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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7日

[會後新聞稿] 200826「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公聽會 加碼育兒津貼對托育公共化和女性就業的影響

「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公聽會
加碼育兒津貼對托育公共化和女性就業的影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公聽會會後新聞稿 2020.08.26 


今日上午立法委員范雲邀集,立法委員王婉諭、立法委員劉建國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開「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公聽會,討論加碼育兒津貼對托育公共化和女性就業的影響。邀請到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社家署簡杏蓉組長、台北市社會局、新北市社會局、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專家學者、婦女團體、保母團體、幼保幼教團體、家長團體等,共計60多位與會。





立法委員范雲直指,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0-6歲國家一起養」育兒政策,訂定提升托育公共化及2024年家外送托率達到23.16%的目標,期待給台灣家長更好的育兒環境。但規劃「育兒津貼」翻倍加碼至每月5,000元,準公共托育補助則僅有些許加碼1,000元,大幅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差額,是否會讓托嬰中心與保母退出準公共化,甚至迫使女性回家育兒,讓原有的政策目標破功?兩項政策的競合關係應要充分討論,才能落實蔡總統國家一起養政策中的三項內涵。 

社家署簡杏蓉組長回應,「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本質不同,領取的家長群也不同,因此沒有競合關係,同為未滿兩歲孩子的補助,補助不一的話有違兒童權利公約,所以必須拉近補助額度。 

但其他與會人員皆認為「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有競爭關係,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王兆慶首先指出:「準公共化政策之所以可以成立,關鍵在於差額效應,因此維持補助差距非常重要。」接著,身為第一線管理托育服務的地方政府直言,一旦兩者差額減少,高比例受管制的準公共保母與私托,很可能脫離政府管理。尤其準公共化政策具備有效的進退場機制,差額縮減只會讓機制失效,家長更無法安心送托。台北市社會局科長鍾雅惠說明,目前台北市有十家私立托嬰中心被退準公共,原因是擅自調費、發生兒保事件、評鑑丙等、機構管理不當等等。準公共機制可以淘汰違反規定的業者,有必要維持,期待中央通盤考量,不要打到先前累積的成果。臺北市優質保育公益協會常務理事陳秀媛,則以管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經驗分享:「過去沒有準公,發現保母超收,只會給限期改善;但現在有準公,發現超收就是退準公,就管理來說很有效果,搭配居托中心的訪視督導,家長送托是安心的。」 

尤其現今制度設計育兒津貼2,500元與托育補助6,000元的落差,正是保母和托嬰中心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誘因。苗栗縣托育人員發展協會理事長邱瑀屏就直言:「現在準公保母簽約率達九成,但不是每個保母都支持,如果不維持差距,相信會有一波退出潮。」 

公聽會後半段更討論到,究竟該如何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讓每個家庭都能安心生養2孩?與會者提及的關鍵便是,有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透過托育補助加管理服務品質的措施,支持雙薪家庭、支持女性就業,以及打造友善育兒的就業職場與環境。 

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王舒芸說明,若想讓家長願意生養第二胎,女性能否就業就很關鍵。國家發育兒津貼,不代表家長擁有自由選擇權,其實請領育兒津貼的家庭分別落在低所得、高所得兩個極端,但是對低所得家庭來說2500元育兒津貼杯水車薪,對高所得家庭來說又只是錦上添花。與其發錢,不如把經費用在建置補助+管理的公共托育服務,支持中間階級的雙薪家庭。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嚴厲地指出:「加碼育兒津貼的政策,都是私幼私托業者在叫好,因為他們可以退出準公共,可以來漲價。這不叫『0-6歲國家養』,只會變成『私幼私托國家養』!」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專員呂佳旻,以兩位孩子的媽媽身分感性的說:「女人想要工作、想要自我實現、貢獻勞動力,更貢獻下一代勞動力,保母的托育支持很重要。國家政策更應該支持雙薪家庭,家庭沒有雙薪,根本無法生養2孩。」 

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回應,由於政策還在研議中,會將「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兩者競合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果,納入未來研議。準公共機制可以確實要求托育品質,因此準公共的定價+管理功能,衛福部一定會追求。至於私托和保母是否會因為差額縮減而退出,李麗芬次長認為,目前已經有九成的簽約率,私托和保母留下來的機會應該是大的,反而要留意新進的服務單位,衛福會再研議是否增加獎勵等配套措施。 

