「量」,民眾就會陷入「看得到、卻用不到」的處境,青年家庭面對的結構性困境,則仍無法真正改變。

因此,在「托育公共化」之後,台灣下一階段也需要更積極推動「租屋公共化」。如同政府過去大力推動公共化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一樣,未來也應持續擴大社會住宅量能,才能真正降低青年家庭在育兒與居住上的雙重壓力。

賴清德總統今日談話,最後這樣提到:「我們要強調......是要讓臺灣從『補助式育兒』全面升級為『公共支持式育兒』」。我們期盼台灣真的能從今日開始,捨棄無效的現金撒幣政策,轉向友善制度改革之路。畢竟放眼全球,能維持較穩定生育率的國家,往往都是女性能持續留在職場、男性也能實際投入照顧,企業雇主願意友善支持育兒家庭,同時公共支持系統相對完整的國家。唯有這樣,台灣才能真正邁向整體社會共同承擔照顧責任,迎來真正具彈性、韌性與永續的社會。

2026年5月20日

【托盟聲明】給執政黨少子女化對策的一個肯定,兩個提醒


昨日519卓榮泰院長、今日520賴清德總統,均公開中央政府的新一波少子女化對策。對此,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要提出一個肯定,兩個提醒。

肯定是:政府終於開始正視一項結構性問題,即大量雙薪育兒家庭深陷在時間貧窮的泥淖中。時間貧窮是一種在工作與育兒間疲於奔命的感受。例如每天早上九點要送托完成並打卡上班,下午六點要衝刺接回,到家後要準備晚餐、照料幼兒;例如孩子突然生病,要臨時請假,從托育地接回、就醫。

卓院長發布的政策,從「育嬰假」到「育兒假」的大幅改制,或是同事的職代津貼,它們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要引領各級企業轉型為友善育兒職場,支持家長享有更多時間餘裕。這是高難度的改革。因為友善職場轉型,會引發部分雇主、主管和非育兒勞工的不滿;友善職場也很難落實於走不開現場的工作,例如警消醫護,所以他們會產生相對剝奪感;甚至勞工自己也會到兩難,到底要不要、敢不敢申請這些友善制度?但是如果不碰這項結構改革,過勞的台灣永遠無法創造工作與育兒的「相容性」(compatibility)。大量研究一再強調,這種相容性是生育率回升的前提。執政黨願意付出政治成本,安撫反彈、引領企業轉型,是有勇氣的決定。

提醒之一則是:賴總統宣布每月五千元兒童津貼延長至18歲,托盟不會反對,但我們也要告訴總統,它對於生育率的效果一定有限。東歐的波蘭十年前就推出類似政策,叫做Family 500+,每月金額與台灣相近,也是一口氣發到18歲。但波蘭總生育率只回升了0.1,且過兩年又繼續下滑。因為發現金不會改善諸多結構性根本問題。純現金政策只是止痛藥,沒有動手術。賴總統一定明白這個比喻。

提醒之二:卓院長宣布啟動產假、陪產假的改革,托盟提醒,這必須以性別平等為前提,不能只是誘導女性回家承擔更長時間的母職。舉例,日本2022年把陪產假延長高達四週,韓國2024年也一樣把陪產假延長到四週。他們改革重心在陪產假的原因是——女性不應該在艱難的產後階段,孤立照顧新生兒;男性則應該在孩子出生一開始,就學習「共同照顧」(co-parenting)。日、韓政府意識到,提倡兩人一起進新手村挑戰育兒任務,是鼓勵男性改變的關鍵一步。

放眼全球已開發國家,尚能維持合理生育率者,是女性能持續留在職場的國家,也是男性能實際投入幼兒照顧的國家。創造有「相容性」的友善職場、有「共同照顧」的平等家庭,是不可或缺的結構性改革。它們治本而不是治標。


2026年5月6日

【發言摘錄】時間貧窮壓垮育兒家庭!托盟籲性工法修法,實施「育兒減工時不減薪」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托盟)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托盟提出四大修法訴求:育兒家長每日減工時1小時「不減薪」、適用子女年齡放寬至6歲以下、取消企業30人以上的適用規模,以及建立職務代理人加給制度,期盼解救時間貧窮的育兒家庭。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表示,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是育有三歲以下孩子的家長,每天可以減少一小時的工時,但是那一小時沒有薪水,而數據顯示只有不到3%的勞工使用這個制度,普及度很差。托盟的訴求就是要修改這個25年前就制定的性別平等工作法,讓有需求的家長能真的用上。


托盟的訴求有四個:


