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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

【會後新聞稿】生小孩一定要結婚?托盟民調:制度到位,近7成女性支持非婚育兒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2026年03月03日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台灣面臨嚴峻少子女化,2023年總生育率僅0.87。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托盟)今日(3日)舉行婦女節前夕記者會,公布最新網路民調。結果指出,若制度支持到位,近七成的填答者將轉而支持非婚伴侶與單身女性育兒 。會中多位民團代表呼籲,政府應面對生小孩一定要結婚的僵固觀念 ,提供讓非婚生育者也有一條安全的路可走,才是催生關鍵。


托盟召集人王兆慶指出,對比歐洲非婚出生比例高達40%至60%
且生育率維持在1.5至1.6左右,台灣、南韓「結婚才能生小孩」的文化,非婚出生率極低,總生育率也墊底 。托盟問卷顯示,在缺乏保障時,高達71%反對非婚育兒 、61%反對單身育兒 ;但若「規範雙方對孩子都有扶養義務」、「公共托育」、「反歧視」到位後,就會從多數反對,逆轉成近七成支持 。這顯示台灣社會對非婚育兒並非基於道德反對,而是務實的資源考量 。他呼籲應面對「超低生育率與超低非婚育兒相關」的這頭房間裡的大象,在現行婚姻制度保障之外,另闢蹊徑,提供更彈性的制度真正解決少子女化的問題。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表示,許多女性想生育但不願進入婚姻、
與對方家人擁有姻親關係 。即使現行諸多地方政府補助社會性凍卵,但因為仍需結婚並有一方不孕才得使用卵子,許多希望單身生育的女性無法使用,導致卵子廢棄。林綠紅呼籲立法院應優先通過《人工生殖法》具社會高度共識的條文,讓單身女性得以使用人工生殖 ,並提供制度和資源保障。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強調,單親媽媽的貧窮常被誤解為個人道德或錯誤選擇,實則是體制懲罰的結果。政府應參考OECD建議,透過政策確保兒童在各種型態的家庭都能享有最佳利益;提供充足的公共照顧資源與反歧視的法律環境 ,而非將照顧風險全數推回給女性與家庭承擔。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陳亮吟從教保現場觀察指出,單親育兒在照顧與經濟上面臨更大挑戰。她呼籲政策不應僅從「異性戀雙親」角度思考,除了提供真正能讓家長安心的優質公共托育外,更應支持單身育兒一人即可享有雙倍共十二個月的有津貼育嬰留職停薪 。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理事謝國清點出,複雜的姻親關係是年輕人對結婚生子卻步的原因之一。他提到,社會對非婚、單身生育有所歧視,若能轉變社會觀念、給予非婚生育者足夠的制度保障,將能提升生育率。政府也應針對社會實況進行精準研究,避免無效的政策補貼。






【新聞稿】想生小孩,一定要先結婚嗎? 網路民調:制度到位,民意會翻轉 先建立責任規範與支持保障,台灣女性就會支持非婚育兒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婦女節前夕記者會

2026.03.03

 

「不結婚可不可以生小孩?」「婚育制度可不可以更彈性?」在台灣已經有人開始初步討論。

 

2025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在〈肯定女性生育自主、婚育脫鉤〉的聲明稿中,主張台灣社會應該要「真正看見那些想生育、但卻沒有進入……婚姻關係的人」;不應該「對於單親養育……充滿刻板印象」;以及不應該鞏固「婚姻更值得被保障、生育孩子必須進入婚姻關係的價值觀。」

 

反之,2025年,基督教今日報於〈單身成家、婚育脫鉤影響社會風氣〉的新聞報導中,主張「必須從男人女人的結合,才能製造出下一代,這是聖經真理的根據」;「人如果要打破這個次序,常是自討苦吃。社會上已有無數例子,反映出人類因著家庭婚姻制度改變,最終,人恐要吃到不順服上帝的苦果。」

 

「婚育制度彈性化」雖然不如當年的「同性婚姻」,尚未引起台灣社會傳統派與進步派群眾的大規模對抗,但它一旦進入政治議程,可能也有一樣的社會衝突潛力。

 

台灣女性對「結婚才能生小孩」究竟看法如何?先用網路民調,投石問路

 

托盟過去沒有參與討論這個議題,但是趁2026年婦女節檔期,我們設計了一份網路問卷,收到1305位填答者回覆,其中88.5%的填答者是女性。

 

我們的結論是:填答問卷的台灣女性,對「非婚育兒」的態度,依照法律、制度、政策的支持程度而改變。當沒有任何制度保障、規範責任、公共支持系統,那多數不贊同非婚育兒,但是如果法律規範、政策與服務保障到位,多數女性會轉而支持非婚育兒。可見政府能不能夠先建立一套彈性且有保障的制度,是態度改變的關鍵。

 

這份調查問卷將「非婚育兒」界定成兩個面向。第一、是否支持非婚伴侶生育子女?第二、是否支持單身女性生育子女?