最後范雲立委提出政策建議,整體育兒政策規劃可分為兩階段,在家外送托率提高到23.16%之前,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先各自增加1,000元;待家外送托率到達目標值後,才再加碼育兒津貼,而且兩者差額至少仍要維持目前的3,500元。但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仍語帶保留的回應:「少子女化對策是跨部會的計畫,目前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加碼規劃,還需要等行政院核定。」 


[公聽會政策建言] 200826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維持三千五差距, 留住準公共保母/私托,協助所有家長育兒


「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公聽會 
加碼育兒津貼對托育公共化和女性就業的影響


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維持三千五差距, 
留住準公共保母/私托,協助所有家長育兒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政策建言2020.08.26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持續倡議,解決長年低生育率困境的有效「正」策,有賴政府廣為提供0-2歲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讓爸爸、媽媽、阿嬤都工作,同時創造大量合宜勞動條件的公共托育工作機會,讓每位公民充分就業,並兼顧育兒。如此一來,父母雙薪,共同工作,增加家庭經濟能力,也共同分擔育兒勞務,增加家庭生養2孩的能力。

目前0-2歲嬰幼兒照顧大量仰賴家內(媽媽或阿嬤),家外送托形式分別有居家保母、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私立托嬰中心,整體家外送托率僅13.5%,其中又以居家保母為照顧主力,提供的照顧量能最大(如下表):

備註:()內數字表示佔未滿2歲兒童人數比例 ,整體家外送托比率為13.5%
資料來源:居家托育人員數及收托人數https://dep.mohw.gov.tw/DOS/cp-2978-46740-113.html
                        托嬰中心所數及收托人數https://dep.mohw.gov.tw/DOS/cp-2978-13971-113.html

明年為準公共私托上路第三年,私托準備達標了嗎?


行政院於2018年7月底推出「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其中祭出準公共化政策,符合一定條件資格的私立托嬰中心與政府簽約加入托育準公共化機制,送托家長可申請6,000元托育補助(否則只能領育兒津貼2,500元)。衛福部僅規定加入的托嬰中心,三年內85%員工投保薪資達28,000元,四年內100%達成,其餘要求則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準公共私托政策明年將邁入第三年,政府是否會為了讓準公共私托達標,而降低薪資標準?屆時究竟有多少私立托嬰中心達成上述規定?家長是否會因為準公共化私托未達標而被撤銷準公共資格,損及原有的托育補助及品質?又或是,育兒津貼加碼,剛好可替這項難解的議題解套,也就是,三年內未達目標的私立托嬰中心,順勢被退出準公共化,家長轉而領取育兒津貼?如此一來,提升托育人員勞動條件的政策美意蕩然無存,政府也形同自行破壞過去大力催生出的準公共化高簽約率。


落實準公共化制度,讓準公共保母化為「公共保母」


然而,準公共化政策實施在保母托育的效果,完全不同於私立托嬰中心,反而逐步建立一套嚴謹的進、退場機制,有效區分「登記制保母」與「準公共保母」。「登記保母」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向政府登記,即可執業。「準公共保母」則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有更高規格的嚴謹標準,符合條件的保母才能和政府簽約成為「準公共保母」。且一旦保母出現違規準公共規範之情事,即應終止契約,且兩年內不得再申請加入,概念圖如下(紅點為,不符合準公共化條件之保母):





在準公共化政策尚未制定之前,依照登記制,政府單位針對保母的違規事項,僅能處以限期改善,唯有重大違規或兒少保事件或其他嚴重狀況,才得以廢止登記證、停業,以至於讓「小錯不斷」的保母容易脫身,使政府無法令其退場,終至夜路走多了而釀禍,這便是近年偶見的所謂「合格保母托育事故」的來源。2018年準公共化制度上路後,由全台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綿密的輔導訪視,切實執行準公共化管理機制,所發揮的效果即是:

1. 幼兒超收、費用超收零容忍,一經發現即退出準公。

2. 對於「小錯不斷」改採累計方式進行裁處,在經命限期改善達二次以上或科處罰鍰後即會被退出準公。

由此可見,準公共化政策是一個可以有效管理、輔導托育服務的政策項目,如今卻因為育兒津貼金額提高,勢必導致準公共化政策破功,將會使準公共化政策實質的費用管理、保母管理一夕幻滅。

在此進一步說明,讓準公共保母化為「公共保母」的關鍵之一在於,保母的管理機制不同於托嬰中心,政府投入大量經費與人力輔導支持保母,全台各縣市共計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配有專職訪視輔導人員及督導。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依收托型態每年至少進行一至四次家庭訪視,需加強關懷輔導之保母,則採加強訪視,定期關心保母托育與幼兒發展狀況。在家長端,訪視輔導員以電話關心家長與保母合作狀況、協助家長媒合保母、並提供相關育兒諮詢等等服務。今年初社家署發布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更確立政府、居托中心、保母與家長四方的權利與義務,各方角色相互合作得以有效共同參與、維護居家托育服務,提升居托中心管理功能,加強社會大眾對保母托育的信任。

除此之外,各縣市皆分區訂定並公告托育服務收退費基準,確保托育補助實質降低家長送托的經濟負擔,避免「補多少、漲多少」的弊病。於前述基礎上,「托育準公共化作業要點」進一步明定準公共保母違規撤銷資格的條件和辦法,使之得以切實執行(詳見本節前面說明)。綜上述,(準)公共保母提供的托育服務,受到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輔導、管理(不得違規,否則終止準公共化契約),且費用平價(家長可享托育補助、保母不得任意漲價),制度執行得宜,「準公共保母」其實已經近似「公共保母」,以達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


未來0-2歲育兒津貼加碼,將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之差額


針對0-2歲嬰幼兒送托保母或托嬰中心,政府祭出「準公共托育政策」,由保母或托嬰中心與政府簽約,接受價格管制與品質輔導,政府協助家長支付部分托育費用,發給每月6,000元托育補助。反之,孩子若自己帶、家人顧,或送托「非」準公共托育(未與政府簽約)的保母或托嬰中心,則是領取育兒津貼。

育兒津貼目前為每月2,500元,然而,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0-6歲國家一起養」育兒政策,將加碼至每月5,000元(第二胎6,000元,第三胎7,000元)。準公共托育補助則僅有些許加碼,至每月7,000元。兩項政策的補助差額將會由現行的3,500元,縮減至2,000元,如下表所示:


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之差額,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果


一、 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差額縮減,可能影響準公共化簽約率

現今制度設計育兒津貼2,500元與托育補助6,000元的落差,正是保母和托嬰中心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誘因。對家長來說,兼顧就業與家庭,要的是平價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托育補助讓托育費用大幅下降,價格管制更可以避免補多少漲多少,讓補助實質上幫助到育兒家庭,而非進入業者口袋。對準公共保母和托嬰中心來說,也會有更多收托機會,達到供需雙贏。而政府無非是想要透過管理與補助,確保托育服務兼具平價與優質。至今保母簽約率已達90%,托嬰中心更達96%,可見此政策之設計精準、有效。

如今一旦育兒津貼加碼,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差額,高比例受管制的保母與私托,難道不會紛紛脫離政府管理?一旦托育服務脫離政府管制,退回到大量從自由市場供給,價格由業者自由訂定時,加碼的育兒津貼還能實質減輕家長托育負擔嗎?


二、 加碼育兒津貼,不利家外送托率,可能影響女性就業

另一個問題是,台灣目前嬰幼兒照顧安排之所以嚴重仰賴家人(媽媽、阿嬤)自行解決,除了部分女性自願親力親為照顧之外,恐有更大的原因是公共托育服務建置不完善,以至於女性深陷育兒與工作二選一的泥淖。一部分女性進入婚育階段,就被迫放棄工作回家成為家庭主婦;另一批女性,則走向維持經濟自主、累積工作薪資與年資,而暫緩或放棄生育。這也是台灣少子女化的重要成因。

家外送托率提升,才有可能釋放出在家育兒者(通常是媽媽和阿嬤)的勞動力。因此總統蔡英文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同時提出,0-2歲的家外托育率將由2019年的13.27%,於2024年提高為23.16%。

日前總統蔡英文於主持總統府員工家庭日,再次重宣育兒津貼由現行每月2,500元加碼至5,000元。然而,姑且不論加碼育兒津貼每是否足以宣稱國家與家長「一起養」小孩;該政策規劃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縮減了托育補助的差額,是否可能與提高家外托育率的目標有所競合?促使幼兒轉而為媽媽或阿嬤照顧,而影響女性就業?


