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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記者會] 191029 少子高齡化持續惡化,新生兒亟需國家、社會共養!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0年總統大選政策建言

少子高齡化持續惡化
新生兒亟需國家、社會共養!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0年總統大選政策建言






台灣的少子女化持續惡化,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我國未來四年的國家領導人,應制定周全的育兒政策,充分照顧每一階段兒童及其父母,才是足以解決少子女化國家安全問題的有效政策作為,包括:

一、嬰兒出生前後:照顧不分性別,媽媽產假 +爸爸育嬰假                            
二、0-2歲:普及式公共托育,質、量升級                            
三、2-6歲:擴大公共(非營利+公幼)服務量,翻轉公私比至七比三                            
四、6-12歲:普設符合家長工時、滿足兒童需求的課後照顧班

以上政策之基本原則,在於創造新時代女性與男性的新角色,照顧不分性別、平等共同育兒。且在支持雙薪家庭、支持女性就業的同時,也要支持大量托育專業工作者享有合宜的勞動條件。實踐性別平等是實現增產報國的必要條件。因此托盟強力呼籲總統候選人,推動上述政策方針,充實公共托育服務,支持家長平等參與育兒。讓媽媽、爸爸、兒童、托育工作者,都得到國家的友善支持!

少子高齡持續惡化,亟待亡羊補牢

截至今年9月底,出生人數近13萬(129,928),較去年同期少了快4千多名幼兒。又根據國發會20182061年人口推估報告,若繼續放任台灣生育率徘徊在1.0,則四十五年後新生兒人數將從現在每年18萬跌至7萬,高齡人口比例高達45%。如下圖所示:


 趁現在亡羊補牢,提振生育率至1.4(按:日本目前為1.46),則未來新生兒人數還可保有13萬,高齡人口比例壓縮在35%左右。


台灣的總統候選人不能小看這生育率1.0提升到1.4,以及高齡人口從45%下降到35%的差距。從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學等教育事業的倒閉潮,到勞動力衰退、年金破產、健保破產、長照經費暴增、國家稅收銳減,諸般社會衝擊的嚴重度,都繫於少子高齡化問題能否順利緩解。

迫在眉睫的高齡化,必須先從少子女化解決起!我們必須嚴正地向總統候選人指出這個「頭痛必須醫腳」的道理,務必依兒童出生、0-2歲、2-6歲、6-12歲四個階段,實施底下十項政策,才能讓家長感受0-12歲不間斷的國家支持。




嬰兒出生前後:照顧不分性別,媽媽產假+爸爸育嬰假

1.孕產階段:準父母親子教室、育兒諮詢服務

準媽媽與準爸爸都需要認識孕產過程中的大小事,理解其中的需要,才能相互支持與陪伴。因此懷孕期間,認識產檢、生產方式、孕期營養、哺乳方法、準父母情緒支持及壓力調適等產前衛教不可少,銜接產後的托育資訊也很重要。嬰兒呱呱墜地後,緊接而來的是日以繼夜的哺乳與育嬰工作,新手父母需要專業團隊的後盾陪伴協助,穩健的步上育兒之路,而不迷失迷惘、跌跌撞撞。

衛福部目前設有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但僅被動等待民眾諮詢。我們認為,政府應透過現行的公共衛生體系,例如:衛生所公衛護理師、衛福部部立醫院管道等,開設準父母親子教室教授全方位產前衛教課程,並提供哺乳、新生兒照顧等資訊與服務,以利準父母共同迎接新生命。

2.媽媽產假+爸爸育嬰假

產後的第一個月最為手忙腳亂,產婦需要好好的休息與充足的睡眠,此時爸爸不可缺席。育兒需要學習,更需要父母一起面對,以增強彼此的信心、穩定雙方的情緒。據國民健康署2016年家庭與生育調查,女性贊成先生陪產的前三大原因為:可一起體驗生產過程,感受生產的辛苦(73.3%)、可共同迎接新生兒的來臨,以增進配偶或親子關係(62.5%)、可提供配偶心理與生理的支持(61.5%)。

然而,據勞動部2018年統計,請領育嬰假件數女性占82%,男性僅為18%,後者五年間也僅些微上升百分之一。因此,我們認為,應透過政策鼓勵父親身體力行投入育兒。應調整現行育嬰留職停薪規範,讓父親在配偶請請產假的第一個月同步請育嬰假,該月得請領九成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餘的五個月比照現行的六成薪。媽媽請產假、配搭爸爸請育嬰假,透過合理的薪資替代水準,鼓勵男女(同性配偶亦應適用)共同分擔養育責任。神隊友支援,配偶共同育兒,才有助女性安心生養!

0-2歲:普及式公共托育,質、量再升級

3. 0-2歲托育服務應涵蓋三成幼兒,其中公共應占七成

現今0-2歲托育使用比例僅12.33%,近九成的孩子仍交由家內照顧,依照傳統性別角色分工,照顧者不是媽媽就是阿嬤。但是因育兒而離開就業職場,不但讓女性失去經濟自主、也讓家庭損失一份收入,更難以達成父母共同育兒的理想分工。家庭經濟不穩固,又更難繼續安心生養第二胎。

因此,我們認為,0-2歲公共托育服務應制定十年計畫,將總收托量提升至嬰幼兒總數三成以上,其中公共托育的比例達總收托量的七成,才足以將「低生育率+女性低就業」之現況扭轉為「合理生育率+女性高就業率」。0-2歲公共托育服務包含公共居家托育、公共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公共托育不但支持女性就業,也創造具有合理薪資的照顧工作機會,有助於孩子獲得品質優良的照顧。

為了達成以上政策目標,地方政府執行人力是否充分乃成敗關鍵因素之一,因此應以中央編預算、地方增人力之方式擴增地方相關專職執行人力。

4.托育補助要普及:不分家庭資產,每位孩童皆享有

托育政策應是普及式社會福利,身為公民皆應享有的基本權利,不因家庭資產多寡,而影響幼兒受到的照顧。然而,現行0-2歲托育補助設有排富條款,排除綜合所得稅稅率達百分之二十者。我們認為,高稅收者已繳納較高之稅率,不應限縮其應得的權益。再者,2-6歲公共托育並無排富措施,何以見得不同年齡的補助措施,採用不同的補助標準?納稅為公民的義務,托育也應該是所有公民的權利。我們認為,托育補助應普及發放,讓每位孩童平等享有政府的照顧。

5.托嬰中心小班制:要合理人數分班,拒大型集體化托嬰

0-2歲幼兒的重要發展目標,是建立對周遭人們的信任與安全感。因此讓孩子生活在安定的環境,和照顧者建立依附關係,甚為重要,這也與收托環境的人數多寡息息相關。但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僅範定托嬰中心師生比(每收托五名兒童,應置一名專任托育人員),並未規範各班級的收托人數上限。然而,對照年齡層較大的幼兒園,「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規定幼幼班(2-3歲)每班16人為限,且不得混齡。

為了確保孩子擁有安定的成長空間與環境,我們認為,政府應訂定托嬰中心合理班級人數,採小班級分班模式,不得任由機構求方便而採大型集體的照顧方式,忽視、犧牲嬰幼兒所需的親近依附關係與充足活動空間。