 

第一個面向,對於非婚伴侶,如果沒有任何制度保障,填答者認為他們「不適合養小孩」的比例總計達到71.3%(非常不適32.8%,不適合38.5%)。但是,如果制度同時保障非婚家長對孩子的扶養義務、伴侶的扶養義務、同居義務、伴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擁有一定程度財產繼承權。也就是四項保障都到位的時候,填答者的態度逆轉了。認為非婚伴侶「適合養小孩」的比例總計達到68%(非常適合25.1%,適合42.9%)。

 

法律制度,對於非婚者和他們的小孩有沒有提供基本保障,顯然是女性填答者是否贊同「非婚生育」的關鍵轉折點。

 

第二個面向,對於單身女性生育,填答者也有類似的傾向。如果公共托育服務、反歧視的法律環境,以及親職教育或友善職場等資源,三項條件都不到位,「不支持」單身女性生育的比例總計達61.3%(很不支持28.7%、不支持32.6%)。但是如果三項條件都到位,填答者的態度也完全逆轉了。「支持」單身女性生育的比例總計達到69.5%(很支持36.3%、支持33.2%)。

 

可見填答者對於是否贊同「單身女性生育」的態度,多數並不是因為道德價值,而是取決於外在環境和資源的務實判斷。

 

問卷告訴我們,制度會翻轉態度。台灣女性對「非婚育兒」的兩種形式(非婚伴侶生育、單身女性生育),並沒有本質上的反對。大家更在乎的是制度保障、法律責任與公共支持是否完備。一旦制度條件到位,對非婚育兒的支持度,就會大幅上升。




 

非婚伴侶育兒的制度保障之一,可參考歐美各國的「伴侶登記制」

 

歐盟的官方網站https://europa.eu說明,「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伴侶登記」(registered partnership),在歐洲各國已經是非常普遍的制度。在27個國家中,有22個國家提供類似制度(例如瑞典、法國、德國、義大利、愛爾蘭等等),只有5個國家沒有(保加利亞、立陶宛、波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

 

問卷中有六個題目,就是參考法國的民事結合制度,與傳統婚姻制度相同或相異的特徵。相同特徵例如,伴侶和夫妻一樣:第一、兩人都對孩子有扶養義務。第二、彼此有互相扶養義務。第三、兩人有同居義務。伴侶和夫妻相異的特徵則是:第一、一方死亡後,另一方的財產繼承權,夫妻高於伴侶。第二、夫妻會和對方家庭(公婆、岳父母)成立姻親關係,但伴侶只締結兩人關係。第三、如果想終止關係,夫妻必須雙方合意,但伴侶只需一方即可終止。

 

舉例,問卷結果顯示,台灣女性填答者最在乎「伴侶和夫妻一樣,兩人都對孩子有扶養義務」,認為此制度有必要者,壓倒性高達88.3%(很有必要77.3%、有一點必要11%)。對於「男女締結兩人伴侶關係,但沒有和對方家庭(公婆、岳父母)成立姻親關係」,認為這是好處的人也偏高,有64.9%(這是好處41.5%、算是一點好處23.4%)。這兩個題目的民意傾向,都和法國現行伴侶制度一樣。

 

但是「如果男女單方想要終止關係,即可終止」,這一項法國民事結合制度的特色,在台灣似乎就沒有那麼受歡迎。填答這是好處22.8%、算是一點好處18.6%,總計支持者為41.4%;填答這是壞處24.9%、算是一點壞處19.3%,總計不支持者為44.2%

 

簡言之,其實只要有類似伴侶登記制的保障,台灣女性支持:就算是非婚男女也可以育兒。

 

若制度到位,台灣女性支持單身生育,也期待政府提供更多公共資源與福利

 

如前所述,制度可以翻轉態度。當制度到位,填答者對於「單身女性生育」的態度,也會完全逆轉,由不支持轉為支持。

 

事實上,「支持單身女性生育」也是目前行政院的立場。行政院院會20251211日通過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就明文指出,單身女性也可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例如捐精受孕),使用者不必再限制為異性不孕夫妻。不過配套措施是,為了保障兒童最佳利益,未來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任何人,都必須經過衛福部的事先評估,以確保子女能於穩定、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雖然,行政院通過該法草案後,立法院因為諸多理由至今尚未通過立法,但我們想藉這次的問卷提醒立法院諸位委員——台灣女性並沒有堅持反對「單身女性生育」,只要制度和資源到位,台灣女性多數對此是表達支持的。

 

問卷也顯示,對於單身女性育兒,填答者認為下列三項資源的必要性都很高。第一、可信賴的公共托育服務及臨時托育服務(很有必要68%、有一點必要19.3%)。第二、反歧視的法律,避免單親女性和她的孩子受到社會的不當對待(很有必要77%、有一點必要13.9%)。第三、提供心理支持、親職教育、友善職場(很有必要80.2%、有一點必要13.5%)。

 



此外,填答者也壓倒性支持,讓單身女性育兒享有比雙親家庭更寬裕的育嬰留職停薪福利,改善單身養育無法「輪流」或「同時」留職停薪育兒的困境。這一題題目是:「依台灣現行法律,雙親育兒家庭,受雇男女勞工各自可以享六個月有津貼的育嬰留職停薪,所以總計最多是十二個月。但是,如果一位單身女性自行養育孩子,現在只能享有六個月有津貼的育嬰留職停薪。你是否支持制度改為:單親育兒(不論性別),一人即可獨享十二個月有津貼的育嬰留職停薪?」

