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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

【新聞稿】240104 籲請政府翻倍加碼保母獎助金 穩定留任、擴大招募保母人力,支持家庭雙薪育兒


籲請政府翻倍加碼保母獎助金


穩定留任、擴大招募保母人力


支持家庭雙薪育兒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4年1月政策建言





適逢大選,各黨總統候選人提出的托育政見五花八門,包括,提升0-3歲家外送托率、再降托育費用負擔、完整托育服務時間、更多元托育服務類型。行政院也宣布今年起,托育補助將從現行每月8,500元,調整為每月13,000元,擴大展現政府對育兒家庭的支持,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對此高度認同。

上述作為,無非是要支持女性就業、支持家庭雙薪育兒,力求拉抬台灣低生育率、低女性勞動參與率的雙低困境。但,完全忽略托育服務人力正在流失的隱憂!沒有托育人員,何來托育服務?

托盟提醒,建置公共托育服務的根本在於「人力」,政府若沒有決心解決「保母人力斷層危機」的嚴峻問題,恐怕只會讓政見淪為口號、讓政策美意大打折扣。

現行居家保母的薪水「勉強可餬口,但難以養家」,阻礙年輕、有嬰幼兒照顧專業的人才投入,造成嚴重的保母年齡斷層。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22年全台共計27,134名保母,50歲以上佔總人數6成以上,可預見未來10年間將有海嘯式退休潮,當16,817位保母陸續退休,屆時保母人數將攔腰折半,使服務量能萎縮。如果欠缺穩定、充足、質優的居家托育人力,家長即便因為政府提高補助而送得起,也可能卡在「找不到保母」。



居家保母「收托時間彈性」、「服務富有高度靈活」是支持家庭雙薪育兒「頭過身就過」的關鍵政策,政府投資、擴張居家托育服務更是能支持兩代、多位女性(媽媽、阿嬤、托育人員)就業的關鍵基礎建設。

為解決各行各業低薪、缺工問題,政府紛紛祭出加薪措施,吸引專業人才投入、穩定人員留任。對此,托盟呼籲,衛生福利部應調整現行「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金」(簡稱保母獎助金),用獎助金替保母加薪,兼顧徵才與留才,實際做法如下:

一、翻倍現行保母獎助金:從一年12,000元,調升到一年24,000元起。

二、刪除獎助金均一價,改為依收托兒童人數等比例加碼:為鼓勵保母擴大收托量能,獎金計算方式應依收托人數再加碼,收托一名幼兒24,000元(等於每月加薪2,000元)、收托兩名幼兒36,000元(等於每月加薪3,000元)以此類推至收托上限四名幼兒。

與現行制度對照,保母獎助金的申請資格不變,但提高獎助金金額,並依收托兒童人數再加碼,新舊制度的對照如下表:

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金(簡稱保母獎助金)新舊制對照表


托盟強調,準公共居家保母透過「托育費用定價+托育補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實質上成為兼具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的「公共化」服務,政府用獎助金替保母加薪,將能達到以下多重效果:


一、招募保母新血:提升保母勞動條件,創造合理收入,以利招募更多新血,穩定整體托育服務人力,持續擴充托育服務量能。


二、留任人才並擴大服務量能:依收托兒童人數等比例加碼,鼓勵保母,無論是新手或熟手持續精進專業職能,擴大、維持收托量能,達到一位居家保母支持多組家庭雙薪育兒的效果,也讓居家托育工作成為嬰幼兒照顧專業人才久任的好工作。


三、提升托育品質:獎助金的申請資格比照現行做法,保母需通過以下門檻包括:具準公共化資格、一年內無違反準公共相關規定、通過考核、連續收托六個月且仍在收托。透過前述條件,確保保母的托育品質達一定程度。再者,政府既然投注大量經費與資源,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自應切實執行、精進輔導管理,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年輕人不願意當保母:因為保母薪水「勉強可餬口,但難以養家」


主計處2023年最新調查,今年6月底工業及服務業受僱人員薪資統計,教育業(含學前教育業)薪資墊底,幼兒教育及照顧工作「薪情差」已是多年常態。

吸引嬰幼兒照顧人才投入居家保母工作的關鍵之一為,工作的收入必須足以育兒養家,而非過去貼補家用、兼職、補充的性質。許多研究也顯示居家保母的從業動機為,兼顧照顧自己的孩子與擁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但現況是,絕大多數縣市居家保母的薪水「勉強可糊口,但難以養家」。

保母的薪水為「托育月費 乘以 收托兒童人數」。依現行法規,保母最多可收托4位兒童,其中未滿2歲幼兒以2名為限,雖然仍有2名2歲以上較大托兒的收托名額,但隨著幼兒園2歲專班入園率提升,保母家的2歲幼兒容易因為上幼幼班而終止托育,收托變動大。因此,可將穩定收托2名未滿2歲視為全職就業的保母。

用「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收費基準」及「司法院必要生活費用」計算,「保母全職工作收入」(將保母收托2名幼兒視為全職工作)是否可以涵蓋「保母扶養1名子女的必要生活費用」(保母若為雙薪2胎家庭,其與配偶,各自需扶養1名幼兒)。

計算後發現(見附件一),全臺各縣市居家保母全職工作收入,只有新竹市、金門縣、連江縣得以負擔扶養一名子女(百分比超過100表示收入得以負擔必要生活所需)。其他縣市居家保母的全職收入皆不足以養家育兒(比例小於100%),尤其,彰化縣(76%)、桃園市(78%)、台中市(78%)、台北市(79%)、苗栗縣(79%)等五縣市的部分區域,落差最為嚴重。

再加上,居家保母屬「自營作業者」,非受僱者,收入尚須支應執業工作所需的成本,因此,最後可用在養家育兒的金額會再減少。此因素如果不能妥善處理,居家托育人才不易穩定留任,也缺乏吸引人才投入的就業誘因。



面臨缺工危機,各界祭出「調薪」措施,招募、穩定人力


面對照顧產業缺工,各界紛紛將提高薪資待遇並重視勞動條件,作為有效的人力招募策略,包括社工人員、護理人員、教保人員。

衛福部近年來漸進式調整社工人員薪資待遇,自109年調漲2.7%,行政院更宣布今年起,薪資調高8.16%,起薪將調高為37,765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表示「調薪有助於改善護理人力荒」。因此,行政院與衛福部正研議提出「護理人員夜班費獎勵」規劃。

教育部非營利幼兒園學士學歷教保服務人員,起薪級距(第1級)自2018年31,060元-35,180元,至2024年調高為39,132-40,214元,六年間調薪幅度高達14%-26%。


居家保母為支持家庭雙薪育兒的重要服務

政府應加碼獎助金,持續擴充居家保母的服務量能


台灣的職場僵化、高工時,廣大無後援的雙薪家庭亟需居家保母的支持,以利兼顧工作與育兒。居家保母的不可取代性在於:

一、居家保母具有類家庭、收托規模小、專職照顧者的特性,保母能有效與嬰幼兒建立穩定的依附關係
二、居家保母的收托時間與型態多元、具彈性,是家長的最佳後援:

(一) 居家保母的收托時間彈性、服務靈活度高,家長有突發狀況時,能以多元的收托型態隨時支援,無論是平日、周末或夜間。
(二) 相較於機構式的夜間托育、臨時托育,居家保母是孩子從小熟悉的照顧者、托育地更是熟悉的日常生活環境,能夠給幼兒不間斷的照顧。
(三) 孩子上了幼兒園,放學後到保母家做課後托育,更是家長安心託付的好選擇。

整體來說,居家保母不只照顧幼兒本身,更是友善整個育兒家庭的重要服務。

對此,托盟再度呼籲,政府為了實踐居家托育服務公共化,不能忽略對居家保母人力的招募與支持,應翻倍加碼就業獎助金,替保母加薪,創造一份合理收入、吸引嬰幼兒照顧專業人才投入的好工作,兼顧招募與留任,穩住托育服務的根基。全台各地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更應切實落實輔導管理,確保托育服務的價格與品質。最終,讓家長穩定就業安心生養、讓保母樂在工作、讓孩子快樂健康成長,才能有效拉抬生育率與女性勞動參與率,緩解台灣嚴峻的人口危機。


附件一、各縣市保母全職收入與必要生活費用比例






2020年8月27日

[會後新聞稿] 200826「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公聽會 加碼育兒津貼對托育公共化和女性就業的影響

「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公聽會
加碼育兒津貼對托育公共化和女性就業的影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公聽會會後新聞稿 2020.08.26 


今日上午立法委員范雲邀集,立法委員王婉諭、立法委員劉建國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開「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公聽會,討論加碼育兒津貼對托育公共化和女性就業的影響。邀請到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社家署簡杏蓉組長、台北市社會局、新北市社會局、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專家學者、婦女團體、保母團體、幼保幼教團體、家長團體等,共計60多位與會。





立法委員范雲直指,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0-6歲國家一起養」育兒政策,訂定提升托育公共化及2024年家外送托率達到23.16%的目標,期待給台灣家長更好的育兒環境。但規劃「育兒津貼」翻倍加碼至每月5,000元,準公共托育補助則僅有些許加碼1,000元,大幅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差額,是否會讓托嬰中心與保母退出準公共化,甚至迫使女性回家育兒,讓原有的政策目標破功?兩項政策的競合關係應要充分討論,才能落實蔡總統國家一起養政策中的三項內涵。 

社家署簡杏蓉組長回應,「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本質不同,領取的家長群也不同,因此沒有競合關係,同為未滿兩歲孩子的補助,補助不一的話有違兒童權利公約,所以必須拉近補助額度。 

