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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1日

[記者會] [新聞稿] 150721 政府公告錯誤基準,將再哄抬保母收費!

政府公告錯誤基準,將再哄抬保母收費!

請落實平價、優質托育,勿拿家長當凱子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104.07.21




去年十二月上路的《兒權法》第25條及《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22條,已明確規範地方政府有責任公開訂定保母合理收費基準。但我們蒐集資料後發現,新縣市首長上任超過半年,截至七月為止,全國仍只有九個縣市依法公布數據。更糟的是,多個縣市公告的收費基準一點也不「準」,反而會引導托育費不當上漲。


因此我們呼籲:

一、縣市政府應綜合考量各項統計指標,依法分區訂定並公告保母收費基準。

二、中央政府應召開跨縣市審議會平台會議,統籌協調保母收費管理工作。

三、105年起,不再補助超過合理收費基準的保母托育服務,終止「政府補多少、保母漲多少」的市場歪風。

四、同樣的收費基準及管理辦法,也應實施於托嬰中心。




僅九個縣市公布保母收費統計,內容也差很大

97年起中央發放每月3000元的托育補助給家長,七年來已消耗超過五十億新台幣的國家預算。但是「補多少、漲多少」的不當哄抬現象,卻使「平價、優質公共托育」的理想遙遙無期。

而新法上路後,雖授權地方政府管理保母收費,但部分縣市沒有「分區」公告,或者只公布「最高金額」,如此恐引發大量、大幅度的保母漲價行為。這些錯誤的定價方法,完全不替青年家庭著想,等於是拿家長和發放補助的中央政府當凱子!

舉例,法律明文規範直轄市、縣市政府要「『分區』訂定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多個政府卻無視之,只公告單一縣市金額。試想,高雄市縣市合併後高達38個行政區,苓雅、鳳山、那馬夏的城鄉差距甚大,為何都是「保母費平均15944元,上限17000元」?這樣的基準可謂嚴重失準!

而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政府,除了沒有分區,更是只公告統計上的「極端值」或「最高值」(新竹市、苗栗縣16000元,基隆市高達18000元),逕行作為上限。這不僅給家長和保母錯誤的資訊,更有誘導托育費不當漲價的空間。
(公告不當之案例詳如後附)

正確做法:應比照彰化縣政府模式


較正確的收費管理方法,應參採彰化縣政府模式。彰化縣府統計轄內托育契約書,依所屬的26個鄉鎮,分別公告透明、公開的收費統計指標:

彰化縣保姆收費公告(摘錄)

此外,彰化縣依據Q1Q2Q3、眾數等統計指標,由審議會綜合考量之後,訂出明確的「建議收費金額」。超過該金額者,即屬於收費過高者,不在中央托育補助的範圍之內。

正面例子還有台中市政府,同樣採取相似彰化縣的做法,由審議會綜合判斷各項統計指標,訂定合理的收費參考值。而台北市政府也有統計全體保母的契約收費,再分區公告四分位數。

展現政府信賴度,應公告「有效的」保母收費基準

我們認為,現在各縣市政府若能把握時機,依法掌握保母收費實況、制定收費基準,再善用民主審議機制,協商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收費最大公約數,就有機會終結「補多少、漲多少」的托育制度長年弊病!

中央政府剛出爐的《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104-107年)》明定:「居家托育人員應依照直轄市、縣()政府訂定之收退費項目與金額……不得擅自調高收費總額、改變原收托條件或另立名目向家長收取非必要費用。……倘發現有違反上開情事並經查證屬實者,除依法行政處分外,應要求其調回原定收費項目及額度,並退還家長相關差額……且將該名單報送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並公告周知」。

然而,若無各縣市政府的通力合作,訂定「『有效的』官方收費基準及金額」,中央的保母管理規定將形同具文、毫無作用。

我花的保母費是否「值得」?還是都被不必要的市場哄抬行為拿走了?這是家長最關心的事情之一。我們籲請各縣市政府負起責任,尚未公告者,應綜合考量各項統計指標,儘快依法分區公告。公告內容錯誤、引導漲價者,則應修訂後重新公告。

具體做法如下:

一、若定價失準原因為未妥善綜合考量各項指標(包括社區保母系統102-103年保母收費中數、眾數、第三分位數與各區薪資、物價水準),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提供的參考辦法重新考量。

二、若失準原因為欠缺基本資料,或基本資料處理不當、分區失當(例如將城鄉差距甚大的鄉鎮歸為同一區),則應參酌其餘縣市、地區,尤其是經濟水準相當或鄰近的縣市、地區之定價重新審定收費基準。

三、若肇因於審議機制運作失衡,特定利益考量凌駕其餘各方,應由審議會召集人和主管機關負起責任,敦促審議會擔起「協助本縣市提供普及平價優質保母托育」之使命,重新審議收費基準。

此外,考量到目前正處於訂定保母收費基準的新嘗試階段,各縣市缺乏經驗,中央主管機關也有必要負起責任,統籌協調各縣市保母收費基準之訂定,並規定自明年起不再補助未妥善訂定收費基準之縣市,以及收費超過收費基準或巧立名目收費之保母托育案件。

唯有保母收費合理穩定,再搭配托育補助,才能創造安心可信賴的嬰幼兒托育正向循環——家長付得起、需求量增加、保母收入穩、勞動保障足、留住好人才。我們也要提醒二十二個縣市政府的行政人員,切勿便宜行事,使托育服務陷入惡性循環——托育補助無效、保母費用哄抬、家長需求減低、專業人力從此流失。

合理的保母收費管理辦法,只是完善托育制度的一小步,但它也是落實普及、平價、優質托育服務的第一步。政府切勿公告錯誤基準,拿家長當凱子,使低生育率危機雪上加霜!



附件


各縣市保母收費公告情形一覽
有分鄉鎮市區公告保母收費:
台中市、台北市、彰化縣、雲林縣
◆並未依法分鄉鎮市區公告:
高雄市、基隆市、苗栗縣、新竹市、嘉義縣
無明確統計指標或收費分布,僅公布過高數據或最高值:
基隆市、苗栗縣、新竹市
尚未正式公告(截至7/20日止):
屏東縣、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宜蘭縣、嘉義市、新竹縣、南投縣、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

資訊透明示範做法

台北市北投區保母托育收費情形一覽表
24小時
12小時
11小時
10小時
金額
契約數
金額
契約數
金額
契約數
金額
契約數
20,000
2
13,000
1
14,500
1
14,000
1
22,000
5
15,000
2
15,000
5
15,000
7
23,000
7
15,500
1
16,000
19
16,000
27
24,000
4
16,000
8
17,000
52
16,500
1
25,000
9
17,000
18
17,500
1
17,000
44
26,000
4
18,000
44
18,000
23
17,500
1
27,000
1
18,500
1
18,500
1
18,000
18
28,000
1
19,000
24
19,000
5
19,000
1
30,000
1
20,000
4
20,000
2
22,000
3
25,000
1
23,000
1
32,000
1
total
34
108
110
100
資料來源:台北市北投區社區保母系統    製表: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如此一來,當托育人員開價「10小時18000元」,家長心裡就可以拿定主意,知道這是當地偏高的價格。保母也可以知道,以自己的軟硬體條件,價格拿捏在哪裡比較合適。



正確示範



錯誤示範






各縣市政府保母收費公告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