 

結果,高達47.1%的填答者表示「很支持」,30.6%表達「支持」。

 

我們認為,立法院諸位委員,有責任回應台灣女性民意的要求,立法允許單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育兒。各位也有責任,協助行政院設計更多的友善配套措施,例如公共托育使用權,反歧視、友善職場的政策,以及支持單身生育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非婚育兒與國家總生育率的關聯性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長期關心少子女化問題,也向來主張以公共托育、家庭政策、友善職場制度,支持青年育兒家庭。而2026年婦女節記者會,我們注意到,台灣婚育體制過於僵化,恐怕也是阻礙青年選擇育兒的原因之一。

 

目前歐洲及北美的幼兒,在父母「非婚」狀態下出生的比例非常高。特別是西歐、北歐「非婚出生」(births outside of marriage)的幼兒,幾乎都在40%以上。以法國為例,甚至高達60%。但東亞國家例如日本、南韓、台灣,「非婚出生」的幼兒比例極低,約只有5%。原因是,東亞文化傳統傾向生小孩之前,男女就必須要結婚。

 

雖然少子女化的成因很多,但一個國家是否接納「非婚出生」,與總生育率(TFR, total fertility rate)似乎也是有相關性的。如下表。

 

國家

2023年非婚出生幼兒比例

2023年總生育率

法國

58.5%

1.66

丹麥

54.7%

1.50

美國

40.0%

1.62

德國

33.1%

1.35

希臘

9.7%

1.26

台灣

4.1%

0.87

南韓

3.9%

0.72

資料來源:OECD家庭資料庫、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縣市重要統計指標

 

從上表可以觀察到,非婚出生比例較高的國家,如法國、丹麥、美國,其總生育率維持在1.51.6之間;而非婚出生比例極低的國家,如台灣與南韓,其總生育率則處於全球最低之列,僅在0.70.9之間。前一組國家的總生育率大約為後一組國家的2倍!這麼大的差距,具有顯著的意義,顯示一國制度是否能夠支持或容許非婚生育家庭存在,會對該國生育率產生重大的影響。

 

我們呼籲,我國政府及關心人口問題的各界,已經到了需要面對台灣婚育體制僵固性問題的時刻。

 

即使是長期由保守派政黨執政的新加坡,227日的經濟日報也報導:「該國去年總生育率下滑至歷來新低的0.87……新加坡總理公署部長英蘭妮(Indranee Rajah)表示,為了改變總生育率的趨勢,這個議題不能只靠政策措施解決,『我們需要的是重塑婚姻和育兒觀念』。」

 

特別是,本次問卷還有一題,讓我們感受到台灣女性對於「讓親密關係的法制規範更彈性」的正面態度:「交往後,可以先締結法律上的伴侶關係。經過一段時間,再視情況決定要不要進入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這題的支持度高達78%(這是好處50%、算是一點好處28%)。換言之,如果可以同居、生小孩,就享有伴侶登記的法律保障,對許多人可能是不錯的選擇。

 

這讓我們感受到,與其爭論怎麼「加強聯誼」、「觀念宣導」、「鼓勵支持」年輕人進入婚姻,不如設計負責任、有保障的制度,保障青年在面對親密關係、找伴時,有更彈性的選擇。

 

台灣是東亞第一個設立同性婚姻制度的國家。或許,有一天我們也會是第一個擁有支持單身女性育兒制度、支持非婚男女育兒制度的國家,讓所有民眾享有更加彈性化的婚、伴、育兒體制。

2025年12月18日

【會後新聞稿】托盟民調:賴總統外籍幫傭政策,非台灣女性優先選項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025年12月18日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開放外傭不是解方,友善職場才是王道!」針對賴清德總統日前提出「1孩家庭皆可聘僱外籍幫傭」的政策,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托盟)於18日召開記者會,發布最新民調結果。

數據顯示,僅15.2%的女性和賴清德總統一樣,支持「無差別開放」外傭,其他八成女性都認為應設立優先資格,開放外傭更是在育兒政策優先順序中敬陪末座。獲得最高支持度的是「52.7% 落實企業彈性工時及友善職場」,其次「落實兒童托育安全」、「擴大公共托育資源」也都有四成多的支持度。另外一項保母民調,則顯示高達9成保母堅決反對該政策。