  • 第一,將減少工時的條件,從育有「三歲以下」子女放寬成「六歲以下」,尤其兒少權法規定六歲以下兒童不得獨留,一定要有人照顧。
  • 第二,減少工時但不會減少薪資,然後這個費用要由政府補助,這樣的費用推算一年需要一百億的經費,中央跟地方一起來分攤。有薪水的重要目的是讓家長跟僱主都願意接受「減少工時1小時」這件事,讓家長能得到一小時的空餘,否則如果要減薪,可能會讓人覺得「為什麼要減少自己的薪水?留在職場不是更好嗎?」
  • 第三,提供職務代理人津貼,日本、韓國推出減少工時制度已有一段時間,他們發現會造成育兒勞工與同事的衝突,因此發明了「職務代理人津貼」給增加工作量的同事,促成關係和諧,並由政府補助一部份費用。
  • 第四,減少工時制度應該要不分企業人數規模都要實施,現行性工法是規定30人以上需要直接允許員工申請,但是30人以下需要協商,但是台灣可能有九成的企業都是30人以下,也就是說大部分家長可能都用不到。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郭明旭分享,二月底台北育兒減少工時計畫的新聞一出,工會隔天就接到兩通詢問電話,一通是來自高雄,一通來自台北,高雄的夥伴表達,台北怎麼這麼好,高雄會跟進嗎?工會可以去幫幼托人員爭取嗎?台北的夥伴說,因為他剛好符合資格,他問他們園長他可以申請嗎?他的園長說:「拜託一下,人力很緊,你提早下班,孩子誰顧?」


在台灣的幼托職場,九成八都是女性工作者,他們通常都是職場與家庭兩邊的照顧者,就像這兩位幼托人員一樣,會很殷切的期待有彈性育兒的工時。以現行的《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來看,幼托職場的工作者所面臨的三個困境就是:


  • 一、這個條款,只適用對象為30人以上企業的受雇者,若30人以下雇主的受雇者則須經過勞資雙方的合意。然而,幼托機構大多數是30人以下的單位,這在權力不對等的勞資關係中,幾乎等同於給予雇主「否決權」,也代表絕大多數的基層幼托人員,在最需要彈性育兒時,其實是被擋在法律強制的保護傘之外,幼托機構不接受幼托人員的申請是不違法。這個限制就讓蔣市長的美意打折扣,雖然台北市的計畫並未限制企業規模,但也不具有強制性,就經濟部的統計,台灣30人以下的企業高達87%,所以在不修法的狀態下,只有不到15%的勞工是可以跟公司申請,這不是讓蔣市長的美意只用在15%的人身上。

  • 二、未強制雇主給薪,也沒有政府的補助,幼托人員的薪資已經不高,在育兒的階段,當然斤斤計較收入,所以如果需要減薪,當然就會減低申請意願。

  • 三、在人力吃緊的幼托職場中,一人休假或減時,往往意味著其他同事要增加工作負擔,這種「制度造成的對立」,讓育兒勞工在申請時充滿擔心被排擠或罪惡感,導致受雇者不敢申請。


所以30人以上的限制+雇主可以不給薪+擔心同事排擠,使得《性工法》第19條施行的這25年來,對幼托人員而言,是一項「看的到卻吃不到」的政策。幼托職場是高度女性密集職場的縮影,人力緊縮,薪資待遇不佳。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取消以30人企業規模為適用對象,回到以個人需求為主,把精力花在設計適合不同職場的配套措施來落實法令的精神,中央與地方政府應該編列足夠預算來運作,且要求雇主建立職代制度,並將員工減少工時節省之薪資,全數轉為職代員工津貼者,以引導職場形成互助氛圍,當育兒勞工請假,其他同事得到加薪,眾人也就樂於形塑友善育兒的職場。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分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規定,30人以上事業單位的勞工,在撫育未滿3歲子女時,可以申請每天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2022年雖然進一步修法,形式上擴及30人以下事業單位,但前提是必須經過勞資協商;而勞資協商本來就可以優於法令,這樣的修法,實際上仍然偏向宣示性質。這個制度的核心問題,其實就是一般勞工面臨的兩難,減少的工時,不得請求報酬。換句話說,這是一個「用薪資換時間」的制度。


在台灣多數勞動條件往往以法令為地板的情況下,這樣的設計,結果大概都可以想像。


制度已經實施25年,但使用率始終偏低。根據勞動部去年的統計,在30人以上企業中,雖然有81.4%會同意勞工申請減少工時,平均每日約減少1.1小時,但真正有員工提出申請的事業單位,只有2.9%;而且其中約九成,正如法令所規範,是不支薪的減少工時。今年的數據甚至進一步下降到2.2%。


至於30人以下事業單位,只有48.9%的事業單位會同意員工減少工時,超過一半不會同意。原因也很直接,因為法律沒有強制、因為可以用其他假別替代,或是因為人力無法負擔。


我們雖然有制度,但真正能用的人非常少,超過九成的家長,即使有需求,也不會使用這項制度。不是因為不需要,而是因為成本太高了。


我們想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當一個選擇的代價,是直接減少收入,這樣兩難的選擇還算是選擇嗎?對多數家庭來說,少一小時工時,往往就少一部分薪資,更要面臨同事間的壓力,這樣的代價,很多人沒有辦法承擔。所以今天台灣有照顧需求的勞工,不是不想陪孩子,而是用缺席換收入。這樣的狀態,就是現在在說的「時間貧窮」。


