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2021年9月15日

[公聽會會會後稿]210915 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性工法、就保法條文修正公聽會


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

性工法、就保法條文修正公聽會 會後稿




今日上午立法委員林淑芬、立法委員洪申翰、立法委員范雲、立法委員吳玉琴、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共同舉辦「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性工法、就保法條文修正公聽會」,力求育嬰假制度更友善育兒家庭,挽救台灣低生育率、低女性就業率的雙低問題。

(圖為林淑芬委員)

林淑芬委員開場即強調打造友善育兒的職場是非常重要的制度,並引用聯合國報告指出,家長在就業跟育兒間的衝突是國家低生育率最核心的問題之一,國家、政府、企業應該讓願意生養的女性不用在工作與育兒之間二選一。與會的立委吳玉琴、范雲、莊競程、王琬諭、洪申翰更是共同呼籲,政府應成為育兒家庭的強力後盾,建立友善勞資雙方、友善育兒的職場,以支持家庭不分性別共同照顧。


(圖為吳玉琴委員)


(圖為范雲委員)


(圖為莊競程委員)


(圖為王婉諭委員)


(圖為洪申翰委員)


(圖為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大聲疾呼,台灣現在必須跟時間賽跑,用政府政策救台灣的生育率、救女性、也救勞動力,劉毓秀指出瑞典採用與育嬰假無縫接軌且符合父母上班時間的公共托育服務,是最值得各國效法的典範,藉以提升生育率、提升女性就業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進一步說明,育嬰假修法的兩大訴求為,請假單位化整為零,由現行以「月」改為可以「小時」請領;申請年齡再延長,由現行子女滿三歲,延長到子女滿八歲,並建議彈性育嬰假新制用現行制度處理。


(圖為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王舒芸副教授)

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王舒芸副教授分析,台灣高工時,休假權利卻是全球排名倒數短,如今已有七成的幼兒母親在就業,家長需要「量身打造、友善好用」的育嬰假。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性別教育研究所楊佳羚副教授用瑞典的親身經驗,讓大家看見彈性親職假實踐的可能性。婦女新知秘書長覃玉蓉則引用女性主義經濟學說明,照顧是重要的公共財,絕非滿足勞工的私人利益,讓勞工因為育兒,承受薪資損失,不該是理所當然。

(圖為政治大學法學院林佳和副教授)

政治大學法學院林佳和副教授及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李健鴻教授皆贊同修法的方向,惟林佳和教授提醒,從法律觀點來看,育嬰留職停薪是暫時中止勞動關係,托盟提出的形式較接近「假」的概念,必須增訂中間類型,以避免法制上的混亂,因此,建議用法律授權訂定,提供類型化的選擇。李健鴻教授則提醒,在團體協約能力不足或工會組織不夠普遍的台灣,應該要有更多具體配套措施,例如讓勞工有預先排假權,特殊狀況下,雇主可要求更改,以平衡勞資雙方。


(圖為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王金蓉副司長)

與會的政府單位包括勞動部、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中小型企業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皆認為育嬰假彈性化仍須考量中小型企業人力調度與替補問題,擔憂以小時請領,又延長到八歲,增加管理的複雜性與不確定性。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王金蓉副司長強調,若有短期育兒需求已可運用現有的家庭照顧假、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事假或是特休假。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陳佩利更認為,先前勞動部才修法將請假單位放寬到月,希望實施後再評估是否要再放寬。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趙惠文參議說明,育嬰假放寬到以小時為單位,已在羅政委主持的性平會前會上,要求勞動部進一步作需求調查,並參考委員意見、國際經驗調整,並持續列管。


(圖為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勞資關係促進委員會徐銀樹副主委)

資方團體代表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勞資關係促進委員會徐銀樹副主委和全國工業總會張綺珊理事皆認為提高台灣生育率是共同目標,促進勞資和諧、讓勞工工作家庭平衡,政府最該負起責任。並提醒任何相關措施都要考量不同產業類別,避免齊頭式管理與一體適用,否則只會徒增勞資衝突。


(圖為全國產業總工會政策部主任李佳育)

與會的工會團體、家長團體、性別團體皆支持彈性育嬰假的作法,全國產業總工會政策部主任李佳育強調最大化女性全職工作是重要的方向。台灣男性協會監事施逸翔認為,政策應為家庭創造更大的空間,調配適合的工作與育兒方式,且讓男性願意請育嬰假。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鈴翔提醒,若要做到事先排假,以小時請領,數位系統將是現在要思考的問題。

林淑芬立委總結,育嬰假的名稱應修正為育兒假或是親職假,翻轉育兒需求不只是照顧小嬰兒。且贊同與會者的提醒,為使彈性育嬰假確實可行,而不是看得到吃不到,必須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如此才能勞、資、國家三贏。最後,由於彈性育嬰假更符合家長育兒需求,請領人數勢必增加,因此要求勞動部、經濟部三個月內提出財務試算,更請勞動部實際調查育兒家庭的照顧需求,以及為落實彈性育嬰假雇主端的需求。












[公聽會會議資訊]210915 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性工法、就保法條文修正公聽會






一、 時間:2021/9/15(三) 上午09:30-12:30【09:15報到】

二、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三、 共同主辦單位:立法委員林淑芬辦公室、立法委員洪申翰辦公室、立法委員范雲辦公室、立法委員吳玉琴辦公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四、 說明:

台灣長期深陷生育率低、女性勞參率低的「雙低」窘境,女性一旦進入婚育階段,往往因為幼兒照顧而離職;追求自我實現、經濟自主的職業女性,更是需要面對工作家庭蠟燭兩頭燒,往往形成「不生」或「只生一位孩子」。「雙低」更引發勞動力的「雙重」隱憂-優質女性勞動力大量流失、未來新興勞動力逐年縮減,長遠來看,只會更惡化產業缺工的危機,究竟該如何解套?

給勞工彈性育兒權利,維持產業生產力,打造勞資雙贏

值得振奮人心的是,2019年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研究報告結論明確指出,公共托育服務是提振低生育率最有效的解方,銜接公共托育服務的育嬰假正也是關鍵因素,育嬰假彈性化早已是國際趨勢,但對台灣的社會大眾卻很陌生。瑞典精準設計的育嬰假制度,讓家長有機會選擇最適合自己工作時間、孩子托育時間及家庭生活需求的組合,兼顧工作與家庭。各行業雇主也意識到,彈性的工作安排不會妨礙生產力,而可以減輕壓力,使工作的男女都能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將「權利」和「生產力」視為一體兩面,是瑞典維持高生育率、高女性勞參率「雙高」的關鍵,瑞典也因此長年於國家競爭力排行榜中名列前茅。

反觀台灣的育嬰假制度,對雇主和員工都不夠友善,更難以因應雙薪家庭的育兒需求,無疑是造成低生育率、女性低就業率「雙低」的原因之一。其中「請假單位」跟「申請年齡」都有待積極修法改善,修正要點及理由如下(詳見附件一):


(一) 請假單位化整為零:由以「月」為單位,縮小為以「小時」

(增修就業保險法第十九之二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


現行請領育嬰假以「月」為單位,對勞資雙方都不夠友善,員工為了育兒長期離開工作崗位,雇主擔心員工一去不回、苦惱是否另尋職代、憂慮員工復職能力;員工則面臨職涯重大抉擇,害怕失去升遷機會、害怕丟掉工作,更害怕徒增同事業務量。重點是,塊狀的請假單位不符合家長育兒需求。

請假單位化整為零,縮小至可以以「小時」為單位,將更友善勞資雙方,也更有利於育兒勞工達到工作生活平衡。常態可能只要每天幾小時,例如,維持每天例行工作六小時,請兩小時育嬰假就可有餘裕的接送孩子、銜接工作、為家人準備早餐和晚餐,且更有空間和配偶分工。然而,為顧及雇主有調配人力安排的需求,法條可以明定必須先與雇主協商,擇定單位後三個月內不得變更。請假期間達一定長度,須於一定期間之前提出書面申請。唯申請期間未超過十四天,可不用事先提出,才足以協助父母因應無法預知的腸病毒停課或其他臨時狀況。最終達到的效果是,穩定職場人力,留住育齡階段的優質成熟勞動力。