托盟召集人王兆慶呼籲,育兒困境的解方在於「友善職場」與「公共托育」,濫開外傭並非解方。他了解賴總統希望能解放女性勞動力,但是民調顯示,這樣的方向可能錯了。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婦女新知從1992年討論是否開放外傭至今,一直持反對立場,認爲不應該剝削他國女性來促進本國女性就業,甚至開放外傭也不會是促進女性就業的解方,而是最糟糕的選項。民調顯示女性渴望友善彈性的職場、降低工時,台灣勞工對工時沒有決定權,有需求的照顧者在職場被邊緣化。她呼籲,切勿用開放外傭當作逼迫台灣勞工承受高壓職場的遮羞布。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代表楊廖敏芳站在保母、家長的立場反對本政策,認為放寬外籍幫傭會剝奪保母的工作,外籍移工語言文化的不同,可能也會影響孩子的發展學習。她呼籲,政府要傾聽人民需要什麼,而不是來扯後腿。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直言,外籍家庭幫傭曝露在封閉、權力不對等、工時邊界模糊的環境中,加上居留與工作權依附雇主、語言資訊不對等,難以在遭遇不當對待時發聲求助,若在監督保障機制到位之前擴大開放,形同將職安、健康風險集中在最弱勢的一群勞工身上。她指出,政策未處理女性就業的核心障礙,包括:長工時、公共托育不足、職場對照顧者不友善、男性照顧責任缺席,政府應優先擴充公共托育與照顧服務量能,從性別平等出發,推動照顧責任的社會化。



行政院性平會委員鄧筑媛表示,在賴總統提出放寬外傭的政策後,她就曾在性平會提案,要求政策開放前要做就業市場、性別、人權的影響評估,當時院長裁示要依評估規劃後續進度,但是至今毫無結果,只說會參酌委員意見,意思就是「還是要做」。現在托盟民調發現,社會對此政策沒有取得共識,而且會衝擊既有的照顧勞動市場及托育體系。鄧筑媛呼籲,沒有經過影響評估的開放都不會是改革,而是把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下週性平會大會,她會將此民調提交給院長,盼其正視民間聲音。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梁美詩認為,開放外傭是在摧毀政府十年來努力建置的公共托育體制,先前提升的托育品質及托育人員專業地位都會被影響。她質問,這樣的政策到底是減輕什麼階層的家庭負擔?放寬外傭會衝擊以女性為主的就業市場,對就業者家庭影響重大,不但無助趨緩少子化,也弱化公共托育,更造成不平等,損害本國就業機會,剝削外籍移工。



台灣勞工陣線主任馬明毅指出,外籍家庭幫傭缺乏勞動法規保障,移工月薪僅有2萬元,比本國家庭幫傭合理勞動條件的月薪少了1萬3千元。他提醒,托育需要向主管機關登記,需要持續專業訓練,是一項需要專業及經驗的工作,而外傭缺乏相關規範,讓民間相當擔憂。而外籍幫傭的費用也並非一般家庭所能承擔,無條件開放外籍幫傭的政策,不是解決育兒困境的良方,而是加深不平等的毒藥。

托盟執行兩份民調,第一份為委托皮爾森數據,以台灣20至70歲女性為母體,共1138份問卷樣本,具95%信心水準,抽樣誤差為±2.86%。第二份為委託彭婉如基金會執行,發放給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的在職保母共3438位,最後回傳問卷有813份。




 外籍幫傭不是台灣育兒難題的解方
托盟民調:女性一要友善職場、二要托育。外傭僅敬陪末座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025.12.18

 

今年98日,自由時報專訪賴清德總統,總統突然開出「1孩家庭皆可聘外籍幫傭」的政策承諾。當時,此舉立刻引來托盟成員團體的批判。台灣勞工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彭婉如基金會皆發出聲明與投書,強調這完全違反民進黨自己長年以來實施托育公共化、彈性育嬰假的施政路線,反而把育兒家庭的需求推向奴工市場。

 

欠缺勞動人權保障、剝削外籍女性移工的人力市場擴大,並不會讓兒童享有安全安心的照顧服務,也不會讓父母享有工作家庭平衡的職場環境,且可能拉低本地托育教保工作者的勞動條件。

 

藍營舊主張,賴總統竟「拿香跟拜」

 

最荒唐的是,鼓吹外籍幫傭育兒,是國民黨立法委員王鴻薇長年的主張。賴清德總統為何居然向王鴻薇委員拿香跟拜?

 

王鴻薇委員向來聲稱,他要開放外籍幫傭,是為了減輕台灣職業婦女的痛苦。但我們認為,台灣職業婦女的疲憊,應該用安心的公共托育及臨托服務,以及職場減壓的彈性措施來解決。絕對不是轉包給24小時外籍幫傭,把小孩留在外傭手上,媽媽則無止盡的加班。

 

民進黨內的兩種聲音:贊同與反對

 

很遺憾,我們知道,民進黨裡有聲援賴清德總統的聲音。例如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就在社群媒體上發言表示:「公共托育與外籍幫傭並不矛盾,而是互補……不同社經條件的家庭,可以各取所需,而不必受制於單一模式。」「『外傭會搶了台傭的飯碗,拉低台灣的薪資水平』……就算真的有(搶走飯碗),從比較利益的角度來看,台灣應該鼓勵本地勞工投入低報酬的家務勞動行業嗎?」

 

言下之意似乎是,外籍幫傭可以給高階家庭,公共托育則留給中下階層家庭使用;而且,就算外籍幫傭「搶走(本地照顧工作者)的飯碗」,那也代表這個飯碗不得保留。擺明了,這是在主張階級隔離也無所謂,公共福利服務不必普及,不必顧富人;也是在主張,任何外籍移工可以替代的產業,就應該被放棄,政府不用思考本國人失業的痛苦。這些主張何其荒唐?