但其他與會人員皆認為「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有競爭關係,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王兆慶首先指出:「準公共化政策之所以可以成立,關鍵在於差額效應,因此維持補助差距非常重要。」接著,身為第一線管理托育服務的地方政府直言,一旦兩者差額減少,高比例受管制的準公共保母與私托,很可能脫離政府管理。尤其準公共化政策具備有效的進退場機制,差額縮減只會讓機制失效,家長更無法安心送托。台北市社會局科長鍾雅惠說明,目前台北市有十家私立托嬰中心被退準公共,原因是擅自調費、發生兒保事件、評鑑丙等、機構管理不當等等。準公共機制可以淘汰違反規定的業者,有必要維持,期待中央通盤考量,不要打到先前累積的成果。臺北市優質保育公益協會常務理事陳秀媛,則以管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經驗分享:「過去沒有準公,發現保母超收,只會給限期改善;但現在有準公,發現超收就是退準公,就管理來說很有效果,搭配居托中心的訪視督導,家長送托是安心的。」 

尤其現今制度設計育兒津貼2,500元與托育補助6,000元的落差,正是保母和托嬰中心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誘因。苗栗縣托育人員發展協會理事長邱瑀屏就直言:「現在準公保母簽約率達九成,但不是每個保母都支持,如果不維持差距,相信會有一波退出潮。」 

公聽會後半段更討論到,究竟該如何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讓每個家庭都能安心生養2孩?與會者提及的關鍵便是,有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透過托育補助加管理服務品質的措施,支持雙薪家庭、支持女性就業,以及打造友善育兒的就業職場與環境。 

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王舒芸說明,若想讓家長願意生養第二胎,女性能否就業就很關鍵。國家發育兒津貼,不代表家長擁有自由選擇權,其實請領育兒津貼的家庭分別落在低所得、高所得兩個極端,但是對低所得家庭來說2500元育兒津貼杯水車薪,對高所得家庭來說又只是錦上添花。與其發錢,不如把經費用在建置補助+管理的公共托育服務,支持中間階級的雙薪家庭。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嚴厲地指出:「加碼育兒津貼的政策,都是私幼私托業者在叫好,因為他們可以退出準公共,可以來漲價。這不叫『0-6歲國家養』,只會變成『私幼私托國家養』!」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專員呂佳旻,以兩位孩子的媽媽身分感性的說:「女人想要工作、想要自我實現、貢獻勞動力,更貢獻下一代勞動力,保母的托育支持很重要。國家政策更應該支持雙薪家庭,家庭沒有雙薪,根本無法生養2孩。」 

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回應,由於政策還在研議中,會將「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兩者競合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果,納入未來研議。準公共機制可以確實要求托育品質,因此準公共的定價+管理功能,衛福部一定會追求。至於私托和保母是否會因為差額縮減而退出,李麗芬次長認為,目前已經有九成的簽約率,私托和保母留下來的機會應該是大的,反而要留意新進的服務單位,衛福會再研議是否增加獎勵等配套措施。 

最後范雲立委提出政策建議,整體育兒政策規劃可分為兩階段,在家外送托率提高到23.16%之前,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先各自增加1,000元;待家外送托率到達目標值後,才再加碼育兒津貼,而且兩者差額至少仍要維持目前的3,500元。但衛生福利部李麗芬政務次長仍語帶保留的回應:「少子女化對策是跨部會的計畫,目前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加碼規劃,還需要等行政院核定。」 


[公聽會政策建言] 200826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維持三千五差距, 留住準公共保母/私托,協助所有家長育兒


「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公聽會 
加碼育兒津貼對托育公共化和女性就業的影響


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維持三千五差距, 
留住準公共保母/私托,協助所有家長育兒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政策建言2020.08.26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持續倡議,解決長年低生育率困境的有效「正」策,有賴政府廣為提供0-2歲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讓爸爸、媽媽、阿嬤都工作,同時創造大量合宜勞動條件的公共托育工作機會,讓每位公民充分就業,並兼顧育兒。如此一來,父母雙薪,共同工作,增加家庭經濟能力,也共同分擔育兒勞務,增加家庭生養2孩的能力。

目前0-2歲嬰幼兒照顧大量仰賴家內(媽媽或阿嬤),家外送托形式分別有居家保母、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私立托嬰中心,整體家外送托率僅13.5%,其中又以居家保母為照顧主力,提供的照顧量能最大(如下表):

備註:()內數字表示佔未滿2歲兒童人數比例 ,整體家外送托比率為13.5%
資料來源:居家托育人員數及收托人數https://dep.mohw.gov.tw/DOS/cp-2978-46740-113.html
                        托嬰中心所數及收托人數https://dep.mohw.gov.tw/DOS/cp-2978-13971-113.html

明年為準公共私托上路第三年,私托準備達標了嗎?


行政院於2018年7月底推出「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其中祭出準公共化政策,符合一定條件資格的私立托嬰中心與政府簽約加入托育準公共化機制,送托家長可申請6,000元托育補助(否則只能領育兒津貼2,500元)。衛福部僅規定加入的托嬰中心,三年內85%員工投保薪資達28,000元,四年內100%達成,其餘要求則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準公共私托政策明年將邁入第三年,政府是否會為了讓準公共私托達標,而降低薪資標準?屆時究竟有多少私立托嬰中心達成上述規定?家長是否會因為準公共化私托未達標而被撤銷準公共資格,損及原有的托育補助及品質?又或是,育兒津貼加碼,剛好可替這項難解的議題解套,也就是,三年內未達目標的私立托嬰中心,順勢被退出準公共化,家長轉而領取育兒津貼?如此一來,提升托育人員勞動條件的政策美意蕩然無存,政府也形同自行破壞過去大力催生出的準公共化高簽約率。


落實準公共化制度,讓準公共保母化為「公共保母」


然而,準公共化政策實施在保母托育的效果,完全不同於私立托嬰中心,反而逐步建立一套嚴謹的進、退場機制,有效區分「登記制保母」與「準公共保母」。「登記保母」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向政府登記,即可執業。「準公共保母」則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有更高規格的嚴謹標準,符合條件的保母才能和政府簽約成為「準公共保母」。且一旦保母出現違規準公共規範之情事,即應終止契約,且兩年內不得再申請加入,概念圖如下(紅點為,不符合準公共化條件之保母):





在準公共化政策尚未制定之前,依照登記制,政府單位針對保母的違規事項,僅能處以限期改善,唯有重大違規或兒少保事件或其他嚴重狀況,才得以廢止登記證、停業,以至於讓「小錯不斷」的保母容易脫身,使政府無法令其退場,終至夜路走多了而釀禍,這便是近年偶見的所謂「合格保母托育事故」的來源。2018年準公共化制度上路後,由全台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綿密的輔導訪視,切實執行準公共化管理機制,所發揮的效果即是:

1. 幼兒超收、費用超收零容忍,一經發現即退出準公。

2. 對於「小錯不斷」改採累計方式進行裁處,在經命限期改善達二次以上或科處罰鍰後即會被退出準公。

由此可見,準公共化政策是一個可以有效管理、輔導托育服務的政策項目,如今卻因為育兒津貼金額提高,勢必導致準公共化政策破功,將會使準公共化政策實質的費用管理、保母管理一夕幻滅。

在此進一步說明,讓準公共保母化為「公共保母」的關鍵之一在於,保母的管理機制不同於托嬰中心,政府投入大量經費與人力輔導支持保母,全台各縣市共計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配有專職訪視輔導人員及督導。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依收托型態每年至少進行一至四次家庭訪視,需加強關懷輔導之保母,則採加強訪視,定期關心保母托育與幼兒發展狀況。在家長端,訪視輔導員以電話關心家長與保母合作狀況、協助家長媒合保母、並提供相關育兒諮詢等等服務。今年初社家署發布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更確立政府、居托中心、保母與家長四方的權利與義務,各方角色相互合作得以有效共同參與、維護居家托育服務,提升居托中心管理功能,加強社會大眾對保母托育的信任。

除此之外,各縣市皆分區訂定並公告托育服務收退費基準,確保托育補助實質降低家長送托的經濟負擔,避免「補多少、漲多少」的弊病。於前述基礎上,「托育準公共化作業要點」進一步明定準公共保母違規撤銷資格的條件和辦法,使之得以切實執行(詳見本節前面說明)。綜上述,(準)公共保母提供的托育服務,受到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輔導、管理(不得違規,否則終止準公共化契約),且費用平價(家長可享托育補助、保母不得任意漲價),制度執行得宜,「準公共保母」其實已經近似「公共保母」,以達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


未來0-2歲育兒津貼加碼,將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之差額


針對0-2歲嬰幼兒送托保母或托嬰中心,政府祭出「準公共托育政策」,由保母或托嬰中心與政府簽約,接受價格管制與品質輔導,政府協助家長支付部分托育費用,發給每月6,000元托育補助。反之,孩子若自己帶、家人顧,或送托「非」準公共托育(未與政府簽約)的保母或托嬰中心,則是領取育兒津貼。

育兒津貼目前為每月2,500元,然而,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0-6歲國家一起養」育兒政策,將加碼至每月5,000元(第二胎6,000元,第三胎7,000元)。準公共托育補助則僅有些許加碼,至每月7,000元。兩項政策的補助差額將會由現行的3,500元,縮減至2,000元,如下表所示:


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之差額,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果


一、 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差額縮減,可能影響準公共化簽約率

現今制度設計育兒津貼2,500元與托育補助6,000元的落差,正是保母和托嬰中心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誘因。對家長來說,兼顧就業與家庭,要的是平價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托育補助讓托育費用大幅下降,價格管制更可以避免補多少漲多少,讓補助實質上幫助到育兒家庭,而非進入業者口袋。對準公共保母和托嬰中心來說,也會有更多收托機會,達到供需雙贏。而政府無非是想要透過管理與補助,確保托育服務兼具平價與優質。至今保母簽約率已達90%,托嬰中心更達96%,可見此政策之設計精準、有效。

如今一旦育兒津貼加碼,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差額,高比例受管制的保母與私托,難道不會紛紛脫離政府管理?一旦托育服務脫離政府管制,退回到大量從自由市場供給,價格由業者自由訂定時,加碼的育兒津貼還能實質減輕家長托育負擔嗎?