6.居家托育制度再升級:加強居托中心法定功能,招募充足保母新血

現行居家托育的三套相關法律/法規(兒少權法、居家式托育管理辦法、準公共化作業要點),已經建立起一套相當嚴謹的進、退場機制,若執行得宜,不但托育費用平價可負擔(家長可請領托育補助、保母不得任意漲價),托育服務也有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輔導與管理(有違準公共化規定,則終止合作契約)。

但現行負責執行居家托育管理及輔導的居托中心欠缺法定地位,難以發揮預期功能,導致家長不能放心托育、安心工作。此外,保母整體年齡偏高,面臨斷層危機。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賦予居托育中心法定功能,並持續招募培育保母人力,方能穩健永續的發展托育服務。

2-6歲:擴大公共(非營利+公幼)服務量,翻轉公私比至七比三

7.幼兒園公私比十年內翻轉至七比三

公共(非營利+公幼)幼兒園,不以營利為目的,兼具平價、優質的特性,但現今幼兒園公共化程度僅為三比七,不及OECD已開發國家的七比三。每到抽籤季節,僧多粥少的收托名額,幾家歡樂、幾家愁。此外,公幼家長還需煩惱每天四點放學,又有寒暑假,服務時間是否能銜接上下班時間。

我們認為,政府應全力發展非營利幼兒園,並促使公幼配合家長工作時間提供服務。加總兩者服務量,於十年間達於總收托量之七成,也就是將現行三比七的公私比,翻轉為七比三。同時與0-2歲公共托育服務銜接,達成「合理生育率+女性高就業率」的雙重目標,投資追求幼兒、家長、教保人員和整體社會共同利益的公共建設。

8.中央編預算、地方增人力,齊推非營利

為了翻轉幼兒園公私比,勢必有需要擴增公共服務量能。有錢不一定買得到滿意的服務,建置公共化服務才是讓民眾最實際有感的給付方式。但是建置公共化服務需要投入大量時間與人力,從中央到地方、到承接辦理的公益法人團體、到園所的教保人員,最終將服務傳遞給每個家庭、每位孩子。

因此我們認為,中央應編列預算,增加地方教育局處人力,讓地方政府有充足且穩定的承辦人員。拉進更多人、齊推非營利,才足以與學校溝通、盤整校園閒置空間,協助更多公益法人承接非營利幼兒園。

9.準公共化僅是過渡措施,公共化應朝向七成邁進

依「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第16條規定,中央政府將視地方達成公共化幼兒園園所目標值的比例,協助負擔「準公共幼兒園」全額至百分之八十不等的家長支付費用。也就是透過中央經費補助,引導地方設立一定數量的公共化幼兒園。

我們肯定目前的獎懲機制,並請政府一定要落實此規定,由上而下有效的擴增公共化幼兒園。但是準公共化私立幼兒園仍有「私人營利」成分,無法達到公共托育服務應兼具的平價、優質、普及、非營利四大標準。所以準公共化私幼並不等於公共托育,切莫將兩者混為一談。

尤其,準公共化私幼政策上路一年,狀況百出,包括苛扣教保人員薪資、新增收費項目變相吃掉家長補助等等。這些情況再度顯示,發錢補助私人營利托育服務,效果無法等同真正的公共托育服務,僅能作為公共托育服務量能僧多粥少時的過渡方案,切勿將之計入公共托育服務量。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以公共化幼兒園(不含準公共化!)收托比達七成為政策目標!如此才能有效促進「生育率+女性就業率」雙高,吻合性別平等和國家發展的雙重需求。

6-12歲:普設符合家長工時、滿足孩童需求的課後照顧班

10.國小課後照顧班符合家長合理工時、滿足兒童需求

國小學童的放學時間,有別於家長下班時間,孩子的課後該如何安排,往往讓家長焦慮不堪。但目前國小課後照顧班有家長因為招收人數限制,而等待候補,甚至補不到位;或參加人數未達成班標準,而無法使用;或是開班時間無法涵蓋寒、暑假,或每日收托時間只到六點,無法銜接就業時間。如此未能配合家長工時的課後照顧服務,等於沒有服務。

國小課後照顧服務安排生活照顧、學校作業輔導,也能支持學童在課後時間嘗試多元的活動、發展多樣的興趣。因此我們認為,為了落實課後照顧支持婦女婚育、使父母安心就業的宗旨,應普設配合家長工時的服務,且不得忽視、排除任何有需求的家庭與孩子,讓所有孩子得以無縫接軌於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照顧。



四大方針與十項政策,創造0-12歲不間斷的兒童照顧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擬定0到12歲的政策,期待國家與社會共同構築綿密的育兒網絡(見上圖)。這當中,政府、爸爸、媽媽、托育工作者,各方都是育兒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也唯有在「同村共養」的氛圍中,才能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賴。

新生兒帶來新希望,是讓整體社會生生不息的重要起點。但是,育兒不只是女人的事,也不只是育兒家庭的事,而應該是國家、社會共同分擔的大事。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強力呼籲:作為國家元首,照顧人民請從照顧兒童開始!


2019年10月29日

[會後新聞稿] 191029 從第一個月開始一起育兒: 用九成薪育嬰假,支持新手父母「並肩作戰」

從第一個月開始一起育兒:
用九成薪育嬰假,支持新手父母「並肩作戰」

108.10.29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20年總統大選政策建言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早召開記者會喊出:「照顧人民從照顧兒童開始,新生兒國家社會共養」提出兒童照顧政策的四大方針、十項政策(詳見附圖),呼籲未來總統候選人參採。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說明,零到十二歲的兒童照顧政策,目的是支持願意生養的年輕父母,一方面為求性別平等,一方面為提升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雙高,最終維繫國家永續發展。劉毓秀提及,此次特別針對嬰兒出生前後階段,首先,呼籲政府用公共力量辦理準父母親子教室與育兒諮詢服務;接著,媽媽請產假配搭爸爸育嬰假,讓配偶共同育兒,有神隊友相互支持,才能讓女性安心生養,是年輕人的心聲,也是頭過身就過的關鍵第一步。並提醒,現今兒童照顧政策仍有缺失,需要串聯整合再提升,如保母人力老化需新血加入;居托中心功能需正式入法,讓民眾詳知;非營利幼兒園家長滿意度高,需中央增加經費,充實地方政府人力,期能推廣;托育補助要普及,讓每位孩童皆享有。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的孩子剛滿七個月,她分享懷孕時就拉先生參育孕產課程,但費用昂貴、產後月子中心也昂貴。尤其,把老公訓練好後,卻無用武之地,因為老公白天要上班。因此認為,政策要給爸爸育兒的機會,產前課程與育兒諮詢是打底、育嬰假才能擁有實質的育兒時間。不希望第一個小孩笑著出生,但爸爸甚麼都不會;更不樂見,第二胎哭著出生,或生不出來,所以必須用制度支持女性與家庭。並強調台灣通過同性婚姻,總統候選人提出該項政策時,生母的配偶應直接適用,不該排除任何家庭與孩子。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陳亮吟提醒,公共化幼兒園量仍少、公幼四點放學又有寒暑假仍讓家長困擾,呼籲政府廣設非營利幼兒園,並補足公幼服務時間以符合家長需求。最後再度強調,目前準公共私幼只是過渡措施,補助私幼無法達到公共服務具備的平價、普及、優質、非營利,公共化幼兒園不應含準公共化園所,為了讓公共服務量達到七成,政府需要再努力,齊推非營利。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批評政府對家長與孩子的需求視而不見,國小下午放學校門口總是一排接送學童的安親班,但安親班的品質、安全與價格都令人擔憂。課後照顧服務無法落實的原因,可能是老師不願意晚下班、達一定人數才開班、甚至寒暑假沒有服務。謝國清直言,除非總統候選人讓全國企業的家長四點下班,否則政府勢必要擔起責任,普設符合家長工時、兒童需要的課後照顧班。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誠摯的呼籲總統候選人,仔細盤點台灣面臨的問題,不要口號、不要呼嚨、也不要喊價,更不能不對選民負責。張烽益特別強調,小孩生出的養育是家庭共同責任,政策鼓勵爸爸,在配偶請產假的第一個月同步請育嬰假,並領有九成薪,估算每年僅需增加1.4億,非常具有社會意義及可行性,建請勞動部給予回應。