(二) 申請年齡再延長:由子女滿三歲前,延長至子女滿八歲

(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

現行育嬰假請領時間直至子女滿三歲前,無法完整涵蓋兒童需要照顧的年齡,當孩子送托保母、上幼兒園,最常會遇到學校腸病毒停課,依照政府規定一停課、停托就連續七天,而且一年恐怕不只一次,無後援雙薪家庭勢必要協調一人回家照顧。雖然有家庭照顧假,但一次七天就梭哈且無薪;育齡家長年資淺,特休補休也不敷使用。除此之外,每學期為期三天的環境消毒及備課日、或是其他零碎但又日常的育兒需求,都需要充足的時間緩衝因應。

2019年歐盟會議通過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指令(The Work-life Balance Directive)要求會員國利用三年時間遵守該指令的立法措施,其中一項即是「讓家長有更靈活的彈性工作安排,以利照顧八歲之前的幼童」。國際上育嬰假制度修法的趨勢,無非是要透過制度支持家庭兼顧工作與全面照顧兒童。

如何實踐彈性育嬰假,友善勞資雙方,待全盤評估與規劃


育嬰假彈性化絕對不是無限擴大勞工權利,增加資方行政業務量與人力安排困境,我們的目標是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讓政府、企業、員工、家長間共同分擔育兒責任更是終極目標,如此一來,才能有效支持女性就業、支持雙薪家庭平衡工作與生活,如此才能有生生不息的勞動力支持國家永續發展。

就此,立法委員林淑芬、立法委員洪申翰、立法委員范雲、立法委員吳玉琴及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共同召開公聽會,邀集政府、專家學者、相關團體,期待針對此議題有更深廣的討論,做為未來監督及修法之參考。

五、 討論提綱:

(一) 縮小育嬰假請假單位,由現行以「月」為單位,縮小至可以以「小時」為單位的可行性?

(二) 延長育嬰假申請年齡,由現行子女滿「三歲」前,延長到子女滿「八歲」前的可行性?

(三) 前兩項使育嬰假彈性化之修法,對勞動職場、對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影響?

六、 議程:

與會者引言、政府單位回應一人5分鐘為限,團體發言、綜合座談時段一人3分鐘為限。




附件一、育嬰假修法對照表











2021年8月5日

[會後新聞稿] 210805 給我彈性育嬰假—— 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

 

給我彈性育嬰假——

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1年父親節政策建言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父親節前夕,托育政策催生聯盟邀集立法委員林淑芬、洪申翰、范雲、莊競程共同參與記者會,提出嶄新且是必要的育嬰假修法版本,呼籲政府,給我彈性育嬰假——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劉毓秀召集人強調,解決台灣低生育率最根本的方法是公共托育政策,下一個則是讓爸爸媽媽都能共同育兒的育嬰假政策改革,基於捍衛爸爸育兒的權利和促進育兒家務平等分工,提出三項育嬰假改革重點:首先,必須要有「父親月」,小孩出生第一個月給父親投保薪資全薪給付,媽媽同樣適用,奶瓶尿布照顧小嬰兒的柔性經驗,對爸爸本身、配偶、孩子的成長都很關鍵。透過媽媽產假、爸爸父親月,一起面對嬰兒,形塑新家庭型態。第二,以小時為請假單位,讓家長彈性安排因應每日接送、備餐、或幼兒腸病毒等突發狀況。第三,延長到兒童滿八歲,完整涵蓋從出生到上小學的照顧需求。

 

立法委員林淑芬說明,在台灣,女性一旦進入婚育階段勞參率就逐齡下降,產業面臨缺工,代表女性勞動有待開發。目前勞動部將育嬰假給付提高到八成,但無助於解決女性深陷工作育兒二選一的困境。他認為此次托盟提出的育嬰假修法,不只對身為家長的員工、也對雇主更友善,政府不該再讓女性請了育嬰假,最後被迫退出職場,實際上成為失業津貼。

 

立法委員洪申翰分享,身邊周遭的育兒家長朋友私下都會討論哪家公司的育兒制度最友善,政府解決少子女化不能只給錢,勞動職場的支持是讓年輕爸媽最有感的關鍵環節。現行育嬰假規定,一定要請一個月,對員工雇主都很僵硬,在育嬰假時數不變之下,透過請假單位縮小,可創造勞雇雙方互相搭配的機會,期盼勞動部著手,從善如流改變現行做法。

 

立法委員范雲強調,育兒分工應該性別平等,國家支持男性參與育兒是解決低生育的方法之一。台灣過去十年,請育嬰留職停薪八成都是女性,十年來成長百分之一點多,若沒有政策誘因,性別間請假模式不會改變。瑞典男性請領育嬰假的比例近三成,台灣恐怕要一百年才可以追上,甚至三百年後才可以達到性別平等。范雲更分享,瑞典有99%的中小型企業,都做得到讓育嬰假更彈性,建議勞動部多加研究其中的關鍵因素。

 

立法委員莊競程分享,孩子目前十個月大,在育兒路上有老婆、長輩支援,但現在有更多無後援的小家庭需要國家支援。雖然育兒政策的質量都有增加,但育嬰假在落實上遇僵化,以月為單位反而卡住家長,育嬰假很難請,使政策美意大打折扣。他認為需要再次修法改進,提出更好的修法方向,讓爸爸請育嬰假,也讓國家成為家長最好的隊友。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王燕杰副理事長說明,對勞工來說,兼顧家庭跟工作的兩大問題是經濟與時間,育嬰留停的給付有提高,暫且舒緩經濟壓力,但時間上,仍無法解放員工從職場回到家庭。勞工家長遇到孩子生病或每日接送,晚一點到公司、早一點離開都很難。他呼籲勞動部應更進一步修法,一旦育嬰假的請假單位縮小,才能給勞資雙方彈性,磨合出互相配合的模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協商。

 

婦女新知基金會覃玉蓉秘書長強調,職場對生育不友善,致使養育小孩的人面對非常多損失,且多半由女人承擔,男人則是盡可能避免損失,以利維持工作。今天提出修法的關鍵是,讓勞工家長在養育過程中沒有任何損失,雖然現行育嬰假八成薪,但沒彈性。他認為,育嬰假不只要更彈性、年齡也要延長、更要在小孩出生第一個月給家長全薪給付,才可以完全切合讓家長沒有薪資及工作職涯上的損失。

 

台灣勞工陣線張烽益研究員說明,就業保險中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用意是為了穩定雇用,當員工在工作期間面對生養需求,不希望勞工因而辭職,所以透過社會共同分擔的方式解決。而托盟期待育嬰假可以更周延、更好用、覆蓋率更高,提高男性請領意願。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謝國清常務監事分享,現在國小低年級中午就放學,中午時段或下午四點學校外會有很多安親班的車子,因為家長還沒下班,但新聞媒體上常見安親班出事,以至於家長不安心,就會再要求加裝監視器,這都不是好的發展。這次托盟修法,將育嬰假提升到八歲,解決中午放學問題,也讓請假更彈性,是很好的配套,現在有越來越多男性參與育兒是時代進步的契機,政府更應該支持。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郭明旭理事強調,幼托是以女性為主的工作環境,但同時也是對女性不友善的工作環境,請特休、家庭照顧家都有困能,請育嬰假根本是奢求,員工可能還沒請到假就被業者逼迫離職,至今沒有相關單位可解決。然而,在人力吃緊的幼托職場,彈性育嬰假是好方法,雇主允許的程度也較高。同時呼籲照顧不分性別,整體社會應對男性全職照顧工作者給予更多鼓勵支持以及信任。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王金蓉副司長回應,有關支持家庭生養,職場、托育服務各方都需要一起努力,現行三歲以上幼兒已有公私立托育服務,甚至接受國民義務教育,針對三歲以前幼兒,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配套措施協助家長雙方共同育兒。為回應過去彈性育嬰假的呼聲,勞動部今年也將過去,以六個月為原則的請領單位,改為可以有兩次、不低於三十日的請領方式。這都必須考量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以及輪班制的特定工作型態,可能都有人力調配的需求。

