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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3日

[聲明] 130313 政府積極負起管理責任 方能防堵托嬰意外

政府積極負起管理責任 方能防堵托嬰意外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2013.03.13

「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下稱「保母管理及補助計畫」)於民國97年上路後,透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成立社區保母系統以落實保母輔導管理制度,社區保母系統也成為家長選擇保母重要媒介。然而,今年過年前,多件幼兒托育死亡案,導致家長對於保母照顧之信心崩盤,紛紛詢問政府那裡能尋找安全的保母。



本聯盟分析原因後,提出現行管理制度問題如下:

一、  補助三千變漲價,家長難以負擔
保母管理及補助計畫規定,使用系統內保母服務的家長,政府每月給予補助3000元,以促使保母進到系統被管理及輔導,確保平價、優質的居家托育服務。然多年來,政府缺乏收費管理,保母隨著補助調漲價格,在近年人民實質薪水不漲反退時,家長負擔相對增加。以致媒體抨擊:「政府補多少、保母漲多少」(附件一),部分家長負擔不起,只好找系統外的「黑市保母」托育,因此導致幼兒悲劇。(附件二,去年12月〈三歲女童受保母虐待至死〉新聞)
二、管理日益弱化,安全難以維護
兒童局近兩年針對保母系統進行下列改變,其做法包括:(一)從去年起將政府無從管理的阿公阿嬤以「親屬保母」名義納入系統,使系統的管理流程喪失原有的嚴密度,且無異於宣示「托育是家庭責任」的違反性別平等與社會需求的落伍意識形態。(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通過後,從去年起兒童局對於保母子法的研議,明顯朝向實質的「只登記、不管理、中央地方政府皆無責」方向發展。以上發展,使保母於徒具形式的登記後直接執業,行政部門卻缺乏實質、有效的管理制度設計。除非保母違法判刑確定或發生重大事故,將一律都被視為「合法保母」。於是,一再超收幼兒的保母,一再造成幼兒傷害的保母,都將「合法」地讓家長「踩地雷」!
兒童局以上作為,在在直接促成保母管理日益弱化,包括官員及工作人員心態的鬆懈化,以及實務管理措施的散漫化。前述發展,足以讓全國家長心寒,可以預期往日社區保母系統全面建立之前,保母托育事件頻傳的亂象又要回來了!

              為了使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社區保母系統不致毀於旦夕,我們提出下列建言:
1.      政府應立即強化保母托育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保母退場機制。
2.      政府應訂定合理收費及保母薪資,減少黑市托育行為。
3.      子法的研議方向應予重新調整,確立「中央與地方政府分層負責,切實管理保母托育及收費」的原則。
聯絡人:王珊珊
呂佳旻

附件一
政府補助3000 保母費也漲3000元/托育政策 家長怨沒受惠
2013-1-23 自由時報


*各項收費的托育人數佔托育總人數比例變動表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昨天直指,若中央補助3000元、地方補助3000元、家長付7000元,保母收托34名幼兒,全職月薪就可達3900052000元。 (記者謝文華攝)
*台中市日前訂出托育費每月一萬三千元公定價,引發保母抗議。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 (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謝文華、蘇金鳳/綜合報導〕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昨天指出,中央政府自九十七年發放每月三千元保母托育補助費給零至二歲幼兒的家長,卻無訂價配套,已衍生「補多少、漲多少」的亂象,以致中央五年來花了三十億補助款,都變相進了業者口袋。

冷氣、洗澡都要額外加價

甚至傳出有不少保母改口保母費只是「純帶小孩」,baby冷氣費、洗澡費、洗衣費、副食品費,甚至baby滿一歲都須額外加價!家長不僅無感,甚至要花更高額托育費,呼籲縣市政府儘快依兒少法,邀家長、婦女、勞工及保母代表召開審議會,訂定保母薪資及公定收費標準,以符各地家庭所需、緩解少子化的國安危機。

主計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比較顯示,九十五至九十九年,保母費平均漲了一五三三元,此外,月繳一萬八千元以上的高價托兒費的人數比例明顯成長,平價低價托兒所比例卻在下降。聯盟去年底接獲許多投訴指保母費已比五年前漲了三千元,可見政府補助款反成了保母索求加薪的籌碼!

中市公定價 每月一萬三千元

劉毓秀另指,日前台中市政府率先跟進加碼補助三千,並訂出每月一萬三千元的公定價,但遭多名保母反彈並透過議員施壓。聯盟呼籲台中市府勿改變立場,樹立示範作用。

中市「荷荷媽媽」二十一日在平價托育政策粉絲團臉書發起連署,提出「堅持平價、合理的托育收費」及「反對因補助而漲價之托育」兩項訴求,支持台中市府。

台中市社會局長王秀燕說,已決定邀請保母及家長再召開一次協調,希望將事情簡單化,也傾向不訂上限,因為台中市太大,還是有城鄉差距,若訂了上限,可能偏遠地區的保母會因此調漲,但最基本的態度是,要求獲得補助的家長必須挑選保母系統內的保母,而且保母必須承諾二年內不得調漲,若是違反者,就必須退場。