2019年8月13日

[記者會] 190811 「準公共化」保母政策滿周年 請政府:強化居托中心功能+充實保母人力 保障家長安心托育!

「準公共化」保母政策滿周年
請政府:強化居托中心功能+充實保母人力
保障家長安心托育!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19年8月政策建言


台灣面臨著嚴峻的低生育率危機。我們知道,要緩解低生育率,必須讓願意生養小孩的家庭養得起兩個孩子;在低薪化時代,這唯有靠著雙薪才能做到;而雙薪,尤其是母親就業,有賴平價、優質、普及公共托育服務的支持。又從跨國制度比較可知,小孩送托年齡越小(小於一歲)的國家——例如台灣——越需要保母托育,於小嬰兒誕生後,能夠就近、即時支持家長兼顧工作與育兒。因此,就低生育率對策而言,可靠、可近的保母托育,具有「頭過身就過」的關鍵性功能,讓育齡就業家庭敢於生育。而這一切,前提在於能夠號召充足的適任保母人才,投入居家托育服務。因此之故,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自2005年成立至今,持續致力於推動建立具有「讓幼兒、家長、保母、社會共贏」功效的公共保母制度。

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去年8月實施至今,居家保母的簽約率達八成四。準公共化保母托育制度的設計,可望逐步建立一套嚴謹的進、退場機制,有效區分「登記制保母」與「準公共保母」。「準公共保母」提供的托育服務,一方面是平價的(家長可享托育補助、保母不得任意漲價),另一方面也受到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輔導、管理(不得違規,否則終止準公共化契約)。如果制度執行得宜,可使「準公共保母」達到「公共保母」的標準。這些都是值得我們給予肯定的。

然而,我們檢討發現,政策實施周年,仍有兩大漏洞:第一、負責執行居家托育管理及輔導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欠缺法定地位。第二、保母人力嚴重老化。針對兩大漏洞,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籲請衛生福利部修正相關法規:

一、 明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負責事項。
二、 修改歧視性的保母收托人數法令,建立合理的進場機制,為居家托育注入新血。

完成這兩項修法後,政府應向民眾強力宣導:「找保母,就找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選保母,就選準公共保母!」好讓家長找到安心的托育,放心就業!


修法明訂居托中心職責,強化保母輔導與支持

目前全台灣各縣市總計成立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簡稱居托中心),由居托中心的訪視輔導員,執行保母的輔導、管理、進場及退場機制。居托中心為第一線接觸保母、家長和幼兒的服務單位,是建構友善托育環境的要角。但現行制度下,居托中心由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執行之業務內容依各縣市的招標契約自行訂定,造成各縣市各行其是,管輔成效良莠不齊,並導致居托中心能見度不高,保母、家長不知可以尋求服務。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為了建立健全的居家托育制度,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兩套法規——「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以及去年8月上路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作業要點」(法規修訂對照表如附件一、附件二)——明訂居托中心負有下列職責,以統一各縣市居家托育管理規格,確保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的質與量:一、訪視、輔導居家托育。二、招募及訓練保母。三、居家托育服務的諮詢、媒合與宣導,協助各地家長找到合適的保母。四、輔導保母辦理支持、交流活動,包括運作保母協力圈等,讓保母彼此經驗交流、互相支援。

修改歧視性的保母收托規定,建立合理的進場機制

台灣的保母人力老化嚴重,據衛福部統計,2017年共計26,240名保母,他們的年齡分布為:20-29歲2%、30-39歲12.3%、40-49歲28%、50-59歲39%、60歲以上17%(見表一)。50歲以上高達58%,將近六成。可以想見數年後,超過半數的保母勢必屆齡退休。若無新血持續穩定加入,無疑將面臨人力斷層,害家長更難找保母!一旦孩子無處托育,家長不安,也難以兼顧工作與育兒。如此下去,可以預見台灣人口,將隨著台灣保母,雙雙垂垂老去,難有回春的一天。


造成保母人力老化的原因之一,是現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讓育有六歲以下孩子的保母不得正常收托,硬生生限縮、甚至剝奪育兒保母的工作權。這樣的政策設計,嚴重阻卻一群年輕力壯、且有意願從事托育的優質女性勞動力進入托育工作。

托盟於今年六月至七月間,電話調查了台北、新北、台中的291位保母,發現前述歧視性的托育法規上路以前,48.8%的保母於入行時自己育有6歲以下的孩子。進一步詢問保母們從事托育工作的主要原因,以「兼顧家庭和貼補家用」的比例最高。試想,如果這群保母是在現行法規上路以後才想入行的話……結果就是無門可入,因為法條會將他們擋在門外!這說明了在歧視保母工作權的法規上路多年後的今天,何以四十歲以下保母僅佔14.3%,導致整體保母年齡嚴重偏高。

為鼓勵年輕保母加入托育工作,並維護育兒保母的工作權益,托盟呼籲修改「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的收托人數規定(如附件一)。合理考量育兒保母的照顧心力,保母如育有「二歲以下」自孩「二人以上」,應暫停收托,因保母自己的兩名孩子年紀還太小。但對於只有一名二歲以下子女,或子女皆為兩歲以上的保母,應允許他們白天正常收托,以給予年輕育兒保母合理的工作權保障,為居家托育注入新血。

造成居家托育欠缺新血的另一個原因,是各縣市居托中心招標契約,皆未將「招募、儲備保母人才」列為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職責,以致居托中心,以及主管機關,未將此視為應執行的業務,導致居家托育制度竟然缺少了人才入門的有效管道(包括「訓用合一」等準則的有效運用)。這顯示衛生福利部有必要修法,將居托中心應負責的各項業務明文納入法規條文中,才能改善各縣市各行其是、掛一漏萬的現況。

完善居家托育制度,保障家長安心托育

準公共化保母政策滿周年,托盟籲請政府正視居家托育服務的制度缺失,並修正因應,確立居托中心成為拉近保母、家長協力合作育兒的單位,擔任育兒家庭強而有力的後盾。我們呼籲衛福部修改兩項法規,強化居托中心功能,提升各縣市居托中心的服務品質;並調整保母收托人數規定,讓保母新血順利進場。請衛福部用這兩項作為,雙雙提升居家托育服務的「質」與「量」,讓家長找得到好保母,保障青年家庭安心兼顧工作和育兒。







2019年6月13日

[記者會] 190613 喜歡孩子的你/妳來吧,這份工作有前/錢途!