 

勞動保險司吳品霏專門委員回應,為強化勞工育兒期間的經濟支持,勞動部於今年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要點,由現行六成薪,再用公務預算補兩成,達到八成薪。托盟提出,第一個月補到全薪,涉及行政院整體少子女化政策的資源分配,需考量政府財政可負擔性,會在少子女化政策實施成效後通盤評估。至於,育嬰由職停薪津貼改以小時為單位發給的議題,也會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育嬰假相關制度、就業保險的財務負擔情形通盤研議。

[新聞稿] 210805 給我彈性育嬰假—— 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

 

給我彈性育嬰假——

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1年父親節政策建言


政府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修法調整育嬰假,從7/1開始,育嬰假由原先的六成薪提高至八成薪,請假單位從六個月為原則,放寬至不低於三十日,而且雙親可以共同請領育嬰假。簡而言之,育嬰假的請假單位縮小、給付率提高、家長可以共同請假、也可以共同領津貼。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肯定上述調整,這顯示國家願意為幼兒的育養挹注更多資源。但我們也必須指出,這一波育嬰假修法仍然搔不到癢處,法不是有修就好,而是必須修到位,讓育嬰假切實發揮支持家長實質兼顧工作與家庭的作用。對此,托盟提出嶄新的、而且是必要的育嬰假修法版本,同步解決生養和工作兩大難題,修法範圍涉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要點」,讓育嬰假「申請時間延至孩子八歲、請假單位化整為零、第一個月給付達投保薪資全薪」。


修法後,等於家長在孩子八歲以前,共享以小時請領的總共為期一年有薪育嬰假,更以全薪支持爸爸在新生兒第一個月請領,和請產假的媽媽共同照顧新生兒,以此形塑「父母雙薪且共同育兒」的新世紀新家庭。


我們認為,育嬰假光是好聽是沒用的,而應該讓每一位家長看得到也吃得到,更期許「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因為育兒正是爸爸的權利,男人不該缺席,國家應該支持每一位爸爸成為伴侶的神隊友。


「育兒與家務強烈性別分工不均」為台灣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

從育嬰假開始,創造不分性別、共同照顧的關鍵基礎


2019年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研究報告點名台灣長期深陷低生育率的根因為「育兒與家務強烈性別分工不均」。人口學家也分析,東亞國家生育率持續低迷,形成東西方差異的關鍵是「性別平等」程度。在台灣,育兒總是唯獨讓女性蠟燭兩頭燒,女性一方面受限於僵化的工作條件,一方面被賦予承擔育兒與家庭的照顧責任。從嬰兒初生開始,照顧分工就展現強烈的性別不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2009年開辦至今歷經十幾年,請領的性別比例仍懸殊,男性不到兩成,另八成以上為女性(2020年請領人數中,男性占18.6%、女性81.4%)。學齡前幼兒的主要照顧安排,清一色更是由媽媽自行照顧。然而,現今女性大量投入工作職場,追求經濟自主、自我實現,若無法平衡工作和家庭,往往造成「不生」或「只生一位孩子」。


 

2019年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研究報告封面

東亞強烈的性別分工導致超低生育率,這個難題怎麼解?聯合國研究報告明確指出,公共托育服務是提振低生育率最有效的解方,但銜接公共托育服務的育嬰假也是關鍵因素,育嬰假不僅對生育率有影響,更重要的是,讓孕婦在產後有時間恢復健康,讓家長(無論是爸爸或媽媽)不用辭職,擁有時間休假和新生兒建立密切的情感與照顧關係,更有助於促進新生兒的健康福祉。北歐國家研究更表明,請育嬰假的父親在重返職場後,會參與更多的育兒工作;請領育嬰假的夫妻更有可能生第二胎,或縮短生下一胎的時間,可見設計精準的育嬰假制度,得以開創不分性別、共同育兒的關鍵基礎,且當爸爸在新生兒初期就融入參與照顧,也有助於延續平等、互利的家庭分工。

 


跟上先進國家腳步,再進化台灣育嬰假制度


面對日益多變的工作與家庭型態,修法增加育嬰假制度的彈性早已是國際趨勢,目標是給家長多元的選項,選擇最適合自己工作時間、孩子托育時間及家庭生活需求的組合。瑞典是世界上首先實施育嬰假的國家,更是以「性別平等」為政策目標,聯合國報告指出這是造就瑞典高生育率的關鍵因素,並籲請其他國家師法之。有鑑於此,托盟效法瑞典,修正台灣育嬰假制度,主張與說明如下,修法對照表請見附件一及附件二:


一、申請年齡再延長:由三歲延長至小孩八歲

(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


現行育嬰假請領時間直至子女滿三歲前,無法完整涵蓋兒童需要照顧的年齡,當孩子送托保母、上幼兒園、甚至國小低年級就讀半天課時,家長每日接送與工作時間的銜接、面對孩子與學校臨時突發狀況,都需要充足的時間緩衝因應,以利兼顧工作與育兒。然而,台灣家長面臨的現況是,苦於工作與托育時間的斷裂,每天接送小孩用「衝」的、育兒時間用「擠」的、孩子一有突發狀況就必須「喬」假「喬」時間,顯示制度支持極為不足。


國際上育嬰假制度修法的趨勢為,2019年歐盟會議通過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指令(The Work-life Balance Directive)要求會員國利用三年時間遵守該指令的立法措施,其中一項即是「讓家長有更靈活的彈性工作安排,以利照顧八歲之前的幼童」。瑞典不但已經達成,更走在最前端,將育嬰假的使用年限延長至子女滿十二歲前(先前是到子女滿八歲)。對此,托盟提出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將家長請領育嬰假的時間,由現行的子女滿三歲前,修改為子女滿八歲前,完整涵蓋幼兒所需照顧的年齡。


二、請假單位化整為零:由以「月」為單位,縮小為以「小時」

(增修就業保險法第十九之二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


過去請領育嬰假以「六個月為原則」,7/1後放寬為「有需求者,可以不低於三十日,且二次為限申請」,但仍是以「月」為單位,對雇主和員工仍然不夠彈性且不夠友善,雇主會苦惱是否另尋職代,也會擔心請長假的員工是否一去不回;員工則面臨職涯重大抉擇,憂慮反覆請長假很容易失去升遷機會,甚至丟掉工作。重點是,塊狀的請假單位不符合家長育兒需求,以孩子送托期間最常遇到腸病毒停課為例,依照政府規定一停課、停托就連續七天,一年恐怕不只一次,無後援雙薪家庭勢必要協調一人回家照顧。雖然有家庭照顧假,但一次七天就梭哈且無薪;特休補休拿來用,但育齡家長年資淺根本不夠用。再加上,不友善的職場文化常常讓家長擔心,請太多天會被同事說閒話、被主管貼上觀感不佳的標籤。簡而言之,以月為單位的育嬰假,難以因應腸病毒停課、每學期為期三天的環境消毒及備課日、或是其他零碎但又日常的育兒需求,家長需要的是更小的請假單位。


瑞典怎麼做?瑞典的育嬰假被聯合國基金報告封為最具時間彈性(huge time flexibility),家長可以以全時、半天、四分之一天或八分之一天請領,提供極大的時間彈性,家長可請一段連續期間,也可分段休假,找到結合育兒與工作的最適安排。此項措施在今年四月今周刊調查中,也得到受訪民眾很高比例(37%)的支持。將育嬰假化整為零,除了讓假更好用之外,還能促進性別平等,鼓勵父親請領。研究發現,性別之間的休假方式不同,女性往往請連續假期,男性較常彈性使用、且休較短的時間,顯示化整為零的育嬰假,可以激勵男性請領參與育兒。


