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2026年03月03日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強調,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理事謝國清點出,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2026年03月03日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婦女節前夕記者會
2026.03.03
「不結婚可不可以生小孩?」「婚育制度可不可以更彈性?」在台灣已經有人開始初步討論。
2025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在〈肯定女性生育自主、婚育脫鉤〉的聲明稿中,主張台灣社會應該要「真正看見那些想生育、但卻沒有進入……婚姻關係的人」;不應該「對於單親養育……充滿刻板印象」;以及不應該鞏固「婚姻更值得被保障、生育孩子必須進入婚姻關係的價值觀。」
反之,2025年,基督教今日報於〈單身成家、婚育脫鉤影響社會風氣〉的新聞報導中,主張「必須從男人女人的結合,才能製造出下一代,這是聖經真理的根據」;「人如果要打破這個次序,常是自討苦吃。社會上已有無數例子,反映出人類因著家庭婚姻制度改變,最終,人恐要吃到不順服上帝的苦果。」
「婚育制度彈性化」雖然不如當年的「同性婚姻」,尚未引起台灣社會傳統派與進步派群眾的大規模對抗,但它一旦進入政治議程,可能也有一樣的社會衝突潛力。
台灣女性對「結婚才能生小孩」究竟看法如何?先用網路民調,投石問路
托盟過去沒有參與討論這個議題,但是趁2026年婦女節檔期,我們設計了一份網路問卷,收到1305位填答者回覆,其中88.5%的填答者是女性。
我們的結論是:填答問卷的台灣女性,對「非婚育兒」的態度,依照法律、制度、政策的支持程度而改變。當沒有任何制度保障、規範責任、公共支持系統,那多數不贊同非婚育兒,但是如果法律規範、政策與服務保障到位,多數女性會轉而支持非婚育兒。可見政府能不能夠先建立一套彈性且有保障的制度,是態度改變的關鍵。
這份調查問卷將「非婚育兒」界定成兩個面向。第一、是否支持非婚伴侶生育子女?第二、是否支持單身女性生育子女?
第一個面向,對於非婚伴侶,如果沒有任何制度保障,填答者認為他們「不適合養小孩」的比例總計達到71.3%(非常不適32.8%,不適合38.5%)。但是,如果制度同時保障非婚家長對孩子的扶養義務、伴侶的扶養義務、同居義務、伴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擁有一定程度財產繼承權。也就是四項保障都到位的時候,填答者的態度逆轉了。認為非婚伴侶「適合養小孩」的比例總計達到68%(非常適合25.1%,適合42.9%)。
法律制度,對於非婚者和他們的小孩有沒有提供基本保障,顯然是女性填答者是否贊同「非婚生育」的關鍵轉折點。
第二個面向,對於單身女性生育,填答者也有類似的傾向。如果公共托育服務、反歧視的法律環境,以及親職教育或友善職場等資源,三項條件都不到位,「不支持」單身女性生育的比例總計達61.3%(很不支持28.7%、不支持32.6%)。但是如果三項條件都到位,填答者的態度也完全逆轉了。「支持」單身女性生育的比例總計達到69.5%(很支持36.3%、支持33.2%)。
可見填答者對於是否贊同「單身女性生育」的態度,多數並不是因為道德價值,而是取決於外在環境和資源的務實判斷。
問卷告訴我們,制度會翻轉態度。台灣女性對「非婚育兒」的兩種形式(非婚伴侶生育、單身女性生育),並沒有本質上的反對。大家更在乎的是制度保障、法律責任與公共支持是否完備。一旦制度條件到位,對非婚育兒的支持度,就會大幅上升。
非婚伴侶育兒的制度保障之一,可參考歐美各國的「伴侶登記制」