喜歡孩子的你/妳來吧,這份工作有前/錢途!

公共化幼兒園人才招募宣言

2019.06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我國大專院校的幼兒教保相關科系,招生日益困難。原因之一是:幼兒教保服務是典型的「三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三高(高勞動、高情緒、高流動率)」工作,血汗勞動的傳聞不絕於耳。

但是,「托育公共化」已成為我國國家政策,教育部規畫2024年以前增加「公共化幼兒園」(非營利+公立)3,000班,至少將釋出超過6,000名的幼兒教保服務人員職缺,月薪穩定在35,000到50,000元之間!

「公共化」的目標,就是由政府帶頭,改善台灣托育服務過度私營化、工作太血汗的現狀。托育公共化創造的教保人員職缺,不僅薪資公開透明、有明確晉薪規定、依照勞基法,服務內容也兼具自我實踐和教育下一代的意義,是一份值得選擇的好工作。重要的是,一個社會如果願意提供充足的公共托育服務,就會產出合宜勞動條件的工作機會,支持(女性)就業,也支持育兒家長安心送托、外出就業,多重達到活絡經濟及緩解少子女化的政策效果。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與大專院校幼教保科系主任共同呼籲——有心投入幼兒教保科系的青年學子和家長們,別再遲疑、就趁現在。「托育公共化」政策已經把幼兒教保變成好工作,對教育工作的愛、對穩定報酬的期待,將是可以兼得的。喜歡孩子的你╱妳來吧,公共化教保工作有前/錢途,值得你投入!


過去:血汗教保,人才流失

曾經有位幼兒園老師說:「與孩子相處的時間,是孩子成就了我的生活,我愛孩子,也熱愛我的工作。」喜歡孩子的笑容、擁抱,喜歡孩子的單純與天真,往往是青年學子從事幼兒園工作的初衷。但是近年來,幼教保相關學系報考人數迅速下降。據統計,四技二專統測幼保類報考人數,從2010年的3,238人,下降至2019的1,900人,下降超過4成(41.3%),明顯高於整體報考人數下降的比例(30%)!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教保人才流失的罪魁禍首之一,正是台灣托育服務的過度市場化及營利化。私立幼兒園以利潤為導向,部分業者為了攫取最大利潤而剝削教保人員。於是薪資低、工時長、加班沒有加班費、超收、工作壓力大……問題層出不窮。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調查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發現從2004年到2017年,薪資福利根本停滯不前,2017年平均薪資僅在21,000到24,000元之間,等於長期從事血汗勞動!

幼兒教保工作看似充滿愛和喜悅,但現實中,教保人員的職業聲望跟職業「薪」情一樣低落。當青年學子想要選擇走幼兒教保的路時,通常都會經歷一番親朋友好的勸退!社會大眾往往認為,選擇幼兒教保,等於是自斷出路;就算有出路,也是一條苦路。

現在和未來:托育公共化,創造好工作!

然而,現在、未來都不一樣了。完全不同於過去的私立幼兒園,公共化托育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政府推動公共化教保服務的理念,是將托育視為人民的基本需求,廣設近便、優質、平價、非營利服務,支持家長兼顧工作和家庭。而創造服務的同時,也相應創造出大量的公共化教保人員就業機會。

究竟近期有多少就業機會呢?教育部為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已經決定於2017-2024年增加公共化幼兒園3,000班,也就是八年內,預計會釋出6,000名教保服務人員職缺。這包括公立幼兒園和非營利幼兒園的職缺。

公共化教保人員為什麼是「好工作」?
因為勞動條件受保障!「薪資制度透明」、「遵守勞基法」


公幼、非營利幼兒園都依照教育部法規,根據學歷及工作年資明訂薪資基準和晉薪辦法。非營利幼兒園教保人員,大學畢業起薪在31,060-35,180之間,公幼教保人員則起薪為35,180元。且不論公幼、非營利,都有逐年晉薪的規定,最高可達49,600元,園長、教保組長還可領職務加給。這套透明的薪資標準,遠遠高過現行的私立幼兒園或準公共化私幼!再加上,目前正在拓園階段的公共化幼兒園,職缺不僅有基層教保員、教師,教保組長、園長也同樣需要大量人才投入,想要持續往上爬的你/妳,怎麼能錯過升遷機會釋出的大好時機!

表一、園所設立別教保人員薪資

除了「薪資制度透明」,公共化教保服務人員的勞動條件必須遵守勞基法;勞基法不再只供參考,而是保障勞動權益的最低標準,包括工時、加班費、符合現狀的投保薪資。除此之外,教保服務編制與人員資格也必須按照現行法規,如園所師生比、人員聘用資格等等,且持續受到政府的管理與監督,讓你/妳的勞動條件及服務內容,不再是老闆說了算!

喜愛孩子又具有教保服務熱忱的青年學子,你╱妳不必再擔心做得多、拿得少。加入公共化幼兒園,你╱妳可以專心投入服務,累積專業與經驗,同時得到合理的薪資與合宜的勞動條件。


公共化教保人員為什麼是「好工作」?
因為公共化教保工作,讓教保人員拿回「專業自主性」,
讓你/妳實踐愛孩子的初衷與教育理想。


曾幾何時,外籍老師、體適能老師、音樂美術老師,成了教室內的主教?曾幾何時,國內外各大節慶、開學初、畢業季的形式化表演,成了教保人員的工作重點?當前過度市場化與營利化的托育服務,就是這樣將教育視為商品,部分業者卯足全力進行包裝美化,最終目的為吸引家長花錢購買,卻忘了幼兒教育的本質不是買賣,而是教育。

幼兒教育本來就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公共化托育服務把教學的主場還給教保人員,不但尊重孩子,同樣尊重教保人員的專業自主性;不是迎合家長,而是同時教育家長成為協力育兒的角色。幼兒教育應是教保人員透過專業所學,長時間、漸進式、觀察孩子不同階段的能力與差異,設計與安排活動,一邊看見孩子的能力,一邊實實在在地引導、陪伴、教育孩子。如同一位幼兒園老師娓娓道來自己的付出,與從孩子身上得到的回饋與成就:

「當幼兒聽到要進入主題遊戲表現出喜悅時,感受到自己設計的活動受到孩子的喜愛,一步一腳印開啟幼兒各領域發展,努力因材施教、翻轉教學,幼兒的成長不論多寡都是感動的。」

我們深知,願意投身幼教領域的人,無不滿懷熱愛孩子的初衷,擁有滿滿的愛心、耐心與利他的寶貴價值。但光有這些熱情難以延續工作動力,唯有健全的薪資制度、勞動保障、得以學以致用的舞台,以及源源不絕的工作成就,才是維持穩定就業、讓人願意持續精進專業的最佳動能。

念幼保、進公共,畢業即就業!