對此,托盟提出,在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增訂規定,讓家長可依實際需求選擇以「小時」、「半日」、「日」或「月」為請假單位,最小單位縮至以「小時」計算,可視需求組合多元的照顧安排,讓雙親共有整整一年的有薪育嬰假。台灣的育嬰假有著足具性別平等意涵的「不可轉讓」制度(專屬爸爸六個月的額度,不請即消失,不得轉讓給配偶),但卻礙於男性無法請領為時較長的育嬰假,而使前述立意甚佳的制度形同虛設。於縮小請假單位後,可讓假變得更好用,更容易做到分工照顧共同養育。


縮小育嬰假請假單位,勞雇雙方皆有利,以彈性時間安排把員工留在職場上,不需要因為育兒而長時間中斷工作,而只需每週幾天或每天幾小時的假就得以應因幼兒突發狀況,或調和銜接孩子托育、上學接送時間,以及為幼兒和家人準備早餐和晚餐,例如,員工可維持每天例行工作六小時,請兩小時的育嬰假就好。如此一來,透過工作與育兒的時間安排,便能穩定職場人力,留住育齡階段的優質女性勞動力。此舉意義重大,意味的是為企業在未來數十年間留住一位優秀的成熟人才!只因為制度的小小改變,讓兼顧工作與照顧更容易,一舉消除女性至今面臨著的二選一的職涯痛苦抉擇。再者,為顧及雇主有調配人力安排的需求,必須先與雇主協商,擇定單位後三個月內不得變更。請假期間達一定長度,也須於一定期間之前提出書面申請,唯申請期間未超過十四天,可不用事先提出,才足以協助父母因應無法預知的腸病毒停課或其他臨時狀況。就業保險法第十九之二條,因應請假單位縮小至以「小時」為單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發放方式,隨之修法改為依實際請領時數計算。


三、提高育嬰假第一個月給付率:由投保薪資八成補足至全薪

(增修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要點)


過去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投保薪資六成薪發給,行政院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要點,由公務預算墊高給付金額。7/1起,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就業保險給付的六成薪之外,再由該補助要點補上兩成,等於家長可領投保薪資的八成,用以支應暫時中斷工作親力親為照顧孩子,所致的收入損失。


現況是,孩子出生後,女性有為期兩個月全薪的產假恢復身體健康,重頭戲更是學習如何回應嬰兒吃喝拉撒睡哭鬧的需求,藉此建立親子依附關係,那男性呢?男性無法經歷懷胎十個月,更缺少女性分娩時產生與孩子奠定連結基礎的神經化學物質,研究說明,這意味著父親需要透過更多與孩子肌膚之親(洗澡、換尿布、按摩)等身體及口語的互動產生連結。


如果父親在配偶孕產期、嬰兒初生階段就參與,與小孩的親密關係就越容易延續至孩子未來的整個成長過程,有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托盟認為,家長不分性別都有育兒的權利,孩子出生第一個月,誰都不能缺席!女性有全薪產假支持,對於父親國家制度也必須介入,給予投保薪資全薪育嬰假支持男性參與育兒,透過媽媽產假、搭配爸爸育嬰假,讓新手家長一起進新手村,一起面對照顧新生兒的不安與慌亂,一起學做家長。更何況,此時不只育兒大小事,家中原有的家務清掃事,男性也該承擔更多,成為伴侶的神隊友。


我們來看看瑞典怎麼做?於一九七〇年代第二波婦女運動興起之後,瑞典政府率先擔起提升女性地位之責,被稱為「國家女性主義」(state feminism),其主要政策為建立公共托育制度;到一九九〇年代,瑞典政府發現男性沒有跟上來,於是政策改弦更張,被稱為「國家家庭主義」(state familialism),其重點為給予男性薪資替代率較高的「父親月」育嬰假,誘導父親奶瓶尿布親力親為育兒(母親也同步得到薪資替代率較高的「母親月」)。平價優質普及公共托育,加上父母親共同育兒,成為瑞典長年維持高生育率的訣竅,因此聯合國2019年報告推薦各國效法瑞典。


循此,托盟增修「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要點」,可謂「政府加碼,挺新手爸爸」條款,讓男性於配偶分娩後第一個月請領的育嬰假,由原本補兩成,再加碼兩成,等於給付投保薪資的全薪,女性請領的第一個月育嬰假也比照辦理,收養兒童家庭家長提出共同生活之證明,同樣適用。也就是爸爸在小孩出生第一個月請育嬰假,第一個月給付從八成薪加到全薪,用以確立國家有責鼓勵並支持父親育兒,企業雇主也責無旁貸。


綜上述,托盟參照國際經驗,應對台灣育兒家長的困境與需求,提出有關育嬰假的修正條文,期待破除台灣育兒家務性別分工不平等,創造國家、社會、雇主、新手家長間,不分性別、共同養育孩子的友善環境,才是真正落實「國家一起養」,也才是緩解低生育率的有效政策作為。在父親節前夕,托盟呼籲政府,從國家做起,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讓爸爸們之間也可以聊起育兒經,建立父職角色認同。


附件一、現行育嬰假規定與托盟版本對照表





附件二、托盟版育嬰假修法對照表








2021年5月28日

[新聞稿] 210528 因應COVID-19疫情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政策建言

 呼籲衛福部社家署,六月份托育補助繼續發
籲請保母與家長,合意退費1/2,維繫托育和諧關係


因應COVID-19疫情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政策建言 2021.05.28

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全國各級學校、公私立幼兒園、公私立托嬰機構及居家保母,自5月18日開始停課,預計延長至6月14日。台北市疫情較為嚴峻,更是強制居家保母停止服務。

保母與家長共同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停止托育服務,家長必須請假自行照顧幼兒,保母也被迫暫停工作、中斷收入。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提醒政府,當保母與家長共同為了減緩疫情,配合防疫停托時,千萬不能對保母與家長的損失視而不見。衛福部社家署作為托育服務的主管機關,此時更應該站出來,善盡主管機關之責,確保努力配合防疫政策的保親雙方都能得到保障,降低損失。對此,托盟強力呼籲:

一、 疫情期間,托育補助續發:建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照常發放六月份準公共化托育補助6,000元給家長。

二、 疫情停托之托育費用,採1/2退費原則,緩衝保母與家長的損失:建議保母與家長,參照社會及家庭署公告之托育服務契約範例,退費方式採用:退暫停托育服務日數(不含假日)費用的二分之一,平衡保親雙方所需。

政府、保母、家長共同遵循以上建議,可達到的效果如下表。以多數縣市托育月費15,000元為例,若整月份因防疫政策必須停托,收退費狀況為:



藉由政府續發托育補助,家長得以大幅減輕實際上的托育費用負擔;家長持續支付保母部分費用,也能讓保母面對疫情衝擊,仍保有家計所需的基本收入。病毒是我們最大的敵人,要戰勝疫情,除了保親雙方互助之外,更需要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撐!

2021年5月6日

[會後新聞稿] 210506 「低生育率對策」建言-搶救母親!搶救低生育率!搶救勞動力! 籲請政府、社會、企業起而行!

2021年勞動節及母親節「低生育率對策」建言


搶救母親!搶救低生育率!搶救勞動力!
籲請政府、社會、企業起而行!