歐盟的官方網站https://europa.eu說明,「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伴侶登記」(registered partnership),在歐洲各國已經是非常普遍的制度。在27個國家中,有22個國家提供類似制度(例如瑞典、法國、德國、義大利、愛爾蘭等等),只有5個國家沒有(保加利亞、立陶宛、波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
問卷中有六個題目,就是參考法國的民事結合制度,與傳統婚姻制度相同或相異的特徵。相同特徵例如,伴侶和夫妻一樣:第一、兩人都對孩子有扶養義務。第二、彼此有互相扶養義務。第三、兩人有同居義務。伴侶和夫妻相異的特徵則是:第一、一方死亡後,另一方的財產繼承權,夫妻高於伴侶。第二、夫妻會和對方家庭(公婆、岳父母)成立姻親關係,但伴侶只締結兩人關係。第三、如果想終止關係,夫妻必須雙方合意,但伴侶只需一方即可終止。
舉例,問卷結果顯示,台灣女性填答者最在乎「伴侶和夫妻一樣,兩人都對孩子有扶養義務」,認為此制度有必要者,壓倒性高達88.3%(很有必要77.3%、有一點必要11%)。對於「男女締結兩人伴侶關係,但沒有和對方家庭(公婆、岳父母)成立姻親關係」,認為這是好處的人也偏高,有64.9%(這是好處41.5%、算是一點好處23.4%)。這兩個題目的民意傾向,都和法國現行伴侶制度一樣。
但是「如果男女單方想要終止關係,即可終止」,這一項法國民事結合制度的特色,在台灣似乎就沒有那麼受歡迎。填答這是好處22.8%、算是一點好處18.6%,總計支持者為41.4%;填答這是壞處24.9%、算是一點壞處19.3%,總計不支持者為44.2%。
簡言之,其實只要有類似伴侶登記制的保障,台灣女性支持:就算是非婚男女也可以育兒。
若制度到位,台灣女性支持單身生育,也期待政府提供更多公共資源與福利
如前所述,制度可以翻轉態度。當制度到位,填答者對於「單身女性生育」的態度,也會完全逆轉,由不支持轉為支持。
事實上,「支持單身女性生育」也是目前行政院的立場。行政院院會2025年12月11日通過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就明文指出,單身女性也可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例如捐精受孕),使用者不必再限制為異性不孕夫妻。不過配套措施是,為了保障兒童最佳利益,未來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任何人,都必須經過衛福部的事先評估,以確保子女能於穩定、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雖然,行政院通過該法草案後,立法院因為諸多理由至今尚未通過立法,但我們想藉這次的問卷提醒立法院諸位委員——台灣女性並沒有堅持反對「單身女性生育」,只要制度和資源到位,台灣女性多數對此是表達支持的。
問卷也顯示,對於單身女性育兒,填答者認為下列三項資源的必要性都很高。第一、可信賴的公共托育服務及臨時托育服務(很有必要68%、有一點必要19.3%)。第二、反歧視的法律,避免單親女性和她的孩子受到社會的不當對待(很有必要77%、有一點必要13.9%)。第三、提供心理支持、親職教育、友善職場(很有必要80.2%、有一點必要13.5%)。
此外,填答者也壓倒性支持,讓單身女性育兒享有比雙親家庭更寬裕的育嬰留職停薪福利,改善單身養育無法「輪流」或「同時」留職停薪育兒的困境。這一題題目是:「依台灣現行法律,雙親育兒家庭,受雇男女勞工各自可以享六個月有津貼的育嬰留職停薪,所以總計最多是十二個月。但是,如果一位單身女性自行養育孩子,現在只能享有六個月有津貼的育嬰留職停薪。你是否支持制度改為:單親育兒(不論性別),一人即可獨享十二個月有津貼的育嬰留職停薪?」
結果,高達47.1%的填答者表示「很支持」,30.6%表達「支持」。