二、 加碼育兒津貼,不利家外送托率,可能影響女性就業

另一個問題是,台灣目前嬰幼兒照顧安排之所以嚴重仰賴家人(媽媽、阿嬤)自行解決,除了部分女性自願親力親為照顧之外,恐有更大的原因是公共托育服務建置不完善,以至於女性深陷育兒與工作二選一的泥淖。一部分女性進入婚育階段,就被迫放棄工作回家成為家庭主婦;另一批女性,則走向維持經濟自主、累積工作薪資與年資,而暫緩或放棄生育。這也是台灣少子女化的重要成因。

家外送托率提升,才有可能釋放出在家育兒者(通常是媽媽和阿嬤)的勞動力。因此總統蔡英文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同時提出,0-2歲的家外托育率將由2019年的13.27%,於2024年提高為23.16%。

日前總統蔡英文於主持總統府員工家庭日,再次重宣育兒津貼由現行每月2,500元加碼至5,000元。然而,姑且不論加碼育兒津貼每是否足以宣稱國家與家長「一起養」小孩;該政策規劃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縮減了托育補助的差額,是否可能與提高家外托育率的目標有所競合?促使幼兒轉而為媽媽或阿嬤照顧,而影響女性就業?


推動「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應維持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差距


綜上,育兒津貼的調整勢必與現行的托育津貼以及相關的政策產生連帶作用,必須一併思考。為緩解台灣少子女化、高齡化的雙重危機,勢必要增加現有勞動力(正在家育兒的媽媽、阿嬤,以及合宜勞動條件的公共托育工作者)、也要新增未來勞動力(新生兒)。對此,加碼育兒津貼,縮減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差額,對於推動托育公共化進程及女性就業恐將有諸多負面影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指出,托育補助與育兒津貼的差距,有必要維持目前的三千五百元,育兒津貼逐步增加的過程中,托育補助也必須「同步同額加碼」。這才是當今政府所能採行的有效政策作為,於2024年將家外送托率提高至23.16%,產生下列正向效用:

1. 留住準公共保母和托嬰中心,加上公共托育,減輕就業家庭負擔,形塑「雙薪+(準)公共托育+養2孩」之「生產性、積極性福利政策」模型,促進(母親、阿嬤、托育人員)就業,繁榮經濟,增加國庫收入。

而產生「托育補助所需預算,內含於此政策本身」的效果。此外,也能夠有效緩解低生育率。

2. 育兒津貼加碼,讓自行育兒及送托非公共/準公共托育之家長受惠。

3. 保母自己的孩子也能受惠於育兒津貼加碼,吸引年輕優秀人才加入保母行列。

而如果單方提高育兒津貼,縮小其與托育補助之差距,將產生諸多反向的、負面的效果,使平價、可靠的托育服務提供量大為減少,家長無法安心工作,則低生育率、高齡化、勞動力短缺等棘手難題將雪上加霜。托育政策聯盟呼籲蔡總統和執政黨深思!

2020年7月15日

[會後新聞稿] 200715 五千元育兒津貼,摧毀0-2歲公共托育 斷送政府因應低生育率的有效政策作為


五千元育兒津貼,摧毀0-2歲公共托育
斷送政府因應低生育率的有效政策作為

【2020/07/15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會後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今日指出,2020年上半台灣出生嬰兒數只有七萬九千人,預估全年出生數恐跌破十六萬。這將會是台灣有史以來最低,甚至低於2010年虎年。然而蔡英文總統2020大選政見主軸之一,把現行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加碼到5000元,這是一個多重錯誤政策,只會讓生育率繼續往下掉。原因是,每月5000元高額津貼推使媽媽或阿嬤辭職回家照顧,讓家庭收入驟減。家庭收入少,根本養不起更多小孩,養家活口又變成完全是男人的責任,這只會讓女性、男性都更恐婚、恐育。其次,私立托育業者將有機可趁。現在私立業者受到準公共化的管制,但是一旦家長把小孩送托到沒有管制的私立托育,也可以得到每月5000元,私立業者就會集結起來、退出管制、自行漲價。5000元育兒津貼推動女性辭職,又瓦解托育服務的現行管制,這兩個因素加起來,低生育率就會繼續惡化。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專員黃喬鈴分析,托盟的訴求是停止加碼育兒津貼,應該拿這筆預算用來建立更多公共托育。唯有公共托育,收費和品質才受到管理,工作人員也有良好的勞動條件。也唯有公共托育,才可以有效支持女性就業,支持人民兼顧工作和育兒。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質疑,發錢無助於解決問題。假如疫情一開始,政府沒有管制口罩的資源生產和交易,而是每個國民發5000元了事,會發生什麼事?口罩一定會漲價,而且許多人仍然搶不到,台灣會非常慘。發錢無用,政策介入才是有效的。對少子女化問題,政府應該思考如何推動公共托育制度、職場友善制度,而不是發錢。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提醒,行政院國發會已經預測台灣勞動力會嚴重衰退,2020年勞動力佔總人口的72%,2060年將下降到50%,其實四分之一勞動力還都是55歲以上。這個高齡化現象,只靠發錢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國發會推動的「地方創生」需要勞動力,才能滿足社會生活的各種需求。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陳亮吟則批評,幼兒托育的超收、虐童問題不斷發生,家長想要公共托育,又只能碰運氣、靠抽籤。民進黨全面執政,如果還是只會撒錢,那真的看不出執政者對托育政策問題有付出什麼心力。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指出,台灣的人口結構和勞保破產危機,唯一解決的方法就是提高勞動參與率,把原本屬於家庭主婦等非勞動力人口,盡量吸引出來成為勞動力。勞動參與率提高,人人有工作、有繳稅,才能稍微減緩各種社福支出崩盤的危機。但是育兒津貼加碼到五千,導致女性辭職、女性勞參率一直維持在低水準,那生育率、勞參率都不會提高,發了錢等於是適得其反。蔡總統雖然在選舉時提出加碼政見,但還是希望總統懸崖勒馬。

[新聞稿] 200715 五千元育兒津貼,摧毀0-2歲公共托育 斷送政府因應低生育率的有效政策作為


五千元育兒津貼,摧毀0-2歲公共托育

     斷送政府因應低生育率的有效政策作為 

2020年7月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政策建言




台灣低生育率已經延續將近二十年,至今持續往下滑,今年上半年新生兒數僅有79,760人,全年新生兒總數恐跌破16萬,有可能打破2010年(出生嬰兒166,886人)的最低紀錄。兩黨總統早已輪流公開承認低生育率是我國國家安全問題,但至今遲遲找不到解方。所幸,今年上半年台灣成功解除另一個國家安全危機——新冠病毒——的經驗,為我們提示解除低生育率難題的訣竅:精準的判讀+嚴密的邏輯+切實的執行。
新冠病毒詭譎的程度(有太多面向科學家至今無法釐清),以及它對國家資源的挑戰,不下於低生育率。幾個月前,當我們研判新冠病毒很容易耗盡醫療資源時,我們立刻以戴口罩、勤洗手等策略包抄應敵。同理,低生育率原因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這不意味我們不能靠著嚴密的邏輯包抄這個詭譎的敵人。台灣政府和人民能夠有效對抗新冠病毒,此時,更應該拿出同樣的態度、手法和信心,共同面對低生育率。
但是,蔡英文總統0-6歲育兒政策主軸之一的育兒津貼(每月五千元,第二胎六千元,第三胎七千元),是一個經不起檢驗的錯誤規劃,將消耗最關鍵的資源,即家庭的育兒量能,以及國家的有效政策作為。﷽﷽﷽﷽﷽﷽﷽﷽﷽家庭的育兒量能,以及國家的有效政策作為。以致我國的低生育率就像一個人得了癌症,眼看著從第一期跨過第二期,往第三期、第四期邁進,卻無奈持續拿錯藥方。
因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挺身指出盲點,呼籲政府停止加碼育兒津貼,應將預算投注於全面建置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讓爸爸、媽媽、阿嬤、托育人員充分就業,用公共托育服務支持父母工作,藉著雙薪提升家庭收入,並促進經濟繁榮,擴增稅收,用以持續擴建公共托育——這種財源自足、積極性、生產性的福利政策模式,才是解決少子女化的唯一解方!