【2021/05/06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會後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特別選在勞動節與母親節間提出「低生育率對策」,托盟召集人劉毓秀拿出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研究報告《各種低生育率對策成效如何?》(Policy responses to low fertility: How effective are they?)說明,德國成功效仿瑞典,由國家建置公共托育服務、搭配友善育兒的職場,讓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達到正相關——是解決低生育率的通關密語,其他政策作為都無明顯效果。而東亞國家低生育率還有更根本的原因:性別不平等、高工時僵化的工作、從小高度競爭的教育、傳統婚育家庭觀念。對此,托盟提出,托育、就業、世代關係暨勞動、教育、經濟、婚育六大對策,期待台灣政府拿出決心,學習國際成功經驗,解決台灣性別不平等的根因,反轉低生育率,建立永續社會。

劉毓秀說明托育與教育對策,呼籲政府提供符合家長合理工時的真公共托育,0-2歲使用率要達幼兒人數37%、2-6歲達65%,更應取消托育補助的排富規定。公共托育服務支持兩世代女性就業,避免女人因婚育、因顧孫離職,流失國家勞動力,此時女性應是經建政策中心,但幼保科系卻都在私立大學,女性畢業後必須背負高學貸,是國家非常大的盲點,托育及教育都應全面公共化。此外,在婚育對策中,他特別提到OECD國家未婚生育的比例約四成,但同居生育在台灣仍是禁忌話題,應消除婚育障礙及同居生子障礙。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說明,就業對策是要打造友善的育兒職場,保障女性的就業跟職涯發展機會,並鼓勵男性共同育兒。台灣高工時,降低工時一定要做,但短期至少給家長有薪育嬰假並能彈性請領,讓勞工依育兒需求處理接送與任何突發狀況。行政院目前提出,開放雙親可共同請領育嬰假,但彈性才是家長真正需要的。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分享,從幼兒園開始,家長就有不要輸在起跑點的壓力跟競爭,可惜的是,年輕家長高工時根本沒有時間了解何謂對孩子有利的教育。教育部應該要重視,否則惡性教育競爭到了國高中根本擋不下,只會增加家長教養負擔,也讓孩子學得不快樂。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郭明旭再度批評,現行的準公共政策根本是假公共,補助家庭購買私立服務,無從改變營利的邏輯。準公共不但沒有讓生育率回穩,反而產生許多亂象,包括園所變相漲價、老師薪資沒保障、園所違規層出不窮、未能顧及偏鄉幼兒照顧權利、退場機制寬鬆等問題。日韓也行之多年,換來加重家長負擔,更無法提升生育意願。籲請政府不要用假公共托育服務濫竽充數。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說明經濟對策,他提醒國際經驗一再指出,雙薪家庭是促進生育率的前提,才能促進育兒家庭的經濟安全。台灣正面臨缺工,企業僵化高工時,很容易變相剝削移工。職場要有更多彈性安排,穩定甚至拉抬女性勞動參與率。此外,他也提及目前社會住宅有限,政府應該要賦予企業責任,提供員工住宿的措施跟誘因。家庭穩住經濟安全,才更有能力生育。





[新聞稿] 210506「低生育率對策」建言-搶救母親!搶救低生育率!搶救勞動力! 籲請政府、社會、企業起而行!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21年勞動節及母親節政策建言

台灣低生育率已經持續兩個十年,不同政黨的總統都承認這是「國家安全問題」,卻遲遲找不到解方,以致拖延病情,即將瀕危。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現,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於2019年發佈的研究報告《各種低生育率對策成效如何?》(Policy responses to low fertility: How effective are they?,下稱「聯合國研究報告」),正好為我們指出了解決難題的門道:普及公共托育+雙薪、雙親育兒家庭,而生育率居於世界各國之末的東亞國家,則必須先打破刻板性別角色與性別不平等,改善僵固的高工時工作模式,以及破除極度惡性競爭的「教育熱」(education fever,教育發燒,聯合國研究報告用以描述東亞國家父母對子女教育的過度投資)。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從2005年成立至今,一直繞著「如何讓人民(尤其女性)兼顧工作和育兒」提出建言,並身體力行進行各種實驗計畫,於此過程中結合社會各方力量,催生了普及公共托育的基本架構,這讓前述聯合國研究報告提出的政策建議,在台灣成為可能的、可行的。我們邀請政府、社會、企業,懷著「致命惡疾終於有解方」的雀躍心情,拿出縝密的思慮,願意接受挑戰的勇氣,與矢志實踐的魄力,檢視底下的政策建言,並不吝提出刪修、補充,務必使之成為可行且有效。


壹、 聯合國2019年「低生育率對策」研究報告發現


一、研究報告結論簡述

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甫發佈的《各種低生育率對策成效如何?》研究報告結論,簡述如下:
  1. 政府提供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是唯一確認最具提振生育率效果的政策。托育服務不是有就好,更要確保收托時間符合家長合理工作時間,並且涵蓋所有年齡層(0-12歲)兒童。
  2. 所得替代率較高、給予父親充足的誘因、且較具時間上的彈性的育嬰假,能夠協助雙親依工作、托育服務、家庭需求調和工作與育兒,有助於促進家務育兒的性別平等分工,是最能提升生育率的育嬰假模式。
  3.  工時具有彈性的勞動模式,比僵固的工作時間,對家庭和育兒較為友善。
  4. 其餘政策效果不穩定,或不明顯。
  5. 東亞國家低生育率另有其「根本原因」(root causes),有效的解決辦法除前述政策外,也必須對症下藥。

二、低生育率對策楷模:瑞典/德國模式——公共托育+彈性育嬰假+雙薪

這份聯合國研究報告,認為瑞典模式是值得其他國家效法的典範,並詳述德國如何靠著師法瑞典,而在十年間將生育率提高0.3(從1.3提高到1.6),達成擺脫低生育率的不可能任務。

德國在2007年效法瑞典,從支持「傳統男性養家模式家庭」轉向積極支持「雙薪家庭」,包括:
  1. 擴充公立或政府補助的托育服務(後者大部分由非營利公益組織辦理)。其中0-2歲托育,從2005年佔該年齡層幼兒的16.8%,於2017年翻倍成長至37.2%。3-5歲送托率2005年87.5%,2017年升至94.2%。
  2. 育嬰假可以部分工時方式請領,有效提升男性請領比例。
透過普及公共托育服務及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政策,支持女性就業、鼓勵男性育兒,形塑「雙就業+雙照顧」的性別平等家庭模式。德國生育率最低跌到1.25,自從2007年起改採促進性別平等的瑞典政策後,生育率逐步上升,於2016年升至1.6,其後維持在1.54至1.57之間。


三、東亞國家超低生育率的特殊因素

聯合國報告針對日、韓因應低生育率的作為做了詳細的分析,並指出其「根本原因」為:
  1. 性別角色分工極度不均,女性大量進入勞動市場後,仍單方承擔家務與育兒工作。
  2. 僵化、工時長的勞動職場,使女性難以兼顧工作和家庭,造成男女刻板性別角色難以破除。
  3. 高度競爭性的「教育熱」,導致家長(母親)必須花更多時間與精力於教養,甚至為了讓孩子在昂貴、高度競爭性的教育體系下成功,往往只選擇生一胎。
  4. 對婚姻、生育、家庭的傳統觀念與期待揮之不去,加上惡性競爭教育的經濟負擔,讓女性和男性都對生育卻步。

值得注意的是,韓國政府從2012年起補助幼兒使用免費私立托育,但父母仍須負擔昂貴的費用。世界金融雜誌(World Finance)於2019年報導:「南韓幼兒托育十分昂貴,政府的補助之外,許多父母每個月花費仍達兩百元美金。首爾市的家庭為了課後課程,每個月支出令人咋舌,達家庭收入的16%之多」(October 10, 2019)。這說明OECD官方單位只看到韓國政府補助讓兒童享受所謂免費托育,就將之歸類為「公共托育」,是錯誤歸類導致的謬見。

南韓撒錢給私營利托育機構,後者迎合父母進行惡性競爭的教育軍備競賽,反而讓家長的負擔更加沈重,加上高工時的勞動市場,意味的是傳統刻板性別角色更加難以打破。新世紀南韓女性因而寧可做「三拋世代(sampo generation,韓國用語),拋棄愛情、婚姻、小孩」(BBC October 15, 2019)。於此趨勢下,韓國2018年生育率掉到0.98,為世界最後一名,2019年又繼續落至0.92。

日本則於一九九〇年代中期起推動少子化對策,將生育率從2005年的谷底(1.26),拉至2015年的1.42,其後卻走下坡落至2019年的1.36,距安倍許下的1.8願景越來越遠。安倍下台前,曾宣布將增稅讓人民免費使用私立托育,但韓國經驗顯示,此政策路線成效不佳。