 

當然,民進黨裡也有支持勞團、婦團的聲音。立法委員林淑芬近日就質詢勞動部洪申翰部長:「公共政策都朝向『國家幫忙養』,台灣也跟著全世界潮流推進,她質疑為何政策突然轉彎?變成孩子要自己找外傭帶、自己養?導致現行公共托育服務倒退回家庭化、過度市場化的模式。」「原本在台灣擔任保姆,都要取得合格的證照,要上過課、要訓練,但是當國內的托育逐步朝向專業化前進時,勞動部若開放外籍移工擔任家庭幫傭,有可能要證照嗎?沒有證照可以照顧小孩嗎?」

 

論戰之外,我們選擇聆聽台灣社會女性的意見

 

然而,我們明白,賴清德總統國事如麻,他本人不可能有時間深入探討這些論述交鋒。王鴻薇+張景森VS林淑芬+婦團+勞團,雙方繼續爭辯下去,大概也只是各說各話、莫衷一是。

 

因此,這一次,托盟執行了兩份問卷調,企圖了解台灣社會民眾對於外籍幫傭開放政策的態度。賴總統說,推動「1孩家庭皆可聘外籍幫傭」,是為了解放女性勞動力,讓女性婚育後也可回到職場。但,台灣女性民眾真的買單嗎?

 

我們建議賴總統:以總統的高度,不要輕易一頭栽進這個議題,應該先看看民調,再交給行政院及勞動部深入評估。

 

無差別開放外籍幫傭,僅15.2%女性贊成。其餘八成支持弱勢優先

 

托盟委託皮爾森數據公司,以全台灣2070歲女性為母體,抽出1138份問卷調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2.86%。這份民意調詢問:「如果並不是所有有小孩的家庭都能申請外籍幫傭,你認為哪一種規定比較合理?」題目共有以下五個選項:


優先核准照顧身障、慢性病或特殊需求兒童的家庭

優先核准單親,且無祖父母或親友可協助照顧者

優先核准育有兩位以上未滿6歲幼兒的家庭

以上皆是(身障、單親、兩孩等家庭優先)

不要限制,所有有小孩的家庭都可以申請

 

調結果顯示,勾選「以上皆是」(身障、單親、兩孩等家庭優先)的女性民眾最多,高達49.2%。堅持跟賴清德總統的看法一樣,勾選「不要限制,所有有小孩的家庭都可以申請」的女性民眾,僅有15.2%。即使考慮了抽樣誤差,這也是極為懸殊的差距。詳如下圖。


 

獲得第二高支持度的選項,則是「優先核准照顧身障、慢性病或特殊需求兒童的家庭」,有24.7%的支持度。連同第一名的選項,49.2%+24.7%加起來就已經高達73.9%。可見台灣女性對引進外籍幫傭的主流看法,重點是在育兒照顧工作的壓力和密集程度。就算要開放更多外籍幫傭,跟賴清德總統一樣主張「無差別開放」的人,其實是非常少數。外籍幫傭被期待最優先回應的,是給照顧壓力最高的情境、給照顧密度最高的家庭,而不是毫無條件的開放給所有育兒家庭。絕大多數民眾心中,仍有一套清楚的排序邏輯——弱勢優先。

 

民眾最需要的少子女化對策:友善職場第一、托育第二,外籍幫傭敬陪末座

 

同樣一份調,托盟也詢問女性民眾:「在少子化與雙薪家庭普遍的背景下,若政府近期需分階段推動育兒/托育相關政策,請勾選您認為的優先選項?」題目包含以下七個選項,最高複選三個:


擴大公共托育資源

家事服務補助

落實企業彈性工時及友善職場

降低工時,並給予薪資補貼

落實兒童托育安全

促進男性承擔照顧責任

開放外籍幫傭申請限制

 

調結果,獲得最高支持度的是「落實企業彈性工時及友善職場」,這項有52.7%女性民眾勾選。其次則是「落實兒童托育安全」、「擴大公共托育資源」,支持度都有四成多。七個選項中,敬陪末座的就是「開放外籍幫傭申請限制」,支持度僅有18.4%。詳如下圖。

 

 

這顯示的是,民眾並不覺得「開放外籍幫傭」是回應育兒家庭困境的主要公共政策工具。整體職場勞動環境的改善,以及托育服務的優化(優質、平價、普及),仍然是政府施政的王道。托盟認為,如果政府以為外籍幫傭可以解決多數人的問題?只怕是搞錯重點。絕大多數台灣女性要的,是可以兼顧家庭的職場,以及可以安心託付的托育服務。

 

保母社群強烈反對開放外傭,反對者高達九成

 

托盟也做了另外一份問卷調,這份調委託彭婉如基金會執行,發放給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的在職保母共3438位,最後回傳問卷有813份。雖然這份調不如民調公司,沒有經過嚴謹的抽樣程序,所以沒有信心水準和信賴區間,但托盟認為仍有一定的參考價。因為保母社群的反對強烈程度,高得讓人驚訝。問卷的其中一題為:「請問您對『開放一孩家庭可聘外籍幫傭』整體的看法為?」題目共有以下五個選項:


非常支持

支持

不知道或無意見

反對

非常反對

 

結果這八百多份問卷,竟然有達68.8%的人勾選「非常反對」、22.9%勾選「反對」,總計表達反對者高達91.7%。詳如下圖。

 



 

這份問卷也有一題開放式作答,詢問保母:「承上題,請問您支持或反對的理由為?」結果八百多份問卷中,有584人填答,可見保母們有多麼不吐不快。摘錄其中幾則留言可知其態度:

「反對外籍幫傭,台灣人請給台灣人一份經濟穩定的工作。」

「麻煩請保障國內的就業市場,這是國本。」

「剝奪國民的工作權,也嚴重影響國人薪資無法提升。」

「托育人員需上課考照,每年的進修,若開放外傭,這對家長有安全疑慮,對托育人員也不公平。」

「政府不顧台灣人民的生計,更不應該推動此政策,孩兒是一張白紙,外傭的語言跟國情不同會直接影響教育。」

「孩童安全性不佳,有礙語言發展,家長無法放心工作。」

「我在到府服務的家庭中和外傭共事過,我有看到外傭在照顧小孩時非常缺乏安全觀念,將小孩交給外傭照顧很危險。」

「嬰幼兒無表達能力,外傭國情語言習慣不同,不適合培育國家幼苗。」

 

傾聽民意,請賴總統及行政團隊三思

 

國民黨王鴻薇委員說,要用外籍幫傭減輕台灣職業婦女的痛苦。但這是台灣職業婦女期待的關鍵育兒支持政策嗎?台灣女性民調顯示,並非如此。

 

民進黨政府行政院前政委張景森說,如果外傭真的搶走本地人的飯碗,那就表示不必鼓勵被外傭搶走工作的行業。此番言論可以採信嗎?保母民調顯示,保母對此非常憤怒。

 

托盟理解,賴總統和行政團隊想要支持台灣育兒女性。但是請各位看清楚這兩份民調的數據——無差別開放外傭,讓所有育兒家庭上演搶人大戰,根本違反民眾期待。請賴總統及行政團隊三思!

2025年11月28日

【婚育之外:非婚生育的經驗與法制】活動速記




♦️ 日期:2025/11/23(日)
♦️ 時間:14:00-16:30
♦️ 地點:女書店

|分享者:周雅淳


一、家庭多元化從「不能說」到「抬頭挺胸說」

雅淳觀察,這十多年來,最大的變化之一,是「家庭可以被怎麼說」的轉變。不同於過去許多單親或非婚生家庭會被叮嚀「不要跟別人講」,彷彿少了爸爸或少了媽媽,就是一種缺陷。現在活動時,遇到三、四歲的小孩,反而會大方地對她說:「我們家沒有爸爸。」而陪同的家長,也不再急著打圓場、幫忙遮掩。

這代表的不一定是「非典型家庭突然變多」,而是這些家庭終於被允許現身,被看見、被說出口。如果我們不再預設「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才是正常,那麼「只有媽媽/只有爸爸」就不會被視為異常。多元家庭形式本來就存在,只是現在多了一點被尊重的空間。

二、單親育兒背後的經濟長期消耗

打破對「堅強單親」的任何浪漫想像:「千萬不要浪漫化一個人帶小孩。」她坦白說,自己在孩子還小的時候,一邊念研究所、一邊打工、一邊照顧孩子,「論文是一份全職工作、賺錢養家是一份全職工作、照顧小孩也是一份全職工作」。

單親家庭的制度性保障不足:單親家庭不只是收入少,而是制度沒有把「無償照顧」算進去。雙親家庭中,若有一人專心做家務與照顧,多半只是被低估其經濟價值;但在單親家庭,這些勞動常常被迫外包——請保姆、課後照顧、家事服務——而每一項都要真金白銀去買。結果就是,同樣收入階級裡,單親幾乎一定是最拮据的那一群。

三、用女性主義做單親,有機會可以改變社會​

因為自身的關係,雅淳用個人經驗體驗到當年制度如何歧視單身家庭。包括「未婚無法領生育補助」、「身分證上歧視性的註記方式」,單親育兒身份結合女性主義的視角,讓雅淳開始對制度提出質疑,透過不同管道與行動發聲倡議,力抗不合理的制度規定。這些實作,源於很簡單的一個念頭:「我不是只為自己的孩子努力,而是希望以後的孩子不用再面對一樣的困境。」

四、不要浪漫化非婚生育,需要的是制度正義

分享的最後雅淳強調,並不希望大家帶著「我也要勇敢當單親」的興奮離開,而是希望大家看到:在現行制度下,非婚生育與單親家庭往往承擔了額外的風險與懲罰。

包括現行的育嬰假、家庭照顧假等制度,大多以「家庭」為計算單位——同一個假,就這麼多天,不會因為你是單親、照顧責任全部落在你身上,就自動加倍。結果是,單親在制度裡,永遠是用「一個人」去承接「兩個人份」的壓力,卻沒有任何對等的支持。