我們認為,立法院諸位委員,有責任回應台灣女性民意的要求,立法允許單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育兒。各位也有責任,協助行政院設計更多的友善配套措施,例如公共托育使用權,反歧視、友善職場的政策,以及支持單身生育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非婚育兒與國家總生育率的關聯性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長期關心少子女化問題,也向來主張以公共托育、家庭政策、友善職場制度,支持青年育兒家庭。而2026年婦女節記者會,我們注意到,台灣婚育體制過於僵化,恐怕也是阻礙青年選擇育兒的原因之一。
目前歐洲及北美的幼兒,在父母「非婚」狀態下出生的比例非常高。特別是西歐、北歐「非婚出生」(births outside of marriage)的幼兒,幾乎都在40%以上。以法國為例,甚至高達60%。但東亞國家例如日本、南韓、台灣,「非婚出生」的幼兒比例極低,約只有5%。原因是,東亞文化傳統傾向生小孩之前,男女就必須要結婚。
雖然少子女化的成因很多,但一個國家是否接納「非婚出生」,與總生育率(TFR, total fertility rate)似乎也是有相關性的。如下表。
國家 | 2023年非婚出生幼兒比例 | 2023年總生育率 |
法國 | 58.5% | 1.66 |
丹麥 | 54.7% | 1.50 |
美國 | 40.0% | 1.62 |
德國 | 33.1% | 1.35 |
希臘 | 9.7% | 1.26 |
台灣 | 4.1% | 0.87 |
南韓 | 3.9% | 0.72 |
資料來源:OECD家庭資料庫、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縣市重要統計指標
從上表可以觀察到,非婚出生比例較高的國家,如法國、丹麥、美國,其總生育率維持在1.5至1.6之間;而非婚出生比例極低的國家,如台灣與南韓,其總生育率則處於全球最低之列,僅在0.7至0.9之間。前一組國家的總生育率大約為後一組國家的2倍!這麼大的差距,具有顯著的意義,顯示一國制度是否能夠支持或容許非婚生育家庭存在,會對該國生育率產生重大的影響。
我們呼籲,我國政府及關心人口問題的各界,已經到了需要面對台灣婚育體制僵固性問題的時刻。
即使是長期由保守派政黨執政的新加坡,2月27日的經濟日報也報導:「該國去年總生育率下滑至歷來新低的0.87。……新加坡總理公署部長英蘭妮(Indranee Rajah)表示,為了改變總生育率的趨勢,這個議題不能只靠政策措施解決,『我們需要的是重塑婚姻和育兒觀念』。」
特別是,本次問卷還有一題,讓我們感受到台灣女性對於「讓親密關係的法制規範更彈性」的正面態度:「交往後,可以先締結法律上的伴侶關係。經過一段時間,再視情況決定要不要進入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這題的支持度高達78%(這是好處50%、算是一點好處28%)。換言之,如果可以同居、生小孩,就享有伴侶登記的法律保障,對許多人可能是不錯的選擇。
這讓我們感受到,與其爭論怎麼「加強聯誼」、「觀念宣導」、「鼓勵支持」年輕人進入婚姻,不如設計負責任、有保障的制度,保障青年在面對親密關係、找伴時,有更彈性的選擇。
台灣是東亞第一個設立同性婚姻制度的國家。或許,有一天我們也會是第一個擁有支持單身女性育兒制度、支持非婚男女育兒制度的國家,讓所有民眾享有更加彈性化的婚、伴、育兒體制。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025.12.18
今年9月8日,自由時報專訪賴清德總統,總統突然開出「1孩家庭皆可聘外籍幫傭」的政策承諾。當時,此舉立刻引來托盟成員團體的批判。台灣勞工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彭婉如基金會皆發出聲明與投書,強調這完全違反民進黨自己長年以來實施托育公共化、彈性育嬰假的施政路線,反而把育兒家庭的需求推向奴工市場。
欠缺勞動人權保障、剝削外籍女性移工的人力市場擴大,並不會讓兒童享有安全安心的照顧服務,也不會讓父母享有工作家庭平衡的職場環境,且可能拉低本地托育教保工作者的勞動條件。
藍營舊主張,賴總統竟「拿香跟拜」
最荒唐的是,鼓吹外籍幫傭育兒,是國民黨立法委員王鴻薇長年的主張。賴清德總統為何居然向王鴻薇委員拿香跟拜?