育兒津貼,推女人回家自己養!
將消耗家庭育兒量能及國家勞動力


固著於刻板性別角色的亞洲儒家文化國家,例如台灣和日本,低生育率的密碼到底藏在哪裡?將台灣、日本的生育率與女性職涯曲線,拿來跟性別平等的典範瑞典加以比較(見底下圖表), 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找到答案。


瑞典歷來女性職涯曲線呈現「ㄇ字型」平穩的高原結構,生育率則長年居於1.7-2.0的高點,這是「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雙高」的典型代表。日本女性職涯以往是「M字型」(生育期下降,其後回升)的典型代表,但2019年的圖形,顯示日本走出了「婚育年齡層離職」的泥淖,而值得注意的是,生育率隨之滑落,前幾年好不容易爬到1.46,現在卻掉回1.36的低點。日本最近的發展,顯示「女性就業攀升+生育率滑落」,難以兩全。兩國的前述差異值得我們深思。
讓我們回頭看看自己。台灣女性在25-29到達就業高峰,高過瑞典10%之多!但其後隨即於30-34歲生育年齡層發生「死亡交叉」,其後分別朝向「瑞典女性生育、就業雙贏」與「台灣女性生育、就業雙輸」的兩極發展。在台灣,育兒及其連帶的刻板性別角色觀念,更牽拖上一代(阿嬤)為了顧孫而於50歲以後早退。影響所及,留在職場的資深、成熟女性勞動力比例遠遠低於瑞典(50-54歲比瑞典低30%,55-59歲低44.5%,60-64歲低46.2%!),不僅損及女性的老年經濟安全,也大大減損女性整體對於社會的影響力。近日婦女團體批評內閣女性比例過低——如果六十歲女性只剩24.4%(瑞典為70.4%)還留在職場,也就難怪找不到女性擔任閣員!衡平國家領導階層的性別比例,要從消除刻板性別角色去找解方。
台灣獨樹一幟的「倒V字型」女性職涯曲線形成因素,不外乎台灣女性薪資低,及職場上充斥對育兒的不友善。在這種狀況下,增加育兒津貼只會把更多女性推回家裡。媽媽回家照顧,意味著爸爸的一份薪水要養三、四張口!男人被龐大的經濟重擔及長工時壓得喘不過氣,女人在家育兒的苦悶更難期待男人分擔(北歐的研究則顯示,友善的普及公共托育,讓男人普遍願意分擔育兒勞務)。而若媽媽選擇待在職場,嚴重「缺貨」的友善公共托育,又讓她陷於蠟燭兩頭燒。如此,必然造成整體男性和女性都恐懼婚育,這可能可以解釋何以台灣人越來越晚婚或不婚,以及何以小孩越來越少。——這就是我國生育政策必須正視的「疫情」癥結!而這種性別角色差距,可能也是造成台灣男女平均壽命超大差距的原因之一,扛著家庭經濟和工作壓力的男性,平均壽命比女性少了6.5歲之多(有可能是世界之冠)!相較之下,肯認每位公民皆為「工作者+育兒者」的北歐各國,男性只比女性少活3至4歲(見附件一)。
發津貼推女人回家育兒的錯誤政策,只會惡化前述惡夢,讓女人、男人皆受害,浪費國家勞動力,消耗家庭育兒量能,台灣生育率持續惡化,只是剛好而已。

育兒津貼竟跑到業者口袋!
家長經濟負擔反攀升,而且斷送有效的政策作為


育兒津貼不僅發給育兒的媽媽、阿嬤;孩子送托不受政府價格管制的私托和保母,同樣也可以領「育兒津貼」!(如此濫用語言,正中了愛默生的名言:「語言的腐化,反映了文化與社會的腐化」!)依照過去經驗,把補助投入自由市場,必將引發「補多少、漲多少」效應,將人民的納稅錢,送進業者口袋。如此,政府口口聲聲說要藉此減輕家長負擔,但實際上恐會造成反作用。
0-2歲托育的部分,目前有相當高比例私利托嬰中心和保母接受政府管制托育費用與服務品質(稱為「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政府此舉無非是要確保托育服務兼具平價與優質,讓家長安心送托、放心就業。一旦育兒津貼翻倍加碼至5000元,就會大幅縮減家長送托自由市場與受管制(regulated)服務的補助差異。服務提供者端,也就是受管制的保母與私托,將會紛紛脫離政府管理、抬高收費,反正家長不會反對,反正他們可以改領加碼的育兒津貼。如此,當托育服務大量往自由市場挪移,最終只會讓家長的托育費用負擔不減反增、托育人員的勞動條件下降,以至於服務品質更加參差不齊。加碼育兒津貼,恐使政府逐步實施管制的托育服務,退回自由市場,此後政府的管制再也沒有起死回生的可能,對家長、托育人員、孩子都造成莫大的、不可逆的負面影響。

政府做公共托育、公民兼顧工作與育兒,共同對抗低生育


綜合上述所言,五千元育兒津貼,百害無一利,不但誤導兩代女性辭職,綁住母親的一生、阿嬤的後半生,也使男人壓力倍增。更誘導保母和私托脫離管制,使托育費用繼續上漲、服務品質持續堪憂,雙雙使台灣陷入惡性循環,讓少子女化、高齡化、勞動力缺乏持續惡化。托盟一再提醒,對於促進女性就業,以及提振生育,0-2歲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是「頭過身就過」的關鍵政策,不該再放任個別家庭,牙一咬、忍一下就過,因為一咬牙,就是犧牲兩代女性的職涯,忍一下,顯然也縮短了男性的壽命。
五千元育兒津貼背後的「六歲國家養」概念,因而可知是莫大的迷思。國家怎麼有可能替父母養小孩?育兒津貼政策疏漏、欠缺完善架構的設計,恰足以誤導小孩誕生在單薪家庭,而在就業、婚姻不穩定的今天,生在單薪家庭,距離「脆弱家庭」、「高風險家庭」,真的是很近!我們必須認清,國家只有可能,而且只應該,拿出有效的政策作為,幫助父母公民養育小孩。
台灣抗新冠疫情,贏就贏在啟動了台灣人深層的「驚死」神經。同理,低生育率已經到了足以亡國滅種的程度,「愛錢擱驚死」台灣人也應再次發揮「知死」精神,像抗新冠疫情一樣,拿出判斷精準、邏輯嚴密的本事,識破五千元育兒津貼的真面目,千萬不要為了假的小利,而斷送個人、家庭、國家的生路。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解決困境的有效「正」策的第一步,有賴政府廣為提供0-2歲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讓爸爸、媽媽、阿嬤都工作,同時創造大量合宜勞動條件的公共托育工作機會,讓每位公民充分就業,並兼顧育兒。如此一來,父母雙薪,共同工作,增加家庭經濟能力,也共同分擔育兒勞務,增加家庭生養二孩的能力。
政府做公共托育,公民兼顧工作和育兒——這便是抗低生育率疫情的口罩、洗手策略!而發五千元育兒津貼,將摧毀公共托育,讓公民無法兼顧工作和育兒,正是等同於不戴口罩、不洗手的行為!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政府和社會一起正視這個道理,群策群力,切實去做,才能有望再次成功抗疫,解除糾纏我國長達二十年的大患。


附件一

上圖深底部分為固著於刻板性別角色的儒家文化國家或地區,除新加坡之外,男女平均壽命相差高達6歲左右。白底為性別平等的北歐國家,男女平均壽命相差3至4歲(按:芬蘭政府誘導女性選擇請領育兒津貼,導致女性就業率和生育率雙雙降低[2019年生育率為1.4],可能也因此拉大男女平均壽命差距[5.7歲],使芬蘭逐漸脫離北歐模式)。台灣男女壽命相差6.5歲,有可能為世界之冠。

2020年5月10日

[會後新聞稿] 200510 母親需要工作,請給我們更多好保母!-- 520總統就職托育政策建言記者會

520總統就職托育政策建言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母親需要工作,請給我們更多好保母!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0年母親節



適逢母親節,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開520總統就職托育政策建言記者會,與年輕一代保母共同喊出:「母親要工作,也要好保母」。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批評,蔡英文總統2020年選前的托育政策是天大的笑話,第一項不及格是,四年內預計增加準公共保母收托嬰兒數不到兩千人,等於停滯居家保母的服務!劉毓秀認為,未來四年將有近5000名中高齡保母要退休,所以未來四年至少增加新保母10000人,淨增加5000人,才能滿足母親的需要。第二項不及格為,不能只有育兒津貼從每月2500提高到5000元,托育補助必須同步從6000元加碼至8500元。才能維持保母加入準公共化的意願,維持收費有定價、服務有管理,讓家長有平價優質的托育服務。



新一代年輕保母SUNNY老師-施惠文分享,她擔任居家保母已經四年多,共收托四個孩子。居家保母在家工作、環境清潔又安全,家長很放心送托,不受疫情影響。而且工作自主性高,可依孩子年齡規劃彈性的作息,可衡量自我能力調整收托人數,重點是薪資有政府保障,每區照公定價格收費。以台北市為例,收托兩位孩子(每名每月17000-18000元),薪資就不比外面差。重點是有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員的陪伴,讓她知道不是一個人面對工作。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表示,政府的育兒津貼想把女性塞回家裡照顧,但便宜行事、發錢了事,未建立友善育兒的環境、未積極強調父親角色。托育服務才是真正讓母親有選擇的政策,但是當媽媽們開始找公共托育服務時,會驚覺台灣沒有少子女化問題,因為保母超難搶,可見托育需求一直都在。她提醒,年金改革後長輩必須繼續工作、延後退休,家庭後援會消失,增加公共托育服務要趁現在,否則只會增加民怨。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分享,現代女性具備領導與專業能力,自身遇過的台北市學校家長會會長,超過一半是女性,不乏有因為育兒而離開職場的經驗,照顧孩子卻失去經濟自主能力,成為伸手要飯的角色。他呼籲蔡英文總統建置完善的公共托育服務,不要讓女性犧牲專業與過去職場的努力,也不要讓社會繼續流失這群優質的女性勞動力。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陳亮吟表示,政府要擴大公共托育服務,應該用實質服務,私立托嬰中心低薪、高工時、高壓力,無法吸引優秀教保人員投入,現場沒有好人力,不乏有虐嬰事件。居家保母自主性比機構高,師生比更低也讓孩子有適切照顧。她呼籲政府大力招募保母,並宣導找保母,就找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分析,過去蔡英文總統執政,托育服務面臨保母高齡化與托嬰中心大型化兩大危機。保母高齡不解決,只會流失更多照顧人力,助長托嬰機構增生。疫情過後,家長勢必更擔憂送托大型機構,所以家庭式、社區就近的保母服務應該要催生。保母生友會一級開設,意味著從招募、培訓、考證照需要涉及不同部會的協調,尤其培訓由社政主責、考照則是勞動部,如何銜接讓專業人力盡快上路,有賴政府橫向縱向合作,才能催生淨增加5000名保母!