念幼保,無非是期待將幼兒教育理念落實在未來的工作職場中,成為孩子人生中的重要他人。進公共,讓你/妳實踐最初的夢想。公共化教保工作,不會讓你/妳以愛孩子之名,行自我犧牲奉獻之實。而是,因為我愛孩子,所以我可以在幼教中跟孩子們一起得到成長,也共享喜悅。

公共托育體系營造幼兒、家長、教保人員多方共贏,教保人員的勞動付出與專業自主性應當被重視,且獲得相應的金錢報酬與成就感。當老師受到好的照顧,才有能力產出好的教保品質,陪伴教育孩子成長。而對家長來說,公共化托育服務為支持他們就業的重要後盾。從不同角色出發的正向循環,最終皆回饋到孩子身上,與教保人員共同落實那顆愛孩子、希望孩子好好長大的心。   

喜歡孩子的你/妳來吧,這裡有前/錢途,更有貢獻社會的崇高意義,值此公共化教保服務人員缺額大量釋出之際,此時不來,更待何時!



2019年5月9日

[會後新聞稿] 190508 請行政院推動「公幼2.0」 達成公幼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

請行政院推動「公幼2.0」
達成公幼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


【108/05/08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會後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於母親節前夕召開記者會,與家長齊喊:「我要公幼2.0,公幼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呼籲行政院比照非營利幼兒園模式,改革現有公立幼兒園一籤難求、收托時間「為德不卒」的情況。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直言,母親節總有一群母親不快樂,因為此時此刻也是公幼抽籤的季節,找工作、抽公幼天人交戰。公幼不但難求、中籤後又發現四點就要下課,還有寒暑假,讓母親難以兼顧工作與育兒。托盟「公幼2.0」的訴求,即公幼擴大增班應改採非營利幼兒園模式,讓收托時間正常化。劉毓秀並呼籲現任、尤其是下一任總統,認真回應人民需求。

兩個孩子都念私幼的家長王百芳沉痛表示:「身為職業婦女,政府給我的不是安心工作與托育,而是扯我後腿!」她說,公幼收托時間的設計,停留在三十年前那個媽媽在家帶小孩的時代,但現今社會女性已經必須考量經濟需求、自我實現。她細數與公幼相遇的經驗,老大三歲時想抽公幼,老師卻回應抽中機率很低,於是建議她去念私幼。但老大五歲了,終於幸運抽中,又發現學校希望家長四點就來接小孩,而且寒暑假只有一個月的服務。她無奈的表示,「不連續的托育,等於沒有托育!」於是放棄抽中的公幼籤。

同樣育有兩位孩子的家長邱宜君表示:「沒抽到公幼是幸運!抽中非營利才對。」她表示,非營利幼兒園沒有寒暑假,課後延托時間彈性,符合他們家的工時。所以與其公幼,非營利幼兒園更適合他們。她表示,期待未來有更多「公幼2.0」,終結無望的抽籤,讓家長不用「含淚放棄公幼、咬牙送私幼」。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王兆慶強調,提出「公幼2.0」是為了解決公幼為德不卒的收托時間。根據統計,全台灣各縣市的公幼,約三到六成「不」提供平日四點以後服務;近五成「不」提供寒暑假服務;少數公幼有提供寒暑假服務,但時間又無法涵蓋整個假期,與一般上班族時間相衝突。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周于萱表示,女性外出工作,雙薪家庭為主流,但根據行政院統計顯示,多數就業女性會為了照顧問題而離職!若要讓女性有職涯發展機會,支持雙薪家庭,托育制度就應該協助家長排除困難。但現行公幼不合宜的運作邏輯,導致家長即便抽中公幼也只能放棄,更遑論支持女性就業,大大違背當初公幼設立的精神。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黃雅雪更分享,曾有國小校長自己都「捨近求遠」,放棄自己學校的公幼,改把孩子送到私幼就讀,就是因為「公幼時間無法配合」。她進一步以非營利幼兒園為例說明,透過配置充足人力、搭配合理的輪班制,不僅讓教保人員工時正常化,也能滿足家長的送托需求。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現階段要求勞工四點下班是不可能的。如果擴增公幼,卻不解決收托時間問題,恐怕只是累積更多民怨!現行的公幼教師四點下班,當然如果可以四點下班,誰不要?但是考慮現實需求,應該讓公幼工作人員回歸勞基法工時規範,否則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強調,少子女化的影響不容小覷。勞動力的流失不但破壞台灣經濟果實,也影響勞保、健保等制度的永續發展,害年輕人的負擔只會越來越沉重。他認為,政府應該要宣誓,達到托育公私比「七比三」的目標,讓想生育的家庭享有公共托育,讓雙薪育兒家庭沒有後顧之憂。

繼續閱讀:政策建言 請行政院推動「公幼2.0」達成公幼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 實踐托育「真」公共化!

[記者會] 190508 請行政院推動「公幼2.0」 達成公幼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 實踐托育「真」公共化!

請行政院推動「公幼2.0」
達成公幼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
實踐托育「真」公共化!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19年母親節政策建言



母親節是公立幼兒園抽籤的季節。台灣公幼一籤難求,家長往往擠破頭,就算年年槓龜,也要年年求。但公幼最令人詬病的是,收托時間完全不符合上班族家長需求!全台灣公幼服務往往只到下午四點,且每年有長達三個月的寒暑假,這樣的收托時間完全無法讓現代雙薪家庭兼顧工作與育兒。

面對家長迫切的托育需求,行政院去年起推出「準公共化私立幼兒園」。然而執行至今,巧立名目收費、低薪血汗依舊、教保品質堪憂,種種「失準」情況已讓民眾很有感。
 長久以來,台灣母親難以兼顧工作與家庭,偏偏單薪又不足以養二孩,導致低生育率成為我國國家安全問題。在「公幼」與「準公共化私幼」之間,進退維谷的兩難,又該如何突破?──賓果!答案就在眼前:幼教法第九條規定的「非營利幼兒園」,至今已於全國各縣市設置一百三十二園,口碑甚佳,足以證明為符合當今育兒家庭需求的托育模式。

因此,托育政策催生盟呼籲行政院比照非營利幼兒園模式,改革公立幼兒園,將公幼升級為符合上班族家長需求的「公幼2.0」!公幼2.0的收托時間與內涵、人員聘用,皆比照非營利幼兒園,並由中央補助地方政府,直接利用國中小空餘空間開辦。請政府善用少子女化釋出的校園空間,廣為擴增公幼2.0,真正緩解家長的托育焦慮,支持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回應現代母親的需要!
2020年總統大選將近,托盟也呼籲現任總統及下一屆總統,體認公共托育的重要性,矢志邁向公私比「七比三」、「真公共化托育(現制公幼+非營利+公幼2.0)佔七成」的目標,回應人民需求、轉化台灣少子女化的困境。

現制公幼,為德不卒——收托時間不符家長需求

現行公幼的收托時間與家長的常態工時,徹底不相容。一般全職工作的家長都難以在四點下班接送孩子,更不可能有寒暑假可以放!