《性別平等工作法》在2002年施行,原本的立法目的,是希望讓勞工能兼顧工作與家庭,促進性別實質平等。但25年過去,我們看到的現場是,照顧責任仍然高度集中在家庭內部,尤其是女性身上,而職場與社會制度,並沒有真正接住這個需求。


因此,台灣勞工陣線支持本次托盟提出的四大修法方向,也認為有兩個原則必須落實。


第一,從「個人承擔」走向「社會共同承擔」。育兒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整體社會得以延續的基礎,制度理應分擔這個成本,而不是讓育兒壓力在職場內轉化為勞工彼此之間的競爭。


第二,從「例外措施」走向「普遍制度」。30人以下事業單位,才是多數勞工面對的真實樣貌,也往往缺乏工會作為協商後盾。因此,更應該取消企業規模限制,讓所有受僱者都能適用,這才是公平。


現今社會,不願意生育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能不能好好養」的問題。


當企業已經開始嘗試、地方政府也已經啟動試辦,中央制度就不應該再停在原地。我們期待立法部門能更積極回應,讓這項制度真正成為勞工用得到的權利。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指出,除了職務代理人津貼的訴求外,取消30人限制的訴求新知在2021年就提過了。勞動部的《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每年會問兩個問題,一個是「請問您於最近一年內是否為撫育未滿 3 歲子女,曾申請每天減少工作時間 1 小時(含以上)?」,另一個是「依目前性工法規定的育兒者得減少一小時無薪資的工作時間,請問您認為是否足夠?」


受訪者回答沒有申請的原因有像是「公司規模未滿30人,遭公司拒絕」、「不知道有此規定」、「用其他假別替代」、「業務繁忙,無法申請」、「擔心工作受影響」、「減少之工作時間不給薪會影響收入」等。但當中有兩個數據值得關注


一、育有未滿三歲子女的女性勞工中,將近兩成(19.5%)根本不知道有這個制度。男性則是10%。一個在法條裡躺了二十五年的制度,在有需求的女性之中竟然有將近兩成不知道它的存在,這說明目前這個制度並不是面向使用者設計的,是需要修法改善的。


二、育有三歲以下子女,卻因為「減少工時不給薪會影響收入」而沒有申請的勞工,女性佔5.2%,男性是0.6%。女性因為薪資損失而卻步的比例,接近男性比例的九倍。減工時又減薪資,就是對女性的衝擊更大。


把這兩個數字合在一起看:要麼勞工不知道有,要嘛勞工知道有、但因為會扣薪而只好放棄。現行制度對於有需求的女性來說就是會讓她卻步,連想過要申請都沒有。


那我們要怎麼說是申請率太低的問題呢?這份調查有一個根本的問題:問卷題目問的是「有沒有申請」,沒有辦法告訴我們「有沒有需求」。


一個有照顧需求、但因申請就會被扣薪而打消念頭的媽媽,跟一個從來不需要這個制度的勞工,在調查統計裡長得一模一樣——都是「沒有申請」。


所以當有人拿低申請率說「需求本來就不高」,可是數字上看到的低申請率,其實並不是沒有需求,而是政府在做調查統計時根本沒有對症下藥。更直接的說,這個問卷的設計,讓真正有需求的人從統計上消失了——而這就是勞動部可以、也應該要改善的工作。


就像今天托盟新聞稿裡提到的中華電信案例,同樣的制度,只是在企業內部改為「減工時、薪資照給」,申請人數就從寥寥無幾成長到超過兩千人。勞工對工時的需求一直都在,是不好用的制度把需求壓了下去。


現行制度忽略了太多有需求的勞工——規模太小的公司不適用、子女超過三歲就不適用、申請了還要自己承擔薪資損失。這些門檻一關一關地把需要這個制度的人擋在外面,而被擋下來的,如同前面提到,是女性居多。民間已經提出了修法版本,包括如何擴大適用範圍、如何讓政府承擔補助責任。托盟的修法版本不會是憑空想像,它的基礎,正是勞動部自己的調查數據就揭示的問題。只是如果政府的調查能更細緻地進行,相信不用民間團體出來開記者會,勞動部也應該能有效地知道勞工的需求是什麼。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理事謝國清分享,家長團體發現現代社會家長連和孩子好好吃頓飯的時間都很缺乏,因此舉辦能讓親子一起吃飯的餐會,迎來六百多個家庭參加,活動至今持續不輟,顯示家長對親子互動時間是有期待的,期待能在飯桌上和孩子好好的吃飯,聊聊天,因此他非常支持能夠減少工時的政策。雖然他認為減少工時的適用子女年齡三歲不只可以放寬到六歲,可以放寬到更多,但是現在可以先放寬到六歲,未來繼續推動放寬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