王鴻薇委員向來聲稱,他要開放外籍幫傭,是為了減輕台灣職業婦女的痛苦。但我們認為,台灣職業婦女的疲憊,應該用安心的公共托育及臨托服務,以及職場減壓的彈性措施來解決。絕對不是轉包給24小時外籍幫傭,把小孩留在外傭手上,媽媽則無止盡的加班。
民進黨內的兩種聲音:贊同與反對
很遺憾,我們知道,民進黨裡有聲援賴清德總統的聲音。例如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就在社群媒體上發言表示:「公共托育與外籍幫傭並不矛盾,而是互補……不同社經條件的家庭,可以各取所需,而不必受制於單一模式。」「『外傭會搶了台傭的飯碗,拉低台灣的薪資水平』……就算真的有(搶走飯碗),從比較利益的角度來看,台灣應該鼓勵本地勞工投入低報酬的家務勞動行業嗎?」
言下之意似乎是,外籍幫傭可以給高階家庭,公共托育則留給中下階層家庭使用;而且,就算外籍幫傭「搶走(本地照顧工作者)的飯碗」,那也代表這個飯碗不值得保留。擺明了,這是在主張階級隔離也無所謂,公共福利服務不必普及,不必顧富人;也是在主張,任何外籍移工可以替代的產業,就應該被放棄,政府不用思考本國人失業的痛苦。這些主張何其荒唐?
當然,民進黨裡也有支持勞團、婦團的聲音。立法委員林淑芬近日就質詢勞動部洪申翰部長:「公共政策都朝向『國家幫忙養』,台灣也跟著全世界潮流推進,她質疑為何政策突然轉彎?變成孩子要自己找外傭帶、自己養?導致現行公共托育服務倒退回家庭化、過度市場化的模式。」「原本在台灣擔任保姆,都要取得合格的證照,要上過課、要訓練,但是當國內的托育逐步朝向專業化前進時,勞動部若開放外籍移工擔任家庭幫傭,有可能要證照嗎?沒有證照可以照顧小孩嗎?」
論戰之外,我們選擇聆聽台灣社會女性的意見
然而,我們明白,賴清德總統國事如麻,他本人不可能有時間深入探討這些論述交鋒。王鴻薇+張景森VS林淑芬+婦團+勞團,雙方繼續爭辯下去,大概也只是各說各話、莫衷一是。
因此,這一次,托盟執行了兩份問卷調查,企圖了解台灣社會民眾對於外籍幫傭開放政策的態度。賴總統說,推動「1孩家庭皆可聘外籍幫傭」,是為了解放女性勞動力,讓女性婚育後也可回到職場。但,台灣女性民眾真的買單嗎?
我們建議賴總統:以總統的高度,不要輕易一頭栽進這個議題,應該先看看民調,再交給行政院及勞動部深入評估。
無差別開放外籍幫傭,僅15.2%女性贊成。其餘八成支持弱勢優先
托盟委託皮爾森數據公司,以全台灣20至70歲女性為母體,抽出1138份問卷調查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2.86%。這份民意調查詢問:「如果並不是所有有小孩的家庭都能申請外籍幫傭,你認為哪一種規定比較合理?」題目共有以下五個選項:
□優先核准照顧身障、慢性病或特殊需求兒童的家庭
□優先核准單親,且無祖父母或親友可協助照顧者
□優先核准育有兩位以上未滿6歲幼兒的家庭
□以上皆是(身障、單親、兩孩等家庭優先)
□不要限制,所有有小孩的家庭都可以申請
調查結果顯示,勾選「以上皆是」(身障、單親、兩孩等家庭優先)的女性民眾最多,高達49.2%。堅持跟賴清德總統的看法一樣,勾選「不要限制,所有有小孩的家庭都可以申請」的女性民眾,僅有15.2%。即使考慮了抽樣誤差,這也是極為懸殊的差距。詳如下圖。
獲得第二高支持度的選項,則是「優先核准照顧身障、慢性病或特殊需求兒童的家庭」,有24.7%的支持度。連同第一名的選項,49.2%+24.7%加起來就已經高達73.9%。可見台灣女性對引進外籍幫傭的主流看法,重點是在育兒照顧工作的壓力和密集程度。就算要開放更多外籍幫傭,跟賴清德總統一樣主張「無差別開放」的人,其實是非常少數。外籍幫傭被期待最優先回應的,是給照顧壓力最高的情境、給照顧密度最高的家庭,而不是毫無條件的開放給所有育兒家庭。絕大多數民眾心中,仍有一套清楚的排序邏輯——弱勢優先。