雖然各縣市政府會自行辦理四點以後與寒暑假的公幼托育服務,稱為「課後留園」。但現況是,家長有需求,公幼未必有服務;部分縣市還規定「開班基本人數」,未達基本人數時,其他有正常托育需求的家庭即被視為「無需求」。家長面對破碎、不連續、甚至不確定是否開班的服務,往往只好自力救濟,尋求其他托育安排。甚至可能放棄好不容易抽到的公幼籤!下表正顯示了,現行公幼有多麼「為德不卒」:

而托盟得自家長的許多資訊顯示,即使公幼在名義上配合縣市政策提供延托和寒暑假托育,往往也只是口惠,實際提供的服務欠缺連續性,甚至對家長進行技巧性勸阻,讓家長知難而退。

但比抽到籤更難的是「家中有沒有後援?」孩子四點放學後有人可以接送嗎?寒暑假長達近三個月的時間,有替代人手嗎?寒暑假的四點以後,又怎麼辦?這些問題沒有解決的話,進公幼反而是困擾的開始。鄭美惠、謝美慧(2009)〈幼兒家長選擇就讀公立幼稚園之研究〉也說明,現行可就讀公幼的幼兒家長,職業類別以「家庭主婦」及「自由業」居多,或是家中有照顧人力(例如阿嬤),才有可能幸運地契合公幼的收托時間。為德不卒的公幼,難以符合多數雙薪、無長輩後援的現代家庭。而所謂的「後援」,往往是六十歲左右的阿嬤,正處於女性勞動力的最成熟階段,逼她們早退,對整體勞動力和女性權益,都是莫大的打擊。
部分想進公幼的家長,還會被一些網路鄉民酸言酸語、耳提面命:「先衡量自己的『能力』(有家庭後援、不必全職工作),再來選公幼吧。既然抽中公幼籤,就要『知足』,不要抱怨服務不好用!」

然而,這種見解完全錯誤。台灣如果想緩解少子女化,支持每個家庭生養兩個孩子,國家就必須支持每一位家長都不必因養育子女而放棄工作,以維持雙薪、穩定的家庭經濟。服務品質優良、值得信任,收托時間也正常化的普及公共托育,是絕對必要的基礎建設!

準公共化私立幼兒園,由於巧立名目收費、低薪血汗依舊、教保品質堪憂,加之對政府不斷索求,可知並不是解方;舊制公立幼兒園,收托時間為德不卒,也不是解方。托盟認為,行政院推動托育「真」公共化,除了增班非營利幼兒園,增班的公幼也應該一併改革,師法非營利幼兒園,推出新制「公幼2.0」,才足以作為支持雙薪家庭的後盾。

新制「公幼2.0」——收托時間正常化

托盟建議政府實施公幼2.0,最大目標是讓收托時間正常化,以符合家長托育需求。如何一次到位,不再為德不卒?我們認為,公幼2.0在「人」、在「錢」都必須同步改革。公幼2.0的人力、員額編制、排班運用,應完全比照非營利幼兒園。公幼2.0的經費,則由中央補助地方,地方政府再參採「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聘僱。

一、人從哪裡來?

目前,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若收托幼兒人數相同,依法配置的工作人員數相差兩人。公幼人力配置依「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園所人數需達151人以上,才配有「專任主任」,否則由教師或教保員「兼任」,也就是教師需帶班兼行政工作。此外,公幼所需的人事、主計及總務,併入國小的人事室、會計室及總務處,因此未有專職行政人力。依此編制標準,園所的人力差異,如下表:


公幼除了員額編制低於非營利幼兒園,更大的困境是,所有公幼教師目前均依「教師請假規則」與「國民小學差勤管理辦法」,和負責6~12歲兒童的國小教師一樣,每天四點下班,且有三個月的寒暑假。於是,這種幼兒園教師「國小化」的上班時間,就和一般幼兒家長的上班時間產生了衝突。
為了使收托時間正常化,托盟主張,未來擴大辦理的「公幼2.0」,其教保服務人員、園長聘用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採契約進用方式(屬於正式人力、繼續性工作),相關勞動條件、工時則回歸「勞動基準法」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收托時間則與國民小學作息脫鉤,並比照非營利幼兒園收托時間正常化,以滿足一般雙薪家庭的需求,作為國家政策的終極目標。如此一來,公幼2.0聘用的教保服務人員都是上下班時間正常化的工作者,而不是每天四點下班、有寒暑假的公教人員。舊制公立幼兒園收托時間的困境,自動解除。
其次,公幼2.0亦應比照非營利幼兒園,補足園長及行政人力,再透過妥適的「排班制」進行排班分工,便可有效涵蓋全職家長的送托時間(包含上班和交通時間)。舉例,多數教保人員的正常工時是08:00-17:00,但可以安排一批「早值老師」,接應需要較早上班的家長。往後再安排「晚值老師」,接應傍晚下班來接孩童的家長。員額編制一旦充足,排班邏輯依此類推,即可視各園家長需求,讓收托時間合理化,教保人員也可以避免過勞的問題。詳如下圖:

註:A、C、D教保人員工時增加0.5小時,分別輪流早值與晚值。

二、錢從哪裡來?

托盟建議,公幼2.0比照非營利幼兒園,經費由中央補助地方,地方政府依照財力級次平均只負擔約20%的營運成本,化解長年以來地方政府財政不堪負荷,無能力、也無意願多辦公幼的困境。中央所需的財源則由現行編列的「準公共化」超大筆經費(五年四百八十億元)支應。由於準公共化私幼政策問題叢生,行政院應逐步予以縮減,並將經費挪移到公幼2.0。
公幼2.0教保人員的薪資採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參見附錄一),學士起薪為35,180元,晉薪最高可達49,600元,遠遠高於私幼和準公共私幼。長期而言,更可以讓非營利幼兒園、公幼2.0教保人員適用相同制度的薪資基準,共同提升「真」公共托育服務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

公幼2.0不同於準公共化私幼,並無營利行為,所以政府補助的經費可以完全回到幼兒、家長和教保人員身上,並可杜絕巧立名目收費、低薪血汗勞動的現象。因此,同樣的政府財源,若能挹注到公幼2.0,產生的效益將遠遠大於準公共化私幼。

三、法規哪裡來?

