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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4日

[評論]鼓勵生育,如何減稅?062711



去年台灣新生兒僅有十六點七萬人,總生育率已跌破一人,來到○點八九人的歷史最低。依國際標準,估算育齡婦女一生生育子女數的總生育率應達二點一人,人口才能維持成長,台灣不僅自一九八四年起就未達標,而且愈降愈低,如今已是全球生育率最低國家,少子化隱憂日甚一日。面對人口危機,政府已全面動員,馬總統更將其提升至國家安全層級;但在琳琅滿目的方案之中,現今最需要的顯然是集中資源應戰。

總統府財經月報上周四會商鼓勵生育的對策,馬總統拍板一系列育兒利多政策,除了五歲幼兒今年八月起免學費,明年起還將針對零至二歲幼兒托育,給予育兒補助、保母補貼、親屬喘息服務,並新增二到五歲幼兒每年二點五萬元的特別扣除額,以實質減稅鼓勵國人生育。根據兒福聯盟統 計,育兒前六年的花費約一百廿五萬元,政府提供的托育補助、幼兒教育津貼等僅占百分之七,家庭負擔了百分之九十三。以往仰賴補助機制催生的「利誘」明顯不足;如今租稅工具準備上場,除了加碼之外,自亦具有強烈的政策宣示意義。

少子化是高度開發國家的共通現象,來自晚婚、不婚、節育、經濟壓力、不孕,以及自由享樂等,成因複雜。面對人民不願生育,政府最直接的搶救計畫就是「燒錢」。藉由減稅或提供幼兒津貼、教育券及生育補助等措施,協助人民生養。這樣的趨勢舉世皆然,包括美、法、英、德,及亞洲的日、韓、新加坡等同樣面臨少子化危機的國家,利用減稅激勵人民生育,都已超過十年。

但一如複雜的少子化成因,刺激生育非單一藥方可以奏效。國際經驗顯示,除了減稅與補貼,還需 輔以改善托育與醫療照護環境、建立民間企業合作機制、協助婦女就業等措施,才能讓總生育率止滑,甚至回升。例如美國,二千年時總生育率是二點○六人,八年後已爬升至二點一人,德國亦然。

單純利誘雖不足以保證催生,卻也不可在搶救生育的過程中缺席。因此,馬總統決定給予幼兒每人二點五萬元的特別扣除額,雖還須經立法、編列預算等程序,但藉由減稅催生、助養,實屬必須嘗試的選項;特別是國內稅制對育兒提供的減稅非常少,例如幼兒免稅額未如老人享有特別優惠、教育學費扣除額也僅限大專院校子女等,故減稅催生未嘗不可。

然而,撒錢催生最怕力道不足,如果不能成為實質的牛肉,將注定失敗。因此,從減輕家庭育兒負擔考量出發的獎勵措施,需要政府不中斷、不減量的支持,所以政府的 財政能力無疑將是這場與人口拔河的賽事中,能否拉抬總生育率的決勝關鍵。可是,政府債台高築、阮囊羞澀也是擺在眼前的事實。因此,當政府考量用租稅手段加碼催生時,就要思考如何讓每塊錢都花在刀口上。

這也是當前獎勵生育的最大問題所在,獎勵措施多,卻分散於不同部門。例如中央政府對二歲以下幼兒,提供托育津貼,對五歲幼兒提供教育補助及免學費等,未來還將依單雙薪家庭分別提供不同的補貼及支援;此外,不少地方縣市也分別訂有各自的獎勵生育補助,金額從二千元至二點五萬元不等,部分縣市則無力給予任何援助。如今,馬總統雖普遍化地對家有二到五歲幼兒的家庭提供每人每年二點五萬元扣除額,但其每人每年的最多減稅利益僅三千元(以適用百分十二稅率計),以此單一的減稅優惠實難 激起生養慾望。

補助與減稅的區別,在於受惠對象明確與否,何者的「催生」效果較大,尚缺乏實證。但是,當政府確定要讓補助與減稅雙軌並存時,就須在兼顧財政現況與政策目標下,使之產生互補效果。以現有補助機制而言,對刺激生育的誘因不夠,減稅或可補其不足,但須避免資源重複。

政府既視少子化為國安問題,當務之急,應是優先整合現有寬嚴不一的獎勵,去蕪存菁讓籌碼集中後,再訂出真正合宜的減稅誘因,為催生加碼。

【2011/06/2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