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台北市政府upgrade,也盼六都及中央跟進:
托盟版的「減少工時、薪資補貼」政策建議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026.03.31
兒童節前夕記者會
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宣布「減少1小時工時,薪資不減」政策,引起社會輿論軒然大波。家長的網路社團紛紛叫好,但是一般網路新聞底下的留言,罵聲不斷:
「為什麼沒有小孩的人就要負責額外的工作?單身狗沒有人權嗎?這也太不公平了吧!」
「經費預算才550萬元,每家企業最高補助10萬元,台北市將近二十萬家企業,覆蓋率也太低了吧?」
「員工減少工作時數,雇主卻還要負擔兩成薪水,哪來這種做慈善事業的老闆?誰敢跟老闆開口?」
「聽說台北市勞動局員工爆料,蔣萬安市長根本是為了選舉,政策倉促上路。只有新聞稿,沒有政策配套,害基層員工電話被打爆。」
然而,托盟認為,作為全國首善之都,台北市政府主動推出「職場育兒友善」政策(學理上稱之為「工作家庭平衡政策」,WFB, work-family balance policy),實質讓家長多出一小時的餘裕,可以兼顧工作和育兒。這是突破台灣過勞職場價值宣告,本身就值得嘉許。
特別是,行政院即將於4/13起實施「一孩家庭全面可申請外籍幫傭」政策。在此背景下,台北市政府的「職場育兒友善」政策理念,更顯十分珍貴。
去年底托盟民調顯示,聘僱外籍幫傭,可以幫助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富裕雙薪上班族家庭,專心上班、隨時出差、加班。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這是一群每戶所得平均230萬元的人。任何接送小孩、帶小孩看病、照顧病童,甚至為全家煮晚餐及清潔,因為收入負擔得起,全部可以丟給外籍幫傭。同時,企業雇主也更滿意,因為當這些高薪勞工開口說,要提前下班接小孩、要帶小孩就醫、要請假的時候,老闆只要問一句:「你不是有請外籍幫傭?」高薪勞工就會摸摸鼻子,繼續上班、加班。
然而,外籍幫傭政策終究只有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家庭可以享受。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所得排在第二個五分之一的家庭,年收入平均僅剩130萬,就不可能一年花36萬聘請外籍幫傭了。也就是說,台灣還有五分之四的育兒家庭,仍然需要「職場育兒友善」政策,才能真正兼顧就業與育兒。
這是「維持高壓職場,依賴外籍幫傭」與「創造友善職場,鬆綁家長時間」,兩種不一樣的政策邏輯。
新加坡Theresa W. Devasahayam 與 Leong Chan Hoong兩位學者於2010 年曾發表〈Maid for work-life balance? Think again〉(中譯:〈用女傭換取工作與生活平衡?請三思〉)一文,點出新加坡社會對外籍家庭幫傭的依賴,為社會帶來沈重的代價。不僅鞏強化「照顧應由女性,而非男性負責」的觀念,更導致企業雇主忽略職場育兒友善的必要性,可以不在乎員工工作、生活平衡的需求(……bosses may not feel the need to help workers achieve work-life harmony)。
台北市政府「減少1小時工時,薪資不減」政策,正是走在「職場育兒友善」的願景之路上。只不過政策設計太多瑕疵、配套措施也不足,因而引起許多雇主與勞工的反彈。為此,托盟願意貢獻己力,提供建言,提高台北市政府政策的可行性。
工時過長是台灣低生育率的主因之一
雙薪家庭已成為台灣社會主流,在職場與育兒之間,家長的每日生活受到極度的擠壓。為了往返托育服務地點,必須提早出門、必須下班衝刺;回到家之後,如果非外食,必須快速變出孩子的晚餐,再清理餐桌和廚房;接著陪玩、洗澡、哄睡……青年家長自己的時間已經所剩無幾,又要早早上床準備明日的挑戰。
歐洲人口學刊(European Journal of Population)早在2013年,就有一篇由人口學家Angela Luci-Greulich和經濟學家Olivier Thévenon撰寫的論文,明白指出長工時會減少生育率。且由於女性就業以後,蠟燭兩頭燒的壓力遠高於男性,所以長工時對女性生育率的殺傷力尤其大。他們計算出的結果是,一國女性平均年總工時增加100小時,總生育率(TFR, total fertility rate)會減少將近0.08。
而台灣勞工的年總工時,在全球向來名列前茅。勞動部的〈國際勞動統計〉顯示,2023年台灣受僱者平均年總工時達2020小時,甚至高於有「地獄朝鮮」之稱的南韓1874小時、也遠高於日本1637小時,遑論北歐的瑞典僅1416小時、西歐的荷蘭僅1351小時。如果人口學家Angela Luci-Greulich和經濟學家Olivier Thévenon的量化研究論文可信,台灣總生育率極低,完全是預料之中。(附帶一提,外籍幫傭氾濫的新加坡高達2267小時,是亞洲最高)