公幼2.0可以依現行的「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規定,以契約進用教保服務人員為主: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七條第一項
公立幼兒園園長,應由現職教師或現職契約進用教保員擔任。
第十五條
公立幼兒園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其待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二條第一項

本辦法所稱契約進用人員,指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
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以下簡稱附幼)依下列規定進用之人員:
一、於本條例施行後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以現職契約進用之教保員身分任園長。
二、於幼照法施行後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進用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及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廚工與職員等之其他人員。
在契約進用的法律架構之下,同步改革人、錢面向,廣設「真」公共化幼兒園,並以2(幼幼班)、3(小班)、4(中班)、5(大班)歲各年齡層皆開班為原則,廣納所有孩童。最終達到「公幼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的國家目標,才是政府、家長、幼兒、教保人員多方共好的局面,也才有可能真正解決少子女化。

請政府擴增「真」公共托育——公幼2.0及非營利幼兒園

過去二十年間,全台國小在學人數滑落四成(四成!),形同「陸沉」(附錄二)。日前教育部宣布調高準公共化私幼收費,以吸引私幼加入,一位網友回應此新聞:「記得以前小學時一班學生約有45-50人,一個年級約有9個班級,現在聽說每班只有30人左右,每個年級約6個班級,其實這樣一來空出的教室其實是非常的多,而且連國中,高中大學,其實都有收不到學生的問題出現,只要將這些閒置空間用來做為公幼使用,還有需要等這麼久才能實施公幼嗎?」(蘋果日報2019/4/2)
這是人盡皆知的道理,難道政府不懂嗎?只要政府、公立國小善用因少子女化而多出的校園空餘空間,擴增公幼2.0,這套政策將一舉改善現行公幼和準公共私幼的缺失,詳如下表:
教育部日前宣示,「準公共化私幼」只是補充性質,並表達推動「真」公共化的決心,會持續增加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預計113年以前增加3千班。

托盟對於教育部的宣示和決心,敬表肯定。但教育部也聲稱,「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化」的服務量總計,將使我國的托育公共化程度,一舉從「三比七」(公三、私七)提升為「七比三」(公七、私三),達到OECD已開發國家的正常水準。我們要質疑,這並不是「真」的公共化!

關鍵在於,所謂的「公共服務佔七成」,其實是「準公共化」灌水灌出來的!依教育部的估計,2024年時,大約會有27萬人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包括20萬人就讀公立、7萬人就讀非營利),22.7萬人就讀準公共化私幼,故七成幼兒園的就讀家庭受惠。換句話說,屆時有71萬人就讀幼兒園,21.3萬就讀純私立。總體而言,公立約佔三成、非營利約佔一成、準公共約佔三成──做營利事業登記的準公共「私幼」灌水灌了足足三成之多! [1]

然而,教育部投注如此大量的經費預算(五年四百八十億元)在準公共化私幼,非營利幼兒園卻只佔一成,乃是不切實際的作法。準公共化制度設計本身就有營利邏輯、巧立名目、無從管理等多重矛盾,並非托育「真」公共化。

因此,托盟強烈呼籲,行政院和教育部千萬不要拿「準公共化」聲稱它是「公共化」,那不過是魚目混珠!而應盡快研議並廣為辦理公幼2.0,讓公幼從此免於為德不卒的困境,並將龐大的準公共化經費逐步挪移至「公幼2.0」。地方政府也需相應增設專責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公幼2.0的人力。

公幼2.0「非營利幼兒園化」,實踐良善公共托育模式

台灣社會缺乏可以信任、可以安心託付孩子的公共托育,是低生育率的主要成因之一。市面上大量充斥以營利為導向的私立托育服務,業者在乎的是如何賺取最大利潤,而多數家長也只能任人宰割,或乾脆選擇少生、不生。可悲的是,政府如今只是順應現況,將大筆的國家預算投入準公共化私幼,卻無力管理自由市場,可知將大為抬高私幼的實質比例,並擴大以營利主導的托育亂象,把幼兒教育的責任,繼續丟給家長自行在私幼市場中「踩地雷」。

反之,公共托育,特別是非營利幼兒園,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追求幼兒、家長、教保人員和整體社會的共同利益。這才是良善公共托育服務的典範。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面對著長久以來揮之不去的超低生育率,台灣正在跟時間賽跑,現任總統及下一屆總統,以及行政院、教育部,實有必要胸懷大志,拿出智慧,縮小準公共私幼政策規模,改以良善的非營利幼兒園模式廣設「公幼2.0」,務求於2024年達到真公共幼兒園(舊制公幼+非營利幼兒園+公幼2.0)佔七成的目標,做到「公共幼兒園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如此才是有效的政策作為,才能充分回應現代母親兼顧工作與家庭的需求,減緩低生育率,讓社會生生不息!


[1] ETToday,〈準公共幼兒園8月全面實施,教育部:11350萬學童享平價教保〉,2019.04.02

附錄一、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資料來源: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附錄二、全國國小學生數變化




2019年3月6日

[ 記者會] 190306衝衝衝,請衝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 勿「瞎衝」準公共化私幼!


衝衝衝,請衝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
勿「瞎衝」準公共化私幼!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19年婦女節政策建言




行政院去年推出「準公共化」托育政策,2-6歲幼兒園部分,採兩階段進行,由六都以外的縣市先行實施。今年8月起,六都將隨之加入。準公共化政策受到部分私幼業者大力反彈,表示加入準公共一定會虧錢。眼看六都政策就要上路,教育部表示會調整六都合作標準,回應業者需求,並「因地制宜」,放寬準公共化私幼的收費金額規定、薪資規定。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政府推動準公共化政策,請看準幼兒的需求、家長的需求、教保人員的需求,而不是只看「私幼業者」的需求!托盟發現,此政策上路半年以來,收費亂象、薪資亂象都已經浮現。此刻政府若再放寬準公共化私幼政策的標準,只是貪圖衝出準公共服務的「量」,而失去對「質」的堅持,無異病急亂投醫。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承擔起提供優質、平價托育服務的首要角色,不應對業者一再退讓、一再妥協。與其濫花錢推準公共化政策,不如將龐大預算(五年480億元!)投入擴增「真公共托育」,包括符合人民需求的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


「準公共化私幼」已經失準

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短短不到半年,各種「失準」案例一一浮現,包括刻意壓低教保人員底薪、評鑑規定形同虛設、違規行為層出不窮,顯見政策的美意並未改變私幼的營利邏輯。

(一)說好的,改善教保人員薪資?

為了提升私幼人才留任意願,準公共化政策欲改善教保人員薪資,規定「申請第一年,教保人員之月薪資至少29,000元以上」。這無疑是準公共化托育政策規劃上的一個亮點,改善低薪、留住人才、提升教保品質,全靠它,但是,真實狀況如何?根據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了解,實務上,變相壓低教保人員薪資的方法,五花八門!例如:

  •  現場人員薪資由底薪加上各類獎金堆疊而成,只求符合29,000元的標準
  •  月薪29,000元,其實內含了年終獎金
  •  如果請假,即使只是一天、半天病假或事假,就少了數千元全勤獎金,也是從29,000元中去扣
  • 幼兒招生滿額才有人頭獎金,一旦有幼兒離開,月薪就達不到政府承諾的29,000元

這是因為準公共化私幼不改「私人營利」的本質,佔成本比例最高的人事費必然成為業者百般操弄的黑箱。因此,雖然規定加入第一年教保人員月薪必須拉高至29,000元,三年後必須加到32,000元,但政策宣布後,私幼即動作頻頻,要求因地制宜降低薪資標準,而行政院在政策執行壓力下,也已經回應將調整。此舉可知將形成破窗效應,導致整套政策持續變質。
在準公共私幼與行政院雙方前述態度下,卑微的起薪規定很難切實執行,遑論晉薪的保障闕如,準公共化「薪情」實在很難樂觀。如此一來,此政策很可能將產生刺激擴增低薪教保工作的效果!