[新聞稿] 200510 520總統就職托育政策建言 -- 母親需要工作,請給我們更多好保母!

520總統就職托育政策建言
母親需要工作,請給我們更多好保母!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0年母親節




低薪時代,唯有雙薪家庭才有能力生養第二胎;疫情期間,雙薪家庭更有能力對抗風險。女人要工作,孩子就需要好的托育。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在母親節向520即將就職的蔡英文總統疾呼:「母親需要工作,請給我們更多好保母!」老一代的保母即將退休,請中央與地方政府跨部門合作,共同催生「第二代」保母人力;也向社會號召,保母是穩定的宅經濟,愛孩子的你來當保母吧!

居家保母嚴重老化、托嬰中心大型化
家長需要良善托育,你卻撒錢發育兒津貼


台灣0-2歲托育服務,面臨居家保母嚴重老化、托嬰中心大型集體化兩大困境。目前全台共計兩萬六千名居家保母,50歲以上人數近六成、60歲以上近兩成(見下表一),中高齡保母屆臨退休,年輕保母相對稀少,保母人力不但老化,更面臨短缺。全台托嬰中心愈來愈多核定收托90人以上的機構,同一處所容納近百位嬰兒,法規也未規範各班級人數上限,無法得知一間教室究竟容納多少位幼兒,托育人員的照顧負荷與幼兒接受的照顧品質都難以確保,家長又如何能夠安心送托?

表一、保母年齡分布統計


蔡英文總統競選時的育兒政見(見下圖一),不但忽視上述兩項托育服務困境,還反其道而行,撒大錢發育兒津貼,一舉將在家自行照顧的育兒津貼由2,500元加碼翻倍至5,000元。如此一來,容易誘使女性放棄工作在家育兒,不但加重男性經濟負擔,也不利女性職涯發展,更讓幼兒經濟安全堪虞。再者,蔡總統預計四年任內,(準)公共保母收托嬰兒數僅增加4%(不到兩千人,平均每年區區466人!),相比於準公共托嬰中心預計收托嬰兒數增加74%(將近兩萬人),實在少的可憐!疫情期間,原本青睞托嬰中心的家長,轉變為偏好居家保母,蔡總統前述托育政策必然無法滿足新的托育偏好,以致一方面迫使想當保母的女人繼續無門可入,另一方面想就業的家長苦於保母荒。女人無法工作,也讓社會流失大量優秀女性勞動力。


圖一、蔡英文總統0-6歲育兒政策

母親要工作,更需要公共托育服務支持


台灣育兒女性勞動參與率逐年攀升(見下圖二),2000年有未滿3歲子女的女性勞參率僅48.73%,2019年已大幅增加至73.41%,未來勢必持續上升,意味著女人要工作、雙薪家庭為主流已是不爭的事實與趨勢。政府要給充足的托育,才能期待青年女性生育。現在還有部分家庭仰賴爺奶的照顧人手,但未來隨著軍、公、教、勞的年金縮水,長輩為了老年經濟安全也必須延後退休繼續工作,長輩成為後援的紅利只會越來越小,凸顯擴充公共托育服務勢在必行。
圖二、有未滿3歲子女婦女勞參率歷年趨勢

「集合啦!保母生友會」
紓困不靠錢,居家保母宅經濟,以就業創造就業


當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肆虐,各行業關門歇業、勞工減薪、放無薪假、失業等情況層出不窮,政府陸續祭出紓困方案,減稅、給補貼,救產業也要救勞工。

但是托盟調查七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發現疫情對托育工作的影響甚小(見下表二),比較去年與今年第一季保母新增的收托兒童數,多數中心今年竟然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以士林居托中心為例,去年第一季新收托60位幼兒,今年則增加至104位,成長率高達73.3%,唯有兩處中心的收托數微幅下降。關鍵是,居家托育工作具有「宅經濟」特性,類家庭工作場域、接觸對象少且固定(保母最多收托兩歲以下幼兒兩位,總收托至多四位兒童)、群聚感染風險低,家長因而傾向找保母。再加上,嬰幼兒照顧是基本需求,不會因為疫情而停止,家長的工作要延續,更有賴托育支持。等疫情退燒,政府振興方案擴大內需市場,帶動各層經濟活動時,外出就業、需要托育服務的家長會更多!千萬不能錯過這個絕佳的就業時機。托盟請政府向社會號召:「愛孩子的你來吧,快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登記當保母!」

表二、2019-2020年第一季 保母新增收托兒童數

保母好工作,兼具自主與公共性


托盟調查七處居托中心,在職保母平均收托平均數在1.95-2.3人之間。換算成實際薪資,皆可達三萬以上,大台北及新北都會區保母平均薪資為三萬五到三萬六、桃園三萬三、台中三萬二、台南也有三萬初的月收入。保母不但是疫情之下的好工作,更兼具自主性與公共性,居家保母握有工作自主權,得衡量自身能力與收托幼兒數。薪資部分,托育費用照縣市定價,月薪為托育費用乘以收托人數,沒人從中賺一手。保母與居托中心密切合作,得到更多媒合機會,也可減少收托空窗。再者,為提升居托中心輔導支持功能,加強社會大眾對保母托育的信任,衛福部社家署於今年初發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確立政府、居托中心、保母與家長四方的權利與義務。家長與(準)公共保母合作,托育服務有管理,配搭每月六千元補助,不但安心、放心,更是平價可負擔。

若你有學齡前幼兒,苦於尋找兼顧育兒與工作的方法,居家保母會是你的好選擇。居家保母法令已修訂,讓孩子已經上幼兒園的保母合理兼顧照顧與工作,也讓自己成為家長的育兒好夥伴。托盟盤點六都(扣除台北、新北未公告109年度下半年開課資訊)在母親節記者會後,至少有兩千多位可於今年完成「培訓+考照」的機會。現代母親需要工作,更需要好保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正等著有志擔任保母的優秀新生代,相關就業資訊皆可致電社會局處或各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保母生友會,一級開設!
中央與地方跨部門合作,四年增加5000位「二代保母」!


家長需要托育,不只是現在,政府更需超前部署,將未來的供給量備妥。托盟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跨部門合作,從招募保母人力開始,招募、培訓、考照三步驟無縫接軌,以利催生第二代保母。首先,「招募」必須結合社政、民政、衛政、交通、教育等單位,從鄰里辦公室、福利服務中心、婦產科到大眾運輸廣告等多元管道發布招募訊息,並辦理說明會。「培訓」有賴社政單位廣開保母專業訓練課程,讓有興趣投入保母行列者習得專業技能。社政也需與負責「考照」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密切合作,嫁接「培訓」與保母人員技術士技能檢定「考照」兩項步驟的時間,以利求職者受訓完盡快銜接考照,並在取得登記證書後立即上工。除了做足保母人力養成與培育外,政府各單位也必須橫向合作,共同提升居家托育服務的能見度,如在家長請領勞保等生育給付時,同步提供托育服務及補助資訊,讓居家托育服務看的到、也用的到。

但最近一年調查顯示,2018至2019保母僅增加592人,保母人力增加的速度恐怕遠遠不及消失的速度!托盟要求蔡政府增加10000位新保母,扣除年䶖過高、保守估計將陸續退休的保母(目前60歲左右及以上的保母)約5000位,四年內可淨增5000位保母,使總數達到31000位,這樣才能滿足需求,替人力缺口止血、補血!