總之,日本和韓國奮力迎戰低生育率,卻都敗陣收場,聯合國報告直言這顯示另有「根本原因」。這引導我們注意到,不獨日、韓,其餘東亞國家生育率也都吊車尾,而這些都是儒家文化地區!(見下圖)我們因而頓識:如果說北歐國家以性別平等為指導原則啟動的政策模式,造就了穩定的高生育率,那麼,刻板性別角色高度僵固、性別高度不平等的儒家文化,就是東亞國家超低生育率命運的謎底。世界金融雜誌即於其報導中,將南韓低生育率歸因於「儒家文化」(Confucianism)(World Finance, October 10, 2019)。


圖一 東亞儒家文化地區生育率


          資料來源:國發會2020-2070人口推估

頑固的低生育率,將使國家和社會瀕危,請見下圖:

圖二 主要國家工作年齡人口佔比趨勢


上圖各國中,工作年齡人口滑落最嚴重的,都是儒家文化國家(日本、台灣、韓國),而且其滑落的程度,在五十年內就足以讓社會無以為繼。


貳、 台灣低生育率對策


聯合國研究報告詳實分析了各國的政策內涵及成效,為深陷低生育率谷底的台灣,提供了取經的方便法門。這份研究報告明確指引我們:應該採取「瑞典/德國模式」,採行新世紀先進國家「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正相關」現象所指引的方向,走出儒家文化一些面向的過度發展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包括:儒家的僵固刻板性別角色,儒家勤儉價值過度發展所導致的僵固的高工時工作模式,以及儒家科舉遺毒所造成的極度惡性競爭的教育。其作法為:

一、 托育對策:平價優質普及『真』公共化托育

  1. 0-2歲公共化托育:使用率提高為該年齡層嬰幼兒人數的37%(德國生育率回升至1.6時之2017年0-2歲托育服務量)。其中,居家保母托育的嚴謹管理制度,中央、地方政府和民間組織正努力付諸實行,如此可實踐嬰幼兒真公共化托育,因此應優先擴充提供。
  2. 真公共化幼兒園(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使用率提高為2足歲至學齡前幼兒人數的65%(參考德國2017年為94.2%,在台灣,其中應有至少七成為平價、優質、正常化教學的真公共幼兒園,以避免步入韓國全面補助私立托育導致惡性競爭教育加劇,生育率不升反降的惡果)。
  3. 國小課後照顧班使用人數佔國小學童總人數至少30%。
  4. 取消公共化托育補助的排富規定:
  • 鼓勵生育
  • 貫徹公共托育的普及共享原則,促進社會團結
  • 避免產生逼迫高薪男性的配偶離職當家庭主婦之作用
  • 避免懲罰繳較多稅、對國家財政有較多貢獻者

以上托育服務,尤其是公幼和國小課後照顧班,提供時間都應吻合於父母工作時間,才能達成北歐模式的支持雙親(尤其是母親)兼顧工作和育兒,並透過此效果打破勒住東亞儒家文化國家生育率脖子的僵固刻板性別角色。

二、 就業對策:友善育兒的就業

  1. 友善育兒的工作安排:即便有日常托育安排,養育照顧需求與僵固高工時相互衝突,仍造成雙親共同育兒的餘裕嚴重受限,導致許多女性為育兒放棄全職就業或升遷機會,實為企業和社會的莫大損失。企業應致力於維護勞動力的永續,對育兒的員工,給予顧及勞動權益的友善育兒工作安排。
  2. 育嬰假仿效瑞典,化整為零,讓男性女性都看得到、吃得到。例如瑞典育嬰假可以請全時、半天、四分之一天或八分之一天,可以在小孩滿八歲以前(最近改為滿十二歲以前)請領。此項措施在最近刊出的一項多項複選的調查中,得到37%受訪者支持(今周刊2021/4/14)。
  3. 父親育兒、雙親育兒:新生兒第一個月父親九成薪育嬰假,母親也給予相對應的一個月九成薪育嬰假
  • 讓父親照顧產婦與小嬰兒,並保障父親育兒的權利。
  • 建立雙親共同育兒的性別平等家庭模式。
  • 免除坐月子中心的昂貴收費、或婆婆坐月子造成的壓力對生育的障礙。

三、 世代關係暨勞動市場對策:兩代雙薪+雙親育兒+公共化托育+祖父母協助

  1. 雙親育兒不僅對女性、小孩友善,也對男性友善,可解除男性作為bread-winner(養家者)的壓力,為男性增添育兒帶來的柔性,可望縮短台灣男女超高的6.5歲平均壽命差距(縮減為德國的4.7歲,甚至瑞典的3.5歲)。
  2. 可解除「爺奶顧孫」政策(如「爺奶津貼」)及觀念帶來的兩代相處壓力,化隔閡為良好的互動。
  3. 為企業留住因為刻板性別角色安排而婚育離職(30-44歲,勞參率重跌18.2%,同一時段瑞典、德國分別升高10.4%、5.5%)和顧孫離職(50-59歲,慘跌32.4%,同一時段瑞典、德國小跌4.9%、6.8%,參見圖五)的兩個世代女性人力,充足個別企業和整體社會的勞動力。在低生育率造成勞動力日益短缺的時代,此舉尤其有迫切的需要,因此呼籲政府和企業響應並力行。

四、 教育對策:托育及教育公共化

  1. 減輕家長負擔,消除傷害小孩、父母、社會甚深的惡性競爭教育。並應在托育和教育政策中,避免任何讓病態的「教育熱」增溫的作為。
  2. 矯正大學「女生與弱勢者讀私校、揹學貸」的不公義現象:
  • 與國家經建重點領域相關的科系,如理工科,公立比例較高,這也是男性偏好的領域,而女性偏好的領域,例如幼保科系,多為私立(幼保科系私立學生數佔此類科系學生總數的94.3%),女生讀私校的人數為讀公立的2倍(男生低得多,為1.44倍)。一篇論文分析此現象與學貸的關聯:「父母親有顯著的性別偏好,顯示就學貸款的性別差異是父母親選擇的結果」(卜少平,2014,人文與社會科學集刊)。另一篇文章指出,「男大學生申請學貸的比例為17.39%,女大學生則為20.77%,差距超過3%。同時, 不論哪一個類型的學校,女生申請學貸的比例都比男生高,在學貸比例最高的私立科技大學,女生更比男生高出近5%!我們可以拼湊出學貸族的最可能樣貌——家庭所得較低、就讀於私立大學的學生,以及女性」(黃國治,2010,光華雜誌)。
  • 媒體報導,每年約有27萬人「一畢業馬上要揹學貸,還款壓力大,根本不敢結婚生子」(聯合報2019/6/3)。而女生揹較多學貸,難怪剛出爐的一份調查顯示,女性生育意願比男性低3.4%(今周刊2021/4/14)。
  • 以上大學教育政策的不公正,明顯影響女性和經濟弱勢者的生養能力和意願。這點無疑需要儘速改正,其方法為大學教育公共化。這更牽涉著國家政策重心的調整。挪威學者赫爾內斯(Helga Hernes)早在一九八零年代即已指出的:「女性站到了人口難題的中心點上,因而成為經建政策的中心考量」。台灣低生育率難題的癥結,就在於欠缺這項洞見,不知道跟女性息息相關的幼保等事務,應該「成為經建政策的中心考量」,因而應該被納入公費教育,正如北歐和德國所做的。