民眾最需要的少子女化對策:友善職場第一、托育第二,外籍幫傭敬陪末座
同樣一份調查,托盟也詢問女性民眾:「在少子化與雙薪家庭普遍的背景下,若政府近期需分階段推動育兒/托育相關政策,請勾選您認為的優先選項?」題目包含以下七個選項,最高複選三個:
□擴大公共托育資源
□家事服務補助
□落實企業彈性工時及友善職場
□降低工時,並給予薪資補貼
□落實兒童托育安全
□促進男性承擔照顧責任
□開放外籍幫傭申請限制
調查結果,獲得最高支持度的是「落實企業彈性工時及友善職場」,這項有52.7%女性民眾勾選。其次則是「落實兒童托育安全」、「擴大公共托育資源」,支持度都有四成多。七個選項中,敬陪末座的就是「開放外籍幫傭申請限制」,支持度僅有18.4%。詳如下圖。
這顯示的是,民眾並不覺得「開放外籍幫傭」是回應育兒家庭困境的主要公共政策工具。整體職場勞動環境的改善,以及托育服務的優化(優質、平價、普及),仍然是政府施政的王道。托盟認為,如果政府以為外籍幫傭可以解決多數人的問題?只怕是搞錯重點。絕大多數台灣女性要的,是可以兼顧家庭的職場,以及可以安心託付的托育服務。
保母社群強烈反對開放外傭,反對者高達九成
托盟也做了另外一份問卷調查,這份調查委託彭婉如基金會執行,發放給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的在職保母共3438位,最後回傳問卷有813份。雖然這份調查不如民調公司,沒有經過嚴謹的抽樣程序,所以沒有信心水準和信賴區間,但托盟認為仍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因為保母社群的反對強烈程度,高得讓人驚訝。問卷的其中一題為:「請問您對『開放一孩家庭可聘外籍幫傭』整體的看法為?」題目共有以下五個選項:
□非常支持
□支持
□不知道或無意見
□反對
□非常反對
結果這八百多份問卷,竟然有達68.8%的人勾選「非常反對」、22.9%勾選「反對」,總計表達反對者高達91.7%。詳如下圖。
這份問卷也有一題開放式作答,詢問保母:「承上題,請問您支持或反對的理由為?」結果八百多份問卷中,有584人填答,可見保母們有多麼不吐不快。摘錄其中幾則留言可知其態度:
「反對外籍幫傭,台灣人請給台灣人一份經濟穩定的工作。」
「麻煩請保障國內的就業市場,這是國本。」
「剝奪國民的工作權,也嚴重影響國人薪資無法提升。」
「托育人員需上課考照,每年的進修,若開放外傭,這對家長有安全疑慮,對托育人員也不公平。」
「政府不顧台灣人民的生計,更不應該推動此政策,孩兒是一張白紙,外傭的語言跟國情不同會直接影響教育。」
「孩童安全性不佳,有礙語言發展,家長無法放心工作。」
「我在到府服務的家庭中和外傭共事過,我有看到外傭在照顧小孩時非常缺乏安全觀念,將小孩交給外傭照顧很危險。」
「嬰幼兒無表達能力,外傭國情語言習慣不同,不適合培育國家幼苗。」
傾聽民意,請賴總統及行政團隊三思
國民黨王鴻薇委員說,要用外籍幫傭減輕台灣職業婦女的痛苦。但這是台灣職業婦女期待的關鍵育兒支持政策嗎?台灣女性民調顯示,並非如此。
民進黨政府行政院前政委張景森說,如果外傭真的搶走本地人的飯碗,那就表示不必鼓勵被外傭搶走工作的行業。此番言論可以採信嗎?保母民調顯示,保母對此非常憤怒。
托盟理解,賴總統和行政團隊想要支持台灣育兒女性。但是請各位看清楚這兩份民調的數據——無差別開放外傭,讓所有育兒家庭上演搶人大戰,根本違反民眾期待。請賴總統及行政團隊三思!