雖然民國90年(2001年)制定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早就注意到工作家庭平衡的問題,故該法第19條明定:「……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但過了二十多年,這條法律保障的勞工權益,使用率始終非常低,幾乎不到3%。原因是:一、無薪資補貼,勞工申請意願低。二、主管的怨懟、同事的異樣眼光,導致勞工不敢申請。三、特定產業或職場型態,完全沒有替代人力可以應對,因此沒有可行性。這條法律,二十多年來形同虛設。
因此,台北市政府率先喊話企業降低工時,並由政府補貼薪資的構想,其政策目的及提倡價值,正是當前台灣勞動環境的迫切需要。
台北市政策版本的弱點與解方
雖然如此,台北市政府的〈115年度補助事業單位於員工育兒期間減少工時實施計畫〉,確實因為倉促上路,有兩大政策設計的弱點。
第一、台北市政府規定「每家事業單位最高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10萬元整」,這完全忽略企業僱用人數規模差異極大的問題。一家僱用1000人的台北公司,可能有100位設籍台北的育兒員工。這100人怎麼分這10萬元?每人只分到1000元嗎?若以月薪45000元計,則每小時時薪187.5元,由台北市政府補助時薪八成,為150元。等於這100人都只能享有「6天」減少1小時工時的機會,根本杯水車薪,毫無意義。台北市政府現行的政策設計,基本上只適合小型企業,且設籍北市的育兒員工最好只有6-7人左右。以上述的薪資計算,則每人差不多有88天、每天1小時減少工時的福利,才足夠用四個月。
因此,托盟認為,台北市勞動局一定要根據企業員工規模,或根據企業統計出來的員工需求人數,分別設定不同的補助金額上限。絕不應該每一間企業通通最高補助十萬元。這是極為不公平的。
當然,一個釜底抽薪的解方是,補助對象從以「事業或企業」為單位,直接改為以「員工個人」為單位。這也是國際上諸如德國、瑞典,育兒家庭減少工時,但由政府補貼薪資的實際做法。台北市政府現在卻多了一道門檻,必須由「事業或企業」先向政府申請,家長才有機會得到補貼。反過來說,如果公司不想申請,員工就完全拿不到福利。
托盟可以理解,台北市政府目前「以企業為單位」的設計,也許是制度緊急上路的唯一選擇。畢竟個人申請制,必須先建立完備的資訊系統介面,才有可能應付數萬名以上的育兒勞工申請案量。但其他縣市,或台北市自己,就長遠規劃而言,我們仍建議考慮個人申請制。
第二、北市府宣布政策時,網路就有民眾抱怨:「為什麼沒有小孩的人就要負責額外的工作?單身狗沒有人權嗎?這也太不公平了吧!」因此托盟建議,北市府應引入日本的制度設計,也就是所謂的「職代員工津貼」。日本厚生勞動省規定,假如育兒勞工的一周薪資以80000日圓計,當育兒勞工請假一周時,雇主可以將省下的80000日圓分拆給數名同事作為獎金,那政府就會額外獎助雇主四分之三(60000日圓)的費用,讓雇主有動機調配工作安排,又省下大筆人事費。這套政策可以引導職場形成互助氛圍,當育兒勞工請假,其他同事得到加薪,眾人也就樂於形塑友善育兒的職場。
不過,由於台灣政府的財政能力遠低於日本,因此托盟版的試辦計畫中,僅規定「雇主建立職代制度,並將員工減少工時節省之薪資,全數轉為職代員工津貼者,事業單位得申請獎助,獎助金額為職代員工津貼總金額五分之一。」
這裡的「五分之一」,金額確實不高。同樣假設申請員工之月薪45000元,換算時薪187.5元,薪資補助八成則為150元。而由於每名員工補助上限為15000元,故最高估計可申請100小時減少工時。換言之,雇主可省下187.5元x100小時=18750元人事成本。若全數轉為職代員工津貼,則可獲18750x0.2=3750元之政府獎助。
若事業單位內只有一名員工申請「減少工時、薪資補貼」,那雇主大概不會為了3750元耗費行政心力。但是,若單一事業單位內有100位員工申請「減少工時、薪資補貼」,則雇主發放職代津貼後,還可獲3750元x100人=375000元獎助。因此,這套模仿日本制度的設計,對中大型企業還是有誘因的。
經費試算,絕對不可能只有「一年550萬元」。但也不至於拖垮北市府財政
台北市政府在政策計畫中明文:「補助經費計550萬元,由本局115年度預算檢討相關經費執行情形,若有不足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流程及審查機制另案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550萬預算,假設每名員工、每個事業單位都申請到補助最高上限,這代表只有367名育兒員工能受惠(每人補助上限15000元),但全台北市未滿12歲兒童人口有22萬人;也代表至多只有55家企業能申請(每企業補助上限10萬元),但全台北市工商登記總共有24萬家。換算下來,政策僅有千分之二(367名兒童除以22萬名兒童)的覆蓋率。