因此她主張:社會要做的不是歌頌某種「偉大的單親」故事,而是確保不論處於何種狀況,孩子與主要照顧者都能獲得合理且充足的保障。

|分享者:邱嘉緣​


一、支持網絡的重要性​

做出非婚生育的決定後,嘉緣很快進入「盤點資源」的階段。她深知,不論家庭形式如何,育兒都需要可靠的支援網絡,因此她選擇搬回家,將家人的協助作為後盾。

同時她也清楚知道自己不會當全職媽媽,也希望保有職涯與自我實現的空間。於是,育兒工作由居家托育(保母)以及非營利幼兒園等托育服務一起接力完成,穩定的照顧資源,是育兒媽媽得以得以安心投入工作的關鍵。

這也凸顯,育兒不能只仰賴個人,制度是否足夠彈性與友善,將深刻影響非婚生育家庭的生活品質。

二、母職成為公共參與及連結的新身份

許多人會以為「成為母親」代表一種封閉狀態,與過去的交友圈或職場分離。然而,轉換做法,這個身份反而可能創造另一種社會參與的契機。

嘉緣自己的經驗提及到,因為育兒開始意識到遊具罐頭化的現象,因此父母們因需求而集結,並進行倡議訴求改革。另外也因為自身經驗,實踐溫柔生產,而加入生育改革行動聯盟,推動更友善的生產環境與女性身體自主權。

三、別讓大人的選擇變成孩子的負擔

最後,自認做了非典型選擇的嘉緣分享,她回顧自己做出生育決定的當下,就給自己下了唯一的底線:「未來不能因為任何困境,而對孩子說『如果不是因為你,我一定怎樣怎樣』。」

不以主流婚姻交換穩定,不以浪漫想像取代現實評估,提醒所有正在做婚育選擇的人,切勿將成人的責任與壓力轉嫁到孩子身上。

|分享者:林昀嫺老師

一、我國親子關係法制基本概念:​

(一) 分娩者為母(備註:民法§1065II)

(二) 婚姻示父原則(備註:民法§1061 §1062)

例:目前我國代孕尚未合法,如找人代孕,依照我國民法,孩子的母親是代孕者,孩子的父親就是代孕者的丈夫。

(三)  認領:

1. 不要式的單獨行為:不用經過訴訟、不需元配同意、不需提出DNA檢驗報告、不需至戶政機關辦理認領登記、不需提出書面申請,單純意思通知即可。(備註:法律沒有規定特定形式,可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成立的行為,不用形式、不用雙方同意)

2.經過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但生父撫育時,需有撫育之意,而非基於其他理由,如債務關係。(備註:民法§1065I;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1759號民事判決)

3.一經認領,不得撤銷,除非有事實證明其非生父。(備註:民法§1070)

(四)  姓氏:非婚生子女從母姓,認領後,需經父母雙方同意才會從父姓。子女成年後可改姓氏一次。(備註:民法§1059-1)


二、法國PACS(民事伴侶結合法)制度簡介

(一)  不分同性、異性,只要年滿18歲均可使用。

(二)  可單方中止,只要通知對方即可,不需付理由,也不需要對方同意。

(三)  與婚姻的差異:遺產繼承權。如果被繼承人留有遺囑,生存伴侶可優先分配;如被繼承人未留有遺囑,生存伴侶雖無遺產繼承權,但可免費住在共同居所1年。


三、邁向多元包容的家庭制度​

台灣非婚生子女僅有4%,與歐洲相距甚遠,林昀嫺老師認為,其與文化有關,華人社會普遍還是將婚姻視為孩子成長的理想環境。林昀嫺老師也請大家思考,我國法律現在並未照顧沒結婚的人,其所帶來的影響是什麼?我們需不需要另立婚姻以外的伴侶制度?大家想像中的伴侶制度是什麼樣子?

2025年9月4日

【新聞稿】勞動部推出「育嬰留停再彈性化」,可以「日」為單位申請,托盟表示肯定,但仍有進步空間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新聞稿 2025.09.04 

勞動部今日發布「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政策,是我國邁向育兒友善職場制度的重要一步。根據目前消息,家長未來能選擇以每次「一日」為單位,申請總計最多30天的育嬰留職停薪。這對於希望兼顧工作與照顧的家庭而言,無疑是更靈活的選擇,政策方向值得肯定。未來無論是照顧病童、托育停課,台灣的育兒家庭,就有更多制度選擇可以解決問題,大幅減少工作及育兒的兩難。

上一次育嬰留職停薪的彈性化改革,是2021年蘇貞昌院長拍板的,從原本「一次請六個月」,改為一次可以只申請「一個月」為單位。由於彈性化,晚近四年來育兒家長的申請率大增,尤其男性請領率不斷提高。可見育嬰留職停薪的彈性化改革,可同時創造育兒友善職場,也可刺激男性承擔更多照顧責任。