|分享者:周雅淳
一、家庭多元化從「不能說」到「抬頭挺胸說」
雅淳觀察,這十多年來,最大的變化之一,是「家庭可以被怎麼說」的轉變。不同於過去許多單親或非婚生家庭會被叮嚀「不要跟別人講」,彷彿少了爸爸或少了媽媽,就是一種缺陷。現在活動時,遇到三、四歲的小孩,反而會大方地對她說:「我們家沒有爸爸。」而陪同的家長,也不再急著打圓場、幫忙遮掩。
這代表的不一定是「非典型家庭突然變多」,而是這些家庭終於被允許現身,被看見、被說出口。如果我們不再預設「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才是正常,那麼「只有媽媽/只有爸爸」就不會被視為異常。多元家庭形式本來就存在,只是現在多了一點被尊重的空間。
二、單親育兒背後的經濟長期消耗
打破對「堅強單親」的任何浪漫想像:「千萬不要浪漫化一個人帶小孩。」她坦白說,自己在孩子還小的時候,一邊念研究所、一邊打工、一邊照顧孩子,「論文是一份全職工作、賺錢養家是一份全職工作、照顧小孩也是一份全職工作」。
單親家庭的制度性保障不足:單親家庭不只是收入少,而是制度沒有把「無償照顧」算進去。雙親家庭中,若有一人專心做家務與照顧,多半只是被低估其經濟價值;但在單親家庭,這些勞動常常被迫外包——請保姆、課後照顧、家事服務——而每一項都要真金白銀去買。結果就是,同樣收入階級裡,單親幾乎一定是最拮据的那一群。
三、用女性主義做單親,有機會可以改變社會
因為自身的關係,雅淳用個人經驗體驗到當年制度如何歧視單身家庭。包括「未婚無法領生育補助」、「身分證上歧視性的註記方式」,單親育兒身份結合女性主義的視角,讓雅淳開始對制度提出質疑,透過不同管道與行動發聲倡議,力抗不合理的制度規定。這些實作,源於很簡單的一個念頭:「我不是只為自己的孩子努力,而是希望以後的孩子不用再面對一樣的困境。」
四、不要浪漫化非婚生育,需要的是制度正義
分享的最後雅淳強調,並不希望大家帶著「我也要勇敢當單親」的興奮離開,而是希望大家看到:在現行制度下,非婚生育與單親家庭往往承擔了額外的風險與懲罰。
包括現行的育嬰假、家庭照顧假等制度,大多以「家庭」為計算單位——同一個假,就這麼多天,不會因為你是單親、照顧責任全部落在你身上,就自動加倍。結果是,單親在制度裡,永遠是用「一個人」去承接「兩個人份」的壓力,卻沒有任何對等的支持。
因此她主張:社會要做的不是歌頌某種「偉大的單親」故事,而是確保不論處於何種狀況,孩子與主要照顧者都能獲得合理且充足的保障。
|分享者:邱嘉緣
一、支持網絡的重要性
做出非婚生育的決定後,嘉緣很快進入「盤點資源」的階段。她深知,不論家庭形式如何,育兒都需要可靠的支援網絡,因此她選擇搬回家,將家人的協助作為後盾。
同時她也清楚知道自己不會當全職媽媽,也希望保有職涯與自我實現的空間。於是,育兒工作由居家托育(保母)以及非營利幼兒園等托育服務一起接力完成,穩定的照顧資源,是育兒媽媽得以得以安心投入工作的關鍵。
這也凸顯,育兒不能只仰賴個人,制度是否足夠彈性與友善,將深刻影響非婚生育家庭的生活品質。
二、母職成為公共參與及連結的新身份
許多人會以為「成為母親」代表一種封閉狀態,與過去的交友圈或職場分離。然而,轉換做法,這個身份反而可能創造另一種社會參與的契機。
嘉緣自己的經驗提及到,因為育兒開始意識到遊具罐頭化的現象,因此父母們因需求而集結,並進行倡議訴求改革。另外也因為自身經驗,實踐溫柔生產,而加入生育改革行動聯盟,推動更友善的生產環境與女性身體自主權。
三、別讓大人的選擇變成孩子的負擔
最後,自認做了非典型選擇的嘉緣分享,她回顧自己做出生育決定的當下,就給自己下了唯一的底線:「未來不能因為任何困境,而對孩子說『如果不是因為你,我一定怎樣怎樣』。」
不以主流婚姻交換穩定,不以浪漫想像取代現實評估,提醒所有正在做婚育選擇的人,切勿將成人的責任與壓力轉嫁到孩子身上。
|分享者:林昀嫺老師
一、我國親子關係法制基本概念:
(一) 分娩者為母(備註:民法§1065II)
(二) 婚姻示父原則(備註:民法§1061 §1062)
例:目前我國代孕尚未合法,如找人代孕,依照我國民法,孩子的母親是代孕者,孩子的父親就是代孕者的丈夫。