五、 經濟對策:促進育兒家庭的經濟安全

  1. 力行前述各項對策,尤其是促進雙薪+平價的公共化托育及教育,拉回女性婚育年齡(30歲至44歲)滑落的18.2%勞參率(參見圖),為育兒家庭經濟力止血,增加家庭收入,減少支出,提升育兒家庭經濟安全保障。聯合國研究報告力推的北歐模式制度,即是以雙薪彌補一份薪水的不足:「一個家庭拮据度日與生活舒適之間的關鍵差異,端在是否有第二份薪水」(Einhorn & Logue, 2003)。台灣應師法之。
  2. 政府應拿出意志和魄力,制定有效的辦法,針對育兒家庭提供可負擔的平價住宅。根據一份雜誌所做的「2021生育意願調查」,回答「打算生(再生)小孩」的受訪者中,高達42%因為購屋問題而考慮不生或少生(今周刊2021/4/14),可知政府若要提振生育率,就必須強力處理育兒家庭的居住難題。

六、 婚育對策:消除婚育障礙及同居生子障礙

聯合國2019年研究報告指出,日本、南韓、台灣、新加坡還面臨另一個困境:東亞社會認為必須結婚才能生育,但「結婚牽涉著一整套性別期待和壓力,以及對子女/家庭/親屬的責任,女性負擔尤其沈重。此外,男性在女性眼中,也顯得自我中心。影響所及,女性不熱衷結婚,以致不婚、不生比例節節攀升」。下圖是2018年OECD各國女性生下子女時未婚的比例:


圖三 2018OECD各國女性未婚生育比例


右下角的日本、韓國未婚生育的比例甚低(僅2-3%),而OECD和歐盟國家平均大約四成!公認性別最平等、小孩教養最為成功的北歐國家,大約五成五。聯合國報告著重指出,東亞國家此現象「導致此區域持續性的低生育率」。北歐人會說:我們很多人不婚生子,但我們的小孩絕大多數是跟生父同住、父母共同照顧的。東亞國家真的必須張開眼睛,看到我們自己的性別角色有多麽僵化、固著!

如是觀之,消除婚育障礙,以及同居生子障礙,是有必要的。我們東亞國家顯然必須重劃重點,聚焦於如何讓社會學會尊重女性,革除男性中心的心態和習俗,去除婚禮與婚姻的商品化與物化女性,以及讓個別男性學會關愛、照顧他人;這樣固然可以促進婚育,但即使如此,前述歐盟資料讓我們理解,當今年輕人不再能像過去的世代樂於接受婚姻帶來的壓力和束縛,因此,為求有效解決可怕的超低生育率,政府和社會有必要致力於讓同居生子受到接納和支持。

 

參、對政府、社會、企業的號召


圖四 台灣育齡女性人數變化趨勢圖


我們必須體認,我們的社會即將瀕危。根據國發會的中推估,我國育齡女性人數正急劇滑落中,二十年後將減少177萬人,區區二十年間的減幅高達31%!二十年後每年出生嬰兒將比現在少4萬人,僅剩12萬出頭。這意味的是勞動人口正以遞延的方式減少,五十年後工作年齡人口將少於現在的一半。

聯合國報告推舉瑞典等北歐國家制度為維持高生育率的典範。維基百科指出:「北歐模式的國家需要有足夠的勞動力,以滿足社會保障體系的需求,因此需要令失業率維持在低位。因為北歐五國的托育制度相對健全,女性能在照顧子女的同時進入勞動市場工作,因此增加了勞動力的供應、使生產力得以提升。」

今天台灣也必須有足夠的勞動力,以滿足健保、勞保、長照等社會保障體系的需求,而且,台灣人民也想要提升生活品質。一言以蔽之,現在我們必須做的事是雙重的:搶救育齡女性人口,並同步搶救勞動力。如果我們依照聯合國研究報告的建議,效法北歐制度,或是效法師法北歐的德國,做法至少是單純的。請看底下這幅圖:


圖五 2019年各國女性勞動參與率-以年齡分



台灣女性職涯曲線獨樹一幟,呈現倒V字型,主要的成因是兩大波因刻板性別角色造成的離職潮:30-44歲的婚育離職潮(勞參率重跌18.2%,同一時段瑞典、德國分別升高10.4%、5.5%),和50-60歲的顧孫離職潮(勞參率慘跌32.4%,同一時段瑞典、德國小跌4.9%、6.8%)。從三十歲婚育年齡開始,到四十幾歲小孩都上小學了,還陸續離職,以及五十歲以後的阿嬤也義無反顧地離職,拖累兩代女性的勞動力,而且生育率還超低,顯示我們缺乏北歐的體認:「國家需要有足夠的勞動力,以滿足社會保障體系的需求」,「因為托育制度相對健全,女性能在照顧子女的同時進入勞動市場工作,因此增加了勞動力的供應、使生產力得以提升。」

這背後有一個訣竅:新世紀已開發國家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正相關,如果有友善育兒的勞動政策,拉高女性的就業率,生育率就會跟著升高(畢竟如果只有一份薪水,是養不起多於一個小孩,因此無助於解除低生育率的),反之則生育率低迷不振,如下圖所示。


圖六 新世紀先進國家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正相關




上圖左下角的東亞國家,女性無法兼顧工作和育兒,因此陷入「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雙低」的泥淖。而右上角的北歐國家則是生育率、女性就業率雙高的典範。

在新世紀,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正相關——這就是解決低生育率的通關密語!因此,台灣應該專心致志於佈建0-12歲的平價優質普及公共托育,並以新世紀所需的女性新角色號召、支持台灣女性,將倒V字型的女性勞參率曲線向上撐起來,將它拉平,變成ㄇ字型。到我們能夠將它撐開到德國的高度和寬度的一天,就能得到像德國一樣的生育率(1.54至1.6之間),見圖七;而如果我們能夠到達瑞典的程度,生育率就會是1.8到1.9之間!我們必須儘早做到,以便還有機會扭轉育齡女性人數急速減少的趨勢,逐漸將它反轉、拉高!


圖七 撐起女性就業率,解決低生育率


我們是否能夠做到,決定台灣社會、家庭是否能夠永續。而要想做到,就必須跟時間賽跑!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從2005年成立至今,一直都在思考「如何讓人民(尤其是女性)兼顧工作和育兒」,而這個問題,如前面的分析顯示,跟生育率息息相關。由此而得的「低生育率對策」,列在本建言的第貳部分。這是根據聯合國2019年研究報告所做的建議「師法瑞典模式」及「解除東亞國家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而做成的road map。我們必須專心致志地實踐這份road map上的各項建議,才有機會到達「反轉低生育率,建立永續社會」的目標。我們呼籲政府、社會、企業一起來思考,並攜手起而行!




2021年2月4日

回應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新制內容 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回應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新制內容 新聞稿

2021.02.04

 

行政院稍早召開記者會宣布「0-6歲國家一起養」新制內容,主要包含津貼提高、補助增加、繳費降低三大內容。將分兩階段進行,「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採同步同額加碼,今年8月「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加碼1,000元,第二階段明年8月再加碼1,500元。就讀公共化、準公共化幼兒園的費用,今年8月先減1,000元,明年8月再減500元。期待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挽救台灣低生育率。

 


資料來源:行政院會後記者會0-6歲國家一起養規劃報告 9

 

首先,托盟肯定行政院同步同額加碼「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家長送托「準公共」保母與托嬰中心,費用有定價、服務有管理,讓家長送得起、也送得安心。另外一項關鍵是,維持兩項補助之間3,500元的落差,才能維持保母和托嬰中心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誘因,為了給家長較高額的托育補助,而願意簽約成為準公共托育服務,以維持高達九成的簽約率。

 

至於幼兒園階段,托盟呼籲仍應以加速擴大公共化幼兒園為主軸,擴張非營利幼兒園和公幼,達到1133,000班的目標。送托私立幼兒園的家長得以領取加碼的育兒津貼,但過度仰賴育兒津貼恐怕只會造成大量私幼價格上揚,「補多少、漲多少」只會使補助轉手送到營利的托育業者手中。

 

眼見去年台灣人口首度呈現負成長,出生人數史上新低僅165249人,比2010年虎年166千還低。今年是牛年,下一個虎年(2022年)即將到來,政府該拿出什麼樣的成績單向人民交代?育齡婦女人數已經緩降,現在勢必要抓緊最後的機會之窗,否則高峰一錯過,往後可生育的女性人口母數開始逐年縮減,想要增加台灣新生兒人數只會愈來愈艱難。