籲請行政院維持托育補助與育兒津貼差距
鼓勵雙薪,為幼兒創造友善成長環境


我們要請政府認清:公共托育服務不只是社會福利,更是「生產性福利」,是前瞻的勞動與經濟政策,用公共托育服務支持女性(保母與媽媽)就業,健全兒童照顧,即使在防疫期間也能促進就業,並能為後疫情時期蓄積就業能量,長遠來看才能翻轉台灣少子女化與高齡化的雙重危機。

我們也要向女性呼籲:公共托育才是對女性(無論保母或母親)最有利的政策!對保母來說,「賺卡加,不如賺均勻」(台語);單價高,不如保親關係和諧,收托兒源源不絕;尤其是,單打獨鬥,不如集合起來跟政府形成夥伴關係。這樣才能提升保母地位,也能穩定收入,做得長久。

綜上分析,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於總統新任期展開、內閣重新啟動之際,呼籲行政院採取下列兩項必要措施:
一、 因應疫情及後疫情時期就業家長偏好居家保母之趨勢,籲請行政院啟動中央與地方相關部門橫向、縱向合作,於全國各地廣為招募保母人才,訓、考無縫接軌,未來四年增加新保母至少5000人!並大力宣傳保母托育服務,提升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能見度,藉著創造保母就業而促進家長就業。
二、 籲請行政院配合育兒津貼調高為每月5000元,而同步將0-2歲托育補助從每月6000元調整為8500元,維持現行育兒津貼與準公共托育補助的差距,避免逆向誘導保母終止準公共契約,才能讓平價優質托育看得到、吃得到,引導青年家庭兼顧育兒與就業,以「雙薪+優質托育」保障幼兒經濟安全及友善成長環境,並讓家庭有能力生養二孩,提振生育率。


2020年2月19日

[新聞稿] 200219 保母登記制修法,居托中心訂原則 托育服務再升級,家長送托好安心

保母登記制修法,居托中心訂原則
托育服務再升級,家長送托好安心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新聞稿2020.02.19

社家署今日公告修正「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簡稱登記制)(附件一),調整過去極為不合理的收托人數計算,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對此表示肯定!此一修法經歷多方討論、多次協商,終於有修法的空間。為了挽救連年下降的低生育率與即將面臨的保母荒,應持續招募保母新血,讓更多願意投入托育工作的女性,發揮專業擔任保母,也讓更多家庭與孩子受到照顧。除此之外,社家署也於上周(2/12)發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簡稱居托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附件二)確立政府、居托中心、保母與家長四方的權利與義務,提升居托中心管理功能,加強社會大眾對保母托育的信任。兩項重要改革以「嚴謹管理」配搭「合理收托」期以穩定居家托育服務的質與量;保母增量,且托育零事故,才能讓更多家長安心送托。

送保母,要安心
落實居托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構築多方共同照顧,朝向托育零事故
  

過去無論家長要找保母,或是有人想要當保母,都必須靠一己之力,四處打聽托育服務怎麼做、托育費用怎麼收、契約怎麼簽、送托該注意什麼細節,遇到人人說法不同,難免擔心害怕。但現在不一樣了!政府投入大量經費與人力,設立全台各縣市共計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簡稱居托中心),明訂居家托育服務的標準,以及居托中心對於保母托育的管理準則,讓保母和家長都有具體的規則可循,有助於建立彼此的信任感,替未來良好的協力互動打下重要的基礎;托育費用有訂價,權衡家長負擔,也避免托育補助加碼,托育費用就喊漲;托育契約有公版,保障托育關係中各方的權利與義務,大人溝通相處好、孩子受到的照顧自然也會跟著好。

可惜的是,過去,居托中心工作內容依各縣市政府契約而定,導致整體輔導管理的成效參差不一。但現在不一樣了!上周社家署公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明訂政府、居托中心、保母、家長各方角色的權利與義務,讓各方依法有據,得以有效共同參與、維護居家托育服務。舉例來說:

(1) 保母招募、儲備:
過去居托中心疏於招攬保母人才,導致保母人力斷層,年紀較長者屆齡退休、年紀輕者相對稀少。現在居托中心依法須辦理保母人力的招募與儲備,挽救保母人力荒,增加服務量能。
(2) 保母托育輔導及相關支持、交流活動:
過去,部分居托中心疏於支持保母。現在居托中心依法須輔導保母並辦理支持交流活動,無論是專業知能或紓解工作壓力等,讓保母有足夠的能量照顧孩子。
(3) 辦理家長意見調查及回饋、建立保親申訴管道並協助處理:
現在居托中心依法須建立家長及保母的申訴管道並協助處理。明訂家長、保母、居托中心三方共同參與,協調托育服務糾紛。
(4) 居托中心與直轄縣市政府,雙向有效處理托育違規事件:
過去居托中心訪視輔導保母,若發現有違規情事時,由於欠缺法源,無法即時有效處理問題。但現在,縣市政府接獲居托中心通知,應依新規定立即處理,並回復居托中心進行輔導保母改善等必要處置。兩者明確分工且有效回應違規事件,確保托育服務安全性。
(5) 直轄縣市政府協助跨單位合作:
過去居托中心欲跨單位合作,需耗費大量行政成本溝通。但現在各社會局處須依法協助居托中心聯繫合作單位,例如,協調衛政、戶政單位推動社區宣導或托育媒合轉介等諮詢,讓居家托育服務更貼近社區家長需求。

落實「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讓居家保母不是關起門來,在外人一無所知的封閉環境照顧孩子,而是由政府拉起相關局處、各居托中心(督導、訪視輔導員)、家長們、保母們的托育網絡,彼此協力,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的風險,朝向托育零事故邁進。

送保母,要有人
法規支持保母合理收托,招募更多保母新血,才能支持更多家長


台灣的保母年齡老化,50歲以上保母就佔了近6成,隨著年齡層下降,保母人數越趨減少,30-39歲僅占12.73%、20-29歲的比例甚至不到2%(如下表)。整體保母年齡老化的現象起因於,過去的法規歧視保母工作權,阻擋一群年輕、專業、充滿熱忱的女性加入居家保母行列。根據舊法規,保母若有兩位六歲以下子女,即禁止收托;若保母的兩位子女白天上幼兒園不在家,保母也只允許收托1名幼兒,不合理的收托人數計算,讓年輕人進不來,多數照顧知能純熟的保母又即將屆齡退休,「保母好難找」成為家長的心聲。


此次登記制修法重點為,第七條收托人數:有2位幼年子女的保母,若孩子皆為2歲以上,白天上學不在家,保母將可增加收托至2位托兒。若保母的2位子女,一位2歲以上、一位2歲以下,白天送上學不在家,過去並不能再收托任何一位托兒,等於沒工作,但新法允許保母可收托1位托兒。

以上修法,讓有幼年子女的保母有較合理的收托名額。對此,托盟呼籲政府在這項新法規的基礎上,廣為招募保母新血,讓更多的保母,支持更多的家長。保親同心協力呵護新生命,因為有保母,家長可以安心就業,不因育兒中斷就業;因為有家長送托,讓保母可以獲得適足的工作收入、穩定就業。彼此皆因為育兒,相互支持,缺一不可。

一對一照顧最好?
一對多,對大小孩、對小小孩才是雙贏照顧


有些人認為一對一照顧是最好的托育情境,因為保母可以專心托育,隨時應對孩子的需求。但千萬別忘了,孩子不只需要有人照顧,也需要與同齡孩子互動,不但可建立與同儕相處的能力,成長發展也有學習模仿的對象。孩子同時在成人的照顧與同儕的陪伴下長大,練習處理自己與他人的情緒,還能學會同理、進而照顧其他孩子,甚至更能順利銜接幼兒園的團體生活。社會互動,是孩子一輩子受用無窮的超能力。而有能力的專業保母,也絕對可以提供孩子這樣的托育環境。

2012年托盟就曾電話調查300位送托一對三保母(簡稱三娃保母)的家長,詢問他們的托育滿意度,雖然歷經8年,但仍不減參考價值(如附件三)。有97.3%的家長對自己的「三娃保母」表示滿意,滿意的原因中,最高比例(68%)的滿意面向是「保母有妥適的照顧能力」,直接打破大家先入為主的擔憂,以及保母無法同時照顧多名幼兒的誤解。另外問到給「三娃保母」照顧為孩子帶來的好處,對小小孩來說,最高比例家長的回應是「語言學習速度快」,次之為「變得活潑」;對於大小孩來說,最高比例家長的回應是「照顧他人」、次之有兩項,分別為「懂得分享妥協」與「語言學習快速」。

從訪視輔導員至保母家訪視的紀錄,也可看見,保母收托三位混齡孩子的照顧模式,可以創造生活化的學習機會。由孩子的好奇心出發,輔以保母的引導,孩子即可在日常中學會關懷、照顧、同理年紀較小的孩子。訪視輔導員也可藉由訪視,引導保母適切的照顧方式,共同維護托兒安全:

兩位大孩子對小嬰兒的加入感到很好奇,當托兒哭時會問:「弟弟為甚麼哭?」也很好奇的想摸小嬰兒。此時保母教育大孩子們,弟弟很小不能陪你們玩,但弟弟喜歡聽別人唱歌、說話,你們可以唱歌給弟弟聽,他會很開心…托育人員也趁著小嬰兒醒著時,抱至軟墊上躺著,在自己掌控下讓大孩子靠近小嬰兒,製造相處與說話的機會。訪員肯定保母適時教導正確觀念,也提醒保母要留意孩子之間的安全距離。

由此應證,一對多的照顧,無論是大人對小孩、小孩對大人、大小孩對小小孩、小小孩對大小孩,各種配對組合創造更多的學習機會,是一位大人專對一位孩子無法做到的,讓一窩孩子一起長大,因為不同年齡層、因為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讓孩子的語言、溝通、社會互動發展的更好,才是雙贏的照顧。

最後,托盟再度肯定社家署訂定「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並修改保母收托人數規範,「嚴謹管理」配搭「合理收托」,明定公共托育服務內各個角色的權利與義務,構築起安心放心的托育網絡。因為我們知道,面對「少子女化」與「保母年齡老化」的雙重危機,唯有提升家長信任、增加保母新血,才有人(保母)可托,有人(家長)願托,雙重阻止「二」化。