就算台北市政府願意動用第二預備金、追加預算,在維持現有政策限制的情況下,申請企業就算變多(300-400家),也還是會以需求員工數極少的小型企業居多,導致政策最終普及率差強人意。這反而會導致「職場育兒友善」的政策價值,雷聲大、雨點小,最後乏人問津。大家感受不到蔣萬安市長的魄力,最終也只會給台灣社會帶來更大的失望。
因此,托盟以負責任的倡議為出發點,提出我們的政策經費概算表。若能改革政策設計的弱點,並以育兒家庭覆蓋率15%為目標,則經費如下附表一。
表一、減少1小時工時之薪資補助政策經費概算
| 台北市 | 新北市 | 桃園市 | 台中市 | 台南市 | 高雄市 |
未滿12歲兒童人口 | 219203 | 326325 | 236657 | 278007 | 154554 | 223500 |
申請率15%兒童數 | 32880 | 48949 | 35499 | 41701 | 23183 | 33525 |
補助家長經費15000/人 | 493206750 | 734231250 | 532478250 | 625515750 | 347746500 | 502875000 |
獎助雇主職代津貼經費3750/人 | 123301688 | 183557813 | 133119563 | 156378938 | 86936625 | 125718750 |
政府所需經費總計 | 616508438 | 917789063 | 665597813 | 781894688 | 434683125 | 628593750 |
115年度府公務預算 | 2142億 | 2612億 | 1777億 | 1980億 | 1270億 | 1978億 |
所需經費佔年度府公務預算比例 | 0.29% | 0.35% | 0.37% | 0.39% | 0.34% | 0.32% |
由上表可知,台北市政府若參採托盟建議,則每年所需經費僅6億元出頭,佔全台北市府公務預算0.29%,並沒有龐大到無法負擔的程度。其他五都也是一樣,以家長申請率15%計算,每年所需經費僅在4億到9億之間。
友善職場是台灣社會未來的必要制度,我們呼籲六都市長候選人跟進
當然,也許有人認為,家長申請率15%還是太低了,根本稱不上是全面翻轉友善職場的政策。但這只是政策初期階段的作用。
請各位勿忘,《就業保險法》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上路初期,民國98年(2009年),出生數19萬,當年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長僅11萬人次。而過了十多年後,112年(2023年)出生數跌至13萬,但當年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長已高達47萬人次。育嬰留停津貼制度,經過十多年的努力,也逐漸彈性化,終於在台灣成為相對可接受的育兒友善職場措施。
換句話說,工作家庭平衡政策的落實,是需要時間的、是需要勞工勇氣的、是需要雇主調整心態的,也是需要同事培養出同理心的。這本來就不是一蹴可幾的撒幣型政策。但它卻是少子高齡化社會下,職場存續的必要制度。
台北市政府如果願意改革「減少工時、薪資補貼」制度,並依托盟建議,有效提升育兒勞工家庭受益人數,四年後再以40%普及率為目標(註1),那必能真正鞏固制度、深入人心,成為台灣工作家庭平衡政策歷史上的「蔣萬安模式」。
如果我們能進一步引導其他五都跟進的話,也許——2032年的台灣,將是最富裕的20%家庭使用外籍幫傭,其餘40%家庭使用減少工時制度。總計至少有60%的家庭,在工作、家庭的時間擠壓之中,得到更多喘息與餘裕。
但這並不代表中央部會可以缺席。一致性的規範與充足的資源,是地方政策能夠順利落實的關鍵。勞動部作為法規制定與整體政策調整的主管機關,應檢視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的執行情況。如此一來,地方政府才能透過行政資源與政策執行,設計出更貼近地區與企業需求的方案。
2026年底地方選舉即將到來,我們呼籲,財政能力相對充裕的六都市長候選人,歡迎參採托盟的「減少工時、薪資補貼」政策建言,提出您自己的友善育兒職場政見。中央部會也應該共同協作,由中央提供統一規範與資源,確保政策能夠完整落實於地方。
註1:我國就業者中,80%為受雇勞工,另20%為自營作業者或雇主。此外,勞動部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受雇勞工中,80%為日間正常班,其餘20%則為輪班、值班、變形工時等。換言之,適合「減少1小時工時、補貼薪資」的育兒勞工,約為80%x80%=64%。考慮有後援的家庭不需減少工時政策,故最終設定40%勞工使用率,應屬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