(三) 認領:
1. 不要式的單獨行為:不用經過訴訟、不需元配同意、不需提出DNA檢驗報告、不需至戶政機關辦理認領登記、不需提出書面申請,單純意思通知即可。(備註:法律沒有規定特定形式,可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成立的行為,不用形式、不用雙方同意)
2.經過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但生父撫育時,需有撫育之意,而非基於其他理由,如債務關係。(備註:民法§1065I;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1759號民事判決)
3.一經認領,不得撤銷,除非有事實證明其非生父。(備註:民法§1070)
(四) 姓氏:非婚生子女從母姓,認領後,需經父母雙方同意才會從父姓。子女成年後可改姓氏一次。(備註:民法§1059-1)
二、法國PACS(民事伴侶結合法)制度簡介
(一) 不分同性、異性,只要年滿18歲均可使用。
(二) 可單方中止,只要通知對方即可,不需付理由,也不需要對方同意。
(三) 與婚姻的差異:遺產繼承權。如果被繼承人留有遺囑,生存伴侶可優先分配;如被繼承人未留有遺囑,生存伴侶雖無遺產繼承權,但可免費住在共同居所1年。
三、邁向多元包容的家庭制度
台灣非婚生子女僅有4%,與歐洲相距甚遠,林昀嫺老師認為,其與文化有關,華人社會普遍還是將婚姻視為孩子成長的理想環境。林昀嫺老師也請大家思考,我國法律現在並未照顧沒結婚的人,其所帶來的影響是什麼?我們需不需要另立婚姻以外的伴侶制度?大家想像中的伴侶制度是什麼樣子?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新聞稿 2025.09.04
勞動部今日發布「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政策,是我國邁向育兒友善職場制度的重要一步。根據目前消息,家長未來能選擇以每次「一日」為單位,申請總計最多30天的育嬰留職停薪。這對於希望兼顧工作與照顧的家庭而言,無疑是更靈活的選擇,政策方向值得肯定。未來無論是照顧病童、托育停課,台灣的育兒家庭,就有更多制度選擇可以解決問題,大幅減少工作及育兒的兩難。
上一次育嬰留職停薪的彈性化改革,是2021年蘇貞昌院長拍板的,從原本「一次請六個月」,改為一次可以只申請「一個月」為單位。由於彈性化,晚近四年來育兒家長的申請率大增,尤其男性請領率不斷提高。可見育嬰留職停薪的彈性化改革,可同時創造育兒友善職場,也可刺激男性承擔更多照顧責任。
托盟認為,此次育嬰留停再彈性化至「以日為單位」,必定會引導育兒家庭改變請假行為。例如需要照顧病童的時候,過去只能請無薪事假,但未來會轉變為申請單日或數日的育嬰留停,以取得薪資補貼。同時,這套制度因為不會離開職場太久,也將有更多爸爸願意來申請,承擔突發的幼兒照顧需求。這對於職場友善和性別平等,都是正面效果,也是先進國家改善低生育率的前提條件。托盟也期待,未來能再擴大「以日為單位」的總日數,超過30日。
當然,這次的新政策仍有三項缺憾:
首先,育嬰留職停薪仍無法與 part-time 工作併用,所以無法支援部分工時、部分照顧的安排。例如每天只工作六小時,另外兩小時有薪資補貼,但是時間可以用於接送嬰幼兒。
第二,政策適用年齡並未放寬,僅限孩子三歲前,對於孩子已上幼兒園或小學低年級、仍需照顧的家庭來說,支持還是不足。
第三、支持雇主的配套措施雖有必要,但對於申請彈性育嬰留停的家長,使其同事加班時數可以突破勞基法法定上限,恐造成同事對育兒者的反感與敵意,不利建構友善職場環境。
整體而言,這次發布的新政策,托盟認為可以給80分。雖未滿分,卻是值得肯定的階段性成果。期待勞動部未來持續聆聽家長與雇主的回饋,讓育嬰留停真正成為協助家庭兼顧工作、育兒的有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