保母代表陳彩羚表示,保母們希望採取市場自由機制,但若非要訂上限,要求一定符合市場實際收費的托育費用,而且明定工作時間,如每天工作十小時,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若有超過時間,就必須給加班費。

兒童局考慮規範保母收費

內政部表示,對於外界認為政府應該規定各地方政府分區訂定保母合理收費金額,兒童局有考慮規範保母收費的公定價格,將一步步研議相關配套。


附件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8/34735509/
惡保母 毛巾塞嘴毒打 虐死尼姑3歲女
20121228
【羅 國甫、陳冠宇、呂品逸╱新北報導】稚子何辜!新北市3歲女童張小妹,半年前媽媽出家將她交託保母照顧,未料保母長期以虐打方式制止張小妹哭鬧;前晚,保母 又用鐵衣架狂打、嘴塞毛巾等酷刑,對張小妹施虐,直到她已無氣息時,保母才緊急扯出她嘴裡的毛巾、還扯脫一顆牙齒,再抱她去泡熱水企圖將冰冷屍體回溫,以 掩飾罪行。警消趕抵現場,看到骨瘦如柴、僅10公斤重的張小妹全身布滿新舊傷痕,雙眼圓睜、死不瞑目,忍不住痛罵:「怎麼這麼狠心!良心在哪裡?」

抱屍泡熱水求回溫

張小妹昨送醫時骨瘦如柴,血糖值只有9mg/dl,遠低於正常值的60mg/dl,醫師研判明顯受飢、營養不良。警訊後將李嫌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方聲押獲准。至於張小妹死因將進一步調查。
李麗娟向警供稱,張小妹前天傍晚發出怪聲哭鬧,她因氣不過,先用衣架抽打張小妹、拿毛巾塞張小妹的嘴,並恐嚇不准拿下,再將張小妹關進2坪大的小 房間裡,她10時許去查看時,才驚見張小妹身體冰冷無呼吸,她連忙抽出塞嘴毛巾,因用力過猛扯斷一顆牙齒,她抱張小妹到浴室泡熱水,看能否起死回生,但沒 反應。
前晚11時許,李麗娟趕緊打電話給丈夫邊哭邊喊:「小孩子沒喘氣了,死了啦!」她的丈夫嚇得立即報警,警消趕到新北市林口區李家按門鈴沒回應,她為掩飾罪行,試圖讓張小妹體溫高一點,佯裝成昏迷樣子,5分鐘後,才抱著裹著毛巾的張小妹開門。

羞露臉全身包緊緊

警消檢視張小妹後,驚見她四肢、腹、背都有傷痕累累瘀青,大腿內側有大片擦傷瘀血,身體雖有餘溫及泡過熱水濕痕,但已無呼吸心跳,立即通報警方並將她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
警方見張小妹全身新舊傷痕交雜,嘴裡一顆乳牙脫落,明顯遭虐死亡,詢問李麗娟事發經過,她竟哭到歇斯底里癱坐輪椅上,但警方將她帶回警局時,她卻還記得從頭到腳緊密包裹,深怕被媒體拍攝。

聞恐判重刑才認罪

李 麗娟原不理警方詢問,直到警方說:「妳現在不把經過講清楚,到法院那邊妳會被判很重。」她才坦承3個月前開始體罰張小妹,這兩天下手更重,但她辯稱張小妹 太頑皮,常哭鬧、不愛吃飯、隨地大小便,還發出怪聲嚇她,她才拿衣架抽打教訓,她也曾用馬桶刷刷張小妹大腿內側,更拿過毛巾塞張小妹的嘴阻止發怪聲。警方 在李家找到折成條狀的衣架、馬桶刷,並在毛巾裡找到被扯落的乳牙。
因張小妹體重僅10公斤低於正常值,台灣兒科醫學會常務理事林應然醫師說:「張小妹明顯發育不良!」且死後血糖值低到不可思議,「她生前處於飢餓狀態,又遭狠心虐打,恐加速其死亡。」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律師張建鳴認為,李嫌是惡意傷害造成張小妹死亡,應是觸犯《刑法》中刑責較重傷害致死罪,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樹 德科技大學兒童與家庭服務系助理教授劉蔚萍指出,照顧者對幼童哭鬧耐不住情緒時,最好先離開幼童身旁冷靜一下再返回安撫,或打開電視、音樂轉移彼此注意 力,待幼童停止哭鬧再教導。她指此案,「保母知道打罵也不會有人管,才會越打越慘釀成悲劇!」建議類似個案可送往兒童之家。
至於張母為了出家,將 張小妹託給李嫌長達半年不曾探望,玄奘大學宗教系系主任釋昭慧認為,為達成自己修行願望,卻未顧及帶給別人的傷害,這種行為也不算是修行,出家是一件受祝 福的事,但應先將人間事做出圓滿段落,才不會留下終身悔恨。新北市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長林秀穗則說,若家長不想或無力扶養孩子,可聯繫社會局幫忙安置或 尋找家庭出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