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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3日

[大事記] 2008~2011奮鬥歷程

2008

1月    搶救瀕臨絕種的母親ACTⅡ記者會-居家托育管理及補助政策上路!/你可以安心結婚、工作、生小孩!


2010

 8月    發起「平價優質托育催生行動」連署活動。
與家長、婦女、勞工、教保、企業各界代表舉辦「人口土石流,爸爸不見了」記者會,呼籲政府提供平價優質托育政策,減低爸爸經濟負擔,鼓勵國人生育。

11月    五都大選,公開評比候選人的育兒政策。
婦女新知基金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女人連線、教保服務行動聯盟舉辦「五都市長候選人育兒政策評比」記者會
五都育兒政見評比表1




2011

1月    針對經建會推行之「平價托育」的政策盲點,聯盟以五甲自治幼兒園為例,呼籲政府落實「優質」「公共」的理念以根本解決托育困境。


2月   指出經建會「考慮開放第二胎申請外勞,解決少子化」政策盲點。
我們認為引進外勞,不只讓教保人員工作更不穩定,讓國內失業問題更加惡化,更重要的是大多年輕家庭也負擔不起,無助提高生育率與托育品質。

         台南市某「超收」托嬰中心發生嬰兒窒息意外。
此次事件顯示我國私立園所普遍習於以合法掩護非法,使政府的管理機制必然失效。
我們要求政府正視私營業者良莠不齊的事實,呼籲普設「公共托育」措施,避免業者追求利潤而超收的情形一再發生。

3月    指出行政院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是「斷頭去尾」,低生育率將無門解套。
攸關托育制度體質重塑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延宕多年,傳出行政院打算放棄整合0-12歲托育制度的兒照法,將另行立法,只整合2-6歲!我們認為讓0-2、2-6、6-12歲的兒童和家庭都享有完善托育服務,才足以支持家庭兼顧工作育兒,讓人民敢生、能養。

更多訊息: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8850

4月 回應立法院331日《兒童教育及照顧法》審查會議聲明稿

6月 呼籲政府將現行「保母管理系統」法制化。
指出內政部「無須證照,也不予實質管理」的「保母登記制」有四大弊端:無須證照,前前三年無須訓練、幼兒安全自行切結、無定期訪視、媒合簽約與糾紛協調機制,托育環境將無法令家長安心。


9月    發表「保母管理,中央有責!」聲明稿!

          參與婦女新知基金會:舉辦「有薪照顧假」?空歡喜一場。總統不如兌現「托育要價廉、質優、離家近」的承諾!記者會

          嚴正地指出兒童局「幼兒照顧的公共化比率達到5成,並非民間社團所提到的3成」與統計數據不符。


10月    呼籲《兒少法》需有三項微調,以落實保母管理機制。
兒少法於立法院進行最後審議,兒童局表示不願增設第25條之1。我們不願阻礙兒少法的立法進度,也相信兒童局的誠意,故舉行記者會,宣布撤回我們先前提出的第25條之1,另一方面呼籲立法院及內政部將兒少法條文進行三項微調,以便為完善的子法。


11月    呼籲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有五天支薪且可彈性支配的休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打算將有薪的家庭照顧假限縮在颱風等天災來臨的時間,完全失去原先彈性調配的本意,家庭照顧假本應是正視勞工有照顧家庭的需求,由國家分擔勞工照顧責任的成本,給予勞工家庭照顧的制度性支持。婦女新知基金會與我們呼籲家庭照顧假應該比照公務人員,只要家庭成員有緊急照顧需求,就可以擁有五天支薪休假。


            回應蘋果日報11/7〈北市保母系統疏失〉
            
            肯定新修之《兒少法》,並提出兩點建議呼籲政府善訂子法:
為奠定平價、優質、普及托育政策的基礎,應注意
一、國小課後照顧服務應維持獨立性,與校外私營機構分屬不同體系。
二、「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社區保母系統」制度,應與三年後即將實施的「保母登記制」無縫接軌─維持考照、訓練、輔導、到府訪視與退場等機制,並成立審議委員會規範收退費基準,以提供安全、可負擔的托育環境。