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讓台灣育兒父母等了!
從未滿3歲到8歲以下:
托盟5年倡議育嬰留停改革迎來關鍵進展,呼籲立院儘速三讀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026.10.14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托盟)倡議超過5年的育兒留職停薪/育兒假改革,終於迎來關鍵進展:勞動部於10月8日黨團協商中同意,將原行政院修法版本「育有6歲以下子女」的申請條件,放寬至「育有8歲以下子女」。托盟肯定跨黨派立委與勞動部達成此一共識,呼籲朝野儘速完成協商、三讀通過,讓新制於明年順利上路。同時,特殊照顧需求家庭與單親家庭仍需要更多支持;而配偶陪產假增幅有限、家庭照顧假仍存在軍公教與受僱勞工之間的給薪不平等,是本次修法最大的遺憾,有待跨黨派立委與勞動部持續攜手推動。
育嬰留停20多年未經檢討,2021年托盟提出兩大訴求
台灣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俗稱育嬰假),自2002年上路、2009年於就業保險新增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後,20多年來未經結構性檢討,早已不符民眾兼顧養育與就業之需要。托盟自2021年起集中火力推動改革,要求:
1.將「於子女滿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條件,放寬至「育有8歲以下子女」。
隨著社會對兒少權益、托育防疫的重視,《兒少權益保障法》有不得獨留6歲以下小孩的規範;依照政府防疫規範,托嬰中心/幼兒園/國小2年級以下需配合腸病毒、流感流行狀況臨時停托/停課;加上國小義務教育低年級一週內僅一天全日上課,安親需求密集。政府對育有8歲以下小孩的家長/監護人,賦予密度較高的照顧、安親與防疫義務,卻未給予他們相應的職場請假(時間)權利,支持他們去回應這些義務,導致養育者長年左支右絀。我們認為,銜接政府跨部門的規範,給予育有8歲以下子女的家長/監護人請假、盡量不扣薪的權利,是政府早該想到、早該做到的事,不該繼續拖延下去。
2.新增「育兒假」,請假天數、津貼額度與育嬰留職停薪共用,讓民眾能夠以「日」為單位彈性使用。
育兒假可以方便民眾因應臨時、短期的照顧需求。特別是為因應腸病毒、流感防疫而來的停托、停課,每每讓家長措手不及;為了保障所有送托嬰幼兒健康安全,托嬰中心、幼兒園甚至有孩子一量到發燒就現場由家長帶回、不得送托的規定,讓家長每天提心吊膽。面對這些不可預測、臨時的照顧需求,年資淺的家長,苦於即便犧牲所有用於個人休養生息的特休假,時間仍不夠用;身為受僱勞工的家長,苦於使用家庭照顧假要扣薪,這些都是養育者的長年困境。我們認為,這也是政府早該回應的問題,而給予民眾以「日」為單位使用育嬰假的彈性,正是對各方衝擊最小但最直接的做法。
從未滿3歲到8歲以下:5年倡議終獲共識
托盟自2021年一路倡議至今,一方面憂心「早該完成的改革遲遲無法實現」,一方面也面臨不少阻礙。過程中,我們十分清楚上述兩項改革用文字寫出來輕鬆,但實際執行面不但必須大幅改革行政部門作業方式,亦有賴各界產業支持、共同調整。這段期間,感謝跨黨派立委、官員表達支持,積極協調研議行政部門具體可行的做法。今年5月,賴清德總統終於預告「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將透過修法把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子女適用年齡從未滿3歲延長至「6歲以下」,並將育嬰留職停薪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其中包含60天可以「日」為單位請假、有津貼給付的育兒假。
本項法案於今年6月下旬進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逐條審查。委員會審查時,跨黨派委員共同支持民間團體育兒留停/育兒假「育有8歲以下子女」的申請條件,但相關條文仍保留出委員會。立法院甫開議一週,即於10月8日安排黨團協商,勞動部終於同意將申請條件放寬至民間團體多年倡議、有具體迫切需求的「育有8歲以下子女」家長/監護人。歷經超過5年的倡議,能達成各方共識,此成果得來不易。「育有8歲以下子女」作為申請條件,是銜接既有法規、回應經盤點過的具體照顧需求得來之共識,我們期待各黨團以此共識為基礎,讓法案儘速三讀。托盟提出訴求之時出生的嬰兒,如今已經快上國小,別讓左支右絀的育兒家長繼續等待。
本次修法未盡之處,應納入下一波改革
法案審查過程中,劉建國委員指出,育有早療需求、發展遲緩或罕見疾病等特殊照顧需求子女的家庭,因為孩子需要頻繁就醫、復健與療育,育兒留職停薪的額度往往在孩子上小學前就已用盡。他因此提出修正動議,主張子女有特殊照顧需求者,其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育兒假天數得予延長。王正旭委員則針對單親家庭提出修正動議,主張單獨行使親權或單獨撫育子女的被保險人,應與配偶死亡者相同,也能延長請領育兒留職停薪津貼至9個月。我們認為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提醒,呼籲各黨團與勞動部於後續協商時納入考量;若本次修法來不及進行確實的需求評估、資源盤點與制度設計,也應於本次改革完成後,儘速展開下一波研議,回應多元家庭的照顧需求。
同時,托盟必須指出本次修法的最大遺憾:從目前進展看來,產假預計延長4週,配偶陪產假卻僅增加7日,且與陪產檢假合併計算、彼此排擠,反而強化照顧分工不均的誘因;家庭照顧假也仍維持軍公教給薪、受僱勞工扣薪的不平等制度。這兩項都是托盟與成員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的改革,此次雖未能有所突破,但絕非就此擱置,而應列為下一階段改革的優先課題。
感謝跨黨派合作,呼籲法案儘速三讀讓新制順利上路
這次修法若能於近期順利三讀,將放寬育嬰假申請時限至受照顧孩童8歲以下,並開放以「日」為單位運用彈性。跨出這關鍵一步,靠的是跨黨派立委通力合作、以家長具體需求為優先,也靠勞動部願意在審查過程中傾聽、調整。托盟誠摯感謝每一位在審查與協商過程中支持育兒家庭的立法委員與官員,也期待這份跨黨派的合作不止於本次修法,而能延續到上述未竟的改革。
育兒家長已經等待太久。托盟再次呼籲朝野各黨團與勞動部,在本會期儘速完成協商、三讀通過,並在新制上路前同步完成相關辦法,讓新制於明年如期上路、接住有需要的家長。修法通過後,也請勞動部定期公布請領情形,包括符合資格卻未請領的情形,特別是男性請領比率,並分析其成因,作為下一階段檢討的依據。托盟與成員團體將持續監督施行,並與跨黨派立委、勞動部及各界一起推動下一階段改革,直到每一位養育者都能安心工作、也能安心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