相對的,「真公共托育」(公幼、非營利幼兒園)範定的人員薪資,非營利幼兒園教保人員,大學畢業就從31,060-35,180元起跳,公幼教保人員則為35,180元起跳。且不論公幼、非營利,薪資都有逐年晉級、晉新的規定,資歷深者月薪最高可達49,600元,不僅遠遠高過私幼、準公共化私幼,更重要的是,薪資支給基準公開透明、有逐年加薪的調整機制。(見表一)
托盟必須嚴正指出,準公共化私幼政策只會繼續維持,甚至帶頭創造低薪、血汗、易受剝削的私幼教保工作。我們要嚴正問問政府這個問題:說好要努力提升人民薪資,為何用政府政策、大筆預算去刺激擴增低薪教保工作?表一的數據顯示,若政策目的是要保障教保人員合理的勞動條件,避免人才流失,政府應該持續擴建公幼、非營利幼兒園才是正道!


表一、園所設立別教保人員薪資

(二)說好的,教保服務品質?

政府經費大量挹注準公共化私幼,並聲稱其品質受到管制,所以準公共化的合作要件之一為:「最近一期基礎評鑑之評鑑結果……全數指標通過者」。然而,通過五年一次「基礎評鑑」的園所,就能確保服務品質嗎?近年通過基礎評鑑但仍有違法事項的園所,時有所聞,如表二。
其中,某高知名度連鎖幼兒園,2016年被家長檢舉超收,教育局現場查緝發現,該幼兒園的兩家比鄰的分校登記收托小孩32人、30人,卻分別超收26人、29人,超收了幾乎一倍的人數,這些超收的小孩被藏在家長檢舉的秘密空間,園方拒絕開門,經教育局請警方出面,才得以找到裡面藏著的幾十個小孩。這家連鎖幼兒園於2016年在台北市有三園因違規被罰共150萬元,但顯然不足以遏阻業者繼續違規。2018年,其位於高雄的一家幼兒園被離職老師控訴超收,以及聘用不合格教師。高雄市教育局突襲檢查,未能查到超收、不合格教師,但發現幼兒園把兩間教室借給何嘉仁相關事業補習班違規使用。
類似實例甚多,顯示政府的形式主義評鑑、查緝,免不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困境,政府主管人員非常費力,但效力非常有限。只要絕大多數私幼業者以營利為前提,就難免不符人數超收幼兒、違法任用黑牌或人頭教師、犧牲教保人員權益,這樣一來,置幼兒於險境的「血汗幼兒園」,就會持續存在!

教育部若不慎選準公共化合作對象,反而急於放寬標準、大灑經費到私幼市場,各種違法現象勢必會令地方行政部門防不勝防。這樣一來,不僅管不住準公共化私幼,其負面效應會讓主管人員白耗力氣,疲於奔命,士氣低落,不知為何而戰。
更惡劣的是,「準公共」以假亂真,結果將使行政院信誓旦旦要擴增的「真公共」幼兒園(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這才是台灣人民素來殷切盼望的),落入無力執行的下場,這是這套政策的內在邏輯必然發展使然。台北市教育局即已於日前公開宣稱,柯文哲市長的托育公共化政見,原本是公共托育七成、私人托育三成,但其中的「公共托育」七成服務量承諾,後續將改為用準公共化私幼取而代之──這種魚目混珠的做法,就是中央準公共化私幼政策的地方效應!錯誤政策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由此可見一斑。我們嚴正呼籲行政院縮小這項錯誤政策對社會──以及對政府本身──的無窮貽害!

表二、通過基礎評鑑的私幼違法事件表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製表

(三)說好的,降低家長托育負擔?

準公共化政策還有一項重要目標──降低家長托育費用,可謂能讓家長立即有感的政策效果。但我們必須指出,準公共化合作要件中,計算月費的收費項目,僅列入學費、雜費與代辦費,「但不包含課後延托費、保險費、交通費等費用」(圖一)。利潤至上的業者,很可能看準制度設計的缺失,向家長加收未受到規範的項目。

不僅於此,政府需要補多少差額,也會決定政府有能力降低多少家長的負擔。去年年底發生的業者「誤植」(「造假」的美稱)收費金額事件,讓業者群起尋求立委支持,讓他們「更正」(提高)收費金額;今年業者再度群起要求政府調高準公共化收費標準,行政院也已答應進行調整。這兩波行動,大大墊高政府購買準公共化私幼服務的經費負擔,將擠壓政府擴增服務(尤其是家長殷切期盼的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減輕更多家長的負擔的能力。

此外,擴大私幼,還會連帶擴大其才藝課程招收人數,這樣一來,政策美意反會徒增家長的經濟負擔與母親的教養責任,使他們更無能力多生養小孩。而這正是韓國私幼免費政策的前車之鑑告訴我們的事。


圖一、 準公共化合作要件             資料來源:教育部準公共化宣導簡報

與其年年花錢租屋,不如運用校園空間普遍設置公幼

去年九月托盟記者會就已指出,教育部可能因私幼業者不願加入準公共化、政策業績慘澹,而放寬合作的標準;或是因為管理困難,主動鬆綁遊戲規則。而根據教育部國教署一月份發布新聞稿的說法:「今年三月底會調整準公共化標準」、「研議準公共幼兒園合作費用範圍」,這項危機顯然會成真!

但我們要問的是,準公共化私幼收費、薪資雙雙巧立名目,違法違規疑慮又無法根除的情形下,政府為何還要繼續放寬標準,只求讓更多私幼加入?「失準的」準公共化私幼如果持續擴大,最終得利的是誰?還不是將人民的納稅錢收進自己口袋的業者?托盟疾呼,當前規定的準公共化合作條件,包括薪資標準、收費標準,已是回應幼兒需求、家長需求、教保人員需求的「最基本標準」了,絕對不能再妥協退讓!

其次,教育部規劃在2017至2022五年內,增加公幼、非營利幼兒園總計2,247班,合計提供6萬個就學名額。如果政府擔心上述數量不足,或非營利幼兒園擴張速度不夠快,建議可以將政策主軸改為「普遍設置符合人民需求的公幼」,規定國中小空間一定比例轉用於擴增公幼,並要求所有增設的新公幼,開放時間都從每天八點到傍晚六點、寒暑假也提供服務,符合正常的家長上下班時間。這是比灑錢投入準公共化私幼,更能符合幼兒、家長、教保人員實益的方法。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籲請政府看清楚——我國的「民怨」,素來就是公幼、非營利幼兒園一籤難求!而回應「民願」的方式,應該是廣設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而非放著國小、國中因少子女化而空蕩蕩的校園空間不用,卻年年花大錢租房子,讓業者用各種巧立名目的方法,吃掉政府和人民的財政資源。

我們主張,唯有持續、快速擴大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讓全國各地所有有需要的家庭都能得到服務,才能真正讓所有階層幼兒和父母受惠。真公共托育,有合理薪資與工作條件、真正的平價優質、真正友善幼兒與家庭,這才是「促進雙薪就業+活絡經濟+提振生育」的利器,有助全國各地社區形成永續的生活與經濟網絡。

行政院和教育部「衝衝衝」,請衝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勿「瞎衝」準公共化私立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