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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4日

【新聞稿】220804托盟七夕情人節暨父親節記者會-新婚育挽救台灣低生育率

 

新婚育挽救台灣低生育率

勸婚催生,不如先談愛與平等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2年七夕情人節暨父親節記者會









「日子真的夠苦了,為什麼要給勇敢結婚的兩人更多的壓力呢?」

適逢七夕情人節,緊接著父親節,象徵從親密關係到親子關係、從成家到學做爸媽的歷程。然而,在台灣,做妻子、做丈夫、做媽媽、做爸爸,有許多性別角色的預設與規範,尤其針對女性。如果社會觀念不翻轉,價值觀不順應快速變遷的現況,恐怕只會持續讓女性、男性選擇不婚、不生,形成生不出孩子的社會。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從2005年成立以來致力倡議政府建置「公共托育服務」支持女性不因婚育中斷就業,去年父親節,進一步注意到育兒父母需要更彈性的休假,倡議「小孩0-8歲彈性好用的育嬰假」,並呼籲政府支持爸爸在新生兒第一個月請育嬰假,照顧伴侶、也與伴侶一起照顧小嬰兒,雙項政策共同支持家長一起工作、一起育兒,形塑性別平等的新時代家庭。顯然,在台灣,挽救低迷的生育率談「托育支持」還不夠,需再往前推至「結婚」階段。因為依照傳統文化,結婚仍隱含了許多性別不平等,延續至婚後新人之間育兒、家務的不平等。

2019年聯合國人口基金報告正指出,韓國、台灣等東亞國家深陷超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在於:社會對婚姻、生育、家庭的傳統觀念與期待揮之不去,家務與育兒的性別角色分工極度不均,女性難以兼顧工作和育兒。

托盟提出7項「新婚育宣言」,獲得895份的民眾回饋與響應,我們期待激起新一波社會觀念戰,呼籲年輕人應學習獨立自主,長輩也得學習放手,一起摒除婚育中種種的應該與不應該,破除傳統性別刻板角色的束縛,從婚禮習俗開始,開啟平等成家的基礎,未來一起工作、一起育兒。如此才能真正的讓有情人終成眷屬,做自己、做爸媽、做兒女、做彼此的神隊友。


新婚育宣言問卷調查結果

七項宣言,民眾同意程度皆達60%以上


托盟於7/5在網路發起新婚宣言問卷調查,截至8/2共計回收895份填答,填答者中,女性比例佔八成 (85.1%),年齡以25-29歲比例最高,佔17.7%、30-34歲次之,佔17.%,已婚者占半數 (52.1%)。

各項宣言的同意百分比皆達60%以上,但程度有落差。其中「長輩請放手」、「我們要平權的婚禮」、「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四項,同意比例皆達九成以上,顯見有關新人自主籌辦平權的婚禮,經營雙薪家庭,共同分工育兒與家務,是絕大多數人的共識。

「男方不要給聘金,女方不要帶嫁妝」、「不結婚,同居也很好」同意比例在七成上下,顯示結婚作為女嫁男娶、家族間勞務資源的交換,以及同居受到的污名與偏見等等,傳統價值與觀念尚須努力翻轉。最後,「成家不必先買房」的同意比例最低,為61.7%,凸顯民眾(尤其女性)渴望婚後有獨立住所,但受限於社會現況,買不起房,但租屋又不穩定的問題。



新婚育宣言》


宣言1、男方不要給聘金、女方不要帶嫁妝

新人結婚靠自己,共同存結婚基金,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經營婚後生活更重要。

根據新婚育宣言問卷調查,「男方不要給聘金」「女方不要帶嫁妝」各獲得72.9%、75.8%民眾的同意。 當代社會,民眾已有認知,「不一定」要給聘金帶嫁妝,一來是務實的考量:

現在年輕人要賺錢已經很不容易了硬要拿聘金真的反而增加新人的壓力,並不會因為這樣女兒就比較好過。

結婚跟錢沒關係,沒必要要求,現在人有穩定的感情就不容易了。

薪水已經夠少了,戀愛過程也有互相付出成本表示對關係的重視,不需要再給什麼聘金嫁妝了。

二來是,省去做樣子的表面功夫,以及無謂的壓力:

目前很多都只是形式,男方有給聘金,但事後都有原封返回。女方嫁妝都是傳統表列的型式必要的準備一下而己。

這些聘金跟嫁妝會對未來造成無形壓力,也會變雙方父母其中一方拿來親情綁架的理由。


宣言2、成家不必先買房

年輕人成家,各自脫離原生家庭,一起過婚後新生活,一起租屋,共同工作賺錢,更有動力存購屋基金。

問卷調查顯示,61.8%民眾同意「成家不必先買房」,平均同意分數女性為3.8分、男性4.1分,是七項新婚育宣言中民眾同意比例最低的一項,女性的平均同意分數也最低,凸顯女性渴望在婚後擁有獨立的住所,因為依傳統,若結婚新人沒有獨立住所,往往是女方住進男方家,形成女性的一大壓力,甚至成為不想婚的原因之一:

要和公婆住的話,那就不用結婚了,謝謝。

誰要跟公婆住,我自己在家34年當小姐,跟公婆住還要磨合習慣生活,工作回家累死,還要應付小孩,公事,家事,老公,公公,婆婆,無法忍受沒有自己。

再加上,現行租屋市場不穩定,多數人渴望買房,擁有安定的住所:

沒有擁有自己的居所,一天到晚搬遷很累,人要有居所才能有安穩的生活。

有房相對穩定,不用繳房租,租房不能久住,還是得再搬家。

但適婚年輕人除非靠爸靠媽,否則根本買不起房,而一旦社會持續將「買房」跟「結婚」綁在一起,會阻礙更多年輕人進入婚家。對新婚夫妻來說,更重要的是擁有獨立的住所,無論租或買,一起彼此脫離原生家庭獨立生活,免去家人間生活習慣的磨合、婆媳間相處的糾葛。新婚夫妻將買房成為共同工作賺錢的目標,也會更有存錢購屋的拚勁:

如果沒有房,也是要另獨立兩人搬出原生家庭,畢竟生活方式不同避免出現摩擦。

一定要脫離自己的父母束縛,不然夫妻倆不會獨立。

不能住在女方或男方家,要一起在外、一起打拼存錢買房!過來人經驗

我們夫妻就是先成家,目前租房中,一起為我們的房子努力,買房是我們的事,何必把父母牽扯進來。

夫妻雙薪,結婚第七年才努力買房,之前都是在外租房。

我的經驗,夫妻一起努力打拼買房,更有成就感。



宣言3、長輩請放手

我們的結婚,我們自己做主;我們的婚禮,我們自己籌辦,年輕人學獨立與自主,請長輩放手,給予自由與信任,尊重並實踐「年輕人自己決定就好」。

調查結果有高達92.6%的民眾同意「長輩請放手」。若長輩持續將年輕人視為沒能力自行打理的「孩子」,以「我都是為了你好」的態度主導婚禮大小事,或將婚禮視為養育子女的成果發表會,只會阻礙年輕人想婚的欲望,甚至烙下「這個婚我不結了!」的不堪後果。問卷調查中,我們收到非常多年輕人的心聲:

在臺灣結婚非常麻煩,我才一直不想讓爸媽知道我有沒有交往對象。

多少人因為長輩很難處理不敢結婚,或造成小倆口的衝突矛盾,我就是有在不爽對方父母。

想到長輩的需求很想逃避,連自己規劃好的小婚禮都想放棄,直接去登記,又怕長輩生氣。

明明是孩子的婚事,卻搞得像抗戰,籌備的每天都不開心,還要擔心父母能不能接受,也要做跟另一半的溝通橋樑,心很累。真的拜託給孩子婚姻自由,他們都不知道現在為難對方家庭,新人婚後的生活會有多尷尬嗎?

長輩涉入太多非常可怕,可怕到涉入婚禮流程的細節原來是長輩成果發表展呀,一度困惑我應該是免費活動公關,而非新娘。

婚前長輩對整個過程(雙方家長見面開始)有很多意見,讓我不知哭過幾次,但長輩堅持傳統即祝福(親戚們在旁邊贊聲),婚後長輩親戚催生極度憂鬱想死

然而,年輕人想拿回自主權,決定自己想要的婚禮與人生,不光長輩要放手,年輕人也要學會溝通表達、更要展現獨立自主,出想法、出錢、出力自己來:

年輕人自己要有本錢辦婚禮才行,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如果想辦盛大婚禮又沒錢只能靠長輩,那就只能遵照長輩的安排囉。

如果想要長輩完全不管,新人自己出錢,就可以完全不用管長輩意見。

新人雙方要有與自己父母溝通協調的能力。



宣言4、我們要平權的婚禮

新人平等成家,一起感謝家長的養育之恩,一起接受祝福,一起丟掉壞習慣,婚禮不但由新人共同協商籌備、也一起分攤費用。


調查顯示,有高達91.1%民眾同意「我們要平權的婚禮」。傳統婚禮「嫁娶」的儀式,隱含對女性的規範與期待,女方「拜別」父母,女方家人「潑水」、爸爸將女兒的手交給男方,皆表示女方與原生家庭切割。女方「丟扇」象徵丟掉壞脾氣、女方進到夫家前「過火爐」象徵去霉運、「踩瓦片」期待女方為夫家生兒子,更是對女性的期待。然而,有性別平等意識的年輕人,已經將儀式轉化得更為平等:

我媽要求結婚女生一定要拜別父母,像我的表姐表妹們,畢竟爸媽把我養那麼大,在親戚面前才有面子。我說男生不用拜別,女生也不用,不然請媽媽選擇,要宴客還是要拜別,如果要拜別,我就不宴客當作幫我跟先生省錢,最後我們宴客。

結婚前,看到爸爸把女兒交給男方感到憤怒,所以結婚時要求大家一起走到中間,然後由新娘自己伸出手和新郎牽手。

免除一切潑水、拜別、踩瓦片、丟扇等等的儀式,當然也沒有誰向誰求婚的過程!

為了實踐平權的婚禮,新人們必須溝通討論理想的婚禮形式,盤點所需的費用一起分擔。更多人務實的說,我們不辦婚禮,省去繁文縟節、省去長輩插手,省下來的錢花在蜜月旅行、買房頭期款,或經營婚後生活更實在:

 

我覺得AA制不錯啊,多付跟少付的肯定心裡都有壓力,可以先說好哪些預算由哪方負責。

要平權就要不拿不欠,經濟獨立是平權最好起手式。

直接公證!辦婚禮只是給雙方添麻煩!

婚宴不辦,把辦婚宴的錢當買房頭期款。

我們夫妻完全沒有宴客、無聘金、無嫁妝,省掉許多麻煩。


宣言5、不結婚,同居也很好

結婚很好,但是,兩個未婚的成年人,不結婚,選擇同居也很好,省去不必要的性別角色期待與家族羈絆,獨立自主做自己、做伴侶。

調查顯示有69.2%民眾同意「不結婚,同居也很好」。行政院110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也有近7成(69.5%)民眾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的說法感到同意。民眾回應,結婚不一定比較好,同居也是成家的形式之一,兩人可以互相扶持,更勝一張結婚證書:

雙方討論清楚即可,成家方式很多元,沒有一定要那張結婚證書。

雙方經濟獨立,做伴就好。

人們選擇同居,更根本的原因是,婚姻、家庭、育兒一整套的性別期待,帶給女性極大壓力。結了婚後,女人被期待成為一位好太太、好媳婦;生孩子之後,女人被期待成為一位好媽媽。南韓女性政策研究院去年也調查,40多歲與50多歲族群,以同居代替結婚的理由是,不想要被形式上的婚姻制度所束縛。女性選擇同居不結婚的積極原因是:「沒有生育壓力」、「沒有過節或是應付家人的壓力」。此次問卷調查中,民眾的回應也是如此:

婚姻過來人經驗,女性結了婚就有「媳婦」枷鎖,長輩都自認非常開明,但媳婦感受卻不是這樣。非常有感的是,以女友身分回去,至少彼此客氣、以禮相待,結婚後就是可使喚的免費勞工。如果可以重選,華人社會觀念沒改,女性同居就好,不需要結婚。(女性30-34歲已婚)

如果不是被逼婚,我還是只想選擇同居。(女性40-44歲已婚)

比起離婚前得扮演好媳婦角色,現在和平權的男友住一起,進可攻退可守,過年不當然出席年夜飯,只需要偶爾去男友家扮演女友的角色,覺得很快樂。(女性40-44歲未婚與穩定交往對象同居)

結不結婚不是最重要,也許身分對某些人很重要,但傳統觀念裡,婚姻對女人的束縛非常大,我想這也是很多女人不想結婚的原因之一如果讓我有機會再選擇,我也不想結婚。(女性45-49歲分居未離婚(對方不離)但各自有穏定交往對象)

少數民眾認為,同居對女人沒保障、女人會吃虧,男性選擇同居等於缺乏責任感、不願意負責任。說到底,親密關係中的個體,無論同居或結婚,無論性別,都該為自己負責任,而非期待可以依賴對方,擁有經濟自主權,更是基本。


宣言6、成家後,兩人都工作

女人沒有不工作的權利,成家後,一起工作賺錢,共同支撐家庭、育兒、生活的經濟所需,家庭關係更平衡、感情更容易維繫。

新婚育宣言調查顯示,有高達91.2%民眾同意「成家後,兩人都工作」。現代社會,工作之於個人的意義包括,薪資帶來經濟自主權、發揮自我能力獲得肯定與成就等。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不但可以共同分擔家計、分散風險,更重要的是,共同為家付出,以及相似的有職生活經驗,更容易平衡、維繫夫妻間的關係:

工作可讓人不與社會脫節,也更能接受不同的意見,對人的成長有幫助。

無論男女都應有經濟獨立的能力,成家後什麼狀況都有可能發生,如果只有一方有工作,倘若主要負責經濟的成員受傷甚至死亡,家就會立刻斷炊。

不勞者不食,所以我覺得最好伴侶雙方都要有工作。不然一方沒有工作其實心裡很容易不平等。

兩人都有工作,一起帶小孩做家事,生活差異才不大,容易維繫夫妻感情。

我告訴自己父母培養我這麼多,不是讓我結婚後當個不自主的傭人,所以我回到職場,即使累也撐著,支持雙方都要有工作,才會比較平等。即使婚姻不能維持,也不會因為失去經濟能力而必須委屈遷就。

但也有民眾不厭其煩說明雙薪父母面臨的困境:

幼兒在成長的過程中,的確會有很多突發狀況需要父母處理(突然生病要接回家、疫情停課在家、寒暑假期間...),若是雙方都有工作,在這部分的確會較為難辦,可能需要老闆對於臨時請假有更多的體諒(但這種老闆不多),或交給其他照顧人力協助(難免會減少父母與自己孩子相處的時間),更不用說如果孩子有一些發展或身體健康上面的問題時了,而此時若其中一方是家管,則更能夠彈性的處理幼兒事宜,但至於是男方還是女方不工作,就要經過討論或是各方的考量了,包含薪資、雙方各自有的非正式支持資源、身心狀況...等。


民眾的上述意見,值得政策制定者仔細傾聽。為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從去年起推動「修法實施彈性育嬰假」,主張效法瑞典制度,將育嬰假請領單位改為以小時計、於小孩滿八歲之前都能使用,以因應上面這位家長提到的「突然生病要接回家、疫情停課在家」等狀況,讓爸爸也能充分運用育嬰假,支持雙薪,因為正如聯合國報告指出的,父母雙薪是能夠為幼兒創造最有利的成長環境、避免落入高風險家庭的舉措。

宣言7、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

男人也有育兒的權利,不分性別,共同分擔家務與育兒,一起與孩子建立親密關係。

七項新婚育宣言調查中,民眾對於「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的同意比例最高,高達96.3%。成家要有共識,彼此溝通協商分工,帶小孩很累人,需要有神隊友並肩作戰;家事每天例行、常態、不見得有趣,但卻是維持生活的必須,一起做家事,讓孩子也參與,更塑造正向的生活經驗與教育:


一起帶小孩很重要,因為兩人都必須知道當爸媽不容易,不是整天在家帶小孩很輕鬆這種話!家事本就應該互相幫忙一起做,如果對方都不做,自己做的那麼累,久了也會懷疑是不是結婚去當對方台傭欸!

兩人一起帶孩子反而不容易對孩子亂發脾氣,因為另一個人脾氣還沒起來可以即時介入,接住孩子跟另一個大人的情緒。兩人都了解孩子,照顧上也不會生疏,誰都能隨時接手。我們兩人都有工作,先生的薪水比我高,但我們有共識,工作不只是為了賺錢,其實工作對我們各自生涯規劃、成就感跟人脈累積同等重要,疫情期間如果孩子停課,我們也各自分一半的時間請假帶小孩。

一起做家事,能增進感情;若有小孩也能賦予他責任,與家人共同去完成,增進感情。

延續前一擇宣言,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部分民眾強調,這些事應該是夫妻間協商溝通,但卻又強調個人「自由選擇」,不一定要「一起」。但現況是,個人自由選擇背後,仍有結構上、價值觀上的限制,而男人往往被期待養家,女人往往被期待承擔多數的育兒家務,成為阻怯進入婚家的理由:

我很喜歡小孩,但其中一個讓我還不確定未來是否要生小孩的原因就是我知道女性很大多數都會成為照顧者,即便雙薪家庭。所以在我沒有找到我確定能夠一起分擔照顧工作的伴侶,我寧願不要生小孩。


邀請社會大眾實踐七大「新婚育宣言」,支持年輕人平等成家育兒

眾多民眾的回饋意見,讓我們看到,傳統觀念已跟不上快速變遷的工作與家庭型態,因此我們提出「新婚育宣言」為此解套。相愛的成年人若要結婚:「男方不要給聘金 ,女方不要帶嫁妝」、「成家不必先買房」;若要舉辦婚宴「長輩請放手」、「我們要平權的婚禮」。然而「不結婚,同居也很好」,更重要的是「成家後,兩人都工作」、「一起帶小孩、一起做家事」。托盟呼籲,扭轉台灣低生育率,需要社會共同翻轉婚育中的傳統性別刻板角色,以及不利個人(尤其是女人)進入婚配和家庭的預設與想像。對此,每一個人必須從自身做起,先成為獨立個體,再談平等成家育兒。讓我們所有人都以具體的作為,促成新世紀人們嚮往的婚育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