推動「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應維持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差距


綜上,育兒津貼的調整勢必與現行的托育津貼以及相關的政策產生連帶作用,必須一併思考。為緩解台灣少子女化、高齡化的雙重危機,勢必要增加現有勞動力(正在家育兒的媽媽、阿嬤,以及合宜勞動條件的公共托育工作者)、也要新增未來勞動力(新生兒)。對此,加碼育兒津貼,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差額,對於推動托育公共化進程及女性就業恐將有諸多負面影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指出,托育補助與育兒津貼的差距,有必要維持目前的三千五百元,育兒津貼逐步增加的過程中,托育補助也必須「同步同額加碼」。這才是當今政府所能採行的有效政策作為,於2024年將家外送托率提高至23.16%,產生下列正向效用:

1. 留住準公共保母和托嬰中心,加上公共托育,減輕就業家庭負擔,形塑「雙薪+(準)公共托育+養2孩」之「生產性、積極性福利政策」模型,促進(母親、阿嬤、托育人員)就業,繁榮經濟,增加國庫收入。

而產生「托育補助所需預算,內含於此政策本身」的效果。此外,也能夠有效緩解低生育率。

2. 育兒津貼加碼,讓自行育兒及送托非公共/準公共托育之家長受惠。

3. 保母自己的孩子也能受惠於育兒津貼加碼,吸引年輕優秀人才加入保母行列。

而如果單方提高育兒津貼,縮小其與托育補助之差距,將產生諸多反向的、負面的效果,使平價、可靠的托育服務提供量大為減少,家長無法安心工作,則低生育率、高齡化、勞動力短缺等棘手難題將雪上加霜。托育政策聯盟呼籲蔡總統和執政黨深思!

2020年8月4日

[會後新聞稿] 200804 照顧責任不應分性別——產後第一個月「產假+配偶九成薪育嬰假」 雙親共同育兒,一個家兩份薪水 讓台灣女人願意生育!

照顧責任不應分性別——
產後第一個月「產假+配偶九成薪育嬰假」
雙親共同育兒,一個家兩份薪水
讓台灣女人願意生育!


【2020/08/04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會後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和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今日共同召開父親節記者會,呼籲勞動部放寬法令,將現行一次請六個月為原則的育嬰假制度,改為父親可在嬰兒出生時同步只請一個月育嬰假,但該月得領取九成薪的留職停薪津貼補助。用請假時間較短、但薪資替代率高的育嬰假,提升新手爸爸的一個月育嬰假申請率,改善年輕女性蠟燭兩頭燒或孤立育兒的困境。