附件一、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七條 托育人員收托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每一托育人員:
(一)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至多四人,其中未滿二歲者至多二人。
(二)全日或夜間托育:至多二人。
(三)全日或夜間托育一人:得增加收托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至多二人,其中未滿二歲者至多二人。
(四)夜間托育二歲以上二人:得增加收托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二人。
(五)夜間托育未滿二歲一人及二歲以上一人:得增加收托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一人。
二、二名以上托育人員:於同一處所共同托育至多四人,其中全日或夜間托育至多二人。
前項兒童人數,應以托育人員托育服務時間實際照顧兒童數計算,並包括其未滿五歲之子女與受其監護者、三親等內兒童及未收取托育費用之兒童。
第一項第二款之托育服務,應就收托之兒童分配主要照顧人。

第十二條
服務登記證書有效期間為六年,有效期間屆滿前三個月內,托育人員應檢具有效期間屆滿前六年內完成第四條第四款及第五款所定之證明,併同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八款所定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屆期未申請換發者,廢止其服務登記。

第二十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審酌轄內物價指數及當地區家庭可支配所得,依托育服務收托方式,分區訂定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並定期公告。

第二十條之一
雇主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聘僱或委託托育人員至指定地點提供員工子女之托育服務,準用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前項指定地點之環境設備,應符合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場地安全檢核;服務場地安全檢核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附件二、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
衛生福利部令 

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
衛授家字第1090900080號

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附「直轄市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
部  長 陳時中

直轄市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

一、 衛生福利部為規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權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自行或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團體執行該條項所定相關事項,特訂定本原則。
二、 本原則所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居托中心),指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區域資源盤點,自行或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團體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輔導、監督及檢查等事項之單位。
三、 居托中心得辦理下列事項:
(一) 托育人員之輔導、監督、管理及檢查,並製作相關紀錄及上傳衛生福利部建置之資訊系統。
(二) 受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申請、變更及換發。
(三) 受理托育補助之申請及初審。
(四) 受理托育人員開始及結束收托兒童之通報。
(五) 協助已收托兒童之托育人員投保責任保險。
(六) 督導、協助托育人員每二年健康檢查一次。
(七) 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
(八) 即時登錄、更新托育人員於衛生福利部建置之登記管理資訊網各項資料。
(九) 督導托育人員定期辦理嬰幼兒發展篩檢,並進行通報及處理。
(十) 兒童保護、脆弱家庭、事故傷害、疾病、災害或其他托育危機事件之通報。
(十一) 提供家長托育服務及育兒資源諮詢、育兒諮詢或其他諮詢服務。
(十二) 托育媒合、轉介,並追蹤結果。
(十三) 提供家長衛生福利部訂定之托育契約範例及諮詢,並協助簽約。
(十四) 定期追蹤幼兒送托情形,辦理家長意見調查及回饋。
(十五) 托育人員之招募、儲備、執業輔導及相關支持、交流活動。
(十六) 托育服務宣導活動。
(十七) 建立家長及托育人員托育服務申訴管道,並協助處理托育爭議。
(十八) 參加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相關會議、訓練、活動。
(十九) 配合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各項業務之督考、訪視輔導、評鑑等事項。
(二十) 其他配合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交辦或委託事項。
四、 居托中心應建立內部及外部督導機制。
五、 居托中心知悉其受託區域內辦理登記之托育人員違反兒少權法及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居托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者,得辦理下列事項:
(一) 立即以書面或電子通訊方式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 輔導改善。
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居托中心通知後,應依權責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回復居托中心。
六、 居托中心應配置之專業人力及資格條件,依衛生福利部訂定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準公共化托育服務管理補助項目及基準相關規定辦理。
七、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其委託之居托中心,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 定期及不定期進行訪視、輔導及查核,並製作紀錄及追蹤列管。
(二) 定期評鑑。
(三) 協助托育服務跨單位之行政協調聯繫。
八、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托育人員違反兒少權法、居托登記管理辦法為行政處分時,應參酌居托中心輔導訪視紀錄及相關資料。
九、 直轄市、縣(市)政府如委託居托中心辦理兒少權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定事項,其涉及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權限委託者,並應依該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辦理。

附件三、臺北/新北「三娃保母」家長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

(2012年4月電訪300位給「三娃保母」托育的父母)

一、97.3%的家長對自己的「三娃保母」表示滿意



二、「三娃保母」照顧給孩子帶來的好處



附件四、相應團體回應此次修法: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
舊的登記制規定,一但保母有自己年幼孩子要照顧,就沒辦法收托,嚴重侵害保母工作權,導致正值生育年齡的年輕保母只能「不敢生」或「丟工作」二選一。這也是台灣育兒媽媽們普遍面臨的困境,國外經驗顯示,如果能導正「女人有了孩子就沒專業」的歧視,並推出支持勞工平衡工作與生活的政策與制度,女人可以同時生養小孩並擁有事業,男人也不必被迫陷在工作裡,家長有更多餘裕建立良好親子關係。台灣若要達成這個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過我們非常肯定社家署修法,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另外,居托中心和在地保母長期合作,具備幫家長媒介保母、透過招募培訓把關基本托育品質、定期訪視了解孩子及保親協力情況的重要功能。若缺乏居托中心的機制,保親間小小的意見不同,很容易變成不信任甚至猜忌、衝突,大家都不樂見,所以我們也期待社家署確實執行新訂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引導整體居家保母托育制度,建立政府、居托中心、保母、家長彼此合作的良善循環。

苗栗縣托育人員發展協會理事長邱瑀屏:
我是一名保母,同時也是三位孩子的媽,我的老三受登記制六歲自孩的影響,跟前兩胎差了七、八歲。現在修法了,老三只要滿五歲就不計收托名額;而我的朋友,去年因為生了第二胎被迫暫停工作,也將可以繼續托育一名孩子。非常感謝政府修法,讓我們繼續從事喜愛的工作,不只支持保母,也支持家長們的家庭與孩子,這對大家來說都是好事。現在我照顧老三和兩位托兒,對老三來說,我是「媽媽」,對托兒來說,我是「阿姨」,但身為保母,這是我的工作,我對他們的照顧是一樣的。尤其,讓孩子在有同儕的環境下成長,他們的社會性及學習發展都會比一對一照顧來的快,熱愛成為小幫手的他們,也常常讓我的工作愉快又有趣。

臺中市托育人員發展協會理事長鍾情婷:
知道要修法,我的兩位保母朋友很開心,過去因為自孩占名額,迫使他們暫停收托,現在能重回工作了!我一直維持收托三至四位托兒,我與孩子家長就像家人,家長說:「我是孩子白天的媽媽,她是孩子晚上的媽媽。」讓我很感動。保親關係好,孩子的照顧也會好,家長信任我是因為,我前一晚勢必備好四位托兒所需的飲食及用品,白天就是專心照顧,也會利用3C網路,拍照錄影讓家長看到孩子的生活。家長需要臨托或可能因工作延誤接送,只要事先告知,我都配合,讓孩子的照顧不漏接;當我有事請假,家長也不會為難。會投入保母工作的女性都是最愛孩子的那一群,現在保母跟家長都能平衡工作與育兒,大家來當保母吧!

2019年10月30日

[記者會] 191029 少子高齡化持續惡化,新生兒亟需國家、社會共養!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0年總統大選政策建言

少子高齡化持續惡化
新生兒亟需國家、社會共養!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0年總統大選政策建言






台灣的少子女化持續惡化,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我國未來四年的國家領導人,應制定周全的育兒政策,充分照顧每一階段兒童及其父母,才是足以解決少子女化國家安全問題的有效政策作為,包括:

一、嬰兒出生前後:照顧不分性別,媽媽產假 +爸爸育嬰假                            
二、0-2歲:普及式公共托育,質、量升級                            
三、2-6歲:擴大公共(非營利+公幼)服務量,翻轉公私比至七比三                            
四、6-12歲:普設符合家長工時、滿足兒童需求的課後照顧班

以上政策之基本原則,在於創造新時代女性與男性的新角色,照顧不分性別、平等共同育兒。且在支持雙薪家庭、支持女性就業的同時,也要支持大量托育專業工作者享有合宜的勞動條件。實踐性別平等是實現增產報國的必要條件。因此托盟強力呼籲總統候選人,推動上述政策方針,充實公共托育服務,支持家長平等參與育兒。讓媽媽、爸爸、兒童、托育工作者,都得到國家的友善支持!