 

至於如何有效提振生育率?聯合國人口基金(UNFPA)2019年回顧二十年來先進國家的研究報告已明確指出,創造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體系,是唯一確認提振生育率最有效的政策,尤其針對三歲以下幼兒,是支持女性就業、促使雙薪家庭生育的關鍵政策,最值得各國效仿。

 

因此,托盟呼籲,政府應保障跨階層家庭都可以使用到平價、優質、普及托育服務,0-2歲應大量招募保母人力,成為新手家長最有力的後援,2-6歲加速擴大公共化幼兒園,最終讓父母雙薪、共同工作、增加家庭經濟能力,共同分擔育兒勞務,增加家庭生養二孩的能力,才是真正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

 

 


2021年1月13日

[會後新聞稿] 210113學前英語教育政策,不需修法,只需落實 籲請家長不要浪費錢、不要害小孩

學前英語教育政策,不需修法,只需落實 

籲請家長不要浪費錢、不要害小孩


【2021/01/13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會後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二度召開記者會,反對教育部刪除「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3條──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之規定。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質問教育部,刪除條文前後的效果一樣嗎?過去條文明確放上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的外語教學,教育部不但沒有落實,反而要拿掉,等於讓違法美語教學就地合法。劉毓秀批評,晚近教育部大力推動公共化幼兒園,目的是為了降低家長教育負擔、提振生育率,如今竟要漂白昂貴且有害幼兒的英語教學,是葬送幼兒及社會的愚蠢作為,呼籲教育部三思。




育有兩位孩子的家長王百芳分享,大女兒念私幼,起初以為接觸英文百利而無一害,但他錯了!孩子花大量時間死背英文戲劇台詞、也只能照劇本演出,而崩潰大哭,換來小一英語測驗零程度。他質問政府,家長有沒有不被恐嚇的自由,從她成為媽媽的那一刻起,就不斷被商業廣告洗腦「從小開始學英文,否則輸在起跑點」,但在沒有充足教學正常化園所的選擇下,只會淪為花大錢,卻傷了孩子。 

幼兒教育改革研究會理事長/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陳淑琴(職稱更新),認為學前英語教育政策,教育部只需落實,不需修改,懇請教育部堅持專業良知。首先,幼兒課程必須統整不分科,分科由老師主導,無法鼓勵自主學習。第二、學習的先後順序很重要,實證研究發現,幼小銜接最關鍵的能力是生活自理、常規管理、認知、及人際互動。最後,台灣為多元社會,不只有英語,政府應落實「先母語、再國語、後外語」。並請政府正視語言形成會說英文的孩子有優越感,說台語反而低人一等的階級差異。




幼兒園園長藍玉璘分享園所每天唱的歌曲都有不同語言,介紹餐點水果時,邀請孩子用母語分享,孩子們覺得有趣,因為生活化可應用,才是最自然的學習方式,如果為了學而學,只是壓力。他呼籲國家應照顧與支持家長及孩子,不該把學習壓力放在幼兒階段。他同時觀察,部分家長會將孩子送到補習班補英語數學注音,超前學習的孩子表現慾高,但擔憂往後的學習心態,也恐形成家長間的比較壓力。


   


前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應用英語研究所所長王鳳敏(職稱更新)直言,學理與臨床上的共同看法是,不認同幼兒階段進行外語學習,研究早已說明,早學晚學對語言發展沒有顯著差異,且幼兒身心發展有一定順序。國小課綱的英語本來訂在五年級,因為壓力下修至三年級,當時就有非常多爭議。呼籲政府官員,不要怕輸在起跑點,應先專注於奠定良好的學習基礎能力。最後,雙語教育不等於英語教育,請政府一定要釐清。



[新聞稿] 210113 學前英語教育政策,不需修法,只需落實  籲請家長不要浪費錢、不要害小孩

學前英語教育政策,不需修法,只需落實

籲請家長不要浪費錢、不要害小孩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針對「雙語國家」政策幼兒園法規鬆綁的二次建言



政策設計是邏輯的問題、數學的問題、民情與事理的問題,要顧國家的荷包、人民的荷包,更要為所有人民與整體社會的福祉而有所堅持。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座右銘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去年12月9日召開記者會,反對教育部刪除「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3條第7款──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之規定。記者會後,教育部隨即重申,該準則的修正與教育部過去的政策立場一致,修正後的執行方式與現行規定完全相同。 

修法實質效果將嚴重違反教育部的辯解,教育部根本不應修法


針對教育部的回應,托盟提出質疑:既然教育部說修正前後的政策立場一致,執行方式與現行規定完全相同,又何需大動作刪除條文?刪除與否,難道真的像教育部說的,兩者完全相同嗎? 

實情卻是,刪除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之規定的大動作,無疑是會產生很大的效果——那就是誤導家長以為從此開放幼兒園全日、半日或分科的英語教學! 

教育部的辯解,跟刪除條文將產生的實質效果,兩者是嚴重互相衝突的。這豈不等於教育部自打嘴巴? 

教育部說刪除與否完全相同,但實質上刪除卻會產生與教育部的辯解完全相反的效果,托盟呼籲教育部再思此作為是否合乎邏輯?是否能以專業良知對幼兒教育負起責任? 

用熟悉的語言、以統整不分科的教學方式,才適合幼兒學習


語文是學習任何知識的主要工具,用孩子熟悉的語言與社會文化情境,才是適切的教保安排。不採分科,而強調統整式教學的關鍵在於,幼兒的學習來自生活經驗,生活絕對不是單一分科的情境,習得的結果也需應用在不分科的生活中。全日、半日或分科外語的過度學習,勢必排擠學習其他重要認知、情意和技能的時間,嚴重影響幼兒發展。有鑑於此,英語不需要、也不應該提早到幼兒園階段,此階段應致力於培養幼兒的生活自理能力、表達能力、與人互動能力、挫折感容忍力、問題解決能力等等,這些才是幼兒園階段的主要學習目標,也是幼兒園與小學兩個階段能否無縫銜接的關鍵。托盟呼籲: 

一、 教育部應通盤檢視幼兒園是否落實現行課綱與相關法令,廣為宣導學前教育政策「語言學習應先母語、再國語、後外語」的主張,確立幼兒階段接觸外語的目的在於「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而非「培養流利的外語能力」。 

二、 有關幼兒學習外語的關鍵期,新近權威研究[1]指出:「10-12歲之前開始學習第二語言者,都能達到最高的程度。只要在這之前開始學習,無論早一些或晚一些,而且無論沈浸式學習者(immersion learners),或非沈浸式學習者(non-immersion learners),其學習軌跡都無分軒輊,無高下之差。」這足以佐證我國教育部規定,兒童從小學開始學英語,乃是合宜的措施。幼兒園全美語、雙語、英語分科教學,都是違法的、不符合幼兒園階段小孩所需的教育,而且師資也是違法的,籲請家長不要花冤枉錢,這不是超前部署,而是揠苗助長,苦了家長的荷包,卻有害於孩子的未來發展。 

三、 教育部晚近大力擴增公幼、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化幼兒園,力圖減輕家長經濟負擔,讓家長願生能養,有效提升生育率。幼兒園全日、半日、分科英語是違法的、有違幼兒發展需求的,而且非常昂貴。在我國低迷的生育率遲遲無法提升、更且陡降之際,修法漂白昂貴、違法、有害幼兒的全日、半日、分科英語教育,加重家長的負擔,為育兒壓力鍋增壓,是葬送幼兒與社會的未來的愚蠢作為。其中的自相矛盾不言而喻,籲請教育部務必三思,懸崖勒馬! 

幼兒教育應切實落實現行「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及「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這才是真正友善幼兒,符合舉世先進國家「投資兒童」的主流政策路線。


[1] Hartshorne, J., Tenenbaum, J., B., & Pinker, S. (2018). A critical period for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Evidence from 2/3 million English speakers. Cognition , 177, 26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