現場邀請到阿澤爸爸。在政府還沒有制度支持的時候,阿澤就是自己湊滿年假和無薪事假,休一個月,陪同太太產後坐月子、照顧新生兒的新世代男性。阿澤說,台灣對坐月子想像相對傳統,似乎月子中心二十萬一定要花下去,但他自己幫太太坐月子,可以省下一大筆花費;太太親餵的時候,他可以在旁邊陪同舒緩心情;他更自豪地說,自己是家中第一個幫小孩洗澡的人。太太產後由他請一個月的假,對伴侶關係、親子關係的好處很大。如果未來政府對於父親參與育兒能有制度性的支持,那他就不會是特例,將有更多男性加入他的行列,台灣也能成為更友善兩性、共同育兒的社會。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諶淑婷表示,傳統台灣男性以為自拍一張照片就是參與育兒,花大錢送太太進入月子中心就是疼惜老婆,但其實女人離開月子中心後,往往有一種從女王變成僕人的感受,因為回到家又是自己孤軍奮戰!那不免就演變成產後憂鬱。如果政府能推動一個月、九成薪的育嬰假,一方面是銜接台灣的坐月子文化習慣,另方面對男性參與照顧也是非常有力的誘因。諶淑婷也指出,育嬰假目前限制雙方有就業、一方才可申請,其實也有貶低共同照顧價值的疑慮,應思考改進。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說,他其實是先生幫忙坐月子的先驅。三十幾年前生育的時候,就是他的先生幫坐月子,煮麻油雞、腰花,都難不倒他。也從那時候開始,家務育兒工作就是一起做,形成實踐平等精神的婚姻關係。劉毓秀強調,北歐用國家制度提高男性育嬰假的申請率,一方面是實踐家庭內的性別平等,另方面也讓女人不會蠟燭兩頭燒,可以比較輕鬆兼顧就業與生育。所以北歐國家的女性就業率、生育率,可以維持雙高。公共托育加上雙親共同育兒,這是已開發國家生育率逆向回升的關鍵。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分享,台灣的性別關係已經慢慢改變了,愈來愈多男性願意街上背著孩子到處跑,家長團體也常常是女性理監事出席會議,但帶著孩子、先生一起過來,先生幫忙照顧、陪玩。如果勞動部願意這個時候修改立法,一定會有效引導更多爸爸參與育兒。尤其產後一個月,如果爸爸角色有發揮,那對照顧產婦、照顧新生兒一定都有很大的幫助。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分析,台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鼓勵男性育兒的制度設計,所以讓男性、女性都有六個月、有薪資補貼的育嬰假。但是法律多年實施下來,爸爸請育嬰假的比例仍然很低。這主要是台灣文化習慣只強調「母嬰連結」,沒有強調「父嬰連結」的緣故。少數願意投入「父嬰連結」的爸爸,則要完全靠個人努力和意志力。例如他的先生,去年和他一起照顧新生兒、沒有分房睡,半夜兩小時要起來餵奶一次,但還是繼續上班。所以問到他們家要不要生第二胎,最反對的其實是他先生!因為他不想要再經歷一次蠟燭兩頭燒的痛苦。如果先生也可以有國家支持的「一個月九成薪育嬰假」,相信他的父嬰連結不會建立得這麼辛苦。建立這樣的國家制度,也會是把男性「豬隊友」變成「神隊友」的關鍵。

[新聞稿] 200804 照顧責任不應分性別——產後第一個月「產假+配偶九成薪育嬰假」 雙親共同育兒,一個家兩份薪水 讓台灣女人願意生育!

照顧責任不應分性別——
產後第一個月「產假+配偶九成薪育嬰假」
雙親共同育兒,一個家兩份薪水
讓台灣女人願意生育!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0年父親節政策建言




台灣今年預估新生兒數恐將跌破16萬,成為生育率最低的一年。面對嚴峻的少子女化情勢,社會各界莫衷一是,總是雙手一攤,擺出投降的姿勢。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有效的解方,端賴正確、精準的解析:台灣家庭及職場,至今仍秉持刻板性別角色,把男性變成「育兒豬隊友」,讓女性視生育為畏途,此外,女性育兒與工作蠟燭兩頭燒,往往因此被迫退出職場,單薪使家庭經濟惡化,更加沒有能力生養。——這才是精確的解釋,能夠幫助我們循線找到有效的政策作為,以及藥到病除的解方。

依據前述解析,托盟在父親節前夕,提出一項經過精準估計的有效政策:應透過政策支持父親(同性配偶亦適用),從孩子出生的第一個月就身體力行投入育兒行列。政府應修正育嬰假相關法規,鼓勵父親在嬰兒出生後第一個月請領育嬰假,該月給予九成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媽媽請產假,另一半同時請育嬰假幫老婆坐月子,兩人同心協力面對育兒第一步,從孩子誕生的第一個月起,就養成共同育兒、共擔經濟責任的性別平等模式,加上十餘年來托盟與社會各界催生的平價、優質、普及公共托育支持雙薪家庭,形成 「雙親育兒→雙薪→養2孩」的正向循環,才能有效支持家庭和親情,並解除低生育率危機。

工作和養小孩,必須「可相容」,才能婚育


 行政院主計總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顯示,台灣15-49歲的女性要提升婚育意願,首要因素是「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其次「配偶是否願意分擔家務」,第三個因素則是「工作要能兼顧家庭」。這顯示,除非家庭內、外的性別平等程度提高,女性婚育後能繼續工作,否則生育率難以回升。