托盟認為,此次育嬰留停再彈性化至「以日為單位」,必定會引導育兒家庭改變請假行為。例如需要照顧病童的時候,過去只能請無薪事假,但未來會轉變為申請單日或數日的育嬰留停,以取得薪資補貼。同時,這套制度因為不會離開職場太久,也將有更多爸爸願意來申請,承擔突發的幼兒照顧需求。這對於職場友善和性別平等,都是正面效果,也是先進國家改善低生育率的前提條件。托盟也期待,未來能再擴大「以日為單位」的總日數,超過30日。

當然,這次的新政策仍有三項缺憾:

首先,育嬰留職停薪仍無法與 part-time 工作併用,所以無法支援部分工時、部分照顧的安排。例如每天只工作六小時,另外兩小時有薪資補貼,但是時間可以用於接送嬰幼兒。

第二,政策適用年齡並未放寬,僅限孩子三歲前,對於孩子已上幼兒園或小學低年級、仍需照顧的家庭來說,支持還是不足。

第三、支持雇主的配套措施雖有必要,但對於申請彈性育嬰留停的家長,使其同事加班時數可以突破勞基法法定上限,恐造成同事對育兒者的反感與敵意,不利建構友善職場環境。

整體而言,這次發布的新政策,托盟認為可以給80分。雖未滿分,卻是值得肯定的階段性成果。期待勞動部未來持續聆聽家長與雇主的回饋,讓育嬰留停真正成為協助家庭兼顧工作、育兒的有效制度。


2025年8月26日

【會後新聞稿】反對放寬托嬰資格門檻,衛福部切莫短視近利

 

反對放寬托嬰資格門檻,衛福部切莫短視近利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025年8月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衛福部日前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修訂草案,考慮到托嬰中心的人力荒,擬允許托嬰中心可直接聘僱完全沒有相關學歷與經驗背景的人員,從事照顧0-2歲幼兒的工作,且期限最長可達兩年。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今日表示,衛福部的法規修訂草案有60天預告期,所以托盟趁此預告期召開記者會,呼籲社會大眾要警覺問題嚴重性。一旦法規修訂通過,大量的「零資格人員」進入托嬰中心,後果將不堪設想。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組長李庭欣表示,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兒童托育服務法》明明要強化托嬰機構管理規範,結果衛福部卻做出矛盾決策,取消0-2歲托嬰專業人員的資格把關機制。當照顧者專業能力不足,等於把幼兒放上賭桌,是相當不負責任的做法。2-6歲幼兒園同樣缺人,但主管幼兒園的教育部仍有一定程序,才會開放人員資格門檻,且仍有一定程度的學歷及相關訓練時數要求。衛福部卻是完全棄守,讓托嬰中心想用甚麼人力就用甚麼人力。李庭欣呼籲,這代表立法院應該於《兒童托育服務法》明定人員資格,以免衛福部濫開後門。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楊秀彥則指出,工會發出的網路問卷得到4027筆回覆,其中48%是托育人員、45%是家長。整體來說,高達94%的填答者都反對衛福部修法。如果衛福部想改善人力短缺的問題,根本應該著力於布建公共化托育體系,因為這樣才能提升人員薪資。相比之下,準公共化政策並沒有辦法留住人才。另外,目前托嬰中心現場工時實在太長,表面上符合勞基法每天八小時,實際上中午卻可能有長達兩小時的休息時間,卻不是在真正休息,而是陪伴孩子,結果導致一天出勤長達十小時。楊秀彥呼籲,改善托嬰中心工時,且將照顧比下修為一歲以下1:3、一歲以上1:4,才是人力流失的解方。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代表楊廖敏芳說,如果沒有專業背景也可以照顧小孩,對家長而言是非常不安全的做法,家長一定會擔憂。就算衛福部說評鑑甲等以上才可以任意用人,這也只是空談,因為評鑑只是書面,托嬰中心資方要做出讓長官滿意的文件並不困難。而且托嬰中心現場的托育人員已經很累,還要分心照顧沒有資格的新人?這只會讓大家更不想待在這種工作環境。



婦女新知基金會李盈學主任表示,人力不足的解方不應該是濫開後門。政府應該提高薪資條件、加強違規退場機制,才能讓家長有信心。且開後門也會讓專業托育人員的勞動負擔、心理壓力更大,現場可能更混亂、更危險。這樣一來,媽媽跟阿嬤的就業都會受影響,變成只能回家自己帶小孩,嚴重衝擊女性的經濟獨立機會。請衛福部認清,托育安全不能妥協、風險不能轉嫁給孩子,千萬不要製造更多托育悲劇。


台灣勞工陣線楊書瑋秘書長則分享,他昨晚睡前跟太太聊到今天早上的記者會主題是「托嬰中心人員資格門檻刪除」,太太馬上嚇了一跳,說政府怎麼可以這樣做!足見這是家長心中普遍會有的疑慮。根據衛福部自己的「兒少生活狀況調查」,家長選擇托嬰中心的重要考慮因素,是「照顧專業度」與「環境安全」,可見品質和安全是托育政策成功與否的關鍵。勞陣也認為,取消資格門檻明顯是對於專業尊嚴的否定,會打擊目前的從業人員,也會惡化勞動條件。希望衛福部正視大家不願意留在現場的根本原因,是薪資過低、工時過長。浮濫修法只會讓家長不敢送托,送托率進一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