少子高齡持續惡化,亟待亡羊補牢

截至今年9月底,出生人數近13萬(129,928),較去年同期少了快4千多名幼兒。又根據國發會2018至2061年人口推估報告,若繼續放任台灣生育率徘徊在1.0,則四十五年後新生兒人數將從現在每年18萬跌至7萬,高齡人口比例高達45%。如下圖所示:


 趁現在亡羊補牢,提振生育率至1.4(按:日本目前為1.46),則未來新生兒人數還可保有13萬,高齡人口比例壓縮在35%左右。


台灣的總統候選人不能小看這生育率1.0提升到1.4,以及高齡人口從45%下降到35%的差距。從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學等教育事業的倒閉潮,到勞動力衰退、年金破產、健保破產、長照經費暴增、國家稅收銳減,諸般社會衝擊的嚴重度,都繫於少子高齡化問題能否順利緩解。

迫在眉睫的高齡化,必須先從少子女化解決起!我們必須嚴正地向總統候選人指出這個「頭痛必須醫腳」的道理,務必依兒童出生、0-2歲、2-6歲、6-12歲四個階段,實施底下十項政策,才能讓家長感受0-12歲不間斷的國家支持。




嬰兒出生前後:照顧不分性別,媽媽產假+爸爸育嬰假

1.孕產階段:準父母親子教室、育兒諮詢服務

準媽媽與準爸爸都需要認識孕產過程中的大小事,理解其中的需要,才能相互支持與陪伴。因此懷孕期間,認識產檢、生產方式、孕期營養、哺乳方法、準父母情緒支持及壓力調適等產前衛教不可少,銜接產後的托育資訊也很重要。嬰兒呱呱墜地後,緊接而來的是日以繼夜的哺乳與育嬰工作,新手父母需要專業團隊的後盾陪伴協助,穩健的步上育兒之路,而不迷失迷惘、跌跌撞撞。

衛福部目前設有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但僅被動等待民眾諮詢。我們認為,政府應透過現行的公共衛生體系,例如:衛生所公衛護理師、衛福部部立醫院管道等,開設準父母親子教室教授全方位產前衛教課程,並提供哺乳、新生兒照顧等資訊與服務,以利準父母共同迎接新生命。

2.媽媽產假+爸爸育嬰假

產後的第一個月最為手忙腳亂,產婦需要好好的休息與充足的睡眠,此時爸爸不可缺席。育兒需要學習,更需要父母一起面對,以增強彼此的信心、穩定雙方的情緒。據國民健康署2016年家庭與生育調查,女性贊成先生陪產的前三大原因為:可一起體驗生產過程,感受生產的辛苦(73.3%)、可共同迎接新生兒的來臨,以增進配偶或親子關係(62.5%)、可提供配偶心理與生理的支持(61.5%)。

然而,據勞動部2018年統計,請領育嬰假件數女性占82%,男性僅為18%,後者五年間也僅些微上升百分之一。因此,我們認為,應透過政策鼓勵父親身體力行投入育兒。應調整現行育嬰留職停薪規範,讓父親在配偶請請產假的第一個月同步請育嬰假,該月得請領九成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餘的五個月比照現行的六成薪。媽媽請產假、配搭爸爸請育嬰假,透過合理的薪資替代水準,鼓勵男女(同性配偶亦應適用)共同分擔養育責任。神隊友支援,配偶共同育兒,才有助女性安心生養!

0-2歲:普及式公共托育,質、量再升級

3. 0-2歲托育服務應涵蓋三成幼兒,其中公共應占七成

現今0-2歲托育使用比例僅12.33%,近九成的孩子仍交由家內照顧,依照傳統性別角色分工,照顧者不是媽媽就是阿嬤。但是因育兒而離開就業職場,不但讓女性失去經濟自主、也讓家庭損失一份收入,更難以達成父母共同育兒的理想分工。家庭經濟不穩固,又更難繼續安心生養第二胎。

因此,我們認為,0-2歲公共托育服務應制定十年計畫,將總收托量提升至嬰幼兒總數三成以上,其中公共托育的比例達總收托量的七成,才足以將「低生育率+女性低就業」之現況扭轉為「合理生育率+女性高就業率」。0-2歲公共托育服務包含公共居家托育、公共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公共托育不但支持女性就業,也創造具有合理薪資的照顧工作機會,有助於孩子獲得品質優良的照顧。

為了達成以上政策目標,地方政府執行人力是否充分乃成敗關鍵因素之一,因此應以中央編預算、地方增人力之方式擴增地方相關專職執行人力。

4.托育補助要普及:不分家庭資產,每位孩童皆享有

托育政策應是普及式社會福利,身為公民皆應享有的基本權利,不因家庭資產多寡,而影響幼兒受到的照顧。然而,現行0-2歲托育補助設有排富條款,排除綜合所得稅稅率達百分之二十者。我們認為,高稅收者已繳納較高之稅率,不應限縮其應得的權益。再者,2-6歲公共托育並無排富措施,何以見得不同年齡的補助措施,採用不同的補助標準?納稅為公民的義務,托育也應該是所有公民的權利。我們認為,托育補助應普及發放,讓每位孩童平等享有政府的照顧。

5.托嬰中心小班制:要合理人數分班,拒大型集體化托嬰

0-2歲幼兒的重要發展目標,是建立對周遭人們的信任與安全感。因此讓孩子生活在安定的環境,和照顧者建立依附關係,甚為重要,這也與收托環境的人數多寡息息相關。但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僅範定托嬰中心師生比(每收托五名兒童,應置一名專任托育人員),並未規範各班級的收托人數上限。然而,對照年齡層較大的幼兒園,「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規定幼幼班(2-3歲)每班16人為限,且不得混齡。

為了確保孩子擁有安定的成長空間與環境,我們認為,政府應訂定托嬰中心合理班級人數,採小班級分班模式,不得任由機構求方便而採大型集體的照顧方式,忽視、犧牲嬰幼兒所需的親近依附關係與充足活動空間。

6.居家托育制度再升級:加強居托中心法定功能,招募充足保母新血

現行居家托育的三套相關法律/法規(兒少權法、居家式托育管理辦法、準公共化作業要點),已經建立起一套相當嚴謹的進、退場機制,若執行得宜,不但托育費用平價可負擔(家長可請領托育補助、保母不得任意漲價),托育服務也有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輔導與管理(有違準公共化規定,則終止合作契約)。

但現行負責執行居家托育管理及輔導的居托中心欠缺法定地位,難以發揮預期功能,導致家長不能放心托育、安心工作。此外,保母整體年齡偏高,面臨斷層危機。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賦予居托育中心法定功能,並持續招募培育保母人力,方能穩健永續的發展托育服務。

2-6歲:擴大公共(非營利+公幼)服務量,翻轉公私比至七比三

7.幼兒園公私比十年內翻轉至七比三

公共(非營利+公幼)幼兒園,不以營利為目的,兼具平價、優質的特性,但現今幼兒園公共化程度僅為三比七,不及OECD已開發國家的七比三。每到抽籤季節,僧多粥少的收托名額,幾家歡樂、幾家愁。此外,公幼家長還需煩惱每天四點放學,又有寒暑假,服務時間是否能銜接上下班時間。

我們認為,政府應全力發展非營利幼兒園,並促使公幼配合家長工作時間提供服務。加總兩者服務量,於十年間達於總收托量之七成,也就是將現行三比七的公私比,翻轉為七比三。同時與0-2歲公共托育服務銜接,達成「合理生育率+女性高就業率」的雙重目標,投資追求幼兒、家長、教保人員和整體社會共同利益的公共建設。

8.中央編預算、地方增人力,齊推非營利

為了翻轉幼兒園公私比,勢必有需要擴增公共服務量能。有錢不一定買得到滿意的服務,建置公共化服務才是讓民眾最實際有感的給付方式。但是建置公共化服務需要投入大量時間與人力,從中央到地方、到承接辦理的公益法人團體、到園所的教保人員,最終將服務傳遞給每個家庭、每位孩子。

因此我們認為,中央應編列預算,增加地方教育局處人力,讓地方政府有充足且穩定的承辦人員。拉進更多人、齊推非營利,才足以與學校溝通、盤整校園閒置空間,協助更多公益法人承接非營利幼兒園。

9.準公共化僅是過渡措施,公共化應朝向七成邁進

依「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第16條規定,中央政府將視地方達成公共化幼兒園園所目標值的比例,協助負擔「準公共幼兒園」全額至百分之八十不等的家長支付費用。也就是透過中央經費補助,引導地方設立一定數量的公共化幼兒園。

我們肯定目前的獎懲機制,並請政府一定要落實此規定,由上而下有效的擴增公共化幼兒園。但是準公共化私立幼兒園仍有「私人營利」成分,無法達到公共托育服務應兼具的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四大標準。所以準公共化私幼並不等於公共托育,切莫將兩者混為一談。

尤其,準公共化私幼政策上路一年,狀況百出,包括苛扣教保人員薪資、新增收費項目變相吃掉家長補助等等。這些情況再度顯示,發錢補助私人營利托育服務,效果無法等同真正的公共托育服務,僅能作為公共托育服務量能僧多粥少時的過渡方案,切勿將之計入公共托育服務量。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以公共化幼兒園(不含準公共化!)收托比達七成為政策目標!如此才能有效促進「生育率+女性就業率」雙高,吻合性別平等和國家發展的雙重需求。

6-12歲:普設符合家長工時、滿足孩童需求的課後照顧班

10.國小課後照顧班符合家長合理工時、滿足兒童需求

國小學童的放學時間,有別於家長下班時間,孩子的課後該如何安排,往往讓家長焦慮不堪。但目前國小課後照顧班有家長因為招收人數限制,而等待候補,甚至補不到位;或參加人數未達成班標準,而無法使用;或是開班時間無法涵蓋寒、暑假,或每日收托時間只到六點,無法銜接就業時間。如此未能配合家長工時的課後照顧服務,等於沒有服務。

國小課後照顧服務安排生活照顧、學校作業輔導,也能支持學童在課後時間嘗試多元的活動、發展多樣的興趣。因此我們認為,為了落實課後照顧支持婦女婚育、使父母安心就業的宗旨,應普設配合家長工時的服務,且不得忽視、排除任何有需求的家庭與孩子,讓所有孩子得以無縫接軌於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照顧。



四大方針與十項政策,創造0-12歲不間斷的兒童照顧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擬定0到12歲的政策,期待國家與社會共同構築綿密的育兒網絡(見上圖)。這當中,政府、爸爸、媽媽、托育工作者,各方都是育兒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也唯有在「同村共養」的氛圍中,才能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賴。

新生兒帶來新希望,是讓整體社會生生不息的重要起點。但是,育兒不只是女人的事,也不只是育兒家庭的事,而應該是國家、社會共同分擔的大事。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強力呼籲:作為國家元首,照顧人民請從照顧兒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