進一步的針對30-34歲青年女性生育率與勞參率進行跨國比較,則印證了上述調查結果。下圖顯示,臺灣的青年女性勞動參與率不斷攀升,已來到85%的極高值,超越法國、進逼瑞典!然而,總生育率卻是跌跌不休,呈現明顯的「死亡交叉」。足見臺灣社會工作、育兒「不能相容」的現實下,臺灣女性必須二選一的格局,有多麼強烈。

反觀法國、瑞典和冰島的30-34歲青年女性,近二十年來勞參率皆高達80-90%,生育率也在1.8-2.0。他們可謂女性就業、育兒雙高的「可相容性」代表,國家既可受惠於女性才能,又能維持穩定的人口結構,成為永續社會的典範。


北歐:支持男性育兒,女性才能夠就業、生育雙贏


2020年婦女節前夕,北歐五國領袖聯名投書強調,性別平等得來不易,將於10年內與年輕世代落實性別平等,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加入。投書寫到促進性平將帶來更強勁的經濟及繁榮的社會,更直指關鍵政策有三:提升薪資平等、男女共享育嬰假,以及普及、平價且質優的托育制度(相關報導:國際婦女節》女權就是人權!北歐4女1男五國總理聯名投書:與年輕世代攜手,落實性別平等)。

以冰島為例,自1980年代即開始男性育嬰假制度,其中父、母各有三個月互不能轉讓的獨立育嬰假,搭配兩人可自由分配的共同育嬰假,期間可領八成的薪資。此制度讓父、母皆真實承擔照顧新生兒的責任,同性婚姻同樣適用,養育小孩因而不只是生母的事,更是雙親共享的親密關係,培養出相較世界各國更強烈的「父職責任」文化。此文化也真實的反映統計數據上,2013年冰島男、女請領育嬰假的比例分別為45.6%與54.5%,為請領育嬰假性別比例最均衡的國家。

丹麥政府提供父母共享的育嬰假將近一年(52週),且父母在育嬰假的期間能領 70% 的薪水,其中企業負擔三成,七成由政府補助。反映這個國家在面對女性勞參率提升的同時,國家制度也相對調整了男性應負擔的育兒責任,讓兩性都享有生育、工作平衡且相容的人生。

瑞典政府則是1995年起即實施「父親月」政策,在16個月的育嬰假中,其中一個月為爸爸專屬配額,不請就沒有,讓父親也有權利可以享受全職育兒的快樂。2002年起延長至兩個月,2016年更一舉將爸爸專屬的帶薪育嬰假延長到三個月成為「父親季」。男性由傳統的就業者角色,增加「賢夫良父」的新角色;女性在育兒角色之外,維持其「就業者角色」。兩性皆獲得較平等的共享照護的權利與責任。2018年瑞典全體女性勞參率高達82.9%,生育率更達到1.8,這項政策的實施至為關鍵。

半強迫的國家規定,代表的是要將全數壓在女性身上的生產和育兒的責任移開!而這必須要靠國家政策,與支持男性育兒的相關配套措施才能做到。這項政策的施行,同時具有家庭意涵,在北歐休育嬰假成為時尚新好男人的成功象徵,男人參與孩子的成長的歷程,擁有共同的經驗,與家庭其他成員一同成長。育兒過程中尿布、奶瓶的嗅覺與觸覺記憶,將一輩子跟著參與育兒的父親,無論婚姻狀況是否穩固,父親永遠都能與孩子維持親密關係,對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

台灣:男人想成為好爸爸?阻力重重


反觀台灣對生產、育兒家庭的政策效果又是如何呢?

一、「媽媽承擔養育壓力、爸爸承擔養家壓力」的傳統性別分工仍難打破

2002年開始《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勞工可於小孩出生後至三歲前請育嬰假,直至2009年才加入前半年有六成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然而,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發布的《2020年性別圖像》,請領育嬰假件數女性占82%,男性僅為18%。以上數據顯示,台灣社會對於父親參與育兒的政策鬆綁上,慢如牛步。被社會視為主要照顧者的母親,於工作、育兒無法兼顧的情境中苦撐,而多數父親卻在家庭中沉默與缺席。

二、母親承受所有生產養育的重責與非難,同等重要的父親角色養成卻不受重視

而台灣男人若有心想要成為積極參與育兒的好爸爸,並未獲得社會的支持。準爸爸想要陪同太太作產檢,在請假時就會遭遇主管同事的質疑;但在如此不友善的環境下,仍然有突破逆境努力當「好爸爸」的男性。阿澤就是一位積極參與育兒的父親,在孩子出生後第一個月,親自替太太坐月子。他說:「幫太太坐月子一點都不難,因為老公是最了解產婦生活習慣的人。」難的是一份「義無反顧請假的決心」。

而讓他義無反顧地下決定的原因之一,也包括月子中心太昂貴。若從經濟面估算,爸爸DIY坐月子一個月下來,以食材費一天約3-400元來計算,一個月約一萬,若加訂外送月子膳約16800元,加上開伙的電費,總花費大約3萬元,相較之下是十分划算的選擇。

像阿澤這樣,在眾人的質疑中自己DIY幫太太坐月子的男性,並非個案,意外的是,幫太太坐月子卻成為讓他們身心轉變成一名父親的機會,面對即將有巨大改變的新家庭生活,這一個月的時間幫助他們調整心情與生活步調,是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一段歷程。

月子中心動輒十幾萬,生育經濟負擔沉重


新手爸爸若能DIY坐月子,不僅養成「賢父良夫」,也免除了月子中心高額的經濟負擔。

根據統計,民國100年至107年,產後護理之家由117家增加到267家,七年之內翻倍。高價月子中心所標榜的宣傳——「24小時照顧、專任護理師、嬰兒按摩、產後瑜珈,讓坐月子像度假一樣」,已成為現今新手父母做月子的主流。然而,期間所需付出的費用也相當驚人。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的清查結果顯示,台灣的坐月子費用上限以雙北、台南最高,價格落在1日11,000元,而一般坊間平均價格約4000-6000元之間。30天的月子坐下來,動輒十幾萬起跳的月子費用,生孩子後續的經濟負擔,的確讓人望而卻步,成為生育的一大障礙。


媽媽產假+爸爸九成薪育嬰假,共同育兒,讓台灣女人安心生育


兼顧「工作者」與「照顧者」雙重角色,是現代社會性別角色必要的轉變。如今女性不但育兒、也外出工作,而男性卻還停留在只有工作角色,忽略育兒照顧的責任。直直落的生育率,就是女性集體無聲的抗議。

為了促進性別平等與親子和樂,也為了救生育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行政院儘速實施「媽媽產假+配偶育嬰假」,鼓勵配偶於孩子出生後最慌亂的第一個月請育嬰假,照顧新生兒,也為太太坐月子,並給予九成薪的留職停薪津貼。

前述政策財源,預估初期約一年十億元,建議以就業保險負擔(按:目前父親育嬰假請領15,308件/年,粗估新政策將催生一年3萬件一個月九成薪育嬰假,則新增支出總共約一年十億元。這是具有強大提振就業及生產未來勞動力功效之政策作為,如果實施後催生較多使用量,意味將對短、長程勞動參與產生加倍效益,因此政府應隨之挹注就保基金)。產後第一個月父母雙方共同育兒,將有效促使父親往後更積極參與育兒,女性因工作、育兒失衡而退出勞動市場的情況獲得緩解,此外,也為勞工解除高額的坐月子費用。

本聯盟所呼籲的前述政策,藉著「雙親育兒」促進「雙薪」,加上十餘年來托盟與社會各界共同催生之平價、優質、普及公共托育,而讓育兒家庭更具生養第二胎的條件,因此同時具有留住女性勞動力、促進性別平等,減緩少子女化,催生未來繼起之勞動力(以免勞動力眼看著將逐漸斷炊)等效果。「嬰兒出生後第一個月父親九成薪育嬰假」能夠產生前述多重正面效應,符合於就業保險法之「促進就業」之宗旨(見就保法第一條)。因此,應儘速修正就保法為前述政策籌措財源,而且,修法之前亦應以其他財源進行試辦,以解除台灣社會、家庭、勞動力之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